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我读:梁文道的开卷八分钟(全7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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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别对我撒谎

道德的重量

买到药买不到灵魂

阿瑟·克莱曼(Arthur Kleinman,又名凯博文),世界著名医疗人类学家,哈佛大学人类学、社会和心理医学教授,美国科学院和文理科学院院士。著有《文化语境下的病人与医生》《探病说痛:人类的受苦经验和痊愈之道》《文化和忧郁》《社会苦难》等。

很多时候,一个人做了好事还是坏事,并不完全是这个人的性格和本质所决定的,还会受制于周围环境的影响。当人内在的道德诉求与他所处的环境格格不入时,这种矛盾就会变成一种痛苦的折磨。

相信很多人都面临过这种艰难选择。《道德的重量》讲述了一些非凡人物在这种时刻做出的道德选择,作者凯博文把他们称为“反英雄”,认为他们是一些逆势而为的人,但其实这些人也如你我一样平凡,只不过在某一刹那做出了英雄的决定和选择。

凯博文是哈佛大学人类学系教授,在学术界的声望来自于将医学与人类学相结合,开创了医学人类学这个新领域。他与中国特别有缘,曾在中国做过不少研究,教了很多中国学生。《道德的重量》是他大半生临床经验的总结。他认为现代精神医学整个走了弯路,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忽略了道德生活(Moral life)的重要性。

这里的道德并不是一般社会伦理意义上的好或不好,因为很多时候历史上所呈现出来的价值观可能并不符合人性,比如某一时期对少数民族的压迫或对奴隶制度的赞同,在当时的小范围内被认为是好的。

作者所说的道德是一种真实的道德,也就是不再强调符合社会伦理或别人的认同,而是遵循自己内在的道德感召。这种道德标准可以帮助我们把生活导向正确的方向,让我们感受到自己对他人的责任,并依照这些真实感受行事。这是一种具有普世意义的道德观,凯博文确信有这些普世价值的存在,这使我们可以超越一时一地的道德体系或伦理标准,提出另一种关于道德的想象。

身为医学教授,凯博文对现代医疗制度持批判态度,尤其对精神医学很不满,认为是对人性价值的破坏。他认为,所谓的医疗专业技术不过是在将我们引向一种肤浅的没有灵魂的生活,进而否定真实道德的重要性。

精神医学把我们平日的伤心和不愉快都变成临床上的忧郁症,把日常生活中的忧虑和担心变成焦虑症,甚至连暴力之后的精神伤害都有了一个专业术语“创伤后压力症候群”。人类所有的痛苦经验都被重新定义为精神疾病,需要接受专家治疗,其中最常见的便是药物治疗。

作者认为正是这种医疗观念让我们对于内心真实感受了解越来越模糊,让我们产生了一种幻觉,好像人类已经能够主宰和控制世界,可以改造环境,可以改变社会,甚至一个人的生死都可以用药物来控制。这种把人类心灵的痛苦全都医学化和疾病化了的倾向带来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危险,那就是贬低生命自身的价值。即使享受到了所有的医疗服务,人也可能活得一点灵魂都没有。

书中讲了一个故事,一名二战退役老兵被一件事情困扰多年,最后成了人们常说的精神病患者。这个名叫科恩的美国老兵一直无法忘记自己在太平洋战争中杀的一个日本军医,他说当自己冲进帐篷准备开枪的时候,那个军医还在忙着医治伤员,完全没有反抗的意思。他至今记得那个日本军医的眼里只有同情和善良,没有一丝仇恨,但是科恩最后还是冲他开了枪。这件事困扰了他四十多年。凯博文最后终于治好了他的精神病,他却对凯博文说,其实你没有医好我,你不明白我灵魂所承受的重量。

当一个人为了政治理由去杀人并为此负疚终生的时候,我们能把他叫做精神病吗?

(主讲 梁文道)

有光的所在

没有美感的人在道德上是可怕的

南方朔,本名王杏庆,台湾作家、诗人、政治评论家、新闻工作者。曾任《亚洲周刊》《新新闻周刊》主笔,《中国时报》副总编辑等职,是台湾书评界的“教父”。译有《论扯淡》一书,出版《语言是我们的居所》等多部著作。

我不太鼓励大家去读励志书,尤其是那种一味让人追求成功的书,根本不用考虑社会现实和其他人的看法,这种念头其实挺可怕。南方朔的《有光的所在》也被看作励志书,但他提倡的却是如何做一个平和的人,如何关注和提高自己内心的道德标准。

一个人学会体会别人的感觉,他就会产生越来越高的道德标准,再也不会做以前觉得无所谓的事情了。这个标准包含着诸如谦卑、自尊、忏悔、善良等等品质,它们是人类道德感的起源。

书的自序中引了一段中世纪灵修文字:“先安己心,才能安人心。和平者比博学者更有用处。坏脾气的人甚至好事也弄坏,并轻信人的恶。良善的、和平的人把万事都弄好。”[31]有趣的是,南方朔本人就是个博学者,也常常针对各种社会问题发表意见和看法。

