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向邪恶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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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献给比尔·霍夫曼

分别感谢琼·阿科切拉、罗恩·布罗根以及孟菲斯的吉姆·埃文斯

即使对恶人来说惩罚也太重了①

薇拉·凯瑟《我们中的一个》

注释:

① 本书书名Even the Wicked来自凯瑟的这句引文,对应“即使对恶人来说”。

八月的一个星期二夜晚,我和TJ坐在客厅,看着一个西班牙语电视频道里的两个家伙互相打来打去,享受着比那场比赛更为新鲜的空气。热浪袭击了本市两周,到上个周末总算告一段落。然后我们享受了完美的三天,有湛蓝的天空,干爽的空气,气温维持在摄氏二十一度到二十六度左右。这样的天气在任何地方都算得上理想,而出现在纽约的仲夏,你只能称之为奇迹。

白天我好好利用了这样的天气,在市区里四处晃荡,回家冲过澡之后,就坐在椅子上,刚好赶上彼得·詹宁斯播报新闻。前十五分钟伊莱恩陪着我一起看,然后她进厨房去忙晚餐。TJ大约在她开始煮意大利面时跑了过来,但他坚持说不饿,也没法待太久。伊莱恩早已习惯他的这些老台词,径自把晚餐的分量加倍,然后TJ被我们说服接受了他的那盘晚餐。他一扫而空,还把盘子舔得干干净净。

“问题就出在,”他告诉伊莱恩,“你的厨艺太好了。现在一到吃饭时间我就想来。一不留神,我就被养得胖嘟嘟的。”

TJ自有生存之道。他是个在街上混的孩子,又瘦又灵活,第一眼看到他,你会觉得他跟其他在时代广场附近混的黑人小孩没什么两样:摆纸牌赌博的小摊子,骗点小钱,设法维持生计或勉强糊口。他的生活当然不只是如此,但我知道他们很多人不能只看外表。我了解他,但对于其他人,我所能见到的也只是外表。

至于TJ的外表,像是变色龙,会随着环境而改变。我曾亲耳听到他把聒噪的街头黑话腔调毫不费力地改口成为常春藤盟校式的文雅口音。他的发型也一样,我认识他以来的这几年变来变去,从老式的黑人爆炸头不断变短,变了好几次。一年多前他开始在伊莱恩的店里帮忙,因而认定温和体面一点的发型会比较适当。从此他的头发就一直保持得前所未有的短,不过服装风格从他工作时穿的大学预科生行头到“丢斯”里常见的小混混打扮都有。今天晚上他穿了一条卡其布长裤和一件领尖有扣子固定的男式衬衫。上回我见到他是在一两天前,当时他穿的是一件松垮垮的迷彩长裤和装饰着金属亮片的夹克。

“真希望他们讲英语,”他抱怨,“干吗讲西班牙语呢?”

“这样比较好。”我说。

“难道你能听得懂他们在讲什么?”

“偶尔能听懂一两个词吧。大部分听起来只是噪音。”

“你就喜欢这样?”

“英语解说员话太多了,”我说,“他们就怕如果自己不这么叽里呱啦讲个不停的话,观众会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而且他们老是一再重复讲过的东西。‘他今天的左刺拳打得不够多。’我过去十年看过的拳赛里面,解说员不评论拳手应该多使用刺拳的比赛,总共不会超过五场。他们在播音学校学的第一课一定就是这个。”

“说不定这个解说员也用西班牙语讲同样的话。”

“说不定,”我同意,“但因为我根本不明白他在讲什么,所以他就烦不到我了。”

“你没按过静音键吗?”

