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我先介绍一下我们到达之后才了解到的有关案发地的一些情况。
伯尔斯通是苏塞克斯郡北部边缘地带的一个小村庄,由一些半砖半木结构的房屋构成,数百年来,一直如此。
由于景色优美,有些富豪移居此地,他们的别墅在丛林中约略可见。丛林是维尔德大森林的边缘地带,有点稀疏。
随着人口的增加和商店的出现,伯尔斯通由一个宁静的小村庄逐渐变成了很有现代化气息的城市。
由此向东十英里左右,就是肯特郡边儿上的滕布里奇韦尔斯市。
离村子半英里的地方,有一片古树参天的园林,那就是著名的伯尔斯通庄园。
这座庄园最早的建筑时间是十字军东征时代,休戈·戴·坎普司在英王赐给他的这片土地上建造了一座不大的城堡。
这座城堡于1543年毁于一场大火。到了詹姆士一世的时候,才又在废墟之上建上了一座砖瓦结构的房子。它的基石仍然是那被烧黑了的城堡的基石。
外在的风格也与原建筑相仿,山墙、菱形的小格玻璃窗,一如17世纪初的原貌。
城堡外面原来有两道护城河,如今外河已经干涸,开垦成了菜园;内河依然有水,深只有几英尺,宽却有四十英尺。那城堡底层的大窗户离水面不足一英尺。
河上有吊桥,经过新主人的修复,吊桥晚上吊起、早晨放下,也一如古制。
夜里,吊桥吊起来以后,城堡就形成了一个孤岛,就是在这个孤岛上发生了轰动英伦的案件。
在道格拉斯买下这座房子以前,由于年久失修,这里几成废墟。而后来住进来的,也只有道格拉斯夫妇二人。
道格拉斯五十多岁的年纪,灰白的小胡子配上明亮的灰眼睛,面相中有一种和蔼和谦恭的成分,让人感觉他的出身远远低于苏塞克斯郡的普通人。
虽然村民们不无高傲地审视着这个新来的人,但很快,这个瘦高的绅士就以他的慷慨好施、热心公益事业的举止赢得了人心。何况他还有一副好歌喉,逢到集会的场合,便会有求必应地放歌一曲。
村民们看出来了,道格拉斯很有钱。据说他在美国生活过,钱是从加利福尼亚的金矿挣来的。
道格拉斯为人大方,乐善好施,而且见义勇为,每有集体活动,他都是被郑重邀请的对象。骑马并非他的长项,但在被邀狩猎时,收获却一点也不比别人少。
一次牧师的宅子起火,消防队员宣布无能为力了;可道格拉斯却毫无畏惧地冲进火海,给牧师抢出来不少财物。
这样,来此不到五年的道格拉斯就名扬四周了。
他的夫人也很受尊重。按当地的习惯,异地移居来的人,没有人介绍,就不会有人拜访。而她性格内向,在家一心一意地收拾家务、照顾丈夫。
据说她在伦敦与道格拉斯先生相遇时,道格拉斯是个鳏夫,而她比他小二十岁,年轻漂亮,身材窈窕。
表面上看,他们是幸福的一对。但细心的乡下人还是发现,她对丈夫以前的事似乎也不大了解;每逢道格拉斯回来晚了,他的太太都会惊慌不安。
乡间流传的故事不论大小,都会广布于人心之中。
凶案发生时,一位来此偶住的人也在场,他是汉普斯特德郡黑尔斯洛基市的塞西尔·詹姆斯·巴克。
身材高大的巴克常来常往,所以村子里的人对他很熟悉。大家不了解道格拉斯的身世,巴克却了如指掌,他们初次相见是在美洲,直到现在关系也都很好。
巴克也很有钱,不过,他是个单身汉。四十多岁的年纪,精力和体力都十分旺盛,看体态,他能冲入敌阵如入无人之境,以他职业拳手般的身手,勇往直前,永无败绩。
他不爱骑马,也不爱打猎,只是喜欢叼着烟斗在村子里闲逛,要不就和男主人——男主人不在时便和女主人——一起驾上马车,在田野间闲游。
道格拉斯与他关系融洽,道格拉斯夫人与他关系似乎更融洽,这使道格拉斯不无酷意,甚至连仆人艾姆斯也觉察出了这种醋意。不过,艾姆斯对巴克的评价却是:
“啊,他可是个随和大方的绅士;不过,你可千万别顶撞他。”
艾姆斯是宅子里的大管家,他古板而拘谨,却一向任劳任怨;他的太太则是一个爽朗而漂亮的人,她为女主人分担一些家务事。
他们手下有六个仆人,不过他们与发生在1月6日夜里的凶案无关。
当天夜里11点45分,村子里的警察所就接到了巴克的报案。他激动地敲响了警钟,气喘吁吁地报告说:道格拉斯被杀!
报告完了他就匆匆奔了回去。警官威尔逊立即向郡里作了汇报,然后在夜里十二点多赶到了案发现场。
此时吊桥已经放下,全家上下灯火通明,一片惊慌。面如土色的仆人们在巴克的指挥下,紧挨着站在大厅里。巴克出面带领威尔逊警官和村子里的医生伍德向里面走去。
巴克跟上来,关好了门,免得外面的仆人看见屋子里的惨象。
房子正中间躺着四肢摊开的死者,他光脚穿拖鞋,睡衣外面罩着件桃红色的晨衣。
医生拿过桌上的灯,俯下身来看了一眼,便知道一点希望也没有了。
死者前胸上放着一枝锯断了枪管儿的火枪,两个扳机用铁丝系在了一起,这样可以同时发射,威力可以发挥到最大。
显然是近距离射击,死者的头部几乎被打烂了。
威尔逊警官似乎也没有经过这样的场面,他望着那可怕的头颅语音急迫地说:
“长官没来以前,我们谁也不要动!”