比如说起当年在台湾经历的白色恐怖,南方朔说自己见过一个深受政治折磨的老人,不管在哪里见到谁,都会忽然大声喊出“中华民国万岁!”“总统万岁!”之类的口号。他当然不可能真的相信这些口号,是因为受了过度惊吓,潜意识里觉得全世界每一双眼睛都在监视着他,因而宁愿把自己变成一个呼喊口号的机器。

南方朔早年也曾因为一次跟同学的倾谈,莫名其妙遭到调查,甚至因为有了案底,连升学都受到影响,周围的人都用异样的眼光看他。他无法忘怀这件事给身心带来的改变,也很庆幸自己最终还是走出这个阴影,没有变得像那个老人一样。

一个人如何在复杂险恶的社会环境中始终保持内心的纯正,不被这样那样的道德危机感所困惑和折磨?南方朔说,也许仅仅是靠着一份对世间美好事物的追求吧。他喜欢各种美的东西,音乐、文学、美景、美食。

有一篇《德彪西的奥秘》写法国印象派音乐家德彪西。他对美食很讲究,据说他家里连最简单的下午茶都华美无比。有一次德彪西办晚宴,屋里所有的东西,从台布到餐巾,都是红色的,连香槟都是绯红色的勃艮第气泡酒。一切都体现出这个艺术家对于美好事物的热爱与追求。

南方朔得出一个结论,一个没有美感的人有时候在道德上是可怕的。这就是为什么在野蛮的战争中,人类许多最重要的文化遗产和文明古迹会毁于一旦。如果人们都能对美好之物抱着一份感知和热爱,还会随意摧毁这些伟大的文明遗迹吗?

法国大革命爆发的时候,整个欧洲为之震动。英国思想家柏克却敢于力排众议起而反对,并因为想法不合时宜而备受指责。柏克坚信这个世界存在某种内在的秩序,而这个秩序很容易被媚俗者摧毁。对于专做无本生意的政客和很容易被煽惑的群众,他都没有好感,他认为每个人不管在什么样的环境下都应该有守有为。[32]

在《楼很高不要随便往下跳》一文中,南方朔也说,如果整个国家都陷入癫狂,政治被恶魔所掌控,就像当年纳粹统治下的德国,这时候一个人该如何把握自己?也许只能选择保守,而代价就是独自与整个时代以及自己的国家及同胞们艰难抗衡。

(主讲 梁文道)

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

礼与法的差异

瞿同祖(1910—2008),历史学家,湖南长沙人。1934年入燕京大学研究院。1944年兼任西南联合大学讲师,期间撰写《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一书,开法学界先河。1945年赴美,在哥伦比亚大学、哈佛大学从事汉史研究。1965年回国,2008年病逝于北京。

清朝的时候,有一家人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很不像话,因为跟弟弟借钱没借到,居然扬言要杀死弟弟。父亲把他叫过来痛骂一顿,大儿子反口还骂,父亲于是下决心,让族人把大儿子捆起来活埋了。这件事情被官府知道以后,就把父亲抓去,起初说是无故杀人,判了罪,但案子送到刑部以后,刑部认为儿子骂父亲本来就该死,执行了私刑就算了,不必再予以追究。这可说是中国法律的一大特色。

中国有漫长的法律传统,却跟现代意义上的法制不一样。这个法律传统是怎么运作的呢?瞿同祖先生的《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给出了答案。瞿先生是社会学家吴文藻的四大弟子之一,写这部书时正值抗战,当时他在西南联大教书,烽火连天的岁月里手边没有多少参考资料,居然写出了这本公认的研究中国法律的经典之作。

这本书将很多案例汇编在了一起,这些故事今天看来很不可思议。比如为什么儿子骂父亲犯法,父亲杀儿子可以无罪呢?瞿先生提出,中国的法律系统经历了一个儒家化的过程,儒家的核心理念是“礼”,而“礼”是维护社会差异的工具。也就是说,儒家承认社会上人与人之间的身份、地位和阶级的差别,“礼”的作用不是要抹平这些差别,而是要维护它。所以才会有种种贵贱、尊卑、长幼之分。所以“礼”的真正意涵就是差异。

而“法”是什么?法家并不否认或反对社会身份和地位的差别,但法律的标准应该是相对客观的,因为国之所以治,端在赏罚,一以劝善,一以止奸,有功必赏,有过必罚,并不因人而异,人人在法律面前均须平等。

儒家认为社会是可以借由道德力量来维持的,如果是有德行的君子治国,下面的人自然可以被他感化而跟随他。当儒家渐渐掌握中国社会意识形态的主流之后,法典的编撰也都慢慢靠近儒家的观念了。但法律还是需要的,因为治理国家光讲礼和德不够,只是这个“法”最终还是要受到“礼”的制约,这是中国法律的特点。