“不一样。你需要观众的嘈杂声,需要听到拳头打在身上的声音。”

“这两人很少打到对方。”

“都怪那个穿蓝短裤的,”我说,“他的左刺拳打得不够多。”

不过他的左刺拳打得够多了,足以成为这场四回合热身赛的赢家,他被判定获胜,并得到观众一轮敷衍的掌声。下一场是十回合的轻重量级比赛,很棒的对决,一个灵活轻巧的年轻拳手,对上一个稍稍过了巅峰时代两年的重拳手。那个老的——我想他已经满三十四岁了——利落地击中对方时,还颇能吓住那个小伙子,可是岁月拖慢了他一些速度,使得他没击中的时候远比击中要更多。那个小伙子则回以密集轰炸式的拳头,不过轻飘飘的拳力对双方都没什么影响。

“他挺不错的。”两个回合后,TJ说。

“真可惜他的拳不够重。”

“他就是不停地打,慢慢把你打垮。同时他也累积得分。另外那个家伙每一回合的得分数则是越来越少。”

“如果我们听得懂西班牙语,”我说,“我们就可以听到那个解说员讲这类东西。要让我赌这场拳赛,我会押那个老的赢。”

“不意外啦,你们这些老古董总得团结。此时此地我们还要再看下去吗?”

“此时此地”是格伦产品目录里面的一句广告词。格伦公司是俄亥俄州伊利里亚市的一个装备商,供应间谍用的电子侦查设备,比如监听别人电话和办公室的窃听器,还有防止自己电话和办公室不被监听的反窃听设备。这个企业处于一种奇怪的两个极端;说到底,他们是推销半个公司的产品去对抗另一半的产品,而广告词常在半途改变立场。“知识就是力量”,他们会在某一页如此向你保证,翻过两页,他们则提倡“你最基本的权利——个人与公司的隐私权”。前后的论点都很激烈,从“你有知道的权利!”到“别让他们的鼻子凑近你的公司!”。

你难免会想不通,这个公司到底支持什么?由于“格伦”这个名字是德国传说中的智慧之神,我猜想他们会很高兴把任何产品卖给任何人,唯一承诺的就是增加他们自己的销售额,并使他们的利润达到最大值。可是他们的产品会增加我的销售额,或提高我的利润吗?

“我想没有这些装备,我们或许也混得下去。”我告诉TJ。

“没有这些最新的科技,我们怎么能逮到威尔?”

“我们不必去逮。”

“因为他不是我们的麻烦?”

“就我所知是这样。”

“他是全纽约市的麻烦,不管走到哪里,大家都在谈论他,威尔这样威尔那样的。”

“他今天又上了《邮报》的头版,”我说,“可是报上根本没什么新鲜的消息,因为从上星期到现在,他根本没做任何事。报纸不过为了多卖几份而把他放在头版,所以报道就是在说全市有多么紧张,等着有什么事情发生。”

“就只有这些?”

“他们试着把整件事放在历史的背景里,举出令大众印象深刻的其他无名杀手,比如‘山姆之子’①。”

“不一样的是,”他说,“没有人替山姆之子欢呼。”他对着格伦目录的一张照片弹了一下手指。“我喜欢这种变声电话,可是现在到处都看得到了。连电器连锁店‘无线电屋’都有。从这个价钱看来,他们的可能比较好。无线电屋卖得要便宜多了。”

“我并不感到意外。”

“威尔要是打算用打电话取代写信的话,可以用这个。”

“下回我见到他,会转达这个建议。”

“前几天我自己差点买了一个。”

“用来做什么?你的声音变化还不够多吗?”

“我只会改变口音而已,”他说,“这个机器能改变音调。”

“我知道这个机器能做什么。”

“所以你可以让自己听起来像女人,或者小孩。或如果你是女的,可以让自己听起来像个男人,那些变态就不会故意讲脏话来吓你。这种东西真好玩,就像小孩玩玩具一样,不是吗?一两个星期后,等你变不出什么新把戏了,就会把它扔进柜子,要求妈妈再买新玩具给你。”

“我想我们不需要这个。”

他合上那份目录,扔到一边。“我看一样都不需要,”他说,“你想知道我们需要什么吗?我已经告诉过你了。”

“讲过好几次了。”

“我们需要计算机,”他说,“可你就是不肯买。”

“近期会买的。”

“对嘛。你只是害怕自己不会使用罢了。”

“那种害怕,”我说,“和没背降落伞就不敢跳出飞机是一样的。”

“第一,”他说,“你可以学,你没那么老。”

“谢谢。”

“第二,我可以替你操作。”

“玩电玩通关的能力,”我说,“跟理解计算机的能力是两回事。”

“不会差那么多。你还记得港家兄弟吗?他们一开始就是玩电玩的,现在他们在哪里?”

