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你在高原(共10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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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缀章:宁府与曲府

宁府

老老爷他是一个崛起在大山丛中的传奇人物。像所有人一样,活着的时候本来是很朴实、很真实的一个人,随着年代久远,就在人们口中变成了半人半神的怪物。因为没有照片传下来,所以模样也成了大问题。有人说他身高八尺,面如赤炭,常常身着盔甲一类的东西。还有人说他身量不高,貌不惊人,别看是那么大的财主,还是穿草鞋披破衣,衣服上连个扣子也没有,通常不过是用一根草绳胡乱系一下而已。现在看后一种说法倒颇为接近真实,起码是更为令人信服吧。

宁府在这个人出现之前,总的来说还是寂寂无名的,起码没有什么可以供人茶余饭后谈论。而这个人凭借过人的能力,如山里人所独有的狡狯和勤劳,竟然出人头地了。可以想见宁家经过了几代人的积累,到了他这里才有了一点财主的模样。还因为这儿是一片极其贫瘠的山地,所以一旦出现一个稍稍像样的家族,就会得到当地人绘声绘色的描述,把小猫说成了老虎。这就是口耳相传的结果。

但无论如何,真实的情况是到了他这一代,宁家终于可以称为“宁府”了:拥有了一万多亩山地,还盖起了一片青堂瓦舍,筑了围子,有了角楼。后来山地又扩展为两万多亩(也有人说是三万亩),最后到底拥有多少土地已经很难说得清了。这一代的山民整天在地里苦做,过路的问一句给谁耕种?都说:给宁家老爷哩。

宁家究竟凭什么获取了这么大一片山地,说起来简直有点神奇。直到他这一代为止,宁家还没有出过一个“官人”,上溯几代都是土里刨食的人。最早在山中落脚的宁家人可能是逃荒的流民,据说来自山北平原一带,离海边不远。可到底是哪一年哪一世,谁也说不清了。既是海边上来的,那么在祖祖辈辈居住大山的人看来就差不多算是“天外之人”了。“他们长了一张吞吃大鱼的嘴哩!”山民们说。还说:“龙王过腻了就到海边村子里串串门儿,留下个把小崽儿也不稀罕。”意思是说海边的人都是怪种,比山里人厉害得多,山里人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总之发了大财的人大半都有异秉,绝非辛苦成就的功业。这样一说,当牛当马也就心安理得了,不仅不再嫉恨他们,而且还多了一份敬畏。山里人愿意用各种有趣的故事打扮宁家的人和历史。

老老爷几乎成为宁家发迹之初的全部。好像以前的宁家人都不过是虚虚晃过一下,真正脚踏实地干过一场的只有这个人了。他集勤俭勇敢仁慈智慧于一身,所以宁家在他手里变得繁荣昌盛无可匹敌也就不足为怪了。

当年人们所知道的大山两边的巨富,除了山里的宁家,还有一个就是平原上的战家花园了。那时候大多数人还不知道海滨小城里有另一个富豪:曲府。关于曲府的消息要晚一些,所以当时山里人谈论最起劲的一个话题就是:“到底战家厉害还是宁家厉害?”所有的故事都围绕这一主题展开,讲得曲折迷人。山地人对战家花园十分陌生,只是朦朦胧胧知道他们是平原的代表和象征,同样不得了呢。

说起来,战家花园是个神奇古老的家族,至少也有八百年的历史了,族上出过好几个京官,就像一些人说的:“那可是个官宦人家啊!”尽管如此,让山里人认输是绝不可能的,他们宁可让这种不可思议的富贵大大地打一些折扣才好,比如在可以理解的范围内重新诠释一下。

山里人津津乐道的有这样几个故事。

一个是宁家老老爷去平原大城(其实很可能只是那个海滨小城)做买卖的事儿。那天老老爷夜里宿在一个客店里,经历了一番有趣的事儿:晚餐时间到了,老爷子抄着衣袖去了伙房,要了一碗蛋花汤。正这时又进来一个衣着时鲜的少爷,不用说就是战家子弟了。战家少爷见了山里老大哥就一脸的不屑,不想坐在同一张桌子上吃饭,可是看了看也没有别的地方可去,就蔫着脸坐下了。少爷故意逞能,不光要了一碗蛋花汤,还要了鱼和鸡。白花花的大馒头冒着香气端上来了,跑堂的一人三个摆在他们面前。谁知山里老大哥根本不抬眼看那些大白馒头,只是哧棱一声解开了扎腰的草绳,从衣服里掏出了一个黑面窝窝嚼起来。他嚼得可真香。战家少爷心里发笑,嘴上却说:“老哥,放着大白馒头不吃啃那粗食?”山里老哥说:“我吃不惯那东西,咱出门得有更顺口的吃物啊。”这样说时,战家少爷鼻子就一蹙一蹙的,后来还是忍不住把头探过来了。原来他嗅出了一种特别的香味。

下面就该战家少爷伸手讨要了:取一块黑面粗窝窝,先是小心地放进嘴里品了品,然后就大口吞食起来。这一下不要紧,少爷噎得眼泪都出来了,吃完了还要。山里老哥只好又解了一遍腰上的草绳,把衣服里揣的最后一块窝窝也给了他。原来这黑面粗窝窝不是一般的麦子麸皮做成的,更不是红薯芋头粉蒸出来的,而是用树上结的什么果子做成的。那真是又甜又香,咽下许久还满嘴清香,比天底下最好的点心还要强上十二分。战家少爷吃遍了山珍海味,可就是没尝过这等山里美食,就问:“老哥,这是什么稀罕吃物啊?”山里老大哥摸摸胡子说:“一般物件儿,没什么好的,不过是板栗晒干了磨成面,再加上榛子啊核桃啊,蒸的时候要用大香瓜汁儿调弄出来。烧锅子的柴草别乱用就行,只能用芝麻秸。”战家少爷听傻了眼,后来非得问问老哥的来历,非要跟他交个朋友不可。老哥眯眯眼说:“咱是山里的土人,姓宁,不过是有些山峦罢了。”战家少爷立刻站起来鞠躬,说:原来是宁家老爷啊,咱真是有眼不识泰山啊!

接上的故事说的是,自从那一回战家宁家接上了头,也就少不了一些来往。因为这是离得最近的两大富户,尽管被一架大山隔开了,也还是相互吸引着往一块儿凑。那一次战家少爷回家去禀报了城里的奇遇,一下就引起了老当家的注意。这个老当家年纪也不小了,白胡子拉碴的,一天到晚坐在红硬木太师椅子上,抽的是青铜水烟袋,手边还有玉石手串子摩挲着玩。有穿红灯笼裤的小丫环又叫书童,在旁边一颠一颠侍候,一会儿添水了,一会儿用烟扦子捅烟袋了,时不时还得给老头子捶个后背什么的。反正是人间能享的福全让他享了,人间享不着的福也就没有办法了。有人说老当家从五十岁开始修炼长生功,从此不近女色。事情坏就坏在他以前太好女色了,大大小小一共十多个老婆,还不算随手拈来的一些丫环使女和奶妈。他突然改了脾性,让一些女人好不懊恼,都说那些传功的人真是断子绝孙的短命物件。老当家胡须皆白,腿脚轻快,眉毛长出一寸多长,也是白的。他半夜起来让穿灯笼裤的丫环往光身子上泼洒刚出井的凉水,连个短裤也不穿。刚开始丫环害羞,闭着眼端水,遭了呵斥才敢睁眼。老当家浑身水淋淋的跳进院子里,摸起石锁就当空舞弄起来。月光下几个老婆丫环都伏在窗户上看,啧啧不已,说天哪,战家花园的好日子大概快到头了。有个女人说:“什么呀,他不过是想长生不老,想一直执掌这份家业呢。”众女人听了立刻往地上吐一口:“啊呸,这样活着还不如死了好哩!”

老当家早就知道山里边也有个不小的财主,只不过从不往心里去,暗说:那个土鳖物件有个什么好的?不过是年头月尽收几斗租子罢了。这一回听了少爷说起吃黑面窝窝的事,一下来了精神。他也想尝尝那口新鲜,就像刚刚修炼的长生功一样,全凭一股好奇。

有一天,老当家就学那个山里财主的模样,身上也穿了破衣,脚上蹬一双草鞋,然后让家丁抬上一直往南走。进了山里,远远地看见一片青砖大瓦房,他就打发抬轿的人回去了。他自己在宁家老宅大门口转悠,过了半晌,见大门里出来个系草绳的老头儿,心想这大概就是那个人了,赶紧弯下腰吭吭哧哧不抬头。出来的也真是宁家老老爷,原来他每天都要出来拾粪,背一个筐子,把村边路口上的牛马粪便收拾到家里,以备春天往田里施。老老爷问:“你这是怎么了?”战家老爷苦着脸:“俺是饿成了这样。”老老爷说:“那还不好说?你跟我回去就是,晌午快到了,咱俩一块儿吃顿饭不就成了。”战家老爷谢了,两手拱起来施礼,想不到这姿势模样让老老爷一眼就看出了名堂:前些日子遇到的战家少爷也是这副架势。他又留心瞧了瞧,发现对方的破衣襟下露出了一个玉石坠儿,心里更加明白了。他只是不说,扯上对方的手叫着:“走吧,不管穷富,来到咱家门口的都是客。”

战家老爷进了宁府就歇不住眼了,东瞅西看只觉得又好奇又好笑,心想这真是一户又大又蠢的土财主啊,看这房子盖的,一幢一幢倒是精工细凿的,那石头缝儿线都勒不进,门窗扇都是山里的老松木做的,又粗笨又结实。可就是房子的式样太土气了,冬天没有透风的地方,暖和倒是肯定的,到了夏天看看不热死这窝山猪?他脸上笑吟吟的,有时不由得走了神。宁家老老爷说:“平原上的官人莫笑话咱了,咱这里是山沟旮旯儿,有口吃的就不错了,哪比得上您啊!”战老爷心里一怔,说:“我一个伸手要饭的进了府里不敢睁眼哩,咱这辈子哪见过这大阵势?你这是藏在老林做朝廷、扎进深山当大王啊!”宁家老老爷鼻子里一哼说:“山里人不通文辞,反正来了贵客都得好好招待,一个蒸猪头、八大碗烧酒。”说着拍几下巴掌,管饭菜的厨子腰扎白围裙出来了。老老爷朝他比划几下,他“嗯”一声去了。

两个老爷坐在炕桌旁等着上饭菜,心里都在嘀咕对方。战老爷一会儿咕哝一句:“饿啊饿啊!”宁老爷说:“有你吃的。到时候看咱俩谁的饭量大。”正说着两个大猪头端上来了,一边一个冒着白气,还有十六碗烧酒一字摆开。宁家老爷说一声“啖吧”,伸手撕开皮肉就吃起来,吃一口端起酒碗敬一下,然后一仰脖子喝进去。战老爷不想被比下去,就鼓起劲儿吞食,一口肉一口酒吃得正香,只可惜吃了半个猪头就咽不下去了,酒才喝了两碗。宁家老爷吃完了半个猪头,中间出去了一趟,回来又把剩下的半个吃了,顺手把余下的几碗酒咕咚咕咚灌进肚里,然后又出去了一趟。他回来时扭着脖子往门外嚷:“怎么才上两个猪头啊?要待客就不能小气,再来一个大猪头、八碗烧酒!”战老爷一直瞪着大眼看他大吞大嚼,这会儿赶紧叫道:“快别了,我吃不下,吃不下了啊!”宁老爷说:“你这点饭量能办什么大事?你吃的喝的太少了啊!”正说着又一个大猪头上来了,宁老爷让也不让,抓过来一顿疯啃,一眨眼就吃光了半个,然后又出门一会儿。转回来时,宁老爷把剩下的半个猪头和几碗酒都收拾进肚里。战老爷真是看傻了眼,接下去再也不吭一声。宁老爷抹抹嘴又喊:“饭吃完了,再来点瓜果梨桃爽爽口。”一大筐桃子梨子上来了,战家老爷只拿了一个,看了看咬一口,难以下咽。可是宁老爷吃了梨子吃桃子,一口气吃下了半筐。

有了这一场会面,战家老爷再也不敢小看山里的宁家了。他那天差不多是一跌三撞出了宁府。宁家老爷出门送客说:“哦咦,酒没喝了三碗就醉了?就这点肚量?”战老爷本想一个人出山,宁府这边早就跑颠颠追来一顶大轿,不由分说就把他弄了上去,然后轿夫们撒开丫子往前直跑,又快又稳。后面的宁家老爷赶上几步喊:“战老爷没有吃饱,他饿着肚子怕颠哩,好生给我抬轿!”轿里边的人一听叫自己“战老爷”,头上立刻出了一层汗珠,心想:这山里的土财主真是厉害啊,不光有吓人的饭量,还会神算呢。

原来传说宁家有一件祖传的宝器,叫“消食器”。它由鲁班做成,机关复杂到了极处,一个人无论吃了多少东西,只要把它对准肚脐按一会儿,立刻就像什么东西也没吃过一样。战家老爷眼瞅着热气腾腾的猪头皱眉时,宁老爷几次出门,就是去使用这件宝器的。可是战家老爷一辈子都蒙在鼓里,回了战家花园一天到晚叹气,反反复复说着一句话:“了得,大山里出了异人了!”