瞿先生举了个例子,他说如果真的可以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为什么秦王朝二世而亡呢?秦朝是以法治国的,而且是严刑峻法,但瞿先生认为这种严苛的法律没有适应乡土民间的需要。后来在儒家意识形态的主导之下,中国的法律出现了两点特色,一是关注家庭和家族,二是维护阶级差异。

在家族方面,法律特别维护父权的绝对权威,子女任何时候都不能够忤逆父母。比如骂人这件事,一般人骂几句粗话根本谈不上治罪,但一旦发生在家人之间,尤其是晚辈骂长辈,那就不一样了,子女骂父母更要罪加一等。

至于阶级差异,在当今社会就物质享受而言,一个人选择过什么样的生活主要还是看个人的能力和欲望,跟社会地位的关系并不紧密。一个人人尊敬的诺贝尔奖得主可能没钱买奔驰,但水果小贩说不定哪天也会一身名牌。

但在从前的中国,一个人的物质消费和社会身份地位是紧密相关的,而且这些规矩相当严格,就算你很有钱,如果不属于士大夫阶层,就不能穿某种衣服;不是当官的,房子就不能使用某种材料或者盖那么大。甚至连房子的名称也有规定,比如皇帝住的地方叫宫殿,下面依次可以有府邸、公馆、第、宅、家等。如果你僭越了自己的身份地位,是犯法的。

中国有一句老话“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对庶民老百姓是不用讲礼的,只要用刑法对付他们就行了,而对士大夫阶层不可以用刑。因为在那样一个阶级分明的社会,对士大夫动刑法不仅是对他个人的侮辱,也是对整个上层群体的侮辱。社会舆论本身就是非常可怕的惩罚,一个人如果失去了自己的社会地位无异于被社会放逐,很多人甚至无法接受这种失落而选择自杀,所以“礼”的惩罚后果其实并不比“法”轻。

尽管如此,这仍然是一种很不公平的法律,差异不仅存在于士大夫阶层与普通老百姓之间,也存在于庶民之间,其中最受歧视的一种人被叫做贱民。比如广东沿海的蛋家人[33],过去被认为是贱民,生下来就只能生活在船上。直到上世纪七十年代,港英政府还很歧视这些人,不准他们上岸居住,可见这种阶级歧视是多么根深蒂固。

(主讲 梁文道)

身份与暴力

命运的幻象

阿马蒂亚·森,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曾任剑桥大学三一学院院长,现任哈佛大学教授。主要著作有《以自由看待发展》《论经济不平等》和《好辩的印度人》等。

我们每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都有很多不同的身份,比如你是北京市民,你是一个外企职员,或者你是一个苗族人。但这个世界奇怪的地方在于,在某种情况下,我们的众多身份中只有一个是最重要、最具优先秩序的,这个最重要的身份决定了你的世界观、待人处事的方法以及你在社会上的某种地位,甚至也决定了你跟别的族群或身份的人有怎样的区别。

这种想法到底正不正确?可以读一读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马蒂亚·森的《身份与暴力——命运的幻象》。这本书在社会科学界的影响非常大,而这位印度裔作者也远远不止是一位经济学家,同时也是非常了不起的政治哲学家和伦理学家。

此书写得简洁有趣,又充满了雄辩的力量。作者一开始讲了一个好玩的小故事:他曾是剑桥大学三一学院的院长,有一次经过短暂的国外旅行回到英国,伦敦机场的移民局官员仔细检查了他的印度护照后,“提出一个从哲学角度看颇为棘手的问题”。他注视着我在入境单上所填的家庭住址,那个住址就是剑桥三一学院院长公寓,然后问:“你跟那个院长是不是关系很好?是亲密朋友吗?”

这句话背后的意思其实是,一个拿着印度护照的印度人怎么可能是剑桥三一学院的院长呢?一定是跟院长有点什么关系,不然干吗住在他家?阿马蒂亚·森说:“这个问题让我犹豫了片刻,因为我不知道自己能否称得上是我自己的朋友。思索片刻后,我得出结论,回答应该是肯定的,因为我对待自己一向不赖,并且即使有时我说错了什么,像我这样的朋友对自己也没有任何恶意。”

从这段话可以看出整本书的风格。你到底是谁?你的身份在什么情况下才是重要的呢?[34]这是作者想刺激我们去思考的一个问题。既然一个人具有那么多不同的身份,比如我梁文道,既是凤凰卫视的员工,也是一个专栏作者,是一个男人,是别人的儿子,同时还是个佛教徒,是个读书人,是个异性恋者等等。这么多不同的身份,哪一个最能主宰我的命运,决定我看世界的方式?答案是,不能有任何一个身份应该被认为是最优先的,因为我们找不到这样做的理由。