“哈佛。”我承认。港家兄弟的真实姓名是大卫·金和吉米·洪,他们是一对电脑黑客,专门入侵电话公司内部的计算机系统。TJ介绍他们给我认识时,他们只是两个高中生,现在他们在麻省剑桥市②,天知道正在从事什么大事业。

“你还记得他们帮过我们什么忙吗?”

“历历在目。”

“你说过几次你希望他们还在纽约?”

“一两次吧。”

“不止一两次,大哥,很多次。”

“那又怎样?”

“我们买台计算机,”他说,“等我学会了,就可以做同样的狗屁事了。另外我还可以做所有合法的事情,比如在十五分钟内就挖出你必须在图书馆花一整天找的垃圾。”

“你怎么知道该怎么做?”

“外面有计算机培训班,不是教你港家兄弟的招数,而是其他的。他们会让你坐在计算机前教你。”

“好吧,近期就去买,”我说,“也许我会去上课。”

“不,上课的人是我,”他说,“如果你想学,等我学会就可以教你。或者有关计算机的工作都由我负责,随便都行。”

“由我决定,”我说,“因为我是老板。”

“好吧。”

原本我还想继续聊,但这时电视上那个老拳手刚好一拳打过去,把小伙子击倒在地。裁判数到八,小伙子才摇摇晃晃地爬起来,可是这个回合只剩半分钟了。老拳手在绳圈内追着小伙子,有一两次两人纠缠在一起,可是小伙子撑着没再倒下,拖过了这回合。

这一回合结束的铃声响起时,没有播广告,而是把镜头停留在年轻拳手的那个角落,拍他等待的表情。解说员针对画面讲了很多话,不过讲的是西班牙语,所以我们也不必专心听。

“关于计算机的事情——”TJ说。

“我会考虑的。”

“该死,”他说,“你才刚被我说动要买,那个老头儿就偏偏那么幸运一拳打倒对方,害得我们话题中断。他干吗不多等一回合呢?”

“他只是个老头子,想从另外一个人身上赚点钱,”我说,“我们这些老古董都这样的。”

“这个商品目录,”他说,手上挥舞着,“你有没有看过这个夜视镜?来自俄罗斯还是哪个类似的国家。”

我点点头,格伦公司的广告上说,那是苏联陆军制造的,可以让我在废弃的矿坑底层看清模糊的脚印。

“想不出我们要这干吗,”他说,“不过这类东西很好玩。”他把目录扔到一边,说:“大部分玩意儿都很好玩,根本都是玩具。”

“那计算机呢?一个比其他东西都大的玩具?”

他摇摇头:“那是工具。不过我干吗浪费口水跟你解释呢?”

“是啊,为什么?”

我原以为下一回合可以看到有人被击倒,可是进行到一半,显然击倒是不可能发生了。小伙子已经摆脱了先前倒地的影响,我支持的老拳手速度更慢了,出拳更难以击中对方。我能了解他现在有什么感觉。

电话响起时,伊莱恩在另一个房间接了。电视屏幕上,老拳手躲过一拳,艰难地移动着。

伊莱恩进来,脸上有一种无法看透的表情。“是找你的,”她说,“是阿德里安·惠特菲尔德。你要稍后再回电吗?”