关于宁家老老爷的故事还没有完。这是因为战家毕竟是出过京官的人家,他们对大山里的财主很难放在眼里,一想起来就如鲠在喉。战家老爷那一次尽管只吃了半个猪头,可回到家里还是心口难受了十几天,最后不得不传来郎中。郎中烧制了玉米芯子灰、高粱秸子灰,让他用水冲服了三天才算治好。三天里老当家不停地照镜子,每次都看见嘴角上淋漓着两道黑灰,于是就骂一声:“土财主”……

战家少爷知道父亲被宁家捉弄了,就暗里发誓要把这户土财主从根上收拾了。

少爷知道宁家的所有本事都在那片山峦上,就去山里暗暗走过一遍,发现不过是一片穷山恶水,连一块大点的肥沃田地都找不到。而战家最多的是什么?是钱。战家的钱多到了让人头疼的地步,那真是要多少有多少。战少爷听人说宁家老爷最喜欢的东西就是钱,为了钱可以连命也不要——于是他决心用钱把宁家的大片山峦买下来。

有一天战少爷骑着高头大马去了宁家,穿了一身绫罗绸缎,连大马身上的饰物也是金银做的,所以一出现在大山里,被阳光一照,差一点把山上开石头的长工们吓死。他们放下镢头就往宁府跑,说不得了啦,快出门看看是什么王爷来了吧!宁家老老爷不紧不慢束上草绳出了门,手打眼罩一看,立刻知道是平原上的豪门;再一看,又认出是跟他分吃过黑面窝窝的那个少爷。

少爷可比老爷直爽干脆多了,见了宁家老当家没有几句话就说了:“你不是喜欢钱吗?还不如把这片山峦卖了,换座金山银山多好!”宁家老爷稍一愣神,然后摆摆手:“我不用那么多钱,你去山上转转看,穷山恶水也没什么好的,值不了几个子儿,你战家花园看着给吧!”战少爷一听心里乐坏了,心想土财主到底没有见过大世面啊,看来这桩买卖算是好做了。他问:到底要出多少钱啊?宁家老爷又紧一紧腰上的草绳:“咱俩到山上看看再说吧。”

宁家老老爷领少爷爬山,刚爬了半座山少爷就大呼小叫受不了啦,汗水把一身好衣服都湿透了。他喘着对宁家老爷说:“不用实地端量啦,你干脆出个价吧,多少钱一座山?”老爷皱皱眉,伸手摸摸一株小树说:“这山倒没有什么不舍得的,可是这些树啊,都是我眼看着长起来的,你得先让它们高兴才行哩。”“我怎么让它们高兴啊?”老老爷咂咂嘴:“这么着吧,你一棵树赏一枚小钱就行,不用给我,只给树,就挂在树杈上,然后这片山峦就归你了。”少爷一脸惊喜:“这恐怕不合适吧?只挂一个小钱?这也太便宜了吧!我们战家花园还没寒酸到那个地步呀!”老老爷摆摆手:“朋友一场嘛,我说话算话,就这么办吧,你千万别再客气啦。”

他们就这样说定了。战家少爷害怕宁家老爷反悔,立下了一张按手印的字据,然后才打马回家取钱。少爷一溜牵出十匹大马驮了钱,口袋里都是从钱庄里兑换的小铜钱,心想这样的小钱扔在地上俺还不愿弯腰捡呢,挂在树杈上又怕什么?他同时雇来了十几个长工,都是往树杈上挂小钱的人。十几个人挂了一天,一座山头才挂了半坡,前边还有许多山头哩。没有办法,少爷第二天又找来了十多个人。二十几个人在大山上奔忙了十几天,打马回战家花园驮了许多次小钱,结果事情还像是刚刚开头。第二十天上,战家少爷终于急了,好不容易才找到了背筐捡粪的宁家老爷,一见面就连连作揖:“老爷快饶了咱吧,咱这山峦不买了!”老爷捺着性子把一团牛粪铲到筐里,抬起头问:“怎么了?”“再挂下去战家花园就得倾家荡产了!”“不会吧?不过是一个树杈挂一个小钱。”“可你家的树杈太多了,咱挂几年也挂不完哪,快饶了咱吧,咱那契约还是废了吧。”

就这样废了契约。照理说宁府可以因为毁约从战家花园讨回一大笔钱,可宁家的老老爷到底是出了名的仁厚,说钱嘛,也就算了,今后战家花园养的牛啊马啊,所有的粪便都得送给宁家,“俺要往山峦上使哩,俺喜欢这些大臭物件哩!”

宁吉父子他是宁府一个有名的败家子,名气丝毫不亚于神奇的老老爷。正因为他是具有转折意义的人物,所以写史的人总是偏爱这样的角色,有时根本不问功过是非乱涂一气,把这样一个糟糕的家伙描述得光彩夺目。不过好在宁吉不是一般的败家子,尽管的确是他一手搞垮了一个富豪之家。他的神奇性格比起我们所熟悉的那些套路中的人自然朴实多了,因为他的怪异是天生的。有人说要论古怪的程度,在所有的宁府人物中,惟有他才可以与老老爷比个高下,所不同的只是一个向南一个向北:他们一个使家道中兴,一个令宁府衰落,却都是让人着迷的、身上缠满了故事的人。

由于他出生时宁府已经富得不耐烦了,所以这个宁吉自小没有养成勤俭持家的习惯。也许老老爷在世时对一切早有预料,为防止偌大的宁府有一天会被不肖儿孙折腾个精光,在过世的前一年就给三个儿子分了家。宁吉的父亲在三十岁以前倒也安分,无非像另外两个兄弟一样安安稳稳过下来,好好经营自己名分下那一片山峦,并且把府中的大小事情料理得有头有绪。三十岁之后他的脾性突然变了,不在家里好好做祖传的营生,也不再顾恋妻子家小,一天到晚跑到山里去玩。他如果在哪个崖口上遇到一株好树、一眼泉水,都会恋恋不舍,每隔三两天还要跑回去看一看。在宁吉长到五六岁的时候,做父亲的有一天突然对老婆长长叹了一声说:“这大院里的日子真像老牛拉磨一样,一天一天瞎转圈子,实在没意思啊!”然后就弯腰收拾东西,说要一个人去山上住。“这不是睁着眼胡闹吗?你半辈子了往哪里跑?”夫人去扯他的袖子,被他一下甩开了。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宁吉的父亲在三十四岁这一年的初秋真的住到了山里。

那是他看好的一个地方,自然有一个甜甜的泉眼,让他一天到晚喝得肚子溜圆。开始的日子他只是搭了一个窝棚,后来就动手凿山,叮叮当当干得有滋有味。日子一天天过去,半年之后他竟然凿出了一个大洞,而后又在洞里凿出石桌石凳,凿出了带窗棂的小窗。泉水被他引进了洞里,甚至引到了用山草搭起的铺子旁边。他让几个长工帮忙从府里运来了米面之类,然后就在大山里过起了修行般的日子。他在洞前开出了一块平地,上面种了蔬菜,还养了羊和猫。

夫人抱着宁吉上山叫男人回去,因为一个大院缺了当家的可不行。谁知住在石屋里的人见了他们毫不动心,根本没有回去的意思。没有办法,夫人和孩子只好在石屋里住了一夜。小草铺子只有两尺来宽,小宁吉给塞在角落里,他们夫妇两人非要紧紧挤在一起才能躺下。夫人半夜流着泪说:“快让我再怀个孩儿吧,我儿女成群也好有个后路。”宁吉父亲说:“谋事在人成事在天,看看吧,不过这大山里冷巴巴的我看也不是个怀孩子的地方。”果然,那一夜没有怀上孩子。夫人实在挤不下,只好拉着儿子的手在太阳爬出山洼时下山了。

宁吉十岁以前最重要的记忆,那就是母亲差他去山上一趟趟寻父。其实小宁吉越来越着迷于父亲的石屋,一去就不愿回家了。但他不敢在山上过夜,因为母亲说了,儿子不回去她就不睡。最难过的是大年除夕的晚上,其余的两个宁府都火火爆爆热闹得令人眼红,这边却透着无比的凄凉。鞭炮也放了不少,但谁都知道这边的当家人住在山上。“那个老爷脑子可能出了毛病。”院里的长工私下这么说。也有人议论,猜测宁家的这个老爷大概想修行一种奇怪的功法,这种功法是见不得女人的,所以也就躲开了。这期间发生过一个让宁吉一生不忘的怪事,其实也是凶险的事:有一天半夜雕花木格子窗被慢慢扭开了,一个粗壮的男子喘着爬进来,二话不说就压在了母亲身上。母亲的嘴被捂住了,喊出的声音很怪,最后宁吉才听清了那几个字:“孩儿快来!”宁吉的蒙眬睡眼刚刚睁开,几乎什么也没想就取了白天放在枕边的一块花石头,“吭哧”一声砸在了那个男人的头上。那个男人啊啊大叫着捂住流血的头,另一只手提着裤子就往外跑了。母亲下半夜一直搂着宁吉,含泪望向月亮说:“好孩儿,就当是你爸死在山里了。”

天亮了宁吉真的去山里看看父亲死了没有。父亲活得很好,不瘦不胖,胡子又黑又长。宁吉向父亲诉说了夜间的凶险,父亲站了起来。不过这样站了只有十几分钟,又重新坐了。父亲接下去没有说什么,动手熬起了亲手种的山谷粥。这粥比山下的要香许多倍。宁吉喝过粥就下山去了。

宁吉记得这一年大年初三的傍晚,父亲从山上回来了,而且这次归来再也没有返回。夫人以为是儿子不断去山上寻父的结果,其实并非如此。这里面的真实缘故直到许多年之后母子俩才弄明白。起决定作用的那个事件发生在大年三十晚上——这事儿有些玄,但就是没法儿让人不信。因为谁都知道宁家的这个老爷虽然做事怪异,但从不说谎。

那年三十晚上,老爷在山上一个人准备过年了。他剁好了白菜和肉,又和了面,要包几碗水饺。过年的水饺是非吃不可的,虽然他一点也不喜欢这种食物。这时候山下的鞭炮已经噼噼啪啪响起来了,太阳也落下去了。他把案板什么的刚搬到石台上,突然就听到西风中有个奇怪的声音。他一怔,耳朵贴近窗子听了一会儿,听清了是一个姑娘在哭。“哦咦,大年三十姑娘家来山上哭,你说这事儿蹊跷了不是!”他忍不住往外走,拍打着手上的面粉。

西风不紧不慢吹着,真的掺和了一个姑娘的哭声。越往前走,哭声越大。他又走了十几步,终于看到了一块青石板下倚了个大姑娘,胖胖的,穿了花衣服,大辫子垂到屁股那儿,正搓着眼睛哭呢。“哦哟孩儿,大年三十来山上哭啊?”他一问,姑娘抬眼望过来,那神气不知怎么让他打个战抖:这姑娘俊眉俊眼大脸圆圆的,可就是打眼一看让人心上发怵。不过他心里可怜她,没有想别的,只问为什么哭哭啼啼不好好在家过大年哪?姑娘哭诉说:她的家就在山下边,父亲和母亲吵架,她去劝架,父亲就打了她,还把她赶出门来,不让她在家过年。宁老爷一听眼中冒火:“还有这样混账的父亲!走吧孩子,咱旁边就是个过年的地方,我保证大年三十让你吃上饺子!”说着拉上姑娘的手就走,姑娘扭捏了一下:“你说大爷咱这样好吗?”“傻孩子怎么不好?大年三十不吃饺子还行?走吧!”