比如反日情绪高涨的时候,你可能看到日本人就想揍,完全不考虑他可能对中国非常友好、主张悔罪,也不会想到他也许是援助中国贫困乡村的青年志愿者。就算以上都不是,你在揍他的时候,也不会想到他也是某个人的丈夫或某个人的儿子,是一个很诚实正直的、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好人。你的某种盲点会遮蔽你对他所有可能的认知,而只把他固定在一个身份上,那就是他是个日本人。请问,这种想法公平吗?我们能够被一种身份垄断吗?如书中所言,相信一种身份能够垄断我们,其实只是有关命运的一个幻想而已。

阿马蒂亚·森这本书是对自由主义身份观念的一次雄辩。近二十年来自由主义常常受到挑战,这种挑战最早来自于一种政治哲学即社群主义。社群主义者认为一个人的身份不可能是社会真空的,它有一些既定的条件和文化背景,限制了他怎样看待这个世界的方式。所以一个人身份并不是由他来选择的,而是要他去发现的。阿马蒂亚·森认为这种想法具有严重局限,因为所谓身份的意义其实来自于选择,而选择要看不同的处境。

举个简单例子,比如任何一个国际机场的洗手间都是按照男女分的,不是按照黄种人、白种人跟黑人来区分的,也不会分成中国人使用还是外国人使用。因为在上厕所的时候,你是一个穆斯林还是一个佛教徒,是同性恋还是异性恋,是爸爸还是孩子,是个中产阶级还是贫民,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都不重要,唯一重要的是你到底是男的还是女的。

在生活中遇到的不同处境,常常使我们必须在那个特定的处境下应用一个我们觉得最恰当的身份。但阿马蒂亚·森认为,恰恰是这样的思想盲点阻隔了各种不同身份的人的沟通与理解。

诚然,我们对这个世界的理解会受制于某种文化身份,但是太过强调这种身份,有时候也会让我们忘记理性的重要。一旦踏上理性之路,你就不可能再坚持始终用一个中国人的方法来思考问题。比如近几年一些人对民主价值提出批判,认为是西方世界强加给各国的。但事实并非如此,阿马蒂亚·森举例说,全世界自古以来到处都有不同的民主元素,比如曼德拉[35]曾在自传中写到,少年时代他在家乡看到的地方会议程序是最纯正的民主,无论是酋长还是平民、武士还是医生、店主还是农夫、地主还是劳工,每个想要发言的人都发了言,发言者的身份也许存在等级差异,但他们每个人的话都被认真聆听了。

阿马蒂亚·森说,曼德拉对民主的追求并非来自西方社会的任何强加,毫无疑问,他对民主的追求是源于他自己的家乡非洲,不过他的确反过来把它强加给了当时统治南非黑人的那些欧洲人——不是欧洲人把民主强加给本地人,而恰恰是本地人把自己的民主观念强加给了欧洲人。

这本书也涉及今日世界各地因宗教引起的冲突,比如从恐怖分子的圣战可以追溯到伊斯兰文化,而伊斯兰文化内部也存在多种差异,有些穆斯林在历史上是非常宽容的,但是今天出现了极端的基本教义派,该如何解释呢?依据伊斯兰教义,哪一种观点才是正确的呢?其实,我们首先要考虑的不是这个问题的正确答案,而是这个问题本身是不是一个正确的问题。

要了解一个穆斯林,不能从单一角度下定论。几个穆斯林对政治事务的看法可能完全不同,但他们可能都是好的穆斯林,都有正确的伊斯兰信仰。对于政治问题看法的差异,跟他是不是真正的穆斯林或好的穆斯林没有多大关系,很可能是别的政治文化观念影响了他的判断。

我们不能够期盼一种文化或宗教观念能够决定我们对所有事情的看法,这只会把人囚禁在一个狭小的牢笼里。常常有人说,中国要有自己的一套方法,不必听从别人的意见。这种说法本身,也是一种牢笼或命运的幻象。

阿马蒂亚·森说,过去很多反对英国殖民的印度民族主义者也常常说西方优于我们的无非就是物质、经济、政治,但是我们的精神文明远远超过他们。他认为这种想法其实也是一种殖民遗产,就因为太把西方殖民者当成一个对象了,才会这样强调彼此的差异,强调自己的某种精神力量。

试想,这只是印度特色吗?我们和其他亚洲国家是否也如此?[36]

(主讲 梁文道)

全球化与国家意识的衰微

拆解中国左派精神

河清,原名黄河清,当过下乡知青,1987年赴法,获巴黎第一大学艺术史博士学位。现为浙江大学人文学院教授。

一般来说,作为一个左派首先要具备的素养是要永远保持一种批判精神。左派在英文中另有一个表达:Progress,是进步的意思。左翼人士常常被认为是进步分子,因为他们总是对当下的社会状况提出质疑并想要改变它。

《全球化与国家意识的衰微》的作者河清留法十年,对西方社会相当了解。这本书编入了他翻译的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尔迪厄[37]的一些文章。他一方面站稳左派立场,狠批当代的全球化倾向[38];另一方面又回过头来捍卫中国传统的文化精神。

