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你这刀鞘卖不卖?”
忆天看着那刀鞘上的泥土下隐藏的花纹,甚是奇特,不由得提起了兴趣。
在玉林山的时候,程湉湉对他说过,以后看见稀奇古怪的东西不管花多少钱都得买,因为谁也不知道在这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中会有什么,指不定会隐藏着什么武功秘籍。
听一些老前辈说,那些临终的武道宗师都喜欢把自己的武学刻在一些古怪的东西上,希望能够被有缘人获得,传其衣钵。
正式因为如此,当忆天第一眼看到这个刀鞘的时候,就想要连它买下来,一探究竟。
“小兄弟,一看就知道你识货,这刀鞘可是由蕴灵石铸成,想必这蕴灵石是什么就不用我解释了吧。”一见忆天拿起了刀鞘,小贩的眼睛立马就亮了。
“蕴灵石!?你别是骗我的吧!”忆天将信将疑的看着那刀鞘。
蕴灵石,那可是真正的好东西。
古玉有灵,称之为灵石,而在众多灵石当中,蕴灵石更是出了名,只因为它有一种神奇的功效:蕴灵!
所谓的蕴灵,便是蕴养灵性。
江湖中,侠士们都喜欢用兵器,而有灵性的兵器更是广受欢迎。
但由于其苛刻性,铁匠打出来的兵器都没有灵性,最多是质量好罢了,想要把兵器蕴养出灵性,除了每时每刻佩戴在身边,以血喂器开灵之外,还有一种办法,那就是用蕴灵石温养。
不过蕴灵石一直都极为稀少,但凡有蕴灵石的地方,必将引起血斗。
要说一个小贩这,居然会有用蕴灵石铸成的刀鞘,这基本上不可能,毕竟这种东西,可不是一般人能够得到的,除非是有大气运的人,否则根本不可能触及。
“小兄弟,我也不骗你,这刀鞘是一个大将军所持有的,不过这位大将军在十年前就死了,这刀鞘还是当初我给他收尸时顺的,绝对真,骗你的话,就让我饿死街头!”小贩拍着胸脯保证道。
但实际上,小贩心里却在考虑着怎么忽悠着面前这个冤家把它买了。
小贩在这里摆摊已经有半个月了,但是卖出去的东西根本就没有超过三件,也导致了这半个月他天天吃馒头维持生计。要是今天再卖出去,估计他真得饿死了。
不过这次他倒是很确定对方会买下这刀鞘,毕竟看忆天有些犹豫的样子,只要有犹豫那就绝对可以卖出去,顶多自己再多加两把力……想到这,小贩又贱笑着吹道:“小兄弟,别犹豫了,这么好的宝贝一般人我还不卖呢,今天看在和你有缘的份儿上,就便宜一点卖给你,二两银子怎么样?我这已经是亏本买卖了啊!”
闻言,忆天差点笑了出来。
有缘?
要真是有缘的话,为何不直接送?还亏本买卖,一块蕴灵石要是拿出去拍卖的话,至少也能卖出百两黄金,而小贩居然二两就卖了,这已经完全可以断定,这所谓的蕴灵石铸成的刀鞘根本就是个笑话。
本想着直接拒绝,但突然忆天眼珠一转,竟阴差阳错的点了点头:“好吧,那就买个吧,不过我还要从这里边再挑选另外两样东西,不然太亏了,划不来。”
本以为小贩会拒绝,可谁知他居然答应了!
只见,小贩在听到忆天同意买了之后,却还要加两样东西,立马一脸肉疼的说道:“好吧,要不是和你有缘,这亏本生意我才不做呢。”说着,直接将忆天手上的二两银子抢了过来,生怕他反悔一样。
见状,忆天只觉得这小贩也太心急了点,自己就当是好心帮他一把算了。
若是放在平时,忆天也不会花这个冤枉钱,不过今天他心情还算不错,二两银子就当是丢了,换三个小东西也不错。
“就这两个吧。”忆天随手从小贩面前拿了一颗黑黝黝的铁球和一本只剩下半截的破书,漫不经心的收下,旋即拿起了那花二两银子买的“蕴灵石”做的刀鞘。
“好的,小兄弟慢走啊,欢迎下次光临!”
临走的时候,忆天明显的听见了那小贩有些兴奋的笑着,好似捡了天大的便宜一样。
暗自摇了摇头,心想:看来自己就是善良!
