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喀喀!喀喀喀!
铁闸门缓缓关闭。
“不!”佛雷骑兵大叫,“不要关门。”
吊桥上,扑通扑通,两匹马和马上士兵被同袍挤落桥面,跌落护城河急流,几个沉浮,被急流飞快带走。
吊桥的堤岸都淹没在暴涨的河水中,有马肚那么高,到了步兵们的腰间位置。
吊桥上的骑兵拼命抽打战马,要在关门前冲进去。
更多的骑兵从岸上跃进漫过堤岸的水,来抢吊桥。
几名抢上吊桥的步兵被马蹄踢飞,落进急流,他们身上穿着铠甲,就好像掉落水中的石头,立即不见。
“臣服真正的国王,赦免你们的死罪。”艾德·史塔克的吼声如雷。
北方人的大嗓门和耿直是出了名的!
北境骑兵中,长枪兵、弓骑已经成阵型,波顿步兵的长枪兵、剑盾手、弓箭手也已经成阵型,黑压压的军团向前推进。
凡是挡在前面的,一律碾压。
艾德·史塔克身先士卒,这是他一贯的作风。他教出来的罗柏·史塔克、琼恩·雪诺,全部是这一作风:让士兵只要抬头,就能看见你!——这是艾德·史塔克的名言。
艾德·史塔克和泰温·兰尼斯特的作战方式截然不同,一个冲锋在最前面;一个只在后方观察战场情况。
艾德吼声如雷,压过滚滚河流的轰鸣,骑兵中,最先丢下武器投降的,是波顿的骑兵;当城门缓缓的关闭,佛雷骑兵和步兵们走投无路,纷纷投降。
咔咔咔!
绞盘转动,吊桥缓缓升起,吊桥上的骑兵们大声惊呼,桥头的战马纵马跳下,落进水中,溅起巨大的水花。
先前拼命要挤上吊桥的骑兵步兵,现在纷纷要挤下吊桥。
扑通扑通,骑兵步兵纷纷落水!
吊桥升起,城门关闭,佛雷骑兵步兵、波顿骑兵步兵,纷纷丢下武器,单膝下跪……
“当有人向你挑战,你应该坚决地回以铁与血;当他们屈膝臣服时,你则要亲手把他们扶起来。”大战期间,艾德·史塔克一直跟在罗柏·史塔克身边教导他,他是这么对罗柏说的,他自己也是这么做的。
艾德·史塔克跳下马,把为首的几个佛雷将军亲自扶起来:“你们作战很英勇,我知道你们只是奉命行事,效忠真正的国王吧,将军们。”
几名将军再次单膝下跪,抽出长剑,举过头顶,宣誓效忠并臣服北境的史塔克。
收服降兵,激发部下忠诚,艾德·史塔克‘以力降服,再以理服人’;罗柏·史塔克也同样如此;魔山则恩威并施;而泰温,只有冷血威严和杀伐恐惧。
罗柏·史塔克在征战西境中,随军的几个佛雷全部对他死心塌地,奥利法·佛雷,派温·佛雷,亚历山大·佛雷……等等佛雷对罗柏忠诚耿耿,但这次的‘婚礼背叛’,效忠罗柏的佛雷全部不见,被瓦德·佛雷关进了地牢,这也给了罗柏在第一次进入大厅后就不再怀疑父亲的计划和安排。
收服降兵,激发部下忠诚,这是一门学问,也是名将的必备技能。艾德·史塔克至少很深刻的影响到了两个少年英雄,一个是罗柏·史塔克,一个是琼恩·雪诺。
随后,艾德·史塔克扶起了波顿的几名将军,他承诺只追首恶,赦免他们的背叛死罪,但死罪虽然免除,活罪难逃,需要他们的军功来将功折罪!
至此,岸上三百佛雷骑兵,一千余佛雷步兵,波顿骑兵步兵,全部投降!
而在西城,主堡大厅、塔楼、大街小巷,所有的战斗结束。
罗柏·史塔克在萝丝琳·佛雷的帮助下,从地牢里放出了奥利法·佛雷,派温·佛雷,亚历山大·佛雷等誓死效忠于他的五个佛雷家族嫡系子孙、和十七个坚决反对‘婚礼背叛’的佛雷家族的骑士。
罗柏和萝丝琳·佛雷并骑,身边簇拥着从河间地开始就追随于他的这一批佛雷将军和骑士共计二十二人,黑鱼布林登·徒利率领五百河间地重甲骑士断后,一行人来到石桥中间的卫河塔前。
萝丝琳·佛雷命令卫河塔守卫全部臣服,打开城门,队伍过卫河塔,萝丝琳喝开东城的西门,东城佛雷纷纷臣服。
奥利法·佛雷快马穿过东城,来到东门,命令守卫们打开铁闸门,升起吊桥,恭迎艾德·史塔克公爵大人入城。
至此,孪河城东西两城,剩下的所有佛雷,全部臣服!
*
黄金大道上,王领地和西境的边境接壤地,克里冈军在此扎营休息。
啪!