河清提出的很多观点我都赞同。比如他说西方媒体对整个世界的影响带有很多歪曲和偏见,这些并不直接受国家和政府控制,而是被很多商业财团操控。我以前也提到过,目前约有五大财团垄断了全世界几乎一半的报纸、电视、电台、出版社、电影公司和唱片公司。试想如果这些集团想达到某些目的,宣扬一些政治主张,它们有没有能力利用旗下的媒体去造势?或者反过来威胁国家和政府呢?这是完全可能的。

有钱有势的商人甚至可以通过媒体影响政府,让政府实施一些对他们有利的政策或路线。就这一点而言,作者认为西方媒体其实很不客观。接下来,他批判了最近几年的全球化现象,基本上沿用了布尔迪厄的思路。

布尔迪厄是法国著名的左翼学者,他的批判十分尖锐,不仅批新自由主义,甚至也狠批法国的所谓国家精神。连传统知识分子所信奉的文化精神在布尔迪厄看来也不过是一种伪装。他认为像我们这些自称是文化人的,只不过是垄断或占有一些文化资本并以此来为自己取得了一定社会地位而已。

河清认为,今天的中国不应该盲目地跟随西方搞什么市场开放,市场开放、经济改革甚至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等等都是很危险的行为,中国应首先找回文化的主体性。他认为今天的中国在文化上已经没有独立精神了,我们的表层政治、经济理论、文化概念的合法性和价值基础都来自于西方,甚至连纪元都在用西方的。他为我们中国人没有自己的时间而感到悲哀。

他还认为媒体不应该过度渲染情人节、圣诞节,而应强化中国自己的传统节日如春节、端午、中秋等,更不宜宣传年夜饭去饭馆吃。上海亚太经合会议上,各国领导人穿上唐装亮相,马上在全国带起一股民族服装的风尚,这样的做法才是好的。

但令人惊讶的是,作者一贯的左翼批判视角,对国家文化及本民族传统这些东西却没有进行任何分析。一个国家的民族文化是怎样构成的?河清所推崇的布尔迪厄这些西方左派大思想家,常常会批判一个国家的传统文化或精神价值观,因为很多情况下那都是国家机器、统治阶级或部分精英制造出来的控制民众的工具。但是作者面对中国类似的问题时,却好像遮起了半边眼,视而不见了。

(主讲 梁文道)

Chinese Nationalism in the Global Era

爱国主义与民族主义

克里斯托弗·休斯(Christopher R.Hughes),伦敦经济学院亚洲研究中心主任,主要研究国际关系问题。

前几年反日浪潮席卷中国的时候,很多外国记者看到有那么多市民百姓上街抗议日本,都觉得很惊讶。他们心想,现如今中国已经成为世界工厂,与世界各地的经贸往来如此密切,改革开放的程度也越来越高,怎么还可能会有这么强烈的民族主义情绪呢?这种惊讶背后其实隐含了一种假设,即在经济全球化时代下,一个国家的全球化程度越高,民族主义的情绪会越淡薄。

在他们看来,“民族主义”近乎于一种封闭、落后、保守的意识形态,跟面向国际、面向世界、开放门户的风格是彼此不相容的。但现实并不如此,《Chinese Nationalism in the Global Era》(《全球化时代的中国民族主义》)专门谈这个问题。

作者休斯是有名的伦敦经济学院国际关系资深讲师。在过去十年中,他出了很多文章和书籍讨论中国的民族主义,可以说是西方世界这方面的专家。他的这本书,书名点出了两个要点:一是中国民族主义,二是全球化时代。这两样东西休斯认为不仅不矛盾,甚至是相辅相成、一体两面的,而且必须在中国历史脉络中去理解它。

他首先谈到中国民族主义的历史根源,认为其根源可追溯到清朝末年。那时候有一批中国知识分子像张之洞他们,提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一方面中国要向世界各国学习,保持一个开放的态度跟他们往来,但是骨子里头的中国文化和中国精神是不能变的。

休斯认为,这也是今天中国民族主义在全球化时代下的某种态度:我们可以跟大家做生意,可以跟大家保持经济上的往来,但是中国的主权思想、中国文化的主体性是不可动摇的。也就是说,中国人的尊严是必须牢牢捍卫的。

与此同时,休斯指出,民族主义也是新中国政权的合法性来源之一。老百姓为什么愿意被一个政府统治?他们一定要认同政府,觉得你可以统治我们,我们听你的,这叫合法性。其中一个合法性的理由是,我们认为政府带领我们走向了民族独立自主,维护了我们的民族尊严。所以民族主义向来是我们国家很重要的脊梁。

民族主义的脊梁遇到了现代开放的世界,该怎么办?休斯认为,邓小平的民族主义理论就是我们一方面对外开放,讲究和平崛起,但同时也应注意到开放并不影响我们民族的独立自尊,而是反过来助长了我们的民族尊严,让我们更加肯定自己,回到世界舞台。