将从黑心小贩那买来的东西直接放进肩上的包裹,忆天抬头看了看天色,见有些晚了,他直接在清水镇就近找了个客栈,丢给了老板一两银子,找了个比较靠街的房间,顺道还叫他送了一桌子饭菜上来。
待到吃饱喝足后,又叫小二打来了一桶热水,除去衣物后整个人直接跳进了木桶里,爽叫一声:“舒服啊,虽然和山上的山泉相比差了点,不过这偶尔下来洗个澡还是不错的啊。”
捏了捏有些酸痛的胳膊,忆天只感觉浑身清爽无比。
说起来这还是忆天第一次一个人下山,以前他下山身边总会跟着一两个人,好生不自在,现在身边无人,他倒是觉得清静了许多。
洗完澡,忆天重新换了一身衣服。
不过,与其说是换了一身衣服,不如说是只穿了一条裤子而已,上身却赤果着,露出一身健硕的肌肉。
那肌肉之间的线条分明很明显,而且不像程蒙恬的肌肉那般厚重,而是充满了爆炸性,似乎那隐藏的一小块肌肉瞬间就可以爆发出很强的力量一般。
这是忆天锻炼多年的效果。
虽然穿上衣服的他看上去身材并不魁梧,甚至是有些瘦弱的样子,但谁知道这衣服之下的身材却有着如此爆炸性的肌肉呢?
很难想象,这一个十岁的少年,居然会有这一身的肌肉!
等到忆天把一切都收拾好了之后,天空早已被夜色掩盖。
只见,忆天打开了窗,让月光直接照射在了房间内。
借助着微弱的月光,忆天把从街市上买到的刀鞘拿了出来,放在手上把玩着。
“这刀鞘似乎有些奇怪啊,上面的花纹似乎在哪见过,不过怎么想不起来了呢?”忆天总觉得那刀鞘上的花纹有些熟悉,不过一时之间脑子短路,却是怎么想也想不起来了了,不由得皱起了眉头。
摇了摇头,忆天不再管匕首的事,而是把另外两样东西拿了出来。
他首先拿出的是那本半截的破书,不过翻看了一下,书里面的内容完全看不清楚,大概是放的太久,有些掉色,无趣的直接随手一丢,丢到了客栈后院的桃花树上的鸟窝里,惊得窝里的鸟连忙翅膀一展,飞到了天空。
良久,才飞回鸟窝,好奇的啄着那只剩半截的破书。
见到这一幕,忆天觉得这鸟有些好笑,居然会被一本书吓到,但接下来的一幕才是最让他吃惊的。
“这……这是!?”就在忆天准备摸索那铁球的用处的时候,那鸟窝里的半截破书似乎起了变化。
见状,忆天顾不上琢磨铁球,连忙从屋内跳到了后院,双脚一蹬,直接跃到了那桃花树上。
忆天探手将那鸟窝中的半截破书拿了起来,竟发现了在书皮处的边缘,有丝微弱的金光透露了出来,而先前他看到的变化正是这泄露出的金光将书角包裹住了。
“有意思,看来这书皮里面另有玄机啊!”有些好笑的将随身携带的青玉匕首拿了出来。
若不是这鸟去啄书皮,自己也发现不了这书中的玄机,这也算得上是意外之喜了。想到这,忆天立马手起刀落,将书皮整个给剥开了,将书皮里面藏的东西给取了出来。
那是一张散发着浓烈金光的卡片!
在卡片上有着密密麻麻的文字,不过在忆天看来却是些古怪的符号,他根本就不识这些文字:“这上面难不成是古文字?”
早就听说了,在夭月国,国民百姓们现在所用的文字是改编过的新文字,而在夭月国还没有建立之前,所用的文字被称之为古文字,也就是现在新文字的前身。
这种古文字,相传早就已经没人使用了,甚至连认识的人也少得可怜,至少在整个夭月国中,忆天所知,能否识得古文字的人不超过三个,而且其中一个还早在十年前就死了。
“反正也不认识,不如先留在身上,等回去了再给大爹他们看看。”忆天用匕首在裤子上划了一张布,随后将卡片包好,等确定了金光完全被遮住后这才重新跃到了房顶上,然后回到了房间中。
“看来今天运气不错,这二两银子花得不冤。”满意的看着那包裹着严严实实的金光卡片,忆天眉开眼笑的,光是这卡片怕是就不止二两银子了,更别说还有个有着奇怪花纹的刀鞘和不知道用处的铁球呢。
不得不说,这次他答应去猴儿山取酒是来对了,不然也不会在这清水镇买到这种好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