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子拿着五万块钱垂头丧气地回来了。
我没问他去找那个女孩的过程,戴着耳机继续看监控。陶樊和他寒暄了几句就被陆有凌一个电话叫走了,一时间店里就剩下我们两个人。
肩膀一沉,我扭头,正对上他毛茸茸的脑袋压在我肩头。
看着他这个样子,我也不好再说什么重话,彬子也只是善良,不能怪他。
“老板……”摘了耳机,听见他闷闷地说:“她……她只是要我的钱去买包……她也是大学生,根本不是什么被卖进酒吧的……”
叹了口气,我抬手揉了揉他的脑袋:“下次注意点。”
“钱还你。”
“不了,”我摇头:“这些钱就给你了,这两年你在这里每个月都加班,下课就来干活儿。这些钱是你应得的,以前是我给的太少了,快要换季了,拿钱给自己添点衣服什么的。”
“谢谢老板!”彬子的眼睛一下子亮了,伸手就给了我一个熊抱。
我一阵恶寒,把他的爪子从身上扒下去,掸了掸被他扯皱的衣服:“还没吃饭吧?外卖应该要到了,你去门口看看。”
“接旨。”听说有吃的,彬子马上起来去门口看看。
我本来坐在咖啡店最靠里的角落,从这里无法直接看到门口的玻璃门,但是可以看到对着门口的柜台。柜台本身为了美观贴着一层玻璃,彬子每次打扫卫生又喜欢把它擦得干干净净,从玻璃上的反光能看见彬子拉开了店门。
送外卖的好像已经到门口了,我看他径直走向咖啡店门口停着的一辆亮橘色的面包车,车前好像站着个穿着亮橘色衣服的外卖派送员。
见此,我的视线回到了笔记本屏幕上。
又看了两三分钟,我寻思着彬子应该拿好餐具了,抬头,却惊觉他还没进来。
余光看到玻璃上的反光,那辆亮橘色的车正缓缓发动。
坏了!
我从椅子上窜起来,三步并作两步冲出咖啡店,却只看到了那辆面包车消失在路口,和洒了一地的外卖。
“他X的!”顾不得路人惊异的目光,我又返身回到店里,来不及拿红箱子,把摆在柜台上当作装饰品的半尺来长的刻刀抓在手里,转身就飞奔向街尾的酒吧。
风声在耳边呼呼作响,我的大脑飞速地转了起来。
敢在大白天绑走彬子,要不就是对方确定我一个人无法把彬子救出来,要不就是对方在试探我的实力。
不管怎样,这就是个蹩脚的陷阱,想引我一个人去酒吧。
但即便明知道这是陷阱,我也必须去一趟。
首先彬子是无辜的,被当成人质绑走完全是因为我。
其次是,彬子有一个以他为傲的父亲。
我不记得三十年之前的事,更不记得我自己的父母。
但是我记得前几天梁警官在办公室和我们炫耀他儿子考进了京都最好的大学,也记得他帽子里的那张照片。
最后是,好歹彬子也算是我店里的人,敢在我门口绑了我的人,无论对方是谁,我都有必要走一趟。
三年的安稳,不代表我好惹了。
现在下午两点多,太阳毒辣辣的,路上的行人非常少,四王路并不长,很快我就跑到了清凉酒吧附近。
握紧了手里有些发凉的刻刀,我绕到了酒吧的后面。
果然,那辆亮橘色的面包车静静地停在一扇小破门旁边,车里没有司机,这酒吧后门附近也没有人。
我贴着墙摸到了小破门旁边,一手推开了门,探头进去。里面出奇的黑,除了从我打开的门缝照进去的阳光,里面的一切都笼罩在黑暗中。
现在我能基本确定几起案子的凶手就是这家酒吧的老板。
只有酒吧的老板才能让服务员在我和白欢的饮料里下药,只有酒吧的老板才能把人质拖进酒吧的后门。
地上有明显的拖行痕迹,我也不担心这些痕迹都是假的。
毕竟彬子不就是这个凶手想引出我的筹码么?
沿着几乎都是刻意留下的线索,我摸到了地窖的门。
没有犹豫,我一脚将门踹开。
映入眼帘的是一排排约莫两米高的木质架子,上面整整齐齐地摆着各种各样的酒,每个单独被隔出来的小隔间上还贴着年份的标签。
闻着阴冷的空气里弥漫着的腐朽味,我皱了皱眉。
这些酒架子后面是另一扇门。
推开门,里面吊着一个灯泡,散发着惨白的光。
这个小房间两侧也是高到天花板的木架,只不过这次架子上放的不是酒,而是各种各样的人体部位,装在透明的玻璃罐里,有手,大腿,脚,头等等。
当然也有一罐眼球。
房间中央是一张类似于手术台的长桌,桌旁有把椅子。梁彬此时躺在长桌上,双眼紧闭。我一个箭步冲到他身边,伸手探了探他的鼻息。
还好,呼吸平稳,可能就是被迷昏了扔这儿了。
我连忙放下刻刀,把他从长桌上扯下来,背起来。
可我再去摸刻刀的时候,摸到了另一只手。
我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这只手的触感,从形状上能判断出这是一只手无异。但我手心接触到的不是皮肤,而是一片滑腻,有些潮湿,我手上使了七分力气,竟觉得手下的滑腻被捏的变了形。
一手要保证梁彬不从我后背上摔下去,我右手扣着这只触感怪异的手,凭感觉抬腿狠狠地往那个方向一踹。
身后传来一声怪叫,那手立刻缩了回去。
我趁机抓紧了刻刀,背着梁彬就往外跑。
我能感受到身后的人追了上来,只好心里对彬子默念了一句抱歉,然后在绕过下一个酒架子的时候把他的后背狠狠地撞在了那木架子上。
这一撞我使足了力气,那酒架子应声而倒,压住了后面的人。
几步跑上地窖的楼梯,我都能隐约看到打开的后门渗进来的阳光。
匆匆回头看一眼,我本是想看一下袭击我们的到底是谁。
这一眼看得我腿肚子一抽。
身后的人……不,不能说它是人。
这个东西被卡在我撞到的酒架子下面,从我这个角度只能看到它的一只手,在地面上狂抓的手。
那只手上没有皮,只有大大小小的眼球。
见我看向了它,所有的眼珠子突然都瞪向了我。
一股前所未有的呕吐感从胃里返上来,我慌忙背着彬子夺路而逃。
跑回咖啡店后,我把彬子放在柜台后的椅子上,然后打开红箱子,取出一个皮偶,用刻刀在手腕上划了一下,滴滴答答的血滴进了皮偶的嘴里,那皮偶动了,从一尺长到三尺,然后坐在了店门口。
做完这些,我才拿手边的座机给白欢打电话。
白欢当然是叫我呆在店里不要动,她立刻赶过来。
挂了电话,我看了一眼依然昏迷不醒的彬子,拿起柜台上的水,往他脸上一泼。
他动了动,然后睁开了眼睛。
“老板……我这是怎么了……”
“其实你刚才就醒了吧?”我斜眼看着他。
“嘿嘿……刚才是醒了……可是我动不了……”他说着就开始呲牙咧嘴:“老板,你劲儿真够大的,我后背可能都青了……”
“楼上有伤药,你自己去拿。”说罢,我不再看他,转而看向坐在门口的皮偶。
千目鬼,清凉酒吧里居然有一只千目鬼……
想到那么多的眼球,我脖子后面就一阵阵发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