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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间地的领地内,国王大道旁边,哈罗威伯爵的小镇上。
啪!
劳勃国王把手里的羊皮纸用力扔在瑟曦的面前。
瑟曦连眼皮都没有眨一下。
一个女佣在很仔细的替王后修饰手指甲。
王后觉得看厌了红色,她决定把指甲都涂成黑色。
“这是我今天收到的第十封信!”劳勃冲瑟曦喊道,“这都是你们养的恶狗干出来的好事,我会立即派兵到奔流城,把魔山抓起来,然后把他碎尸!多恩马泰尔家族一直想要他的人头,我正好把他的人头送到多恩,做个顺水人情。”
瑟曦吹吹刚刚修饰好的右手指甲,对指甲涂抹成黑色并不是很满意,她觉得亮光程度不够,光泽度没有达到自己所期望的。
女佣还在战战兢兢的为她做左手的指甲。
愤怒的国王盯了她一眼呢!
国王的愤怒不是没有道理的,魔山作为西境的一个普通爵士,地位一般,竟然在路过奔流城的时候赚开了城门,俘获了霍斯特公爵并要挟了艾德慕伯爵,目前整个河间地的贵族们都闹了起来,他们纷纷向国王送来渡鸦,并带兵包围了奔流城,三面合围,军队层层叠叠。
然而据说魔山高枕无忧,每天和霍斯特公爵在一起品茶论酒,而西境的军队也到了红叉河西边,虽然人数不多,但有传言说泰温公爵也正在调动其他贵族的军团赶来红叉河的西渡口。
这次事情的确闹得有点大,最终惊动了在小镇的妓院里寻欢作乐的国王陛下。
酒侍蓝赛尔·兰尼斯特把金杯递给国王,国王怒气冲冲的接过酒杯,把酒泼在了蓝赛尔的脸上,骂道:“他吗的兰尼斯特!”
他怒气冲冲的大踏步走了出去。
酒侍蓝赛尔忙跟紧国王的脚步,手按剑柄站在门口的四名御林铁卫也紧随国王身后、国王突然站住,瞪着詹姆·兰尼斯特:“你不要跟着我!”
詹姆·兰尼斯特脸色一僵,停下了脚步。
国王带着酒侍和另外三名御林铁卫走了。
瑟曦在屋内轻笑说道:“詹姆,你不是兰尼斯特么?”
詹姆回到门口,按剑站立,说道:“王后陛下,我是兰尼斯特!”
“我怎么看见国王骂兰尼斯特的时候你非常平静呢?”
“回王后陛下,我已经习惯了!”
瑟曦轻轻一笑:“詹姆,关于魔山打破了奔流城,挟制了霍斯特公爵的事,你怎么看?”
这件事情已经搅动了整个河间地,河间地贵族们群情激愤,不停的有贵族派出人或者渡鸦来向国王送信,每一封信和每一个到来的人都是一道施加在国王身上的压力。
国王不惧打仗,最痛恨这些扯皮的混账事情。
他很后悔让艾德·史塔克提前一步离开了小镇。
“父亲大人既然调兵遣将布阵在红叉河西渡口,我猜测这件事情可能魔山并不是完全不对。”
“你觉得魔山会是个讲点道理的人?”瑟曦非常惊讶的语气。
“魔山少了狂暴,多了冷静;少了愤怒,多了理智。”詹姆淡淡说道。
“哦,我怎么从未感觉到!”瑟曦看白痴的眼神看着詹姆。
“他和猎狗的比武决斗,你要是仔细想想就能明白我说的并不是乱猜的!”
“哦!”瑟曦挥挥手,身边做指甲的女佣和其他的侍从纷纷离去,“詹姆,你进来说话!”
“是,王后陛下!”詹姆走进房间,“魔山如果要杀猎狗,以他的性格,是一剑砍死干脆还是又要火把又要火油的干脆?魔山什么时候杀人变得这么啰嗦和有耐心的?”
“猎狗怕火!”瑟曦说道,“用火烧死猎狗符合魔山的残忍!”
“对,但是当艾德大人和国王陛下站起来阻止了魔山火烧猎狗的时候,他不是更应该愤怒的斩首猎狗么,他竟然是把火把扔在地上走掉了?”
“他当时手里没有剑!”
詹姆一笑:“以魔山的狂暴愤怒,有没有剑都并不妨碍魔山杀死猎狗。没有剑,他可以把猎狗提起来,直接捏爆他的头。可他并没有,他竟然放过了猎狗。你还觉得这是你认识的那个魔山么?”
瑟曦眼珠转动:“詹姆,你不会是说魔山故意要用火来烧死猎狗,但他知道艾德·史塔克肯定会站出来阻止……”瑟曦捂住了自己的小嘴,睁大了美丽的眼睛,“我绝不会相信魔山是如此计谋深沉之人,我绝不信!”