一颗石子丢在清澈的水流中,飞溅起水花,把在溪流边洗帐篷披风的一个女子溅了满脸。
女子起身,用粗布衣服的衣袖抹去脸上的水花。
溪流对面,一个高大猛恶的骑士盯着这个皮肤白皙模样不错的平民女子。
而在不远处,负责后勤巡逻保障的两个士兵手按剑柄,脸有怒气,但没有动。
那猛恶骑士是大名鼎鼎的猎狗桑铎·克里冈,两个小兵知道自己不是他的对手,但克里冈军军纪严明,即使是营妓,任何士兵和军官,都不得猥亵、羞辱、虐待和强尖,何况是军中的后勤女子。
军中的后勤女子很多:磨剑、修补帐篷、洗衣、做饭、制造箭杆、修补铠甲,喂马养马、照料拉车的牛和骡……这些工作女子都能胜任。
“你叫什么名字。”猎狗一步就跨过小溪,来到女子的身边。
女子低下头:“大人,我叫珊莎!”
“珊莎?姓什么?”
“我没有姓,大人!”
“我看看你的双手。”
珊莎把双手藏在身后。
猎狗伸手就把珊莎的双手抓住,摊开,珊莎的双手脱皮、茧巴、粗糙,指甲里有污垢,但手腕以上,依然能窥见白得如玉。
“我看你很眼熟啊,珊莎!”
“小女子并不认识大人。”
“哦?你的家在哪里?”
“我的家在南方,大人。”
“南方,我怎么听着你一口的北方口音?”
“大人说笑了,我是南方人。”珊莎面不改色,蹲下,继续搓洗一件骑士的披风。
猎狗伸脚踩住披风:“珊莎,我缺一个侍女,你来给我倒酒吧。”
“对不起,大人,你需要侍女,请找我们的长官调配。”
猎狗冷笑一声,伸臂就把珊莎拦腰抱起来,刚转身,迎面两名士兵手按剑柄挡住了他的去路。
“大人,请放下她,珊莎不是营妓。”一名士兵喝道。
克里冈士兵个个都很有脾气,虽然畏惧,但猎狗在犯法,他们就理直气壮。
“大人,就算珊莎是营妓,你也得先去营妓长官处交钱,得到允许才能带走人。”另一名士兵冷冷说道。
“滚开!”猎狗居高临下的盯着两个比他矮一头的士兵。他虽然在克里冈军中,但无编队,无军团,无职务,他就是一个自由战士,没有上级,也没有下级。
“大人,你必须放下她!”要是换了其他人,两名士兵早已经是长剑出鞘。
后勤士兵也并不是那么好惹的,谁也不肯受这窝囊气。凡是战士,没有想做后勤的,都是想做第一线的士兵,冲锋在前,耀武扬威;要么战死,要么打了胜仗回来喝酒吹嘘,军功奖励,佩戴勋章,赌博营妓,恣意痛快,不管如何,都威风过做后勤。
后勤最高长官记事本,深恨做事务官,他的情绪也影响到下属,后勤将士们的怨气越积越多,就有了在君临破城战中,记事本和执法队罗尔杰、尖牙率领执法队和后勤将士第一线出击的待遇:抢攻蕾妮丝丘陵顶上的龙穴,立下了第一等军功。
刚打完君临破城战立下军功不久的后勤将士们,还都没能从辉煌的军功荣耀中冷静走出来,从长官到士兵,战后一直都很牛鼻!
只是他们的牛鼻,在猎狗面前实在算不了什么。
珊莎被拦腰抱住,用力踢打猎狗,猎狗的身体就是岩石和钢铁浇铸的,珊莎的小拳拳打在猎狗的身上,不痛不痒,浑然无觉,除了给珊莎自己的手脚留下疼楚的记忆外,对猎狗没有其他任何的伤害效果。
猎狗伸手就把一名士兵推倒,夹着珊莎就走。
呛!
另一名士兵长剑出鞘,指着猎狗的后背:“大人,放下她。”
远处,军哨声响起,有小队长看见了这边的争斗,大怒,但他自己不敢一人过来挑战猎狗,于是吹响了军哨。
军哨惊动了百夫长,百夫长骑马过来,带着一队气势汹汹的克里冈后勤兵。这些士兵虽然是后勤兵,个个都是一身匪气。这是克里冈军的传统气质,尚武、争勇斗狠是他们的基本素质。
猎狗对周围的情形视而不见,他转身,看着抵住胸膛的剑尖:“士兵,收起你的剑。”他的半边被火焰烧伤的脸、他的眼睛、他的语气和神情。无一不令人畏惧。
士兵怯了,但他听见了奔过来的同袍们。
“大人,你先放下珊莎。这不符合规矩。”
“去你吗的规矩。”猎狗转身就走,士兵犹豫了一下,这剑是刺还是不刺?
他想起了最高长官记事本说的话:“后勤兵才是最牛鼻的兵,没有批准,任何将军来领物资,一律不给。谁敢用强,先打,一定要打赢,出了事,老子承担。”
士兵的长剑就刺了过来!