就这样,他们一起包水饺,他擀饺子皮,她填馅子。宁家老爷低头做活,不知怎么总是嗅见一股骚气。一会儿,他又听见了“咯吱咯吱”的声音,眼角一瞅,发现那姑娘在他不注意的时候偷吃生肉呢。他吃了一惊,大吸一口凉气,但表面上不露一丝痕迹,只继续擀饺子皮。这时候骚气越来越浓了,吃生肉的声音也越来越大了。他心里“嗯”一声,认定这是怎么回事。因为他从嗅到骚气那一刻就在琢磨:大年三十了,一个姑娘家真的挨了父亲打骂,也不至于一口气跑到大山上啊,再说天这么冷,冰碴儿一串串的,她是怎么爬上来的?这事儿真是越想越玄啊。“如果不是我弄错了的话,不是我一个人在山上孤单得有点想家了,那么我就不会傻到连个‘骚皮子’都认不出来!”他在心里嘀咕,一边去摸那把菜刀。“骚皮子”就是狐狸,大山里传说中常有狐狸闪化成人形出来害人的事儿。他想回手给她一刀,但正要动手又在犹豫:万一砍错了怎么办?这可要作下大孽啊。他害怕了,手里的刀也就放下了。这样忙活了一会儿,他想起了一个办法:听人说凡是妖物闪化的物件,只要喝了酒都会现出原形来;而且那些人不人鬼不鬼的东西差不多个个都喜欢讨酒喝!想到这里他一拍膝盖,大声说:“闺女,天这么冷,咱爷儿俩干吗不先喝几盅再包饺子?咱让酒暖暖身子就好了!”姑娘立刻两眼放光:“咱家还有那东西啊?”“那还用说?都是我老汉亲手酿的,有瓜干酒,还有野葡萄酒,你喝哪样呢?”姑娘的大眼水灵灵的,这会儿直勾勾看着他:“就喝有劲道的吧!”宁老爷说一声:“我看也是!”说着就从旮旯里搬出了瓜干酒坛。

他们你一盅我一盅喝了起来,只喝了不到半个钟头,姑娘就大模大样伸手捏生肉吃了。这样又过了一会儿,宁老爷一歪头,真的瞥见了姑娘身后有一条大尾巴;再一正眼,那尾巴又变成了黑黝黝的大辫子。这样变来变去有好几次了,于是宁老爷咬了咬牙,偷偷把刀摸到了手里。姑娘喝得脸蛋红红的,这样瞅上去更好看了。宁老爷端量再三,心里说:“我还真不舍得砍杀你哩,大眼儿水灵灵的,不过我也不能眼瞅着让一个妖怪半夜把我活活啃了啊!”这样咕哝三两遍,闭了闭眼,挥手就是一刀。

因为离得太近了,尽管闭着眼,砍中是绝无问题的,所以手起刀落,只听“吱呀”一声长叫,一道火线从小窗上蹿出去了。姑娘无影无踪了。宁老爷手脚全麻了,瘫在地上,好长时间才低头去找那把菜刀:刀落在菜盆旁边,刃子上全是通红的血。他搓搓眼,走出石屋,这才发现天乌黑乌黑,地上全是冰碴儿。他立刻小声呼叫起来:“老天,不得了哩,开了杀戒了,我的老天!”他摸索着进屋,赶紧点亮了灯笼,出门后第一件事就是去照窗前:他估计得不错,有一大串血珠从窗口洒下来,一直往前,没有个终止。他顺着血珠往前寻去,心要跳出了胸口。这血迹越来越淡,但总算没有断掉,从荆棵绕开又滴上了石板小径,最后竟然从崖底穿过,洒向了更高的岭子边上。他往手上呵一口气,一直盯住这血迹走下去。

在对面山岭的一个大悬石下面长了茂密的榆树丛。他扳开树丛往里走,心里说:“快了。”一片乱石总是绊他的脚,他最后差不多在地上爬了一截路才算挨近了高处,那是一个黑糊糊的地方。他小心地把灯笼举起,这才看出是一个半敞半隐的大洞。“我的天,我今儿个不被她吞吃了就算命大了。”这么说着,捡个石头往里扔一下。没有任何反应。他又往前摸了几步,把灯笼探进洞里:天哪,又看到血滴了,比一路上看到的还要多。血滴的更里边是什么?毛茸茸一团,一动不动。他反复端量,壮着胆子凑近,最后看出是一只死去的狐狸。不错,雌性,颈喉那儿中了一刀。她微睁着眼哩,不过一点气息也没有了。

这一夜宁老爷没有吃饭。包了一半的水饺就放在案板上。他蜷在草铺上一动不动。他想的一直是那个胖乎乎水灵灵的姑娘,最后流下了泪水。“可怜的闺女,我凭什么就敢说你半夜里要害我啊?你也许是大冷天里饿坏了,变化出人的模样来跟我讨一口吃的,我却一刀把你结果了!我这辈子不得好报,不信就等着瞧吧!”他唉叹一夜,没有入睡,在心里盘算一件大事。天亮了,他也想好了:下山去吧。他认为自己手上沾了大山的血,再住下去会有大麻烦的,不如赶紧返回宁府,去和老婆孩子把最后的日月过完吧。这样挨过大年初二,他背着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下山了。当时太阳升起很高了,太阳照着他那张发青的脸。

宁吉记得父亲最后的岁月中疯疯癫癫,什么都想试一下,惟独厌恶府里的正事。因为许多年来夫人过惯了没有男人的日子,所以仍旧像过去一样独自奔忙,府里的下人只对她惟命是从。这一来倒让山中归来的老爷自由流畅地干起了一些荒唐事,比如说从集市和其他场所出其不意地领回一些“异人”:变戏法的、会武术的、算命的,还有下一手好棋的人、无疼割鸡眼的人。这些人在宁府住下来总是好吃好喝,一天到晚只陪着老爷。宁吉记得自己二十多岁时,府里来了一个神医,声称能够让人返老还童。老爷于是召集全家人聚在一起,半是命令半是规劝,让他们吞下那个医生弄出来的一些丹丸。宁吉年纪尚轻,他的问题不是怎样“还童”,而是快快成长接管家业,所以不必吞服了;而夫人从心里厌恶丈夫领回的各色人等,只是应付而已:一手接下丹丸,另一手就扔进了马桶。只有老爷一个人忠实地听从医嘱,结果服用了半个多月后面红耳赤,见了府里的女人就双手乱抖,眼神也不对了。老爷一辈子好吃好喝,游手好闲,其他的毛病却从来没有啊!夫人知道男人大半要出乱子,就让人偷偷换下药丸,并且一步不离地跟随他。尽管这样,一天半夜老爷还是赤脚跑出了屋子,待夫人发现后已经晚了。十几个下人打着灯笼去找,每个角落都转遍了,就是不见踪影。后来黎明时分有赶车的来拍门,说看见一个赤身裸体的男人抱着路边一棵树,看样子是不行了,快去看看吧!夫人脸色马上黄了。她只叫上最忠实的一个仆人去了,结果看到的果真是一丝不挂的老爷:人早就没气了。

老爷死后第二年,老夫人也病故了。宁府的老爷于是成了年纪轻轻的宁吉。一个全新的时代就这样开始了。

宁吉好像突然发现自己长大了,对一切都没有准备。一大群身怀绝技的人依旧被称为“大师”,他们在宁吉身边得到的恩宠比前一个老爷还要多,以至于发生了这样的怪事:那个畏罪潜逃的做丹丸的家伙竟然又回来了。府里的下人见了他大吃一惊,马上禀报宁吉,说快些绑上送官府吧。谁知宁吉不仅没有如此办理,反而备下酒宴款待了他,说人嘛,这一辈子干什么还没有个失手的时候?咱大可不必对一些有能为的人求全责备。这一番话让一桌“大师”流出了眼泪,那个江湖郎中哭得最重,发誓说要一辈子做宁吉老爷的牛马。宁吉说这怎么行呢?我有马呀!原来他比过世的父亲还多了一个嗜好:喜欢骏马。

宁吉爱马是出了名的。只要是浑身一色的马,都被他视为宝驹。他在宁府造起了第一流的马厩,而且把所有中意的马都依照古代战马的模样打扮起来,他自己则少不了制作几套武士服装。所以宁府的人最熟悉的就是骑马挎枪的宁老爷,喜欢看他策马而去的身影。不过当他的坐骑被腾起的烟尘隐去时,人们心里又不由得泛起一阵怜惜。他们担心宁府的富贵不能长久,自己依靠的这株大树终有一天倒塌。这种不安在另外两个宁府的比照下就显得更为严重了:其余的宁家除了把原有的山峦经营得井井有条,已经开始把余下的财力和精力用到了大山之外,正在周边的一些大中城市开了钱庄和布店之类。特别是宁吉的三叔宁周义,这是一个最早走出大山的人,年纪轻轻就读了大学堂,后来又在商场官场上厮混,到宁吉懂事时已经不知做了怎样的高官,结交的人物一个比一个显赫。宁周义偶尔回宁府看看,都是跟随一大帮护卫,县太爷想巴结还围不上边呢。宁吉眼里谁也算不了什么,几个同族叔伯兄长都爱搭不理的,可是惟独害怕宁周义。他只要听说三叔回来了,第一件事就是打马出门躲起来。宁周义可能对这个异类多少有些好奇吧,尽管每一次回来都是行色匆匆,但时不时还要问一句:“宁吉呢?让他来见我。”管家总是恭恭敬敬答一句:“回老爷,我家老爷云游去了。”宁周义笑了。他知道这是侄子交代下来的一个说辞。什么“云游”啊,那不过是在山里山外转转,顶多是在平原上兜几圈,与那帮好吃懒做的“大师”们一起荒唐几日而已。

宁吉二十多岁娶来一个如花似玉的富家小姐,开始的一两年里恩恩爱爱,后来他就像疯癫父亲一样,忙得再也顾不上她了。“有其父必有其子,这话真是一点不假。”守在宁府的年轻夫人抱着少不更事的儿子,眼泪汪汪望着窗子。她不知道自己的丈夫准备怎样打发这一生,懊丧而又好奇。她每逢看到丈夫望向天边的奇怪目光,都觉得自己嫁给了一个介乎于传说和现实之间的人物。凭一个妻子的敏感和悟性,她深知丈夫不是一个拈花惹草的人,这个男人忠诚、热烈,也极其善良。他绝不是因为追逐女性才要四处奔波流荡,而是因为天生的好奇和不安,因为从父亲身上遗传下来的那种莫名的躁动和怪异。对此她只有长叹,而没有一点办法。

宁吉真的是一个热烈的人,也是一个深藏了忧郁的人:有一种说不清的企盼得不到满足而让其产生了深刻的沮丧。他这个人正是以极大的好奇心和流浪的品性,稍稍遮掩了一种更可怕也更常见的东西:颓废。这种情绪和气质在当年的乡下还是一种崭新的、不曾被人理解的东西,是真正的陌生之物,所以人们对其无法命名,而只说这样的人是“怪人”。“哦,宁吉嘛,那是大怪人哩。”山里人在许久之后回忆时还这样说。愿意追究一下的,不过再加上一个批注,说:“宁吉嘛,跟他爹一样,就是那样的脾性。”这就接近了血脉之谜。血脉是神秘的,一提到它,连那些最自以为是的人也得掩了嘴巴。血脉类似于“品种”,用山里人的话说:“这没办法,天生就是这么个物件嘛。”

也有人认为宁吉是个富得不耐烦的那一类纨绔子弟,后来的那些行为举止皆可依此解释。其实这是所有认识当中最为浮浅的一种。宁吉的游历和嬉戏是伴随勇敢的,比如他暗中引来一帮土匪抢劫自家的那件事,几十年里都让人津津乐道,可是几十年里谁也没有在分析中击中要害。多数人只说这是怪人手笔,是瞎胡闹;但他们却忘记了,宁吉要在整个过程中冒极大的生命之危。

