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家半旧的客栈,桌椅油腻,掌柜的脸上也腻着陈旧的岁月,讪讪地陪着笑。只听尖锐的女声骂道:“那个痨病鬼还不走?天杀的,要是他哪天死在店里,你要把他当爹一样地收尸送葬不成?”
掌柜的挠挠头,一只虱子掉了下来:“他还预交了三天的房费么,总不能赶客人走。”
“他一天到晚咳得撕心裂肺,把我多少客人吓跑了?”老板娘叉腰站着,胳膊粗壮滚圆,用力擤了-把鼻涕,“天地良心!人家怀疑我的店里不干净,这生意还要不要做了?”
正说话间,那个痨病鬼慢吞吞走了出来,穿一件破袄子,腰间挂着一个大葫芦,青紫嘴唇,脸孔长得奇丑。
老板娘也不避讳,把碗筷摔得震天响:“该去哪儿死,到哪儿死去,刚过完年,我店里要再贴几张年画,驱瘟神r
痨病鬼一边咳着,一边迟缓地找了个边角无人的地方坐下,对掌柜的说:“来一斤烧酒。”
“没酒了!”老板娘硬邦邦地甩出三个字来。就在这时,她抬眼看到门口走进来一位客人。只一眼,她脸上的厌烦輕蔑顿时消退,笑容迅速荡漾开来:“哎哟客官!小店有上好的厢房,各色菜式好酒,不知您是吃饭还是住店?”
—那发自内心的笑,一半是生意人看到有钱主顾时的笑,另一半,是女人看到男人时的愉快。
客人穿一身简单的白衣,不知道为什么,就让人觉得这小店也亮堂温暖起来。
他随意坐下:“来两斤酒。”
掌柜的也是见过些世面的,店子虽小,但每年都有各色江湖人物往来,没有几代几世的积淀,恐怕难有这样的人物。当下立刻殷勤答道:“好嘞!”随即朝跑堂的小二低声叮嘱,“把我酒窖里藏的十五年竹叶青拿上来!”
酒上来了,白衣人朝角落里的痨病鬼说:“这里有酒。”那痨病鬼犹豫了一下,走到他跟前,坐下。
白衣人做出一个“请”的姿势,开始倒酒。痨病鬼闻到酒香,喉头动了动,似乎很久没闻过这样的好酒。
“我叫微生易初。”白衣人极随意地说,“能喝一斤。另一斤是你的。”
痨病鬼的丑脸上肌肉一动:“微生盟主?”
年輕的武林盟主微生易初,是百年来江湖上最大的传奇。
白衣人点头一笑。痨病鬼僵硬冰冷的脸色慢慢活了起来,像冬天冻结的大地,遇到一场淋漓尽致的春雨。
“我叫阿奠。”痨病鬼盯着自己的手,“是来复仇的。”
“复仇?”微生易初眼神一抬。
“你大概听说过吧,三年前,擂台上发生过一场意外。”阿莫贪婪地喝了一口酒,随后猛烈咳嗽起来,“比赛的规则原本是切磋点到为止,但那次有个少年死在了擂台上。他本来已经打胜了擂台,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倒下来死了。那少年名不见经传,擂台长老也不愿意事情扩大,低调处理,江湖上议论了一阵,也就过去了。”
所谓长老,人却并不老。江湖新秀擂台向来参与自愿,不过,天下武林联盟会推举几位声名显赫、武功高强的人物作为评判见证。
这次擂台,微生易初就是长老之一。
“这件事——”阿莫的手捏着酒杯,似乎在下定决心。
“快说快说,我最喜欢听秘密了!”只听一声清脆的笑声,桌子后面探出一个脑袋,竟是个粗布麻衣的小姑娘,脸颊红润,眼睛里如同养着两尾乱跳的鲜鱼,让阴郁的雨天也活泼起来。
“你是什么人?”阿莫脸色一变。
“我是轩辕山寨的一个小山贼,听说江湖新秀擂台好玩,就来围观了,没想到——比我想象中的更好玩。”小姑娘嬉皮笑脸地拱手,“微生易初,好久不见。”
“郝大王,好久不见。”微生易初微笑。
两人看上去并不特别相熟,却俨然是朋友。
见到不速之客,阿莫的手哆嗦着,连酒也不喝了,甚至没有跟微生易初说一声“告辞”,就逃一般起身离开,慌乱中还“哗啦”带翻了一个酒碗。
郝状状无辜地瞪着他的背影,又看了看微生易初:“我把你的人吓跑了?”
“吓跑了。”微生易初认真地点头。
“啊!”郝状状差点没跳起来,“这个人身上藏着大秘密呢!你就这么让他跑掉?”
“他不会走的。”微生易初从容给自己倒了一碗酒,“你注意到他的手了吗?”
“手?”郝状状疑惑地摸下巴。
“他的手虎口光滑,右手中指却长了茧子,那是读书人的手。”微生易初扬眉一笑,“他根本不会武功。”
可是,他眼底的血光,却决不是属于读书人的。
“更关键的是,他说过自己是来复仇的。”微生易初将碗中酒一饮而尽,“仇没有报,他怎会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