休斯在谈论“民族主义”时,并没有尝试为它下一个严格的定义。他把民族主义看成是复杂的、可以操作的,每一个人都尝试用它表达自己的观点,但大家说出话可能并不一样。就官方而言,像办奥运会这类活动,原本是世界主义的、不分国家的,但是由我们来办了之后,反倒能让世界看到今天的中国人是何等开放、自豪。

休斯还有一点观察我觉得很有趣,他说当我们把爱国主义跟民族主义完全统一、结合起来的时候,也会面临一些困难和矛盾。比如办奥运的时候,我们既要打开国门欢迎全世界的人,又要维护国家的荣耀与骄傲,要去反驳别人对我们的种种攻击和扭曲,这中间的矛盾该如何化解?恐怕是当前中国民族主义作为一个政治意识形态所要面对的重大挑战。

(主讲 梁文道)

别对我撒谎

撼动世界的记者

约翰·皮尔格(John Pilger),优秀的战地记者、作家与制片人,两度获颁英国新闻界最高荣誉“年度记者”(Journalist of the Year)。

想要写好一份调查报道,通常需要记者具备几种素质:一是专业能力,文笔需有相当功力;二要足够敏感,能够从一些细节推敲出整个事实全局的拼图;三还要有勇于挑战主流认知,挑战社会共同的成见;最后,你还要有耐心。

怎样才算有耐心呢?《别对我撒谎》[39]提到一位2004年去世的、被称为英国最伟大的记者。他用了十二年时间去调查一起“空难”事件的真相,最后揭露出英美两国的秘密阴谋,非常震撼。花十二年写一篇报道,其中艰辛可想而知。

有的记者做到一定程度,也许会被认为“不爱国”,比如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当年的红主播爱德华·默罗[40]。他在麦卡锡大搞“白色恐怖”时,勇敢地在新闻节目中揭露“麦卡锡主义”的虚伪面目和他那种混淆是非的逻辑观念,最终把这个因“反共”而臭名卓著的国会议员推倒。

当时麦卡锡在国会主持众议院“非美活动委员会”[41],致力于找出美国社会各界的“共产党”,说这些人不爱国,想颠覆美国,所以都是非美分子。默罗在任何人都怕被扣帽子的恐怖氛围中站了出来,批判麦卡锡对言论自由、个人自由的压制。按当年的说法,默罗就是一个标准的“非美分子”。但时至今日,我们又对他如何评价?

书中还收录了以色列女记者阿米拉·哈斯(Amira Hass)的报道《全面封锁》。阿米拉·哈斯长期在以色列、巴勒斯坦占领区做采访,巴勒斯坦人居住区被互相隔离、分别包围在以色列国土之中。也就是说,如果想从巴勒斯坦的A处到B处,必须穿过以色列的国土,经过很多的检查站,而以色列士兵一定会想办法为难你。

难到什么程度?一位巴勒斯坦老太太在耶路撒冷病重,希望她的家人能来看她,可是孩子们都住在加沙走廊,折腾了一个礼拜才能过来,来了几个小时又要立刻赶回去。后来她死了,把她的尸体运到加沙埋葬又折腾了一礼拜,整个过程饱受以色列官僚主义的压迫。她的这些报道完全站在同情巴勒斯坦的立场上去写,所以很多以色列“右翼”分子威胁说要伤害她的性命,认为她太“不爱国”了,你明明是以色列人,怎么反过来帮着巴勒斯坦人说话呢?

说到“不爱国”的罪名,不能不提到2006年10月7日在莫斯科寓所被枪击身亡的俄罗斯女记者安娜·波利特科夫斯卡娅[42]。当年普京总统对传媒控制得非常紧,安娜却是敢于挑战当局的记者中最勇敢的一位。她大量报道了车臣战况,描述车臣老百姓怎样被俄军屠杀。她的《车臣不义之战》讲述了这样一个悲惨事件。

1999年11月16日,一个叫爱思雅的女子准备把丈夫的遗体运回家乡,入土为安,同行的还有几个孩子及两位长辈,总共开了两辆车。他们在经过一个俄军哨所时被拦了下来,俄军官兵二话不说就开枪扫射。爱思雅哭喊着说:“看在真主的份上救救我们!”那些军人却说:“根本没什么‘真主’,你们这些车臣混蛋!去死吧!”车上的老人和孩子全部身亡,两辆车也被炸毁。第二天,俄罗斯的官方媒体报道:“我军勇敢地消灭了两车‘恐怖分子’。”安娜质疑当局:“你们这样对待车臣老百姓,叫他们怎么去爱戴你们?怎么融入俄罗斯?”然而最后,安娜自己也死了。

(主讲 梁文道)

法槌十七声

西方名案沉思录

萧瀚(1969—),本名叶菁,北京大学民商法硕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近年来,在历次公共事件如孙志刚案、SARS事件、黄静案、佘祥林案中发表时评,引人注目。

1875年,美国人雷诺德被法院判决犯有重婚罪。他已经结过一次婚,居然又结了一次,理由是他是一个摩门教徒,根据摩门教教义,一个人是可以有几个太太的,但美国法律又明确规定不能重婚。这件案子在当时的美国引起轩然大波[43],很多人包括陪审团都在争论:“人到底能不能重婚呢?”