事情是这样:那一次宁吉在外面结交了一帮打家劫舍的土匪,喝酒中谈得投机,心上一热,就说起了山里有一户宁家,如何如何值得一试,到头来会有怎样大的收益等等。当这帮土匪的精神真的被撩拨起来了,决定要去干一家伙时,他自己就先自溜回家里待命去了。结果当然是一场激烈的冲突,由于宁府事先早有准备,土匪自然占不到便宜。后来土匪准备退了,火器还在交射之中,只听得一声厉嚎,有一个古代武士打扮的人从火光中冲出,他骑着大马,威武非凡,像是刀枪不入,冒着枪林弹雨就杀出来了。劫匪们正打得吃力,又哪里见过这等阵势,哀号一声就赶紧逃窜了。

更有意思的是故事的结尾:宁吉外出游荡时特意又找到了那帮劫匪,彼此寒暄之后,又说到了那次交火。宁吉叹息:“你们没有得手完全是偶然的,因为宁府那时候的事我也不知道:他们府中这些年出了一个英雄——有了这个人,别说你们这一伙了,就是调集精兵一个团、就是个个手持上好的火炮洋枪,恐怕也奈何不得他啊!”劫匪们边听边点头,除了自认倒霉,再就是一脸的神往。宁吉与他们喝酒,神聊,从中得到了最大的快慰。

这就是宁吉的生活。他没法忍受日常的平庸。除了骑马游历、结交一些古里古怪的朋友,另一个嗜好就是下棋赌钱之类。与他下过棋的人都说这是世上最不可救药的臭棋篓子,而且许多年下来没有一丝长进。奇怪的是他的棋瘾又特别大,所以到处查访象棋高手,结果方圆几十里的名手都与之过了招。渐渐人们都知道这种对局是多么枯燥,所以个个躲闪,最后他只好携一副精美绝伦的棋具到远处求战。如果因为天气的原因不能远行,他就用赌输赢的办法在府内与人博弈。这样当然不难找到对手——那些下人,包括老实巴交的长工,都乐于用这种方法从老爷手里赢钱。对方几局棋下过,一把铜钱掖进腰里,咧着大嘴就离开了。

宁吉赌钱的本事不可小视,除了玩棋不行,其他倒也样样精通。他在赌桌上本来输赢相抵,只由于过分迷恋,再加上酒喝得太多,总是最后把口袋掏干净。那些熟悉宁吉脾气的人在开赌之前总是先招待他喝上一场,这让他输了钱又要感激对方:“和你这样大方的人在一起,就是输了钱我也高兴。”与他打牌的人当中,最起劲的就是那些上一代留下的、或后来新入宁府的“大师”们。这些人白天睡觉,晚上精神特别足,专门陪老爷下棋或打牌。他们当中有个上了年纪的土匪,就因为会使双枪,所以得到了宁府两代人的推崇。宁吉最爱看他倒地爬行、一边滚动一边扣响扳机的模样。可是宁吉的枪法却始终糟糕透顶,除了一只公鸡,他差不多从来没有打中过什么。那只大公鸡因为长得格外健壮,在一大群母鸡中过分张扬了,接二连三地欺负异性,把它们颈上的毛啄得四下飞散,最后终于引起了宁吉的震怒。他把那只公鸡结果了。府中人听到枪响跑出来,看到老爷手提冒烟的长筒枪,脸色青得吓人。

宁吉骑马游历的日子越来越多,每次出行的时间也变得越来越长。过去最多是出门一个星期归来,后来是半个月、一个月。他最后一去不归的行程是从三叔身边开始的:本来说要找宁周义玩耍几天,后来不慎说出了远行的目的,让三叔大吃一惊——他说要去南方,非要一直走到南国不行,不见到真正的“小南蛮”不回来。本来宁周义就对这个不务正业的侄子忧心忡忡,这一回朦胧知道了事情的结局会是什么。他料定那个宁府最终只会留下一个孤单的女人、一个尚未成人的儿子。一场酒宴之后,宁周义让卫兵拴了侄子的马,然后把人囚禁起来。

宁吉从来没有忍受过这样的拘束,这一下不得了啦,他开始号叫、跺脚、不停地踢打门窗,后来就仰躺在地板上不再起来。宁周义太忙,也许是故意冷落,许多天里不见侄子一面。这时候只有婶母阿萍经常过来看他。阿萍要小宁周义二十多岁,是个南方的小夫人,模样精致优美,人也温柔到了极点。她的出现才让狂躁的宁吉稍稍安静下来。阿萍怜惜这个一心远行的人,只是规劝,让他在风雨不宁的世道里更多地顾恋一下妻儿老小,宁家传下这一份家业不易啊。宁吉哭了,这是他长大成人之后少有的啼哭。他在比自己还要小的婶子面前哭得像个孩子。哭了一会儿,一擦眼泪坐直了身子:“放我走吧,我去了南方看一眼,吃过那里的醉虾就回来。”阿萍说这道菜我也会做啊,你干吗非要去南方不可?

阿萍每天都送来醉虾。宁吉到后来干脆不再吃饭,只瞅着窗外出神。阿萍知道事情不可挽回了,于是瞒着丈夫,偷偷打开了囚室的门,还给了那匹纯色的大马。

宁吉去了南方,从此杳无音讯。大约是他走后的第三年,宁府里燃起了一场大火,把宁吉的家产——原来宁府三分之一的房舍,连同一百年来的积存全部烧了个精光。大火直烧了三天三夜,然后又是一场大雨,给这儿留下了一个面积大得吓人的黑色废墟。

宁周义这是一个生不逢时的俊杰。如果在和平年代,他会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清正官吏。这个人生得仪表堂堂,学问也好,可能是宁家几十年里最出色的一个男人。他受过新式教育,是宁家转向城里商业活动之后成长起来的第一茬人物。他曾为理想热烈求索,在三十岁之前就加入了革命党,并捐出了许多钱财。后来就是失意,是面对一片残局的心灰意冷。好在这个人是外冷内热,最终也没有萎缩在产业经济的龟壳里,而一直关注着急剧变化的时局。

由于他与一些头面人物的特殊关系,当时半岛地区的党阀军阀都对他敬畏有加。可惜在长达二十多年的时间里,他基本上是碌碌无为的。因为他找不到可以为伍的人,而且像历史上某些满腹经纶的人物一样,有时难免眼高手低——先是尝试几次,而后索性旁观起来。他越来越多的叹息让许多人都听到了,一些政要邀他共事,听到的也依旧是这种叹息。后来不少人开始冷落他,他有点百无聊赖,只得把心思花在了生意上、侄孙宁珂身上;还有,他越来越珍爱自己的南方小妻子了。宁珂是宁家那场大火之后余下的一个光杆少爷,一个让宁周义喜爱不已的英俊后生。本来宁周义在老家的妻子李家芬子不失时机地将宁珂收在手边,正打谱把他视做亲生儿子一样蓄养调教出来,想不到回家探视的宁周义连这个机会也不给,回城时就把孩子领走了。李家芬子为此哭了好几天,哭自己的命运。她比宁周义还要大几岁,是他的结发夫人。她生有一个女儿,后来也随父进城了。多年来只有她和一帮下人守着这个深宅大院。她不知自己的命为什么会这么苦,一开始迁怒于城里的阿萍,后来又想:没有阿萍也会有别的人——男人既然像钻天的鹞鹰那样飞翔了,他就不会把老家的妻子带在身边。还好,他是一个好人,正派人,毕竟没有三妻四妾的,而且每年里都要回宁府住些日子。在他们后来一起度过的那些日子里,她每听到男人半夜发出的深长干咳,心上都要一阵阵揪疼。

阿萍在婚后的一段日子里是尴尬而愧疚的。她竟不知怎么度过这样的日子,每逢在镜子里看见自己就有些忐忑。她从很小就对自己的身体敏感得不得了,每一点微小的改变都会让她惊讶和不安。她发觉自己的脸庞更圆润更细腻,眉头一夜之间就舒展开来,鼻翼轻轻翕动,整个神气甚至不听自己调度;脸色红得吓人,有时又突然变得煞白,鼓鼓的额头上满是汗珠。她惊异于一个好男人的耐心和爱力、仁慈和博学,他的气概与无法言说的深奥。她相信自己今生都无法弄得懂这个男人在想什么、他内心深处那些悠远可怕的期待。她自己感到得意与不安的,是对方更多地把她当成一个孩子来呵护。是的,她是宁珂的奶奶,可许多时候更像是他的大姐。

宁周义在心情最恶劣的那些年里都待在阿萍身边。他自己发觉有些过于沉溺在儿女情长之中了,只可惜没有任何办法。他可以和阿萍从喝早茶开始一直待到下午三点,这个时间既非一人躲入书房,也不让对方离开。有时阿萍在厨房或别的屋子耽搁得稍稍长了一些,他这边就要呼喊起来。“你啊,真是一个大孩子。”阿萍有一次竟这样吁叹。她想和他一起走入回忆,想听听宁府的过去、特别是男人的半生劳顿,可他一句也不愿提及过去。他大概想更多地抓住眼前,活在两个人狭小而温暖的世界里。他嗅着她头发上散出的梔子花的香气,悄声在她耳旁吐出一句:“这是我一生最惬意的日子。”阿萍抬起头,试图从他的目光中寻找一丝夸张的神情,没有。他是那么安详沉静,惟有两颊带着一点年轻人的红润,这在花白的鬓角下显得格外动人。

只有夜晚不眠的时刻宁周义才一个人度过。这段时间他在书房里磨蹭,除了阿萍为他送去一碗甜羹,再无别人打扰。他不再像过去那样频频出入半岛地区的几个城市,除了去一次南京和东北,没有到过更远的地方。但这个特殊的时期快要结束了,它的一个主要标志,就是一个外号叫“蜂腰姑娘”的机要秘书的到来。这个姑娘不苟言笑,最初出入这里时没有引起阿萍的注意,但后来她在男人屋里越待越长,终于让其不安起来。“蜂腰姑娘”是从南京来的,能说一口流利的英语,偶尔穿上军装,漂亮得让人不敢正视。她是那种落落大方的姑娘,好像从一开始就不打算隐瞒什么。不过这个姑娘究竟是他刚刚结识的,还是早有来往,阿萍却无从判断。宁周义的目光变得热烈起来,这使阿萍的胆子也大了许多,终于在“蜂腰姑娘”离开后问了一句:“老相好吗?”宁周义摇头:“以前只在会议上见过,五年前吧。”“哎哟,五年前她还多么小啊!”阿萍惊呼。宁周义再次说明:“只见过一两面。”“那她就追过来了?”“不,她在做自己分内的事。”阿萍笑出了眼泪。

后来,“蜂腰姑娘”在宁周义外出的一些日子里向阿萍道出了一切。她说:“在这样的乱世,一个女人除了好好爱一个男人,还有什么事情可做!”阿萍不由得点头,但马上又回了一句:“是的,大概我们宁先生和你想的一样。他再也无心做别的事情了。”阿萍认定这是宁周义一生里惟一的一次艳遇,不仅原谅了对方,而且尽可能地给予理解。不知为什么,她觉得这很像一个热血男儿征战前的一场豪饮——她在内心里为这样的比喻而惊讶。她夜里睡不着,每逢宁周义不在身边时就要泪水潸潸。

宁周义与“蜂腰姑娘”在一起的时间不多不少正好一年。一年之后的春天,正午时分,阿萍发现宁周义在二楼拐角的小厅里喝茶,一抹阳光照在花白的头发上,整个人显得如此衰老。正在她凝视丈夫的时候,又发现那只端杯子的手有些抖,好不容易喝进嘴里的水也顺着嘴角流下来。她“咦”了一声跑过去,为他揩去脖子上、衣襟上的茶水。大概他是走神了,不过显而易见的是,这个人正在迈入老境,虽然年纪还没有那样大。阿萍的泪水哗哗流下来,宁周义的大手一遍遍抚摸她的头发,自语一样说:“这一切该结束了。”她不知道这指了什么?指与“蜂腰姑娘”的关系还是其他?她不知道,只是有些惧怕。

不久宁周义就开始打点去半岛的行装了。阿萍原以为丈夫是要回一次老家,于是要求与他同行。谁知男人摇头,很干脆地否决了。她不知道丈夫正谋划一个大事,要亲手在半岛组织一支队伍,并取得了重要派系的支持。他认为等待和观望以及颓丧的时间已经够长了,一切都该有个了结。他就像一个杰出的演员开始一场告别演出一样,对场地、行头,一切的一切都准备得格外用心。经过了这一场,他真的就要退出人生大舞台了。阿萍发现宁周义在出发前的几天里又变得生气勃勃了,在分手的前夜甚至又恢复了十年前才有的温存,一遍又一遍地吻她,在耳边说着一些无法听清的絮语,啰嗦而又甜蜜。

