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奇幻与狼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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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熟悉狼群

一路上我拖着刀角鹿回到了领地,到最后我只能看到远处几个黑点儿了,这群狼根本不等我。

当我踏进领地的时候我已经完全虚脱了,全身大汗淋漓。要知道这头刀角鹿虽然不大,但是体重肯定有一百斤以上。因为厌恶尸体,我也没有扛在肩膀上,就这样拽着鹿的前腿走了两公里。

我扑倒在地,仰面朝天,大口大口喘气。我看见狼王走过去,衔起鹿的一条腿就往自己的窝那边拖,其他狼并没有什么动作,我也只好作罢。毕竟狼群里的规矩还是蛮森严的,最好不招惹这帮凶残的畜生。

狼王把刀角鹿放在靠墙的一块沙坑里,然后走进左侧的一口山洞,随后,两只狼一同从洞里走了出来。

另一匹狼身下垂着一个大肚子,看来也是怀了身孕。难道最近都是狼的分娩期吗?

这匹母狼的背部有几块明显的黑色斑点,不知道是基因决定还是后天造成的,这几块斑虽然不自然,但是有一种新鲜的美感。

花斑随着狼王来到沙坑,感激地点了一下头,然后慢慢趴在地上,开始用食。

花斑看起来年龄应该很大了,胸前和尾巴的毛发都很不平滑,而且身上到处都能看到伤疤,应该是驰骋草原多年的老狼了。狼群里很多狼都对她很尊敬,说不定有谁就是她的孩子呢。

花斑扯开鹿的肚子,咬开那一层皮肉,鹿的肠子和内脏一股脑全都涌出来了。我看的胃里直翻滚,已经在作呕,又看到她贪婪地食用这些恶心的内脏,我几乎已经呕吐,但是由于很久没进食,我的嘴和喉咙里全都是酸水儿。

我下意识地捂住嘴,这一异样的举动引起了其他狼的休息。我突然感觉自己被目光包围,连忙把胃酸吞了回去,又假装面不改色。

我现在只求花斑快些吃完,并且留一些肉给我。看着她吃的满头是血,津津有味,不得不吐槽狼的吃相是真的丑陋。

狼吞虎咽说的就是这样吧。她侧着头,用嘴边的一排牙齿咬住肉,眼睛眯成一条缝,用两只爪子按住鹿腹,用力把肉从鹿身上扯下来。

真是没眼看。

可是花斑几乎要吃完鹿的整个后半身才作罢,怀孕的母狼有这么强的食欲吗?小青当时也只是吃了几根腊肠而已,差太多了吧?

我在想,她吃后,是不是应该轮到我们了?我尝试站起身,向死鹿的方向迈了一步。

狼群中有几起狼扭头看我。

你们不吃吗?

我又走了几步。

其中黑条已经注意到了我的意图,眯着眼睛观察我的行动。

要不,还是算了吧,其他狼都不去吃,我作为等级最低的,又怎么好意思去呢?

可是,真的好饿啊。

我看着黑条,和它对视着,用手指了指死鹿。黑条立起耳朵,抬起尾巴在上方摇了一圈表示不行。

为什么不行?

哦,我突然想出一个可以说服我自己的理由。这只鹿只是捕捉给花斑吃的,因为她怀孕不方便捕猎,但营养又不能差,所以狼王会亲自带狼去捕猎。而如果是狼群去捕食的话,就会直接在野外解决掉,而不是搬运到领地里来了。

我只好重新坐下来,眼睛时不时地瞥一眼死鹿。我发现花斑好像在看我,我正过脸,她却又好似看向别处。

哪里也不能去。

什么也不能吃。

任何也不能做。

我都有点后悔来到狼群了。

我想吃芦米。

我想喝湖水。

我想凿攀点。

好饿好渴好无聊。

我曾经幻想如果有一天我不用上班,只是躺在床上,百无聊赖,没有工作,没有压力,多好。

而我现在确实就是这样,没有任何人催我工作,催我结婚,我没有任何生活压力。可是当我真的无事可做时,就好像丢失了什么。

是丢失了责任。

不努力工作,赚不到钱,就会没有食物,无法生存。这是对自己的不负责。

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

当人真正闲下来的时候,又想去找一些事情做,真的是很矛盾。

突然发觉,为了生活奔波,多好。

在领地里,好像不会被约束行动。狼群里只要不擅自出入领地,是可以随意转一转的。

为了能够更顺利地融入狼群,我也得四处走一走,熟悉一下领地,让领地各处都散布我的气味儿。我也得让狼们多看一看我,知道我也是这个群体的,虽然我才来了一天。

我发现草原狼的领地还是很大的。从我视线所及的这边,也就是沙地和草原明显的分界线开始算起,一直延伸到了很远的草原上,那里有一只动物的骨骼,看起来像牛。因为我再向那边走,狼们就开始关照我了。

这两边距离大概会有两公里左右。

而从峭壁根部算起,会一直延伸到一堆乱石那里,领地面积对于只有十一只狼来说,算得上很大了。

然后我得熟悉一下我的同胞们。要是说怎么分辨它们的雌雄嘛,肯定是用最老套的办法,那就是看它们的下身,和狗是很像的,可以轻易分辨出来。因为有的狼趴在地上休息,观察它们还花了一点时间。这也成了一个打发时间的乐趣。

最后,我汇总一下我所在的这片狼群。

让我意想不到的是,狼王竟然是一匹母狼,但是她胸前的灰白色鬃毛和那霸气的统帅风范让她看起来就像一位将军。

然后其他的母狼中,除了那明显的花斑之外,有我已经打过交道的黑条。还有就是一直沉默着的三匹狼,我最喜欢给动物们取一些名字,叫起来让我觉得亲切。这几匹母狼看起来都没有黑条那么凶,所以我给她们取的名字也很温柔,比如有一只长得很小的狼,我就叫做了豆豆,另外两匹我也分别叫做加加和铃铛。

别问我为什么,因为好听。

像给狗取名一样。

而公狼似乎每一匹都很有特点,除了断尾和裂耳,我还见到了一匹坏掉了一只眼的狼,我叫他独眼。一匹鼻尖是白色的狼,我叫他银鼻。然后最让我惊讶的是一匹断了一条腿的狼,我以为这种狼会需要被照顾,但后来我发现,他跑起来其实并没有任何不便。他叫三脚。

公狼看起来身上多少挂了彩,也很符合雄性的气质。在战场上厮杀搏斗,都会挂彩。

这样一来,我就已经可以分辨出哪匹是哪一匹了。有了名字,我就可以更亲近它们。不然我和狼之间,总会隔着一个种族的隔阂。

虽然我想和它们亲近,可是这帮畜生真的不愿意。

裂耳那个刺头又来烦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