“我保证没动,和我刚发现时一模一样。”巴克回答道。
“几点出的事儿?”
警官掏出笔记本来问。
“夜里11点半,我还没脱衣服,正坐在壁炉旁边,突然听到了一声闷闷的枪响。我奔进这间房子里来,不超过半分钟。”
“门当时开着?”
“开着。道格拉斯先生倒在地上,桌上的蜡烛还亮着。又过了几分钟,我才点上灯。”
“你没看见什么人?”
“没有。我听见道格拉斯太太下楼来了,就赶紧迎上去,怕她看见这个惨状。女管家艾伦太太也赶来了,扶着道格拉斯太太走开了。艾姆斯赶来以后,我们才一起返回那间屋子。”
“夜里吊桥是不是一直吊着?”
“是的,直到我把它放下来以前,一直吊着。”
“那凶手是怎么出击的呢?道格拉斯是自杀?”
“开始我们也这样认为,可是你看!”巴克把窗帘拉开,露出了大开大敞的玻璃窗。
在灯光之下,可以看见窗台上的血迹,像是长筒靴踩上去留下来的痕迹。
“你认为有人从这儿出去涉水逃跑了?”
“可能。”
“你如果在枪响后半分钟之内赶到的话,那当时罪犯一定还在场。”
“是啊,我要是先撩开窗帘就好了!可就在那一刻我听到了道格拉斯太太的脚步声,我不能让她进来啊,就跑出去拦她了。”
“太惨了!自从伯尔斯通火车相撞事故以后,我还没见过这么惨的景象呢!”医生说。
威尔逊警官显然囿于他乡间办案的经验,注意力完全被那窗台上的血脚印给抓住了。
“你说这个人涉水逃走,我想是对的。可吊桥吊起后,他是如何进来的呢?”
“是啊,这是个问题。”巴克应道。
“吊桥几点钟吊起来的?”
“晚上6点钟。”
“吊桥不是要在太阳落山时吊起来吗?现在4点半天就黑了!”
“今天道格拉斯太太有客人,客人不走吊桥是不能吊起来的。”
“那如果是进来了凶手的话,他就得在6点以前潜入,一直到11点以后再作案喽。”
“没错儿。道格拉斯先生每天入睡以前都要巡视一圈,还要看看各处的烛火有没有危险,等他回来时,那个埋伏在这儿的人就向他开了枪,然后扔掉枪越窗而逃。我认为这是最合理的解释了。”
威尔逊警官这时才注意到地上有一张纸片儿,上面写着两个大写字母“V.V.”,下面是一个数字“341”。
“这是什么?”
“不知道。以前没有,是凶手留下的吧!”巴克说。
“V.V.341,什么意思?人名的缩写?”
警官翻弄着纸片,又问医生:
“你发现什么没有?”
医生的目光正盯着地毯上一把精致的大号铁锤。
塞西尔·巴克指着壁炉台上的钉子盒说:
“昨天我亲眼看见道格拉斯先生用这把锤子挂油画来着。”
“好了,最好把那锤子放回原处吧!”他挠着头皮说,“这得从伦敦来的头脑特别聪明的警官才能办得了。”
他一边说一边举着灯在屋子里慢慢地走着。
“嗨!”他突然大叫了一声,“窗帘是几点拉上的?”
“点灯时,大约4点吧。”管家回答。
“可以肯定,有人藏在这儿。凶手4点以后6点以前潜入这间房子,就躲在这个窗帘后面。你们看!”
他指着窗帘下面非常明显的长靴的泥印子,继续说:
“看来他是想偷东西,可偏偏让道格拉斯先生碰上了,所以就下了毒手。”
“没错儿,那赶紧到村子里搜一搜吧!”巴克说。
“早晨6点以前没有火车,他如果两腿湿湿地在街上走,会引起别人注意的。另外,在没人来接班以前我不能离开这儿,你们也不能离开。”
警官思索着说。这时医生突然发现了什么。
“这是什么?和案子有关吗?”
他指着尸体露在外面的右臂上一块奇特的类似纹身的印迹说。
那是个套着三角形的圆形,在灰白的皮肤上有凸有凹,很让人不舒服。
“这不是针刺的纹身,这是烙上去的,就像给牲口烙印一样。这是怎么回事?”伍德医生说。
“十年来我多次见过这个印迹,但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巴克回答。
“我也见过。”管家说。
“也许这与本案无关。不过,还是有点蹊跷。”
突然,管家指着死者的手大叫起来:
“他把他的结婚戒指偷走了!”
“什么?”
“没错儿,纯金镶金块的一枚,还有一枚是盘蛇状的、以及结婚戒指,他手上一共有三枚戒指,可现在结婚戒指不见了。”
“是这样的。”巴克附和道。
威尔逊警官摇着头说:“这个案子还是交给伦敦方面吧。怀特·梅森没有什么对付不了的,等着他吧!反正我是不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