就这样,漫长且又急促的半岛之行开始了。宁周义一生不愿接近行伍,但却是一个满腹韬略的人。他这次不可避免地卷入了可怕的争夺之中,并在整个形势处于劣势的局面下取得了令人惊诧的成功。不过一场冤仇就此结下,对方放言:总有一天会把他活宰了。宁周义说自己从来没有私敌,对方既然如此,即说明这些人是怎样狭小的器局,即便得了江山也不会有什么作为。他自己是个彻头彻尾的悲观主义者,对自己的事业也早已不抱希望。他常说的一句话就是: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他最喜欢的一个诗人是自沉汨罗的屈原,有一段时间竟亲自动手把厚厚的楚辞译为白话诗。他钟爱白话诗,却对当时流行的一些白话诗人嗤之以鼻:“哼哼呀呀的,总是没有来由地激动。”他对阿萍夸张地念出一些句子:“‘啊,女郎!女郎!我的女郎!’”他念着念着大笑起来,笑弯了腰。阿萍问怎么了?他说这些诗句让他走神了,他想起了一个谐音:女狼。他说还想起了另一个词:色狼。阿萍说:你多么顽皮啊。

宁周义对阿萍的爱是无法言说的。人世间有这样的理解和给予,真是让人嫉羡。对此李家芬子是铭心刻骨的。她作为结发夫人有理由在心里把阿萍打入十八层地狱,但最终还是感动多于嫉恨。她在最后的日月里甚至喜欢上了这个身材娇小的女人,唤她“妹妹”。但李家芬子隐隐觉得,自己的丈夫如此长久地迷恋而不能自拔,总是不祥的。她担心丈夫有一天会因为这种沉迷而失去清晰的计算,落入什么险恶的陷阱。

李家芬子估计得不错。一个长期孤寂的老女人往往会有特别的预感。那年春天阿萍被一支武装用计软禁在东部一座城市,以便吸引另一个更大的猎物。一般来说这种险境是不难预料和判断的,可是宁周义这一次竟直奔陷阱,结果只能是束手就擒。

那是残酷的战争年代,一拨人草率地结束了宁周义的生命。而这个生命曾经是那样地杰出。他严厉地磨练自己,准备做一番无私无畏的大事业。但一切还是化为泡影。这是那个年代里数不清的悲剧之一。

宁缬她是李家芬子的亲生女儿,宁周义惟一的子嗣。她常常因为有一个俊美的少年宁珂喊自己姑姑而兴奋不已。宁缬算不得一个美丽的女人,也不够时髦,但就是格外惹人注目。她长得高大健硕,面庞阔大明亮,眉眼疏朗,常常咧开很大的嘴巴露出一排雪白整齐的牙齿。大概因为过早地离开了李家芬子,父亲宁周义又没有好好管束的缘故,她在十六七岁的时候就长成了一个泼辣女人,成为宁周义的一块心病。当时她看上去已经十分成熟,身高在一米七以上,胸部高耸,两腿粗壮,最爱穿一双高筒皮靴。

当年的艳俗画报已经在私下流传,让宁缬手不释卷,并将其中的不良女子奉为楷模。她常叹没有遇到一个上好的摄影师或洋画匠,不然自己的身体也会大放异彩。她有一次在阁楼上孤芳自赏了一会儿,然后就连声喊起了宁珂。宁珂一踏入这间脂粉气逼人的屋子就看到了一个半裸的姑姑,抬腿就往楼下跑去。宁缬不失时机地喊了一嗓子,他略一犹豫,就被对方一把逮住。“姑姑让你干点什么也敢偷懒,你的胆子可真够大的。”宁珂低头咕哝:“我一会儿再上来。”宁缬在他的额头亲了一口:“你这个小嫩孩儿早晚被人一口吞了。”她从一旁取出一个器具,宁珂认出是一台照相机。“来,快给姑姑按按快门儿。”宁珂只好依从。这一次他从镜头里仔细看了她的肉体,想起了书上说过的一个词:“尤物”。他咔嚓一声按了快门,手冻得像冰。

那天阁楼上的宁缬亲了宁珂的额头三次,还张开血盆大口吓唬:“快走吧小嫩孩儿,姑姑火了一巴掌把你打杀!”宁珂逃离火场一般跑下楼去,身后是一阵哈哈大笑。宁缬对着镜子扭动,高一声低一声说:“小生这厢有礼了!”她后来穿上衣服,下楼扳住阿萍的肩膀,故意叫着“阿猫妈”:“阿猫妈,你说我多大嫁人才好呢?”阿萍并不气恼,因为已经习惯了。她知道只要宁周义不在,这个胖女儿什么都敢做。她说:“那要你爸同意呢。”“我会偷着嫁人的。说不定我会一口气嫁上仨俩的。”

宁缬很快喜欢上了一个黑瘦的青年军官,因为她被对方摘手套的动作迷住了。有一天她跟他走过了三条街,最后缠着他进了一座影院,然后就是深夜不归。黑瘦军官是一个副司令的公子,那一阵正要去国外出一趟公差,宁缬硬是不让他走,嚷叫着:“你一走我就死了,肯定死了!”她把他的嘴唇咬破了,认为对方无法带伤出门。可最后年轻军官还是走了。宁缬在阁楼上大睡了三天,第四天浓妆艳抹出门去了。她对阿萍说:“阿猫妈,我这个人哪,现在一天不恋爱都不行!”“孩子,这会出事的,你哪知道世道是怎样的坏啊!”阿萍不是疼惜这个早熟的女子,而是为宁周义难过。宁缬嚷着:“我是生不逢时啊!”她一扭身子走了。阿萍盯着她的背影说:“不,你正是乱世的孩子。”

宁缬惟一惧怕的人就是父亲。因为这畏惧,只要宁周义一回家她就要找个借口出门。她有时说要跟人学画、学琴,甚至是学拳术;有时又说要去找人学洋话、学马术、学黑白棋,最后却什么都没有学会。有一阵宁周义因为大半时光都是在家里度过的,宁缬就说想母亲了,然后真的回了山里的宁府。在李家芬子身边的宁缬是绝对自由的,她既撒娇又撒野,母亲对这个长年不在身边的亲骨肉不知怎样疼爱才好,已经顾不得忧愁。她夜里摸到女儿的睡床边抚摸她,她就嚷:“痒死了烦死了!”李家芬子拍打她,有时在旁边搂她一会儿,她索性用被子蒙了头。母亲抚弄着她说:“我孩儿大瓜一样滑胖,我孩儿吃下了什么山珍海味啊。”宁缬在被子里大声叫道:“谁都喜欢摸我。男的说我是大老虎呢!”

在宁府期间,她几乎同时爱上了两个人:一个是护卫宁府的那帮士兵的头目,一个是活动在半岛地区的宁珂战友。卫兵头目骑大马穿皮靴,在马背上驮着宁缬往河滩茅草地上跑,结果惹出了极大的怨愤。有一天河边林中打出了猎枪霰弹,两人虽然毫发无伤,还是把他们吓了一跳。护兵头儿后来得知宁缬与另一男人的关系时,就提出了一个令人吃惊的了结办法:决斗。结果在河滩丛林后面真的发生了一场残酷又洋派的杀戮。那一天宁珂正好受叔伯爷爷之托去老家找姑姑,得到消息一起往出事地点跑。他们刚刚跑到林子边上,就听到了一声钝响。穿过林子,发现卫兵头儿躺在那儿,额头侧面有一个小小的血洞,整个人像睡着了一样。

另一个男人就是宁珂的战友。在宁缬所有风卷残云般的情事中,惟有这次爱恋显得深刻非凡。她因为这个男人,死活不听宁珂规劝,绝不离开宁府。而这个男子是那支革命队伍中数一数二的情种,无论多么正气无邪的女人,只要与之相处一会儿就由不得要心动。他这个人与其说是风雨年代的战士,还不如说是一个烽火恋人,更宜于慰藉战场上那班凄凉的心情。有一个女首长听说了他的一些事迹,半信半疑地要亲自考察一番,结果同样坠入了情网。“如果他能够再坚强一些、如果他具备一定的理论素养,那就更好了。”事后女首长这样总结——谁也不知道她是什么意思。

宁缬每次与决斗中胜出的男子在一起,总要让他的一身伤疤吓住。“老天,这青一块紫一块的,你受了多少磨难啊!喂,女首长好吗?”她睁着一双亮晶晶的眼睛问他。他使劲绷着嘴唇:“首长哪儿都好,就是嘴里有一股死老鼠味儿。”宁缬哈哈大笑。他严肃地说:“我们是讲究‘下级服从上级’的。”宁缬说:“大概有了你,我这辈子再也不会去爱别人了。”他对这个丰腴的肉体感到一阵阵的惊诧:火红的肌肤一天到晚热腾腾的,就像刚刚出锅的发糕;粗粗的长腿毫不显得臃肿,臀部极像一匹骒马。他说:“你知道我不是一个安分的人,可我还是得说,我从来没有见过你这样的好东西。为了你,除了革命之外我什么都可以拿来交换。”宁缬瘪瘪嘴:“就拿‘革命’交换不行吗?”“别胡闹了,这怎么行!”他一挥手断然拒绝。

宁珂的战友说到做到,后来是因为一个突来的任务不辞而别的。为此宁缬痛不欲生,一遍遍质问宁珂人哪里去了?是不是被侄子藏了起来?宁珂说那人工作的性质就是这样的,到底去了哪儿谁都不能说,因为这是革命的秘密!“我恨死‘革命’了,我跟你们势不两立!”宁珂冷冷地看着放荡的姑姑,说:“我劝你还是不要这么反动吧!”宁缬吐一口:“呸!”宁珂再次劝她快些回到城里,并用叔伯爷爷的威严压制她,她却始终昂着脖子:“现在不是过去了,现在我什么都不怕了。”宁珂明白,姑姑这一回真的是无可救药了,也稍稍有些感动。

宁珂那一次失望而归。他万万想不到的是,这竟是他和姑姑的最后一面。后来战事吃紧,宁珂到了队伍上,一直在山区和海滨小城之间奔波。这期间他连宁周义和阿萍奶奶都极少见到。一年之后,他听说宁缬失踪了,跟一个谁也不认识的什么人去了南方,音讯全无。他再次惊异于这样的事实:南方对于宁家好像有着神秘的吸引,他们竟然一个接一个地消失在那儿,就像从人间蒸发了一样——他又想起了自己的父亲。

宁珂作为宁吉的儿子,一个破落之家的少爷,他的一生常常陷入矛盾的思绪之中。他不知道最初该留在李家芬子身边,还是跟从一路风光的叔伯爷爷走开。从此命运急转直下,他将有一个完全不同的人生旅程了。当他最后遭遇了非人的折磨,不得不在漆黑的角落里日夜沉思时,他想得最多的就是两个字:“如果”——如果不是有那样一位迷恋传奇、不得安生的父亲;如果不是发生了那样一场大火;如果不是有那样一位了不起的叔伯爷爷……他发现在命运的链条上,所有的环节都像事先铸造好了,它们环环相扣,缺一不可。仿佛从出生的那天起,一切都被神灵之手仔细而机巧地安排过了,他只是依照一种既定的道路走下来。

宁珂的磨难大致一分为二,以半岛地区的政权更迭为界。战争年代虽有几次死里逃生,但大致还是一波三折地过来。对他摧残最厉害的一次是被捕:在牢狱中,敌人对这个献身革命的少爷格外凶狠,如果不是最后叔伯爷爷出面救助,他肯定要命丧九泉。就是那一次,他算好好领教了什么叫做“动刑”,知道了灌辣椒水的滋味,知道了两个壮汉会怎样轮换抽打一个吊起来的男人。那真是生不如死。但尽管如此,在军队进入半岛首府、轰轰烈烈开进海滨小城的前夕,他受到的致命一击还是叔伯爷爷的被捕。他的一生有一半是系在这个人的身上,而更可怕的是,自己命中注定了要站在与之敌对的营垒中,彼此相互痛惜却又无可奈何。他那时候已经是一个胜利者,而宁周义正等待宣判。