案子最后转到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杰弗逊非常明智地指出,一个人可以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但并不表示他在我们这个社会或国家的实际生活中能够百分百地按照教义生活,比如他不能够重婚。重婚违反的是国家法律,而国家法律关照的是所有国民的道德底线。他说,如果有人相信以人殉葬也算是一种宗教仪式,难道我们就可以允许这么做吗?又或者有一些基督教的学者是反对孩子们在学校接种牛痘的,那么我们还能不能够对他们的孩子强行接种牛痘呢?

这些问题提得非常好,可见法律也需要经受具体案例的考验才能逐渐逼近它应有的价值。

《法槌十七声》是一本很有名的时事评论集,讲的是西方法律史上十七个著名案件。本书的作者萧瀚是一位年轻的法学家,他援引这些案例帮助我们重新考虑,到底什么是法律?什么才是真正的法制社会或政治文明社会?

书中举了一些大家耳熟能详的案件,如法国十九世纪末的德雷夫斯案[44]。德雷夫斯是一名法国陆军军官,因为犹太人的身份而被人诬告是德国间谍,后来才发现这是个冤案,但他已经莫名其妙地白白坐了好几年牢,而且还连累了很多人。

当时这个案子出来以后,在法国掀起轩然大波,有名的大作家左拉为此写了一篇文章《我控诉》[45],成为知识分子历史上响当当的一个事件。

萧瀚指出,这个案子中还有一个人物也值得大家注意,那就是时任情报处处长的皮卡尔。德雷夫斯案出来以后,整个陆军部都在指控他,等于开动了整个国家机器去压迫他。但皮卡尔觉得德雷夫斯是被冤枉的,要为他辩护,可以想象这在当时的情况下是多么不容易。后来皮卡尔被调到前线战场,等于变相处罚,让他去送死。

首先,他是个军人,怎么能不服从上级命令而去帮助一个军方上下都认为是间谍的人呢?其次,他要对抗的其实是整个国家的极端民主主义,因为当时全法国都非常仇恨犹太人。第三,他与这件事没有什么实际利益关系,甚至根本不认识德雷夫斯这个人,纯粹是凭着自己的良知去为他辩护,最后差点把自己牺牲掉了。这样的人难道不比左拉所做的更难得吗?

书中还提到了法国大革命时期一个非常有名案件——马拉之死[46]。马拉是一个恶棍型革命煽动家,雅各宾党人。雅各宾党上台以后,把国家搞得血流成河,最多的时候约莫有五万人被送上断头台,断头台不够用了,就用水淹、火烧、枪毙、集体炮轰,总共处死了四十多万人。在这样的恐怖潮流中,煽动别人杀人的马拉最后自己也被暗杀了,杀死他的是一个二十五岁的女人夏洛蒂·科黛[47],她不想再眼睁睁地看着整个国家陷入野蛮之中。

问题在于,这样做到底对不对?按常理说,杀人是犯法的,但是如果不杀他,就会纵容更多的罪恶。二战时期有很多人,包括著名的基督教神学家朋霍菲尔[48]都想去刺杀希特勒。一个神学家怎么可以去杀人?基督教教义不是教大家不能杀人吗?法律不是禁止杀人吗?可是希特勒是一个标准的大魔头,杀死他对不对?这是一个可以争辩的问题。

书中还提到了一些有名的律师,比如二十世纪刑法史上最有名的辩护律师克莱伦斯·丹诺(Clarence Darrow)[49],读法律的人一定都听过他的名字。他是一个美国律师,辩护过的几个案子非常出名,其中一个案子的辩护词被公认是可以让人感动到流泪的。

这案子发生在二十世纪初的芝加哥,有一对年轻人杀了人,丹诺为他们做辩护,在辩护词中除了说他们有精神病之外,最重要的一点是讨论到底死刑能不能代表公正?以牙还牙就叫做正义吗?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死了,让另一个人也去死,就能换回被害人所失去的正义及尊严吗?这是一个值得让全人类好好思考的问题。

(主讲 梁文道)

波斯战火

第一个世界帝国及其西征

汤姆·霍兰,英国历史学家。著作《卢比肯河》荣获2004年度赫塞尔—蒂尔特曼历史学奖。为英国广播公司改编过荷马、希罗多德、修昔底德以及维吉尔的著作。

《波斯战火——第一个世界帝国及其西征》讲述了两千五百年前波斯人与希腊人的战争。那场战争被视为东西方文明的第一场冲突。了解它,也就可以帮我们理解东方世界和西方世界对立与仇恨的原因。

这本书的副题是“第一个世界帝国及其西征”。公元前6世纪,波斯人在世界上建立了第一个大帝国,并且只凭借一代人的力量,在三十年间迅速达到鼎盛,整个中东地区都被纳入麾下,势力延伸到地中海岸,然后不断西张,直到遭遇了与希腊人的战争。本书援引希腊著名历史学家希罗多德[50]的话:你们为什么如此恨我们?正是当时希腊人对波斯人提出的质问。