“不,我去接,”我站起来,“我很好奇他有什么事情找我。”

阿德里安·惠特菲尔德是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身为一名刑事辩护律师,过去几年中,他接了许多颇有争议的案件,同时也吸引了同等的媒体注意力。仅仅是这个夏天,我就在电视上看过他三次,罗杰·艾尔斯③的脱口秀邀请他讨论陪审团系统的观念已过时且应加以更新的问题。(他的立场是民事诉讼可以试验性实施,但刑事诉讼则不行。)然后他上了两次CNN的拉里·金④的节目,第一次是谈洛杉矶的明星谋杀案,然后是讨论死刑的优点。(他明确反对死刑。)最近的一次,则是他和雷蒙德·格鲁利奥去参加查理·罗斯⑤的节目,严肃地谈论律师名人话题。“硬汉雷蒙德”提出许多历史上的例子,讲了厄尔·罗杰斯和比尔·法伦以及克拉伦斯·达罗的许多故事。

在雷蒙德·格鲁利奥的推荐下,我曾替惠特菲尔德做过一些工作,替他查证一些证人和陪审团可能人选的背景,我还算喜欢他,希望能多跟他合作。现在打电话找我谈公事虽然有点晚,不过侦探工作的性质,就是你随时都可能接到电话。我不介意被打扰,尤其是这意味着有生意上门。到目前为止,这个夏天一直过得缓慢。当然不一定完全是坏事,伊莱恩和我有机会利用周末长假去乡下玩了几趟,只不过我开始有点闲得发慌了。具体表现就是我早上看报纸时,对本地的犯罪新闻特别着迷,渴望自己能够参与办案。

我拿起厨房的电话说:“马修·斯卡德。”我先表明自己的身份是为了防止电话可能是由别人代打的。

不过这个电话是他自己打的。“马修,”他说,“我是阿德里安·惠特菲尔德。希望没有打扰你。”

“我正在看拳击赛转播,”我说,“我和那两个拳手都不怎么投入。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

“好问题。麻烦你老实告诉我好吗?我的声音听起来如何?”

“你的声音?”

“我的声音没发抖吧?”

“没有。”

“我想也是,”他说,“可是应该发抖的。刚刚我接到一个电话。”

“嗯?”

“是一个《每日新闻》的白痴打来的,不过或许我不该这么说他,据我所知,他是你的一个朋友。”

《每日新闻》的人我认识的没几个。“谁?”

“马蒂·麦格劳。”

“不算是朋友,”我说,“我见过他一两次,不过彼此都没留下什么印象。我怀疑他是否还记得我,而我会记得他的唯一原因是,我每个星期都会看两次他登在报上的专栏,已经不知道看了多少年了。”

“不是一星期三次吗?”

“嗯,星期天我很少看《每日新闻》。”

“我猜是因为你的双手被《纽约时报》占满了。”⑥

“通常我双手沾满的是油墨。”

“可不是吗?让人觉得他们是他妈的故意把报纸印成那样,好让字句留在你手上。”

“如果人类都可以登上月球……”

“没错。你信不信?大中央车站有个报摊,贩卖一次性的白色手套,好让你用来翻阅那些该死的报纸。”他吸了口气,“马修,我一直在逃避重点,我猜你已经知道重点了。”

我已经想到了。“我想麦格劳收到了另外一封信,威尔寄的。”

“是威尔寄的,没错。猜猜信里的主题是什么?”

“一定是有关你某个当事人的,”我说,“不过我不想花力气去猜是哪一个。”

“因为他们都是值得尊敬的人物吗?”

“我只是完全没线索,”我说,“我没太注意你接的案子,除了我参与过的那几个以外。而且我也不知道威尔为什么会关心那些案子。”

“哦,那是一种很有趣的关心方式,我必须说,相当有用,对于我正在进行的案子绝对有用。”他暂停了一下,在他再开口前的那一刹那,我已经明白他接下来要说什么了,“他写的跟我的当事人无关,而是跟我有关。”

“他说了什么?”

“嗯,很多事情,”他说,“我可以念给你听。”

“你拿到那封信了?”

“是副本,麦格劳传真给我的。他找警方之前,先打电话给我,然后把信传真过来。他实在很周到,我不应该叫他混蛋的。”

“你没有。”

“第一次提到他名字时,我说——”

“你叫他白痴。”

“你说对了。哦,我想他不是白痴也不是混蛋,就算是,他也是白痴或混蛋里做事周到的一个模范。你刚刚问威尔说什么。《给阿德里安·惠特菲尔德的一封公开信》。我们来看看。‘你毕生致力于让有罪的人逃过牢狱之灾。’这一点他错了。在被证明有罪之前,他们都是无辜的。而只要他们有罪的证据能让陪审团相信,我那些当事人就得进监狱。除非我能上诉并获得改判,否则他们就得待在牢里。从另外一个角度来想,当然,威尔的说法相当正确。我大部分的当事人都犯过他们被控告的罪名,我想这就足以让威尔认为他们有罪了。”

“他对你到底有什么不满?他不认为那些被告也有找律师辩护的权利吗?”