“我不知道,但如果魔山要用火烧死猎狗,我知道艾德公爵是肯定会站出来的,他一直是个自以为公正、正直、光明、磊落的荣誉骑士,我虽然看不起他,但他比王室廷臣里的很多爵士都值得信任。还有,狂暴愤怒的魔山是攻不下奔流城的,他一定是用了什么计谋骗开了城门和城中的军事要塞,外面传言魔山率领三十人强行打破了奔流城,那是绝对不可信的。”
“为什么?”
“强攻奔流城?别说魔山只有三十个人,就是三百人,三千人,三万人,也难以正面攻破三面都是急流环绕的奔流城!要打进奔流城的内城,更是难上加难!”
瑟曦耸耸肩膀:“詹姆,你觉得魔山为什么会突然袭击奔流城?并控制住了霍斯特公爵?这可是轰动七国的大事!没有人会选择站到魔山一边的!”
“我不知道!”
“你觉得父亲对魔山惹出来的事情会怎么做?霍斯特公爵的大女婿可是艾德首相。”
“父亲至今没有向国王发出渡鸦来解释一下其中的原因,我不知道为什么。但父亲大人不会任由事情失控的。”
“有父亲大人在,我就一点没有担心过这件烂事。事实上我更关心另外一件事情,一件大事!”
“什么事?”
“你头脑如此冷静,看问题如此深刻,你才应该来做国王的首相!艾德·史塔克应该滚回他的老家。”
“我做首相?”詹姆轻笑,“还是算了吧,我对做首相不感兴趣。”
“那你对什么感兴趣?”
“我的兴趣在你的双腿之间。”詹姆轻笑,伸手把瑟曦的纤细腰肢抱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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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爵大厅。
愤怒的国王下令:“御前执法官伊林·派恩爵士!御前廷臣来自密尔的索罗斯爵士,你们率领三十名君临守备军,去奔流城调停魔山和霍斯特公爵之间的纷争,让魔山立即放人离开奔流城,如果魔山不听,先答应他的所有条件,确保霍斯特公爵的安全,然后我会让魔山知道我的愤怒。”
“是,国王陛下!”红袍僧索罗斯恭敬回答。
红袍僧索罗斯出生于狭海对岸的自由贸易城邦密尔,他是他们家八个孩子里最幼小的一个,父母太穷,无法把他养大,因此他在三岁的时候就被送给了侍奉光之王的红袍僧做了一名小随从。长大后,他自己也就顺理成章的信仰了光之王,并成为了一名红袍僧。
出于对战斗、酗酒和女人的向往,虽然他披上了红袍,但他从未彻底虔诚过。
为了让痴迷于火焰的疯王伊里斯二世信奉光之王,密尔的红神庙里的大牧师派遣索罗斯到君临城来向伊里斯·坦格利安国王传道。然而,他因为更喜欢酗酒和逛妓院,所以并未完成这一任务。
在篡夺者战争之后,他因为在君临好酒好女人打狠架得到了劳勃的赏识,两个人竟然成为了好朋友。在女人、酒、还有战斗的吸引下,索罗斯放弃了自己的布道任务,心甘情愿的成了劳勃国王的一名御前廷臣。
在伊耿历289年,铁群岛的巴隆·葛雷乔伊领主自立为王并公开叛乱,国王劳勃和艾德率军镇压,红袍僧索罗斯第一个攻上了派克城城墙,他的勇猛自此七国闻名。
索罗斯常常依靠燃烧的火焰剑来惊扰对手并取得战斗的胜利,在诸多的比武大赛中,他总是摘得团体比武大赛的桂冠。
索罗斯曾在团体比武中三度利用火焰剑击败猎狗桑铎·克里冈而获得冠军。
索罗斯是劳勃私交最好、也是劳勃最信任的一员廷臣猛将!
而御前执法官伊林·派恩虽然无法说话,剑术一般,但他代表了至高无上的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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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修学士从艾米的床上爬起来,艾米已经不在,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女人的粉香气。他贪婪的呼吸了好几口,然后恋恋不舍的起身,光着脚,在房间里来回伸展了一下酸胀的筋骨。
天大亮前,他得回到自己的居所。学士出来逛妓院是不被学城所允许的,这违反了学士守则,但是国王陛下都能逛妓院,鲁修学士觉得他也能。
脚步声响,是可爱的艾米回来了?
帘子被人撩开,一张很可怕的丑陋的脸出现在门口——猎狗桑铎·克里冈!
猎狗的脸色很平静,他发觉自己有点有意无意的模仿魔山的那种淡淡的神情,这令意识到这一点的他心里很烦躁,很纠结,很不爽。他摇摇头,赶走魔山的影子,迅速恢复了自己的冷酷。
“学士,我有个问题想请教你一下!”猎狗说道,并关上了门。
鲁修学士的脸早已经苍白,额头上全部是冷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