公元前480年,波斯国王薛西斯[51]发动战争入侵希腊。这是波斯人的一次军事冒险,过去几十年迅速而壮阔的胜利早已成就了他们战无不胜的神话。这个从前只生活在现在伊朗南部平原和山地间的无名部落,突然间横扫中东,建立了一个东临印度、西抵爱琴海岸的庞大帝国。薛西斯也成为当时世界上最为强大的统治者。对他而言,能够调用的资源无穷无尽,而希腊与这个威力空前的毁灭者相比,是名符其实的小国寡民了。

其实希腊当时只是一个概念上的国家,它众邦林立,由一系列小城邦拼凑而成。尽管如此,希腊人还是成功地抵抗了波斯人的进攻。最有名的战役发生在一个叫做“温泉关”的地方[52],故事在二十世纪被多次拍成电影,讲述希腊几百壮士如何在这个险要之地成功阻止了波斯入侵者。试想一下,如果当初希腊人薛西斯的征服过程中屈服了,如果波斯人大获全胜攻占了希腊,现在世界上还会有“西方”这个实体吗?西方文明的源头还存在吗?从这个角度而言,这场发生在两千五百年前的战争足以改变世界。

本书作者并非一味站在希腊人的立场上指责波斯帝国,他对这场战争的描述相当客观。书的前半部分一直详溯希腊人和波斯人各自的历史,这绝不单是为了发思古之幽情,而是只有把这些交代清楚,才能深刻地理解这场战争。

就像我们今天看待美国和伊朗的紧张关系一样,伊朗的前身就是波斯帝国,想必伊朗人现在还常常怀念这个人类历史上第一个世界性帝国的昔日光辉。伊朗重新崛起,想要发展核武器与美国较量,这种对立不也是历史的某种延续吗?

(主讲 何亮亮)

上帝之鞭

野蛮征服文明

王族,甘肃天水人,曾入伍西藏阿里,现居新疆乌鲁木齐。写作以诗歌和散文为主,多关注地域文化。出版作品《动物精神》《风过达坂城》《游牧者的归途》等,获第九届解放军文艺奖、新疆首届青年创作奖等。

法国历史学家勒内·格鲁塞[53]在《草原帝国》中写道,阿提拉、成吉思汗,这些伟大的野蛮人闯入了发达的文明地区,他们是被派来惩罚西方古代文明的,他们挥舞着“上帝之鞭”名扬四海。后来,一位中国作家就以“上帝之鞭”为名,记述了昔日三位伟大的野蛮人统帅的丰功伟业,于是有了这本《上帝之鞭:成吉思汗、耶律大石、阿提拉的征战帝国》。

作者王族是甘肃天水人,曾在西藏当兵,后来住在新疆乌鲁木齐。生于斯长于斯的西北背景使他一直沉湎于西域早年的历史时空,对三位曾经驰骋欧亚、建立起庞大帝国的统治者多了一份透彻的理解与分析。

提起阿提拉[54],现在的中国人可能了解不多,他在西方可是一个大名鼎鼎的人物。在古代欧洲,不论是高卢人、日耳曼人、汪达尔人还是斯拉夫人,听到阿提拉的名字就会魂飞魄散,甚至很多母亲在哄孩子的时候会说:“安静!安静!阿提拉来了。”

阿提拉是起源于阿尔泰山的匈奴人的统帅,当年他率领着匈奴大军一路西进,最后一直打到罗马。对当时的罗马而言,匈奴人创造的文明程度当然低多了,因此阿提拉帝国是历史上第一个由东方人在西方建立的、野蛮战胜文明的帝国。马克思曾在书中提到过阿提拉,他在今天中国新疆一带留下了很多足迹,作者在这本书展示了搜集到的相关资料。

耶律大石[55]的名气不如阿提拉,作为一位契丹族英雄首领,在现今中国的东北、西北和蒙古一带长期征战,开疆拓土。虽然他也建立了一个帝国,但这个帝国随着他肉体的死亡而灰飞烟灭,因为没有子孙来延续帝国的基业。

至于成吉思汗,他的声名无疑最为显赫,他所建立的丰功伟业也远超前两位。在历史上,成吉思汗这个名字本身就成为东西方史学家一个共同的、永久的主题。与阿提拉、耶律大石一样,成吉思汗也依靠游牧民族的铁骑建立起了庞大的帝国,甚至有历史学家认为,正是欧亚帝国的模式首次开创了人类历史上的全球化时代,那个时候,帝国之内的贸易得以畅通无阻,而宗教,文化的传播也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上帝之鞭对人类文明历史的成长和进化到底起了什么作用呢?是否真的如勒内·格鲁塞所说,是上帝用来惩罚先进文明的一种力量呢?关于这个话题,显然还有着很大的讨论空间。

(主讲 何亮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