宁珂那一次参加了对宁周义的决审。他知道上级如此安排的深意。在对一个儒雅老人的生死之决中,其实潜藏着更为残酷的另一场验证。整个过程中宁珂脸无血色,生不如死,因为他的脑海里最无法排除的就是阿萍奶奶的面容。他在心里哀求,祈祷上苍保佑这个女人。他知道宁周义手上沾有鲜血,这个人绝无生还的希望。最后的一天,宁珂发现自己的头发一夜之间白了许多。他永远不会忘记宁周义在押赴刑场前一天的面容:安详、慈爱,像看一只小羊一样望向他。他们被应允有一场谈话,但他觉得这时口腔中的每一个字都重得吐不出搬不动。他惟有一个心愿,就是战友们在最后的时刻不要用粗鲁的方式对待这个老人。

他相信自己的一部分都随着那一声钝钝的枪响分离了,死亡了。刚刚镇定下来他就想:怎样再见到阿萍。他愿以自己的余生来侍奉她,与她待在一起,永不分开。他作出了这个决定之后连自己都怀疑,怀疑神灵能否给予这样的恩赐。结果不出所料:阿萍选择了南方,回自己的出生地去了。又是南方,它收留了宁家的一个遗孀。

对宁珂来说,除了一场胜利带来的欣悦,再就是爱人给予的安慰了。也许最后真的是曲綪给了他生命的慰藉。仅仅是有了曲綪,宁珂才相信今生忍受的任何磨难都是值得的。他永远不能忘记自己的战友、那个叫殷弓的司令员说过的一句话——那是当对方知道了他这段婚姻之后说的——那意思也许压根儿就没有清晰地表达过,也许只是他的心灵准确无误地捕捉了而已——“一个人竟能享用如此的幸福!你必会遭到报应的,因为这太过分了!”他好像看到殷弓因为这一句诅咒而浑身颤栗,脸色发青,那对薄薄的嘴唇都变得乌紫。他当时被触动了一下,但并没有深刻的理解。他实在是被浓浓的爱意给淹没了。当年结婚是需要组织批准的,这使他在期待中变得愈加幸福。

他和曲綪的结合既顺理成章又颇为偶然。如果不是那一次使命之行,不是那一次神秘的造访,他怎么也不会结识海滨小城的曲府。满眼的喜悦和惊奇不知从何而来,他只是觉得这座小城太美了,整个曲府像这座古老的城市一样焕发了青春。在与曲予老爷愉快交谈之后的一个下午,他一个人正在园中小径上徜徉,一抬头,看到了花圃中一高一矮两个女子。那高个子姑娘让他不敢盯视。他装作去看天上的彩云,把头转向一边。但后来他还是忍不住深深地瞥了一眼,然后慌慌走开。在一个侧门那儿,他差点与一个男仆撞个满怀。“哦,我打听个事儿,那高个子姑娘……”男仆说:“她是小姐嘛。”原来那个让人再也无法忘怀的女子就是曲綪。回忆那个场景,他总觉得那会儿看到了一只洁白的鸽子:全身没有一丝污痕。空中有淡淡的、簇新的白玉兰的清香。

他与曲綪结合了。组织上让他们在东部城市的一所陈旧的木楼里度过了最幸福的时刻。他做梦也想不到的是,后来就是在同一座木楼里,有人设计诱捕并软禁了阿萍奶奶,从而让宁周义踏上了不归路。

海滨小城解放之初,殷弓和他成了最繁忙的人物。但他们已经不在同一个部门了,殷弓仍然是驻军的头儿,而他则转到了地方,出任城管会的三号首长。几乎没有时间和曲綪待在一起,那个寒冷逼人的冬天,他不记得有多少个夜晚是在办公室和衣而卧,一睁眼就是满窗的冰凌。也就是在这些日子里,他开始慢慢体味殷弓那句话了,那句关于婚姻的诅咒。

曲府的磨难和宁珂的磨难连在一起。他想不到自己这一生会被自己人——被胜利者关进牢中。伴着胜利的凯歌,是他的阵阵哀嚎。那实在是无法忍受的痛苦,这痛苦无边无际,一度淹没了全部希望。这时没有了殷弓的声息,也许对方只需轻轻一句,一切也就完全不同了。他企盼着来自战友的一声呼唤,可是无声无息。他面对着沉默的石头。深夜他想着曲綪,一阵阵心痛。他害怕妻子等不到那一天,怕她因绝望而白了头发。他无法想象曲府怎样度过这个春天。

好在他入狱时曲府老爷已经不在人世了。那同样是一个悲惨的故事。翁婿两人最后的一段日子颇不愉快。曲予固执地维护自己的几位朋友,而宁珂却认为其中的某些人是危险的敌人。“你的证据呢?”老人问。宁珂脸色铁青,因为这时候任何分析和辩解的言辞老人都听不进去了。他曾试着跟踪过一个叫“飞脚”的人,还挥枪打落了他的礼帽。这个“飞脚”是一个地下交通员,岳父在晚年简直被他迷住了。当宁珂把那只带洞眼的礼帽放到曲予面前时,老人仍然不以为然:“这种礼帽满街都是。”他说着拿起来放在鼻子上嗅了嗅,大约是想从洞眼上闻到一丝硝味儿吧。

从那次交谈直到老人惨遭暗算,“飞脚”一直没有出现。宁珂在牢狱中不停地琢磨这个人物,心想出狱后必须做的,就是花大力气查访这个神出鬼没的家伙。他当时不知这是多大的奢望,不知一旦进了监狱,一生都会失去自由。

那时除了计划查访叛徒,宁珂狱中还在不停地想着阿萍奶奶。他决计有一天要跋涉千山万水去南方。这条路线极有可能是父亲当年走过的。他要亲手揩干她的泪水。时间在回忆中闪烁流逝,一眨眼十年二十年过去了,亲人一个个都散开了、消失了。而近在眼前的时光才是缓慢难熬的,他也不知道这样的囚禁生活会持续多久。他恐惧自己队伍中的某些人,并为这些人的出现而深感惊讶。他不信这是真的:自己的营垒中原来也汇集了最卑劣最无耻的人渣。这些人渣葬送了另一些人,接着还会葬送全部的希望。不信等着瞧吧。

李家芬子她嫁给宁周义时刚刚十七岁,是个粗手大脚的女子:宁府选择女人是要小脚的,她的一双天足却被相中了,真是怪事。她脸庞俊美,身量高大,由宁周义的母亲一眼看中,说一声“好个婆娘哩”,没过几天就被花轿抬进了府中。宁周义小她几岁,长得细瘦,高挑个儿:她做梦也想不到五六年后丈夫会成为那样的一个英俊男子,更想不到最终会成为主宰她命运的人。因为她在威气森森的宁府里低声下气是一回事,在婆母沉沉的目光下头都不敢抬是一回事,与小夫婿单独一起时又是另一回事了。入夜,她把瘦弱的夫婿搂在怀里,两只粗壮的胳膊把他松松地环住,东歪一下西倒一下,像是将其放在一个摇篮里。宁周义十分羞涩,从开始到最后都是如此。他好像无师自通地弄懂了许多,只不过羞于实践。他像面对一个介乎母亲和妻子二者之间的奇怪角色,有时亲昵地、直愣愣地盯着她两只高大的乳房。他吸吮却得不到奶水,得不到记忆中芳香甜美的馈赠,这不禁使其失望中倍生恼恨,于是发狠地亲吻起来。他扭动着高大的妻子,不知是撒娇还是发泄,反正只一会儿就热汗涔涔地睡着了。李家芬子皱着眉头笑了,伸手抚弄他湿湿的、圆圆的脑壳。她依旧抱着他。

有一阵宁周义像个尾巴一样跟着李家芬子,他们之间的主从关系是非常清楚的。这使母亲十分不快。老太太把儿子叫到屋里训斥说:你是宁家的男人,你才是这里的主心骨,她要好好服侍你才是。宁周义点头,心里说:她好着呢,她服侍我已经够好了。宁府里都知道少爷有了一个依赖的女人,这个女人真是人间一宝啊:敢说敢做,头脑开明,两条腿像大马一样在府中踏来踢去。她甚至打破宁府多年的规矩,走出大门,一口气登上山峦,要看看长工的活计、看看一年来的收成如何。她站在烈日下连个斗笠也不戴,只让太阳把脸庞烤成红薯的颜色。她从太阳底下归来时总有一股烧熟了的玉米香味儿,这使宁周义迷恋不已。丈夫一年之后总算是长大了,能够毫无拘谨地坐在杌凳上让媳妇为他洗脚。他偶尔从上往下端量她分得齐整的头缝,看她胸前那两个为未来的生命准备的永恒的面包。他没有去抚摸她的头颅和肩膀,因为这时候他已经有了一个男人的矜持。

李家芬子在婚后最初几年里用完了一生的荣耀和自豪。她在日渐衰老的婆母那儿,在一院子惟命是从的仆人那儿,都成了一个有尊严、有魄力的人物。她甚至发现了一个女人尤其需要一个小一些的男人,这样的男人会使她更加自信。她在一切方面都增加了居高临下的感觉,不仅好为人师而且无愧无悔。想想看,宁周义以一个少爷之尊都要依从她、恳求她,何况是他人?李家芬子这些年里胖了,壮了,但个子没有更高。出人意料的是那张脸,白中透红,还出奇地细腻和鲜艳,就像桃子一样,有一层难以察觉的粉茸。有一个在宁府服务了二十多年的男仆有一次不小心离得太近,看着这张脸,竟然两手哆嗦长时间不能聚神。而这个男仆是出了名的拙笨,从来不动声色,没有一点男女私情。李家芬子当时看在眼里,若无其事。

她是在当家的老太太十分衰弱的日子里怀上一个孩子的。宁周义这时候添了出门求学的心思,觉得待在妻子身边稍稍有些烦琐。他不敢违抗她的意旨,只要是她的话,他一定是依照着做下来。“快些,咱要有个孩子啦。”“嗯。”“我想要个女孩。”“那就女孩吧。”这样努力了一年左右,连老太太都急了。老太太被扶到儿媳屋里,撩开她的衣襟看了看,又伸手丈量着什么,按按肚脐。李家芬子咬牙,咳嗽,脖子都红了。

宁周义出远门求学了。这一走将改变一切,尽管他自己对那个前景毫无预料。一个月之后李家芬子身上有了讯息,但整个宁府的喜悦并没有传到远方的学子那儿。孩子降生了,报个母子平安,可惜还是晚了三个月。那边的丈夫其实并没有多少激动,因为他正被全新的天地吸引着,那里的一切才使他昂奋不已,有许多时候他完全忘记了宁府的事情。直到孩子一岁多了,扭扭扎扎在花园里学步的春天,宁周义才回了一次大山。因为这时候发生了一件大事:老太太去世了。

葬礼隆重。宁周义发现宁府原来遗留了这么多事情。悲伤过了,忙碌过了,剩下的工作多如牛毛。他发现自己成了宁府的真正主人,而且一时好像还离不开这里——弄不好一辈子都要留在这个深宅大院了。不过他远不是从前那么软弱和依从了,如果不是因为母亲的去世,他会立刻摆脱这片大山,马上就回到那个大城市去。

李家芬子生育之后变得消瘦了一些,仿佛身上的一切特征都迅速转移到了女儿宁缬身上:小家伙出奇地肥胖,活泼欢快,满院都是她稚嫩的声音。宁周义怀抱幼子,喜悦好奇,但目光常常望向远处。李家芬子絮絮叨叨,看着日夜思念的男人,时不时要流出眼泪。“休学来家吧。”“不。”“宁府交给谁啊?我一个女人家。”“我会为你找个帮手的。”李家芬子发现丈夫远比以前有了主见,整个人从里到外都变了。她发现他身子壮实了一倍,唇上的胡茬又黑又硬,夜间脱下衣服,光滑有力的肌肤上播散出一种挥发油的气味。这气味在两年前是若有若无的、淡淡的,而这时浓烈了,直顶人的鼻孔。她哭着拥住他,再次劝他留下、留下做个真正的老爷吧。

结果宁周义只在府中停留了两个月。府中的事情被一一安排,并当场指定了一个忠诚的男仆做了辅佐李家芬子的人,做了“管家”。而后就是分别,是更长的离家。他临走之前把那个比自己年龄还要大一些的新任管家叫到跟前,托付他:“这里就交给你了。从你父亲那一辈开始,你们就一直是宁府的人。”男仆感受了无比的威严,差一点当即跪下:“老爷放心,我会像爱护自己的性命一样护着宁府。我会照顾太太。”宁周义鼻子里吭一声:“她自己照顾自己就够了。”“是的,老爷。”

