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奇幻与狼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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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5章 追逃

吉普车像一只狂奔的猛犸象在草原上飞驰,所经之地卷起草根沙尘,震天动地。

几只鸟从草原上腾空而起,追在吉普车后面,捕食被车轮惊起的飞蛾。车跑着弧线,鸟们就飞出几条弧线,随着排烟筒里喷出一股黑烟,才缓缓消失在天际。

突然,车颠簸了一下,把我从疲怠中震醒。后座的特种兵小张以为看到了狼,忙问:“怎么了?”

“大概是碾到老鼠洞了,车突然陷了进去,不像是硌在石头上。”驾龄长久的余前一下子就猜到了原因。

“因为你们把狼都打没了,所以草原田鼠少了天敌,繁衍得越来越多,鼠洞自然遍地都是。”我解释,“之前草原上狼多的时候,老鼠可没这么肆虐。”

“你别扯淡了,狗拿耗子还多管闲事呢,狼会吃老鼠?”另一个特种兵小郭摆摆手。

“当然了,你不了解狼,狼不仅仅吃羊,它们是草原上的一些兔子老鼠的天敌,没有狼,草皮就保不住,估计草原早就是一片沙漠了。”我说。这也确确实实是事实,参考之前麦田出事之后,大量的牛羊和兔子就跑到了草原,最后引得草原成了一片黑土。

“就算变成沙漠,跟我又有什么关系?”余前冷笑,“世界上被毁的草原多了,没见哪个人犯了罪!就你事儿多!”

我哑口无言。

“应该快到了吧!”见车子减速,小郭激动地说。

“我已经迫不及待要动枪了,这次要是打上几匹打狼,不仅狼皮有得卖,还能美美地吃上一顿狼肉呢!”小张也端起了枪。

我瞥了一眼,那是军用的88式狙击步枪。以前就喜欢研究枪械模型,知道这种枪精度高,威力大,一枪下去非死即残。

“狼肉不好吃……”我小声说,“不仅和狗肉一样腥,还酸。”

“那是你不会做!”小张大笑,“我之前在部队野训的时候就打过狼,把狼扒了皮,放在大锅里炖,肉感特别好!比狗肉香多了!”

我听完抖了一下,随即又说:“野生狼体内全是细菌,吃了会得病的。”

“我们的体质好着呢,只要有肉吃,管他什么细菌呢!”小郭也笑了起来,“你小子管得真宽!你心这么善,你别吃肉啊!”

又是这荒诞的谬论。吃肉和吃野生动物,它是一个概念么。我虽然这么想,但是没有说出来,就算我说了,说给这帮恶到骨子里的人也是对牛弹琴。

忽然,从前面的草丛中探出了一个脑袋。我仔细看了看,是一匹草原狼,它正在草原上晒着太阳,被车的轰鸣给惊醒了。对视了一秒,草原狼倏地拔腿就跑。

“看到了!交给我吧!”小张把枪口伸向窗外。

“别抢了我的功劳啊!”小郭也从天窗上钻了出去。

“别争,今天我让你们打个够,每个人都要有猎物到手!”余前说着,又拿起了对讲机,“你们几个,先别动手,交给我车上这两个弟兄,下一只再给你们。”

我看到狼如我所愿地钻进了高草之中,整个身子几乎都隐匿在了草里,只有一对棕黄色的耳朵在草浪之中摇动,常人的视线根本无法一直跟踪,更别说在颠簸的车上了。

忽一阵小风,草被压低了几毫,狼的半只脑袋露了出来。仅此一瞬,枪声响起,震得我耳鸣,紧接着,草丛中那个奔跑的黑点应声倒地。

“行啊,枪法一点没变!”余前看着后视镜,挂了档向前冲去。

“先别去,那边还有呢!”小郭拍着座椅,指着右车窗。我顺势望去,看到从河边缓缓跑过来几只狼。它们好奇地伸着脑袋向这边看来,又惊慌地像高地跑去。余前连忙打方向盘,一脚油门开了过去。狼群四下逃窜,采用了分散逃跑的方法。当时我和花斑还有故狼王潜入敌狼领地被发现后,就是用这种方法撤退并等到援军的。只不过,这个时候再拖时间,来再多的援军也不是枪和车的对手!