猎狗的衣服里面有锁子甲,他和魔山一样,上战场冲锋会穿铠甲,板甲,平时穿锁子甲。板甲那玩意太沉重,平时才不会去穿它。
剑尖上的力量刚触及锁子甲,猎狗就动了,侧身,长剑刺过,嘶啦,把猎狗的外套切开,很显然不能穿了。
猎狗左手夹着珊莎,右手空着,侧身进步,伸手就把士兵头上的头盔抓了下来,用力敲在士兵的头上,嘭的一声,士兵眼冒金星,双腿发软,整个世界都在摇晃,轰然栽倒,就好像一截断木。
另一名被猎狗一推就倒的士兵早就爬了起来,长剑也拔了出来,只是不敢阻拦行凶的猎狗。猎狗的那一推,他感觉就是一座小山撞上了胸口,即使爬了起来,呼吸也一直不太顺畅,仿佛胸口还有什么东西塌着。
猎狗把头盔丢在地上,看看被利刃几乎切成两片的外套,啐了一口唾沫:“去你吗的!杂碎!”
珊莎还在拼命挣扎,猎狗骂道:“别闹,小姐,你想不想回家?”
马蹄声响,百夫长来到,手里是一柄长枪。身后,是如狼似虎的后勤兵,个个瞅着猎狗就好像是仇人。
一个后勤里洗衣洗帐篷和为骑士们洗披风的女子不重要,但猎狗不把后勤兵放在眼里的行为,很重要。
他肆意践踏了后勤兵的尊严!
“大人,放下她。”百夫长喝道。
“滚!”猎狗不屑的再啐了一口唾沫。
百夫长是个少年,但显然是个狠角色:“大人,我不管你和魔山大人是什么关系,你违反了军令,我现在有权要求你放下这个女子。”
“她是我的侍女。”
“让我看你的腰牌,大人。”
“腰牌没有。”
“兄弟们,列阵。”百夫长大吼。
“嗬!”百名士兵立即列阵,长枪放平,枪尖对准猎狗。
“猎狗!”百夫长已经不再称呼他为大人,“你一定不放下她,我就有权下令格杀。”
猎狗真没有想到一个区区后勤百夫长如此硬气,他在王宫里的时候,什么百夫长骑士爵士,都是想踩就踩。乔佛里国王也会在他面前收敛,不会命令他去做一些有损战士荣耀的事:比如欺负女子和老人。
猎狗缓缓放下珊莎。
他不是怕了百夫长的威胁,他是怕伤了珊莎。
这些士兵自然不会知道珊莎姓史塔克。
猎狗无意再跟在魔山身边,每次看见魔山,他就会不由自主的想起父亲和妹妹的死,但是现在要他动手去杀了魔山,他发觉自己已经变了,他做不到。
猎狗决定离开魔山,离开克里冈军,这样就再也不用看见魔山的那张脸。王宫是回不去了,西境回去了也没有任何意义,天地之大,猎狗不知道自己究竟该去哪里,但他知道一件事:他需要钱!
不管他要去哪里,想做什么,猎狗都需要钱。但他没有钱,这就是一个问题。
魔山有钱,就好像他会变钱出来似的,谁也不知道魔山的钱从哪里来的,总是有黄灿灿的金龙从他的军务处里发出来。
猎狗只要开口,魔山就会给他钱,但他,绝不会开口。魔山每次吩咐军务处事务官多发军饷给猎狗,但他一个子儿也不多要。
决定离开魔山和克里冈军的猎狗发现了混在军中后勤里的珊莎·史塔克,他决定带走珊莎,去北境换一大笔钱。
他需要钱!
猎狗放下珊莎,百夫长也暗暗的松了口气:“谢谢大人。”称呼又从猎狗变回了大人,“女子,还不快滚。”
珊莎连忙跑开!
“收枪!”百夫长喝道。
士兵们唰的收起长枪,军威整肃。
猎狗心里不得不佩服魔山,连后勤军都治理得如此厉害,比兰尼斯特的正规军相比也不会差,难怪破城战打得兰尼斯特军稀里哗啦一团糟,最后一万六千人就只剩下了一万人不到。战争结束后,西境兵每天都有逃兵离开,无法阻止。
猎狗盯着这名百夫长,懒得问他的名字,他大踏步冲他走过去。百夫长的长枪唰的指向他:”大人,刚才我奉军令行事,请允许我向大人道歉。“
猎狗才不听这些废话,伸手就爪住了长枪,用力一拉,把百夫长拉下马,百夫长栽倒在地上,跌了个头晕目眩,还不及起身,猎狗已经来到,一脚,踢在百夫长的脑袋上,百夫长晕了过去。
唰!
长枪的枪尖擦着百夫长的脑袋深深的插进了泥土,猎狗扫一眼无不变色的士兵们:“你们,下次看见我,离我远点!”
士兵们手里的长枪竖立,枪尖指天,无一人动。百夫长勇武,丝毫不逊色于那些第一线的将军,但在猎狗面前,竟然是如此不堪一击!
士兵们面面相觑,心中吃惊!
他们眼睁睁看着猎狗扬长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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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下午加打赏更,1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