李家芬子感激宁周义在最初离开的日子里给了她一个孩子。“小缬子,来妈妈这儿!”她一喊,胖胖的小家伙就摇头摆脑跑来了,像个小狗一样。她亲吻孩子,觉得孩子嘴巴里有一股水仙花的香气。她如今不愿把心思分在别处了,只信任那个男管家。她没有忘记这个人几年前闪闪不安的眼神,但不去想它。她不时要听管家从头禀报一些府里的事情,不过一句也不往心里记。她想丈夫,想远处的一些事情,对这个男人的絮叨充耳不闻。“山上收成比去年减了一成五。城里布店不错。老爷在世时开的那个钱庄,如今换了掌柜。”“唔,我都知道了。”其实她什么都没听清。

宁缬长到十岁了,只见了父亲两面。第三次见父亲时她已经十三岁了,身个已经比二十岁的姑娘都要高大。宁周义这次归来把女儿携走了,他坚持让孩子在城里接受新式教育。“你们都走了,那我还留在府里干什么?”李家芬子问。宁周义摇摇头:“你不能离开,你得留下。”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眼前的丈夫被外边的风吹了几年,变得出奇地威严,还有点冷漠,说一不二。父女俩走了。李家芬子的头发刷刷变白。男管家无微不至地照料她,她开始用心听他说话了。

有一天夜里天阴得可怕,李家芬子心里烦躁,就早一些躺下了。刚刚躺下,窗外响起了男管家的声音:“太太,天不好了,我让府里人起来搬坯吧?”那是在场院上晾晒的干坯,下雨前当然要收起来。她眯着眼问一句:“天怎样了?”“一个星一个星的了。”“那不是好天吗?”“我是说一个雨星一个雨星的了。”她咬咬牙关:“你让府里人起来吧。”一会儿她听到了杂乱的脚步声,又一会儿,窗外有闪电亮了一下。窗外又是管家的声音:“太太,土坯全收起了。”她像睡着了一样没有吭气。外面大着声音又说一遍,她有些烦:“有话进来说吧,别在雨地里干嚎。”外面“嗯”一声,推开未闩的门板走进来。一个大男人走路竟没有一点声音,这让李家芬子心上发慌。男人就坐在床下的硬木扶手椅上,不再说话。她翻动一下身子说:“天一阴我浑身的骨节就疼,你给我按巴按巴。”

这个夜晚雨水不小,闪电刺眼,但雷声不大。李家芬子卧在那儿,先是隔着被子让管家按,后来不得不照实说一句:“这被子太厚了。”男人不得不掀了被子,结果被又大又白的躯体吓蒙了,嗓子吭吭响,两手抖了抖,“哇”一声跳下床去,又跑到了门外。他最后按着胸口进来,怔在床下。“上来呀。好好服侍。”“嗯。”他又上床了。这一次他按得又细又准,手都不抖一下。可只一会儿太太就仰躺了,他的手马上又抖了。太太闭着眼,身子颤得厉害,说:“治病这事啊,心诚才灵。”男人说:“你身上穴位太多了,可咱不敢按哩。”“你放心按就是。”男人抚弄到她的乳部时,她“啪”一下打开了他的手。他哭了。她说:“哭哭就好了。”他们按了半夜,彼此都哭了。不过她没有发出哭声。最后两人又坐了喝茶说话。李家芬子说:“老爷走时把宁府托付给你,算是没输眼力。咱这是宁府啊,不能像牲口一样。主人就是主人,仆人就是仆人。”管家深深点头。

后来的日子里,只要天阴了管家就进太太的屋子给她按一会儿,太太尽管只穿很少的衣服,可是二人总算秋毫无犯。有时按累了,李家芬子就拿来一些点心分吃,说:“你说咱这是练了哪家功呀?说出来别人也不信,最后你是你我是我。”有一回李家芬子过意不去,也要为管家按一会儿,刚刚伸手去解他的衣服,他就慌乱大叫:“使不得,使不得啊!”她又来了十多年前的霸道劲儿,三两下就给他扯光了。男人硬邦邦的躯体卧着,她这儿捏捏那儿戳戳,随处都抚弄一会儿,说:“多做山上的活儿才能长这么壮实,正经是个‘山里老大哥’呢。”她叹息,为他穿好衣服。这次管家离去时说了一句:“俺终身不娶了。”“怎么?”“俺被你摸了。”

他们单独相聚的时间越来越多了。可是让人难以置信的是,直到李家芬子去世的时候,她与这个男人仍然还称得上清白。这也是她始终能够坦然面对宁周义的原因。宁周义在晚年回宁府的次数突然多了起来,有时候还带着阿萍。李家芬子对阿萍这个南方女人的好奇心大到不可思议,总想从暗处探听一些秘密。她总是说:“咱男人,咱老宁啊。”说起来就挤着眼,好像要引出对方一番私房话一样。可阿萍的口风很紧,总是尊敬有余,从不对李家芬子嬉笑一句。这使李家芬子嫉恨起来。

不过李家芬子最终还是喜欢了这个南方姑娘,夸她的骨骼小巧、皮肉细嫩;还有,夸她大鱼一样的流线型身廓。“我是老了,身上有股臭皮子味儿;不过我见了姊妹这样的细嫩人儿还是喜欢。你呀,身上香喷喷的,小手不大正好抓宝。周义要是不一口接一口亲你,你就不用理他。这个男人心硬啊,嘴也硬,他有时候一年里不会说一句亲热话儿。当然了,对你又会是另一回事了,我估摸他会像小猫似的,用小抓儿挠你呢!”“大姐!”“真的姊妹家,我一见你的小舌头又红又薄翘翘着,就知道你们两个亲热起来会没白没黑的。看看我家老宁的身子骨吧,骑上大马就蔫着。以前他可是个帅人儿,在马上颠了一天,从河堤上回来还昂着身子呢!不过你最后总得为他生出个把孩儿来吧,你得让他老来得子,抱着娃娃,摸着娃娃的小脚丫上楼下楼才行,你说呢姊妹?”阿萍不知该怎么回答,脸红一阵白一阵。她瞅着这个已经满头灰发的衰老妇人,突然明白宁缬像谁了。那个胖胖的姑娘有时口无遮拦,说起话来就像眼前的人。她叹了一声。

李家芬子后来与阿萍从心里和解了。因为她总归是要深爱丈夫的宝物。她明白宁周义这几十年里都倚仗着这个南方女人——她的无微不至的呵护才好好活下来。既然任何抱怨都是无济于事的,那就不如诚心实意地对待一个无辜的好人。她拉住阿萍的手,在其光滑的后脑壳那儿摸呀摸呀,用尽了柔情。她突然觉得阿萍比自己的女儿要可爱许多,也可信许多——宁缬后来几次归来,李家芬子失望至极:这个女儿长得胖大无比,谎话无边,对惟一的母亲传来唤去,毫无敬重可言。

李家芬子在宁周义最后一次归来时,重温了十八岁才有的幸福。她发现这一次的丈夫返老还童了,懂得亲昵了,老胳膊老腿不再沉甸甸的,一次又一次靠近她,还小心翼翼地捏了捏她那双有名的大脚。他只在家里待了一天,天蒙蒙亮时看着窗子说一句:“真怪,鸡怎么还不叫呢?”就是这简简单单一句话,让李家芬子又一次回想了十八岁的短促之夜:又瘦又小的夫婿总是害怕鸡叫,因为鸡一叫她就得离开,起床为一家人准备早餐了。那时宁府的新媳妇不得像其他人一样,不能享受仆人的服侍。

宁周义那次算是一生的告别,告别结发之妻,更是告别宁府。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回来,直到死在离老家不足二十里的那条大沙河边上。

李家芬子也随丈夫去了另一个世界——奇怪的是她本不知道那个噩耗,当时只是在门口石狮子旁晒太阳,突然觉得天上黑了一下,然后就直挺挺地躺下了。

大师们“大师”是个洋词儿,不过在当年还是土气十足的,它不过是“大师傅”的省略,起码在宁府是这样。从老老爷那一茬开始,宁府就有一些有趣的人物进进出出。到了宁吉父亲这一代,这一嗜好算是盛大起来了,他不知从哪儿找来这么多身怀绝技的人。这些人不仅有本事,而且十有八九还有恶习,比如说偷盗、通奸、撒弥天大谎等等。奇怪的是只要他们有了一招常人所不及的手艺,宁家老爷就一切皆能原谅,并奉为上宾。他对府里的下人、对后一代,一直这样训导说:“见了大师得行礼!见了大师连声招呼也不打?”

山里人一连许多代过去,对大师们的种种行径还是流传许多,故事不断,颇多争执。比如说他们从老一辈听来的事情,虽觉得真假莫辨,但出于对先人的尊重,还是尽可能地信从,一直为大师们的神奇能力申辩。他们这样做的原因当然还有许多,其中主要是对现实的不满:眼前的生活太平庸了,连个能力超群的人都没有,连个“异人”都没有。别的经国大业不用说了,只说割鸡眼这一类小到不能再小的事情吧——宁府当年有个指甲老长、一脸黑灰的家伙,使用一把挖耳勺大小的刀子,在病人的脚上一拨拉,鸡眼就没了。“流不流血?”有人伸长了脖子问讲述者,对方一摆手:“流血也不怕,大师有一种白油,往刀口上一抹,鲜血立止。”众人咝咝吸气,他又补充:“有一年上我爸和我二大爷一块儿去东山上挑粪,一头黄牛起了性,乱跑乱尥,二大爷力气大哩,上去扭它的脖子,它噌噌一蹦,扬起的后蹄甲把左腮帮子弄豁了!老天,血哗哗流啊,这得结多大的疤!你想想,人都破了相了,日后找个家口都难!结果哩?宁家老爷说不怕,喊来了大师,刷一下抹上白油,又把伤口捏住,说一声‘着’,再把手拿开,咦,又是大光滑脸儿了。这都是咱自家遭过的险事呀,谁能拿长辈开这大玩笑?”大家都咂嘴磕牙,一块儿信服了。

大师当中的一多半人是不愿洗澡的,所以这些人的显著特征是异味太重。据说人的一些奇能是要附着于肉体的,那么经常冲洗绝不是什么好事情——说不定哪一根弦给碰着了,“嘣”一声断了。乱搓乱洗,这是人类才有的毛病啊!看看那些虎呀豹的,还有猫,噌噌噌一纵无影,它们什么时候一天到晚洗个不停?身上脏腻还有个好处,夏天蚊子叮不进,冬天冷风吹不透。人身上的脏腻就像生命的蜡层,是正经宝贵之物。这一类道理大师们个个皆知,他们对宁吉的父亲传授讲解,一度果然让老爷采纳。于是人们都看到宁老爷总是满脸土痕,鼻子两侧挂着可笑的一片黑灰。可惜这样坚持了没有一个月,就被患上洁癖的夫人骂出门去。老爷惧内是出了名的,这一来他宁可失去一些法力也要每日沐浴了。

一个脏得出奇的独臂大师会看星相、会用手指钻砖。他能从晴朗的夜空里看出大到国家、小到宁府的全部隐私,所以老爷的事全不瞒他,因为试过几次,瞒了也是白瞒。他从星星的位置、月亮的晕圈上能看出宁府人丁是否兴旺、财源是否茂盛,甚至还能推断出一些更细小更幽秘的事情。比如说他有一次将惟一的长臂抬起来,指着老爷的鼻子说:“说说吧,说说你那年夏秋在山上怎样干那档子事儿。”老爷的脸抽动了一下,磕磕巴巴问:“什、什么事儿?”“就是树后边那事儿。”老爷瘪着嘴四下看看,一拍膝盖:“也罢,就讲了吧。”老爷就把去年夏天在山上与一妇人野合的事讲了出来,最后说:“你知道我是不太情愿这种事的,那一天实在是邪门了。”大师说:“这个我能明白。”独臂大师经常用那双无所不知的眼睛盯得府中丫环全身乱抖。其中一个丫环半夜起来烧香,被黑影里那只铁样的手臂擒住,吓得不发一声。

