“奇怪,我都不认识你,你为什么知道我的名字?”布衫男子右手挠头,表情困惑而迷茫。
他自己丝毫不知道,无情公子秦风的名头,早已名扬天下。
“墨剑秦风,谁与争锋,无情一剑神州动!你无情剑秦风的名头,天下谁人不知,谁人不晓!”南宫平淡淡地说着,嘴角却挂起了一弯讥诮的弧度,就算是天下第一剑又怎样,那不过是天下人见识浅陋,没有见过真正意义上的剑道,他南宫平,丝毫不会将秦风放在眼里。
“我不认识你,不和你说话。阿宁说,不能随便和陌生人说话,这个世上大多数人都爱骗人。”布衫男子抬起头,清澈的眼眸注视着南宫平,认真地一板一眼地说,眼里带些孩子气的天真。
原来他痴心剑道,对人情世故一窍不通,心性天真,极易受骗。十二岁时上街,不认得回落梅山庄的路,结果被人口贩子拐卖,要不是落梅山庄势力通天,再加上他有一身过硬的本领,也许就回不来了。自那以后,南宁千叮万嘱,不可轻易相信陌生人的话,出门要带侍从。然而他独来独往惯了,不习惯身边带个人,第二句自然做不到。但是第一句,他始终牢记——不与陌生人说话。
南宫平不由皱眉,心想,天下闻名的无情公子,莫不是个傻子?既如此,我和一个傻子啰嗦什么!
“放下他,你可以走了!”南宫平手指南宫少卿,声音冷厉,俊逸的面容上隐现担忧。
以他尖锐狂傲的个性,势必要置无情公子于死地,绝不会有半点让步。但少卿已经不省人事,自己与无情公子一番激斗,恐怕会伤及少卿。思及此,平素狂傲无情的南宫平,也只得让一步。
在他心里,少卿的安危比什么都重要。放下少卿,就让他走人算了。要杀此人,机会多得是,伤了少卿,杀一千个无情公子也挽不回来。
无情公子气鼓鼓的鼓着腮帮,似乎南宫平颐指气使的口气使他颇为不高兴,但他仍然不说话,只是抓紧了少卿,不停地摇头,示意他不会放下南宫少卿。
南宫平看着少卿被无情拽得皱巴巴的银线衣领,登时怒从心起,少卿什么时候这么狼狈过,受过这样的对待——吃那个女人的亏那次除外。
“受死吧!”他怒喝一声,银色的剑光如秋风扫落叶一般,直袭无情公子秦风。秦风眨了眨眼,放开少卿,身形疾退。凌厉的剑势所过之处,草木成灰。
南宫平收剑,身子如化轻风,飘到少卿身前,抱起他沉睡的身体,看着少卿苍白的脸色。
南宫平眼中闪过一丝痛惜,这一剑,本就是为逼开无情公子,把少卿抢过来。
秦风却只眨了一下眼,混不在意,心想,这人真差劲,打斗之时,就当心无旁骛,这人剑法之高超,几乎不在自己之下,但他心念那个少年的安危,看他如何取胜。
自己刚才是故意把这个累赘还给他的。看他带着一个昏死的人,怎么施展开剑势。
无情公子天真,不经世事,却并不代表着他笨。他的生存法则就是,尽全力打败对手。
夜色一片浓黑。山风从脚下呼啸而起,带着树叶的哗啦啦的声音,鼓进两人的外衣里,吹得身上寒凉一片。
没有给南宫平喘息的机会,在南宫平抱起少卿的那一瞬间,秦风已然出手。
长剑一旋,一道呈圆弧状的剑气,呼啸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刺破苍穹,直取南宫平的咽喉。
没有人能看清那是怎样的一剑,连南宫平也不能。那是肉眼无法辨识的速度。
但是,南宫平躲开了,抱起少卿,身形宛如一溜青烟般窜起,瞬间飞出十丈远。
无情的剑,只割下了他的衣袖的一块碎片,若不是南宫平手中抱着少卿,或者连一块衣袖也割不下。
秦风立在原地,呆了一下,他没想到,南宫平抱着个活人,还能避开他用尽全力的一剑。
“阿宁说,一剑不能杀死的人,我就要避开。虽然我很想和他打——好久没有碰到这么强劲的对手了,但不听阿宁的话,她会不高兴,我可不想阿宁不高兴,还是走吧!”秦风自言自语地说着,叹了口气,慢慢地转身,旁若无人地往回走。挺拔的身形很快消失在浓浓的夜色中。
而刚才那一剑,对南宫平,也绝对是生平少有的惊险场面之一,只差一点,无情公子的剑就伤到自己了。
被人割下一片衣袖,这对南宫平,绝对是奇耻大辱。
南宫平心中已然波涛汹涌,他对自己的剑法有着无法比拟的自信,天下人的剑法,没有可以入他的眼的,但今天,却差点被自己看不入眼的剑法所伤。
若身边没有少卿,他定会豁出一切与秦风一决生死,但是现在,他却忍住了,眼睁睁地看着秦风一点一点消失在自己的视线里。
看着怀中的少卿,他目光中有不明的意味闪动,夜风撩起他如墨的青丝,勾勒出萧瑟而落寞的弧度。
为了这个人,他可以放下所有的骄傲,忍受世间一切的屈辱,这一点小小的挫败又算得了什么。
闭眼,过往的记忆,在潮水般他心中飞快地漫过。那么痛苦、快乐、豪情、绝望的一切。
睁眼,看着眼前人,南宫平落寞的眼中闪现一丝夏日湖水般温柔的神色,夜色也似乎被这丝丝缕缕浓得化不开的温柔浸透。
只要有眼前的这个人在,就算是身处地狱,也是自己心中的天堂。他愿意在尘世流浪,那么,自己就陪一起经受尘世的污秽和肮脏。
直到他,疲了,累了,终于想起归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