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朱德的青少年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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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疑问与仇恨

春天里,朱德和妈妈在田里拔草,看见“丁阎王”带着老婆孩子,坐着轿子,趾高气扬地从大路上经过,他好奇地问妈妈:“丁阎王去做啥子?”

妈妈抬头瞅了瞅,回答说:“去赶庙会。”

“赶庙会做啥子?”朱德的眼睛睁得大大的。

“烧香拜佛呗。”妈妈一面拔草一面说。

朱德还是不懂:“烧香拜佛做啥子?”

妈妈被儿子问住了,自言自语地说:“他们闲得难受呵。”

朱德眨着眼睛想,妈妈成天这么累,为啥还有闲得难受的人?他们为啥不来拔草呢?

夏天到了,爸爸和叔伯们要用滑竿送“丁阎王”一家到琳琅山上的“丁家花园”避暑。朱德看着爸爸他们抬着滑竿,黝黑的赤背上汗水不停地往下淌。而肥肥胖胖的“丁阎王”懒洋洋地躺在滑竿上,优哉游哉地摇着芭蕉扇,还对爸爸他们吆三喝四。

秋收了,朱德跟着爸爸叔伯们把金灿灿的稻谷挑到丁家大院的谷仓里。回来后,一家人却围着半碗咸盐水,捏着苦涩难咽的菜团团蘸着吃。

到了冬天,爷爷把妈妈喂养了近一年的大肥猪赶进了丁家大院,回来时唉声叹气,眼泪汪汪。

朱德的家门口有小溪、池塘和水田,里面养有很多鱼,其中水田里的鱼是朱家在插秧时节放进去的。当然应归朱家所有。但“丁阎王”硬说鱼是丁家的,不让别人捉。少年时代的朱德很喜欢捉鱼,但却经常遭到丁家狗腿子的训斥、侮辱和抢劫。朱德十分憋气,有时也跟他们争辩几句:“我家养的鱼为什么不准我捉?”尤其可恶的是每年春节前夕,“丁阎王”都要派狗腿子持网来捞。朱德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喜爱的鱼被“阎王”全部捉走,十分愤恨:“为什么只能你捞,不让我捉?”

朱德的房前屋后,有很多茂密的果树。春天果花盛开的时候,红白争艳,芳香扑鼻。秋天,在那粗壮的果树上,挂满了丰硕的梨、红枣、核桃和柿子。小孩子们看到那些香甜的水果,馋涎欲滴,流连忘返。收获时节,老祖父叫孩子们把水果摘下来,并叮嘱他们不要吃,得给“丁阎王”送去。可是“阎王”管家还嫌水果少,责骂朱家是贼,偷吃了水果。对地主的责骂和侮辱,朱德非常气愤。心想:为什么采摘水果是我们的小手,而吃水果却是他们的嘴呢?“丁阎王”明明把我家的水果抢走了,为什么还反骂我家是贼呢?

在药铺垭私塾门外,有一块小红石骨山坡,所有权属于朱家。1894年,祖父朱邦俊和朱德爷孙俩从远处挑土,在这里垫起了一块十来米见方、一米多厚的小平坝。在上面栽了几窝竹子。经过精心培育,一片生机勃勃的竹林长得又粗又密。“丁阎王”看见这么好的竹林就垂涎三尺,硬说竹子栽过了界,占了丁家的地,竹子应归丁家所有。狗地主如此仗势欺人,朱家肺都要气炸了,就去官府告了“阎王”一状,朱丁两家便打起官司来。俗话说:“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那年月,官府与地主串通一气,欺压穷人。结果,原告打成被告。朱德亲手栽种和管理过的竹林被“丁阎王”白白地霸占去了,而且还受到官府的训斥。对这样的不平事,朱德都气哭了。半个多世纪以后,1960年朱德回乡视察时,来到琳琅小学门前(原药铺垭私塾旧址)还问道:“这里的一片竹林哪里去了?这是朱家与丁家的分界线,是有斗争的,还打了一场官司。结果,我们栽的竹子还是被丁家霸占去了。”

现实生活的残酷在朱德年幼的心田里播种下了疑问和仇恨的种子。他觉得“丁阎王”比吸人血的蚂蟥还可恶,要是没有他,琳琅山下的穷人保准儿要比现在过得好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