狼们散开,余前却只追其中一匹。渐渐的,车辆与狼平行了去,狼向这边看来,又卖命地跑着,寻找着掩体,但是它丝毫没有机会,又是一声枪响,狼一头栽在了地上,滚出去好几米远。

三个人在车上笑开了花,只有我沉默地扒着车窗看着那匹倒下的狼,我好希望没打中致命伤。

同时,后面的吉普车也传来了枪声。我被打得一下子缓过神来,望向远方,分散开逃跑的几匹狼也通通被子弹射穿。我瞪大了眼,这就是神枪手的实力……这样下去,草原的狼……

唯一一匹幸存的狼跑进奇幻森林里去了,余前还要追,我连忙拉住他的胳膊:“别追了,一会儿回来就找不到打死的狼了。趁还没开出多远,赶紧把狼收拾收拾。”

余前一听,倒也有道理,决定放过那匹幸运的狼。

于是他开着车回到了狼倒下的位置。我看到狼的头部被打得血肉模糊,红色的血中还夹杂着白色液体,一同流到地上,这副惨状几乎分辨不出这是个什么动物。余前拎起死狼,皱了皱眉:“这狼皮都打坏了,看来做不了狼皮筒子了。不过,加工一下但是可以卖去做大衣。”

我捂住嘴,强忍住恶心,但还是要努力辨认这是不是我认识的狼。上下打量着,我发现这不是我所在的族群的草原狼,但年龄却不大,是一头小狼。不到一年的小狼就已经成材,可以靠打猎把自己喂得饱饱的……可是,它才刚刚开始它风流倜傥的一生,就死在了人类的枪口下……

接着,他们去了其它狼的位置,把它们都搬运到了车上。我看着几匹狼,个个都是草原的精英,维护着草原的秩序,有一匹甚至嘴边还挂着刚喝得水。余前拽着我,让我去跟他一起去搬最远的一匹狼。

走向草团中的狼,我双腿发抖。这就像是一个叛贼,正在关押属于自己国家的战士。我极其不情愿地向前迈了一步,突然,狼从地上弹了起来,一瘸一拐地向前方跑去,把我吓了一跳。余前也没能料到,望着地上一条鲜红的血迹,大骂一声,向后面的特种兵喊:“给我打死它!”

“枪扔车上了,谁没事扛那么大个枪搬东西啊?”人们说道。

余前气得一跺脚:“上车,追!”

他仍然没有忘了我,害怕我伺机逃跑,我被拽上了车,点着火开车直奔狼逃跑的方向而去。只见狼奔着一处高坡冲去,消失在了坡的那边。后座的特种兵才刚端起枪,见目标消失破口大骂。

“别嘟囔了,让我专心开车,翻过前面的坡视野开阔得很,到时候随便你开枪!”余前说。

然而,车刚越过草坡,却以极快的速度冲向了前方的洼地。余前急于追杀,开得太快了,这种陡坡他根本刹不住车。紧接着,车头撞在一块石头上,偏了方向。余前大吼:“他妈的,那头死狼给我带到这鬼地方来了!”

我紧紧抓着把手,头仍然撞在了车窗上。我强行稳住视线,发现这是那口长着芦草的湿地,这里不仅乱石多,土壤也相当泥泞。狼相当聪明,先是装死放松人们的警惕,然后在手里没枪的时候伺机逃跑。在人们开车追杀时把人带到这种泥泞且易隐藏的地段,便能逃之夭夭。

余前把刹车踩到底了,后车轮擦起泥土,草泥纷飞。抱死的车轮又碾在碎石上,瞬间失去了控制。我们四个人在车里被撞得头破血流,最终,吉普车一头扎进泥地里,前轮陷了进去。

余前瞪大眼睛,把着方向盘,看着四周乱糟糟的芦草,气得一拳砸在方向盘上。“滴”的一声鸣笛,惊飞了草簇里的鸟,惊跑了水里的青蛙。

余前下了车,看了看陷进泥里的车轮,又看了看撞出擦痕的地盘,又骂了一声。我扶着车,脑袋天旋地转,下车摇摇晃晃走了几步。我往地上一看,倒吸了一口凉气!

地上赫然躺着一只狼的断爪!!

我惊叫一声,那三个人赶忙走过来,看着地上的狼爪。血迹从草坡上一直蔓延下来,到了这里聚成一滩,然后又往前滴了几滴,一直到洼地里就消失了。

狼爪的断面能看到白花花的骨头,四周还有鲜红的蠕动的肉。在皮毛之下的骨肉上,能清晰地看到几排牙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