“这个嘛,我不想把整封信念给你听,”他说,“他的意见也很难精确描述,不过可以说,他对于我善于做好自己工作的这个事实非常不以为然。”

“就这样?”

“真好笑,”他说,“他甚至没提到里奇·沃尔默,可是他会对我不以为然,就是从这个案子开始的。”

“没错,因为你是沃尔默的辩护律师。”

“的确,而且他逃过法律制裁时,我也收到了不少充满恨意的信件,可是威尔的信里没提到我在让他脱罪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我们来看看他怎么说。他说我让警察在法庭上被审判,这又不只是我一个人。我们共同的朋友格鲁利奥一向把警方拿来审判。对于弱势的被告来说,这通常是最佳策略。他还说我把被害人也拿来审判。我想他指的是娜奥米·塔洛芙。”

“或许吧。”

“你可能会很惊讶,我常常回头去想这个案子。不过不是当时也不是现在。我尽全力替那个姓埃尔斯沃思的年轻人辩护,但即使如此,也还是没能帮他脱罪。陪审团认定那个狗娘养的有罪。他现在正在州立监狱服十五到二十五年的有期徒刑,不过这样的判决并不能影响我们的朋友威尔。他说他要杀了我。”

我说:“想必麦格劳直接去找警方了。”

“报警之前,他先匆匆地打了个电话给我,然后把信传真过来。事实上,他是先复印了再传真的。他不想把正本放进传真机,以免毁损任何有形的证据。然后他打电话给警方,接着警方就来找我了。有两个警探来我这里待了一个小时,我可以叫他们白痴,不必担心他们可能是你的朋友。我有任何敌人吗?有任何当事人对我的工作成果怀恨在心吗?苍天在上,我所知道的会恨我的当事人,现在全关在大牢里,根本不用担心他们,至少我自己完全不必担心。”

“这些问题警方还是得问的。”

“我想是吧,”他说,“不过这个人跟我没有私人恩怨,这一点不是很明显吗?他已经杀了四个人,他杀第一个人是因为马蒂·麦格劳叫他这么做。我不懂我为什么会被列在他的名单上,但不会是因为他觉得我为了帮他逃过牢狱之灾而收了太多律师费。”

“警方有保护措施吗?”

“他们提出要在我办公室外头布置一个警卫。我看不出这样有什么好处。”

“也不会有坏处。”

“对,可是也帮不上什么忙。马修,我得知道该怎么做。我对这种事没经验,从来没有人想杀我。最接近的一次是五六年前,一个叫保罗·马斯兰德的家伙对着我的鼻子挥了一拳。”

“是心怀不满的当事人吗?”

“不,是一个喝醉的股票经纪人。他说我搞他老婆。老天啊,我是康涅狄格州西部少数几个没搞过他老婆的男人之一。”

“结果呢?”

“他挥拳过来,没打中,然后几个人抓住他的手臂,我骂了几句见鬼就回家了。后来再碰到他,我们两人都装作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也许他不是装的,因为那天晚上他醉得很厉害。有可能他什么都不记得。你看我应该把这事情告诉那两个警探吗?”

“如果你觉得那封信是他写的话,那就说吧。”

“那就真见鬼了,”他说,“因为那个可怜的混蛋已经死了一年半了。中风还是心脏病,我忘了,反正是那种暴死的病。那狗娘养的还搞不清自己是怎么死的。不像我们的朋友威尔。他真是条他妈的响尾蛇,不是吗?事先警告你,让你知道大难临头了。马修,告诉我该怎么做。”

“你该怎么做?你应该离开这个国家。”

“你不是认真的吧?就算你是认真的,我也不可能出国。”

我并不惊讶。我说:“你现在人在哪里?办公室吗?”

