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用手去碰烧热的火炉时,就会受到“烫”的惩罚。热炉法则这个源自西方管理学家提出的惩罚原则,它的实际指导意义在于有人在工作中违反了规章制度,就像去碰触一个烧红的火炉,一定要让他受到“烫”的处罚。与奖赏之类的正面强化手段相反,而惩罚之类则属于反面强化手段,“热炉法则”指导我们“三性”,即即刻性、预先示警性、彻底贯穿性。
即刻性:当某人要碰到火炉时,立即就会被烫,火炉对人,不分贵贱亲疏,我们的管理制度也应如此,不分职务高低,适用于任何人,一律平等;还有,违反制度的行为与处罚之间间隔时间过长,就不能收到好的罚戒、教育作用,因此,执行制度一定要坚决果断。
预先示警性:火炉摆在那里,要让大家知道碰触则会被烫,这就需要我们的管理有一个健全的长效机制,只有立足于正反两面的引导,使人自觉地去行动,管理机制才能发挥其优越性。
彻底贯穿性:火炉对人绝对“说到做到”,不是吓唬人的。执行和落实惩罚制度虽然会使人痛苦一时,但绝对必要。如果我们在执行赏罚时优柔寡断、瞻前顾后,就会使制度成为摆设,失去其应有的作用。
三国时代孔明挥泪斩马谡的故事就是热炉法则的一个好案例。马谡是诸葛亮很喜欢的一员爱将。诸葛亮在与司马懿对战街亭时,马谡自告奋勇要出兵守街亭。诸葛亮虽然很赏识他,但知道马谡做事未免轻率,因而不敢轻易答应他的请求。但马谡表示愿立军令状,若失败就处死全家,诸葛亮只好同意给他这个机会,并指派王平将军随行,并交代马谡在安置完营寨后须立刻回报,有事要与王平商量,马谡一一答应。可是军队到了街亭,马谡执意扎营在山上,完全不听王平的建议,而且没有遵守约定将安营的阵图送回本部。司马懿派兵进攻街亭时,在山下切断了马谡军的粮食及水的供应,使得马谡兵败如山倒,蜀国的重要据点街亭因而失守。面对爱将的重大错误,诸葛亮没有姑息他,而是马上挥泪将其处斩了。
火炉面前人人平等,谁摸谁挨烫。诸葛亮不因为是自己的爱将就网开一面,从而保证了惩罚的平等性。事前预立军令状,做到了预防性。撤军后马上执行斩刑,体现了即时性。正是因为能做到这些,才使蜀国在实力最弱的情况下存活了那么长时间,军队也保持了长久的战斗力。
纪律是一切制度的基石,组织与团队要能长久存在,其重要的维系力就是团队纪律。纪律的维系力通过严格的执行来完成。“热炉”法则向我们形象地阐述了执行纪律时惩处的原则:
1.热炉火红,不用手去摸也知道炉子是热的,是会灼伤人的预防性原则。这就要求领导者要经常对下属进行规章制度教育,以警告或劝诫不要触犯规章制度,否则会受到惩处。
2.每当你碰到火炉,肯定会被灼伤的必然性原则。只要触犯单位的规章制度,就一定会受到惩处。
3.当你碰到热炉时,立即就被灼伤的即时性原则。惩处必须在错误行为发生后立即进行,决不拖泥带水,决不能有时间差,以便达到及时改正错误行为的目的。
4.不管谁碰到热炉,都会被灼伤的公平性原则。对公平的追求来源于人类的天性,只有公平的制度才可能得到大家的认可及拥护。
5.不管在任何时候碰到热炉,都会被灼伤的有效性原则。
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天条”及规章制度,员工中的任何人触犯了都要受到惩罚。制度明确规定了员工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就好像是标明了在哪里有“热炉”,一旦碰上它,就一定会受到惩罚。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令行禁止、不徇私情,真正实现热炉法则。
为做到在市场竞争中长期站稳脚跟,四川希望集团的基本方法是“严厉和宽容”。希望集团的治厂方针是“用钢铁般的纪律治厂,以慈母般的关怀善待员工”。它的严厉,是指执行规章制度不允许搞下不为例,不允许打折扣。曾有人建议希望集团的总裁陈育新将“严厉”改为“严格”,但遭到了一向从善如流的陈育新的拒绝。他认为,只有将严格上升到严厉的程度才能表达他“钢铁般”的本意。
