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与争,是两种不同的处世方法,它不仅可以表现一个人自身修养,而且可以反映不同的文化价值观。
在忍与争的关系上,我国古代文化历来比较强调“忍”的作用和意义。孔子在《论语》中说:“小不忍,则乱大谋。”《说苑·丛谈篇》云:“能忍耻者安,能忍者存。”杜牧在《遣兴诗》中也说:“忍过事堪喜。”民间还有“忍得一时之气,免得百日之忧”的俗语。忍,一直被当作一种美德为人所推崇。许多事实也证明了忍的重要性。
《史记》中《廉颇蔺相如传》就讲了一个胸怀大局、相忍为国的动人故事。蔺相如在廉颇一而再,再而三的挑衅之下,以忍为上,不与之争斗,从而维护了将相之间的团结,维护了国家的利益,也表现了他为人处世的气度。
相反,如果争而不忍,不仅可能乱“大谋”,而且可能误了卿卿性命。就拿晋朝那位与王恺斗富的石崇来说吧,他在任荆州刺史时,搜刮了不少民脂民膏之后,便忍不住与贵戚王恺斗富,想争个高低。更为可悲的是,他还不忍孙秀的小辱,以致招到孙秀的报复,惹来杀身之祸。
的确,在许多情况下,遇事是忍还是争,反映着一个人的胸怀与风度。心高目远、志大气宏者,大多不会在意义不大的小事上去争,他们往往会忍而让之,不予计较。清代中期,有一个“六尺巷”的故事。据说当朝宰相张英与一位姓叶的侍郎都是安徽桐城人,两家祖屋是毗邻。起屋造房时,两家父老为争地皮发生了争执,各不相让。张老先生修书京城,要张英出面干预。张英不以为然,在回信中写了一首诗对家人进行劝导,诗曰:“千里家书只为墙,再让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于是,张家把院墙主动后退三尺;叶家见此情景,深感惭愧,也马上把院墙后退三尺。这样,张叶两家的院墙之间,就形成了六尺宽的巷道。两家人后来前嫌尽弃,相安无事。
相反,一个人如果心眼狭小,胸无大志,就会锱铢必较,凡事都不能忍让,非得争个你死我活。元朝学者吴亮说:“能忍者,必能立天下之事。圮桥匍匐取履,而子房韫帝师之智;市人笑出胯下,而韩信负侯王之器。噫,可不与忍欤!”就是讲的这个道理。有志向、有抱负的人是不会因“小不忍”而“乱大谋”的。当然,也有一些有野心,搞阴谋的人,为了掩饰自己的企图而“潜伏爪牙忍受”。如拜杨贵妃为干娘的安禄山,自阉进宫的魏忠贤等人便是。他们怀着个人野心的“忍”,与我们提倡的“心底无私天地宽”的“忍”有着质的不同。
然而,讲“忍”的同时,更要讲“忍”的原则,并非事事都是忍的好。在日常生活中,无关大局的生活琐事小事,我们可能用“忍”去宽容对待;但在工作上、事业中,尤其是涉及大是大非的问题,我们就不能一忍了之,而应该当仁不让,据理力争。比如,晏子使楚时曾多次遭到楚国人的侮辱与奚落,如果他忍气吞声,不去巧妙地与对方进行“智斗”,齐国就不可能改变弱者的形象,晏子无疑就会成为没有铮铮骨气的“窝囊废”。
因此,忍要忍得有意义,争要争得有价值。如果说争而不忍是小人,那么,忍而不争就是弱者。在人类社会,争,可以说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本方式,如“竞争”、“斗争”、“争论”等都是为了“争”得一定的位置,一定的利益。一个人如果没有一点“争”的意识,不讲原则,不分是非,万事皆忍,逆来顺受,就会导致软弱可欺、任人宰割的“奴隶主义”,是没有任何作为和出息的。
忍的目的是为了争,争的方式可以是忍。
越王勾践忍辱负重,卧薪尝胆,是为了灭吴兴越。在吴越争胜的斗争中,他“争”的方式就是“忍”。只有忍,才能争,只有争,才能胜。
任何忍都必须有限度,如果无限度地忍下去,就会无限度地受欺侮,直至淘汰,甚至灭亡。我国伟大的思想家、文学家鲁迅就曾对这种忍性极好,忍得近乎麻木的人,发出过“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感叹。
任何争都必须讲方法,有分寸。疯狂地去“争”、不讲策略地去“争”,不仅争不到想得到的,甚至可能失去已经争到的。有理、有利、有节地去争才是最明智的。
该忍时就不要争,该争时就不要忍。在争中忍,在忍中争,二者融会贯通了,才能在为人处世中表现出非凡的气度、风度和力度,才能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