“不,警察一走我就离开了。我现在已经回到我的公寓,你没来过,对吧?我们一向在市中心碰面。我住在……老天,我刚刚还犹豫该不该在电话里告诉你呢。可是如果他想窃听我的电话,就得先知道我住在哪儿,你说是不是?”

稍早他问过我,他的声音听起来是不是在发抖。当时没有,现在也没有,可是随着他说话越来越颠三倒四,他的焦虑也显现出来。

他告诉我地址,我抄了下来。

“哪里都别去,”我说,“打电话给门口的警卫,告诉他你在等一个名叫马修·斯卡德的访客,除非看到我的附有照片的身份证件才能让我上去。另外告诉他,我是你唯一在等的访客,别让其他人上去,包括警方都不行。”

“好。”

“把电话答录机打开,替你过滤电话。除非你知道打电话来的人是谁,否则别接电话。我马上赶过去。”

我挂了电话之后,拳击比赛的绳圈里面已经换了两个不同的人,是一对迟缓的重量级拳手。我问前一场比赛结果如何。

“结束了,”TJ说,“打满十回合——有一两分钟,我还以为自己会讲西班牙语呢。”

“怎么了?”

“那个拳赛解说员啊。他解说的每个字我都能听懂,我还想着奇迹出现了,下回你们就会看我出现在电视节目《不解之谜》里面了。”

“这场拳赛是在密西西比举行的,”我说,“拳赛解说员讲的是英语。”

“是啊,现在我知道了。刚刚我昏了头,都是听多了前面那些解说员讲西班牙语的原因。然后等我真听到英语,还以为那是西班牙语,而我都居然能听懂。”他耸耸肩,“年轻的那个拳手赢了。”

“意料之中。”

“这两个看起来一点也不急,还在慢慢拖时间。”

“让他们自己慢慢打,”我说,“我得出门一会儿。”

“生意的事情?”

“没错。”

“要不要我跟着?或许可以替你把风?”

“今天不用了。”

他耸耸肩:“不过你得想想计算机的事情。”

“我会考虑的。”

“如果我们打算迈向二十一世纪,你就别考虑太久。”

“我不会错过二十一世纪的。”

“你知道,警方就会用这种方法逮到威尔。利用计算机。”

“是这样吗?”

“把那个傻瓜写的信输入计算机,按几个键,计算机就会分析他的用词,告诉你那个混蛋是个四十二岁的北欧裔白人男性。他的右脚少了两根脚趾,是喷气机队和游骑兵队的球迷,而且他妈妈曾因为他小时候尿床而用鞭子打过他。”

“他们会从计算机里面得出这所有的结果。”

“不只这些,还有更多,”他说,咧开嘴巴直笑,“你想他们会怎么逮到他?”

“科学鉴定,”我说,“在犯罪现场和他所写的信中采样分析。我相信他们会利用计算机处理数据,这个年头,他们做什么事情都会用到计算机。”

“人人都这样,只有我们除外。”

“他们会找出一堆线索,”我说,“敲一大堆门,问一大堆问题,大部分都没有用。最后他会犯一个错,或警方够幸运,或两者都有。然后他们就会逮到他。”

“我猜是吧。”

“唯一重要的是,”我说,“但愿警方不要花太多时间。我希望他们能尽快逮到这个家伙。”

注释:

① 山姆之子(Son of Sam),本名大卫·伯考维兹(David Berkowitz,1953—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纽约臭名昭著的连环杀手,杀死六人,伤及多人,后被判入狱三百六十五年。

② 哈佛大学所在地。

③ 罗杰·艾尔斯(Roger Ailes,1940—2017),美国福克斯前新闻董事长。

④ 拉里·金(Larry King,1933— ),美国家喻户晓的主持人。

⑤ 查理·罗斯(Charlie Rose,1942— ),美国脱口秀主持人和记者。

⑥ 《纽约时报》平常约一百页,周日版则多达三四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