希望集团的严厉体现在制度的制定、执行和检查上。在数年前,希望集团的美好食品公司,还是一个连年亏损几百万元的公司,在直接归属陈育新掌管后,第一年就转亏为盈,之后连年赢利以千万元计,显示出强劲的发展势头。靠什么?总经理杜诚斌道出真谛,靠员工“十不准”戒规。这些戒规条款几近苛刻,但正是对它的严格执行才培养员工形成了良好的工作习惯,保证了公司高效率运转。
陈育新认为,严厉体现胆识,宽容则体现胸怀。严厉要体现公平,通过严厉不但可以消除不良现象,保证公司高效率运行,而且还可以发现人才、造就人才。但宽容的前提是企业领导人的头脑必须清醒,糊涂的宽容非但达不到目的,还会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造成包庇和纵容。必须让员工明白,宽容是有限度的,并且宽容只会发生在提高认识之后。陈育新强调,他18年的企业管理经验证明:在严厉基础上的宽容效果才好,在宽容之后的严厉才更有力度。
其他公司也有类似事例,比如:海尔集团有个规定,所有员工走路都必须靠右行,在离开座位时则需将椅子推进桌洞里,否则,都将被课以罚款。在实践中,海尔就是这样做的;在奥克斯集团的各项纪律中,有一项规定是开会时不得有手机铃声,若违反,每记铃声罚款50元。在奥克斯集团内,无论大会小会,都不会受手机铃声的干扰,即使是刚进奥克斯的新人也知道必须养成这样的良好习惯,绝不触犯。
这些企业之所以做这样的规定,用意无非是希望全体员工在心目中形成一种强烈的观念:制度和纪律是一个不可触摸的“热炉”。
惩罚制度毕竟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使用过度就会适得其反。企业制订和推行惩罚制度,关键是要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公心的原则,并从技能培训、企业文化建设和建立科学的奖惩机制人手,使员工心悦诚服、勇于认错。这样的话,热炉给员工的就不仅仅是烫,而且会有温暖的感觉。
现在,我们将“热炉法则”的“三性”用于罚款制度中,形成罚款制度四原则,即:
1.警告性原则:热炉外观火红。不用手去摸,也可知道炉子是热得足以灼伤人的。为让员工趋利避害,企业的领导者就要经常对下属进行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宣传,以警告或劝诫员工不要触犯规章制度,说明罚款的种类和额度。如果有企业平常把规章制度藏在抽屉里,谁都不知道里面规定了啥内容,等到员工违规后,才拿出来作为罚款的依据。这样做,显然不能服众。
2.验证性原则:用手触摸热炉,毫无疑问地会被烈焰灼伤。谁若明知企业有相关规定,还要以身试“法”、触犯单位的规章制度,就一定要对其进行惩处,以明纪律、以儆效尤。
3.即时性原则:碰到热炉时,立即就被灼伤。惩处必须在错误行为发生后立即进行,决不拖泥带水,决不能有时间差,以便达到及时改正错误行为的目的。
4。公平性原则:不管谁碰到热炉,都会被灼伤。管理者应该是罚款制度最直接的体现者,对自己倡导的制度更应该身体力行。如果“刑不上大夫”,那么罚款制度有不如无,甚至比没有更糟糕。
此外,企业在制定罚款制度时,还必须遵守合理、合情的原则。比如说,员工在厂区内违规吸烟,你即使罚他一百、二百元谁都没有话说,但如果提出罚款一万元,那简直就是暴政。在这方面,我国法律也有明确规定:企业对员工的罚款金额,不得超过职工工资的20%。
机制的创新和进步也很重要。企业一方面要鼓励员工行使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以合理化建议等形式通过正常渠道对罚款制度进行完善,积极寻找更多替代罚款的其他办法;另一方面,更要大力激励员工,包括加大奖励额度和范围,有了罚也要有奖,形成“奖励为主,处罚为辅”的激励型管理机制。只有当员工们理解、认同了企业的罚款制度后,才会少了因为“要罚我”而萌生的反感,多了“我认罚”的坦然和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