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曾国藩家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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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谕纪泽:审问李秀成已毕,于初六正法

【原文】

字谕纪泽儿:

目内北风甚勤,未按包封及尔亲信,余亦未发信也。

伪忠王匀写亲供,多至五万余宇。两日内看该菌亲供,如校对房本误书,殊费目力。顷始其奏谱、李二首处治之浩。李菌巳于初六正沽,供词亦抄递军机处矣。

沅叔拟于十一二等日演戏请客,余亦于十五前后起程回皖。日内因天热事多,尚未籽江西一素出奏,计非五日不能核定欺稿。老年畏热,亦畏案牍之繁难。余将来到金陵,即在英王府寓居,顷巳派人修理矣。欺谕。涤生手不。

同治三年七月初七日

【译文】

字谕纪泽儿:

最近北风肆虐,交通不便,所以没有收到包封和你的来信,我也没有写信回来。

伪忠王已经亲自写了多达五万字的供状。这两天我一直在看他的亲笔供状,字字核对,就像校对房本的错误一样,费力又费神,眼睛累得都要受不了了。我已经着手上奏处治洪、李二人的方法。初六李秀成已经被正法,供词也已被抄送到军机处。

沅叔打算在十一二日演戏请客,庆祝大功告成,十五日前后,我也就可以起程回安徽了。最近天气炎热、公务繁多,还没有时间把江西一案上奏,估计要等五天之后才能核定此稿。人一老了就有很多顾忌,怕热,也怕公务压身。到了金陵之后,我就住在英王府,现在已派人重新修葺了。此谕。

同治三年七月初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