宁府因为有一帮大师,所以生活中的所有难题都迎刃而解。如一匹宝贵的青花骒马难产,府里人快急死了,最后是一个大师从酒醉中醒来,一搓眼跑到了牲口棚里。他在众目睽睽之下干净利落地完成了一整套繁琐事项:先是口中念念有词,而后又在骒马身上东摸西按,对在它耳朵上说悄悄话,还在它柔软的嘴上大亲了一口,然后挽起袖子。老天,他将半截手臂都插进它的肚子里去了。只是一袋烟的工夫,活蹦乱跳的小马驹就出世了。还有一个府中的下人多年抱怨妻子不能生育,求助大师,人家慨然应允。那女人后来腆着肚子,逢人便夸大师如何善解人意,如何没有架子,几乎没费什么大事就让她怀上了。男人眼看着妻子,满面欢欣,差一点掉下泪来。“我怎样才能回报这大恩情哩?”他问大师。大师焦黄的手指夹着烟蒂,眯着眼说:“没什么,日后就当成亲戚走动吧。”

老爷去世之初,大师们纷纷不安起来。但这样的时间不长,他们都发现新老爷在许多方面比前人有过之而无不及。比如他除了格外喜好武术火器之类,视野似乎更为广阔,在接手管理大院的第一年就亲自寻来一个变戏法的、一个通晓炼丹术的。一个在当地颇有名望的老中医曾为太太诊过病,看了府中丹炉冒出的青烟,不无忧虑地说:“这样的丹丸恐怕是吃不得的。”宁吉对老中医的话极为反感,认定这是嫉妒,为了回敬,就当他的面取出一粒丹丸吞下。宁吉不仅自己服用这种东西,还倡议府中人人都服。好在他并不强迫别人。这样没有半年,宁吉发现自己两眼昏花,视物重影,这才慌忙找到中医。老中医从炼制丹丸的草药金石中发现了一种叫“莨菪”的东西,大为惊骇。

因为宁吉后来更多地出门远游,所以大师们许多时候群龙无首。他们争执不断,打仗斗殴,动不动就拿出看家本事伤人。至于最后那一场毁灭宁府的大火,有不少人断定是丹炉引起的。还好,大火把宁家大院烧了个精光,也烧掉了这群大师们的栖身之所。从此,一些使人留恋的身影从这里消逝了,而且在长达几十年的时光中再也没有出现。

曲府

曲贞如果仅仅是翻阅族史,也许会对这个曲府的奠基人物颇为失望。我们当然知道那会是一些什么文字:结实然而干瘪,没有什么趣味。它无非说这个人怎样坚韧和精明,能够准确判断时势,从身居要职的皇上命官到自主自为的实业家,走过了一条怎样的道路等等。这些文字并没有记载他的音容,我们既无法从中得知他的身高,也不知道他生气的样子、笑的样子。

确凿无疑的是,曲贞的发迹与海滨一带的黄金开采史连在一起。根据翔实的记录,最早是战家花园一位回家省亲的京官得知民间采金的事情,于是细细考察,回京后禀奏皇上,这才有了后来“发凿山谷”的敕令。姓战的京官被任命为首位督办,他回来后第一件事就是招募通晓盐铁经济的官吏和商人。曲贞当时年轻,是一位精干的石场主,从小熟悉山脉开采,也就被督办收入麾下。老督办励精图治,凭借超人的毅力为皇上开拓半岛地区的采金业,结果无论在当时还是后来,这里都堪称全国最大的金场。可惜督办积劳成疾,刚踏入事业的顶峰即撒手人寰。新接任的督办是一个宦官,极受朝廷重用却不通实业,在很长时间内难有作为。他只有更多地依靠老督办手下的人,其中曲贞成为最受赏识者,几乎参与了所有重要事项。宦官在任只有三年,离去时对上大力举荐,终于使曲贞有幸在四十岁的盛年做了第三任督办。

督办在当年是怎样重要的角色,今天已难以想象。除了首任督办为四品,宦官和曲贞都是五品,不过这已经是令人畏悚的高官了。当时精通矿业的官吏实属凤毛麟角,自然算得上国之栋梁。曲贞如果在官场上谨言慎行,必会一路春风。但也许是命运周折,也许因为其他,反正他在得意时节突然勒马,从此终止仕途。他辞去了督办一职,转而在海北和南方几个城市兴办铁场和纺织业。此举在当时尽管突兀,却没人视为惊人手笔,倒是引来一片叹息,个个遗憾。

如果翻一翻野史,发现除了一些与黄金有关的美丽传说,如“金娃娃”之类的故事之外,更多的倒是斑斑血泪。民谣说“万两黄金一条命”,其实不仅没有夸大,而且还远远不及。极其原始的开掘方式,不顾矿工死活的官家监工,一切都在吞噬人命。一次塌方、一场溢水,会使上百人死在采掘坑道里。当年恶性事故频仍,督办给上面的奏章却极少如实禀报。朝廷要的是灿灿黄金,不是从远处飘来的血腥味儿。曲贞在六十岁以后正逢清廷末路,以他过人的精明推定,当年想必是有所畏惧。六十改辙,为时不晚,曲贞到底还是识时务的俊杰,引领曲府走上了另一条道路。

从此曲府就变得干净多了。几代下去,人们就会忘记一个督办的残酷,转而谈论的倒是他的仁厚和经营之道。但有一些传说还是不朽的,它们要彻底消逝也难。不过所有的传说总是宽宥高官,而对中下层官吏却毫不留情,一个个都成了凶神恶煞。其实如果督办个个清正仁慈,下面的官吏又怎么会如狼似虎。说白了他们只是不同的虎狼,仅仅是性情有别而已。传说中的那位宦官是白面书生模样,一到任上就擦眼抹泪,因为在朝中看惯了锦衣玉食,突然一派粗粝的大山险壑横在眼前,还有这群面黄肌瘦的矿民,难免珠泪垂落。他在任上不用说大施仁政,一些规矩也改了。曲贞既是他的门生,少不了也是个慈悲人物。

传说曲贞身量不高,仅有一米六几,精瘦坚实。他属于骨骼紧凑有力、肌肉韧壮的那一类,传说早年曾在石场路上赤手空拳打死了一条母狼。要知道一个矿主在当时一般不会独身行路,因为那时半岛西部群山里狼群蹿动,而且还有花斑黄虎。如果一只牲口不慎闯到山里,或是单个山民去了沟涧,一天不见,十有八九就是饲了山兽。山里人知道,最大的凶险是遇到雌性虎狼,因为它们大半为了小崽出来拼杀,势不可挡。所以曲贞年轻时的勇力可想而知。与之不同的是,他娶的妻子却是一位身高马大的人,这因为曲家执意要找一个高爽人儿改改门庭,美丑倒在其次。传说中的曲贞夫人一双大足,一张阔脸。曲贞一生都由这位丑夫人襄助,厮守终生,传为美谈。

传说中对曲夫人的丑大半是言重了。曲府后人个个标致,这就让人怀疑他们会有一个奇丑无比的祖母或曾祖母。口耳相传的故事总免不了夸张,因为说得不堪一些,只会更加突出男人的韧忍和坚贞。的确,在当年动辄三房四妾的官宦那儿,曲贞真是一个罕例。他发迹后不仅没有再娶,而且从来没有绯闻。传说有一个高官在他接手督办之前就起意把女儿许配过去,女儿对曲贞也心仪已久。只是曲贞从未动心。高官委婉相劝,曲折利诱,都未成功。小姐还亲手绣了香囊,一面绣上“心曲”,一面绣上“归贞”,连起来就是“心归曲贞”。她让丫环把香囊送给曲贞,曲贞看了看,就把它装上一颗石子退了回去。小姐弄不明白,高官掂了掂说:“他这是说自己‘心如顽石’啊。也罢,不识抬举的东西!”

小姐又恨又嫉,一心想捉弄一下这个采金场上的小官。有一天她让母亲设了酒宴,故意请了几对夫妇,其中就有曲贞和他的丑夫人。小姐故意要出对方的丑,就让劝酒的做了手脚,在夫人的杯子里投了醉酒的东西。结果不到两杯,夫人就醉了,呕吐不止,眼乜斜了,那模样实在吓人。想不到曲贞一看立刻放下杯子,不顾一切奔过去为夫人揩了脏物。谁知刚刚揩掉,又一口呕吐在曲贞的官服上。曲贞草草擦净,然后向大家作一个揖,弯下腰背上夫人就走了。

曲贞做了督办之后,仍然沿用上一任的怀柔之方,下令所有钻洞子的采金人不得在地下延时过月,而且十天里要有一次肉菜送进洞里。过去的采金人一旦钻进深洞也就等于入了地狱,上边的监工不发一声令,他就得待在下边吭吭哧哧抡锤子,让人一天两次把矿石吊上来,再把食水吊下去。在洞底待的时间最久的,有的可长达三年,如果不是死在洞里,一爬上地面眼也要瞎了。曲贞除了施行不逾两月的新规,还让采金工的妻子十天半月下一次洞子。据说这是丑夫人的提议。丑夫人身高志旺,从不离开曲贞,故深知分离之苦,就让男人颁布了这条新规。这一来采金人个个感激,说:“老天,青天大老爷说来就来了!”

曲贞是个笃信命相的人。早在做石矿主的时候,他就找一个算命先生看过。先生拆了他的八字,又捏弄几下头骨和脚趾,提起笔来写下一首五言诗,说:“回家看去吧。”曲贞半路打开纸片一看,只见上面写道:“腚大脸如驴,爱护莫走失;一生得富贵,袅袅听琴笛。”这时他刚刚二十多岁,并未婚配,所以有些迷茫。想不到转过年来就有人提亲,先是老母亲看了女子,接上又是两人会面。谁知不看则已,一看曲贞心里就洞开了两扇门。原来这个姑娘一如命相先生诗中所言:腚大并高高撅起,一张脸有些粗糙,长长的真像驴脸。他在心中惊呼:天哪,这就是了。

好像就是从这桩稀奇的婚姻开始,曲贞的命运发生了变化。如果依照命相先生的推定,这位丑大的女人恰是他事业的最好辅佐,其阴阳五行及其他不可言说的一切都在暗中襄助。这些族史上当然没写,惟一能够佐证的,仅是后来发现的曲姓祠堂挂像:有一位夫人端坐大圈椅子上,面貌粗憨,脸膛拉长。由于没有注明这女人是谁,人们也就推断为曲贞夫人。关于夫人的故事多起来,简直要压过了五品老爷。故事中说她是个宽厚的好人,常为苦命的挖金人讨回公道,把那些欺压百姓的监工弄得叫苦不迭。还说她力大无穷,能单手举起一个碌碡,走在山路上遇到个把虎狼,扯着后腿就撕劈了。故事最有趣的部分是渲染她的温柔贤良:别看对恶人和畜类凶狠无比,对自家的小男人却是格外贤淑。她冬天只要一有空闲就为男人捶肩按足,冬夜里还要将其搂在怀中驱寒,半夜起来煮鸡子,凌晨为他做甜羹;说起话来像呵气,哄起人来像小猫。不管人前人后,只要听到半句不利于男人的话立刻恼怒。

最感人的是后来曲贞做了督办,她瞅着穿了官服的男人模样俊美,于是自觉粗丑,不便陪伴他到人前去,就三番五次提出纳妾的事。曲贞拒绝了,她就从坊间寻得一个面容姣好、能画梅兰竹的小女子领到府里。当时只说做个勤杂,实则华衣美食供养着,只想寻个机会推给老爷。曲贞开始并未理会,后来悔恨不迭。说的是一日黑灯瞎火,夜近三更,曲贞酒醉后摸上卧床,亲亲热热睡去。醒来时已是满室通明,小女子一丝不挂偎在一边。曲贞慌慌跳起,这才看到夫人早在厨间熬好了甜羹。小女子穿好衣服坐在床边,曲贞呆傻了。夫人牵上小女子的手说:“如此这般,老爷就不能再变了。”

无论怎样,反正结局还是那样,曲贞一生只有一位夫人。

他成为站在源头上的不朽者——纵观历史,几乎所有的大家族都有这样的一个人物;也正是因为他们的存在,一段不平凡的历史才能存在,也才能开始。

老爷这里说的“老爷”是曲贞的孙子。也就从他开始,曲府里的人物才在族史中变得更加清晰和可信。而曲贞父子多少都有点模糊不清,只能更多地依赖传说。到了老爷这儿,一座曲府才无可置疑地矗立在海边小城里,从此这个府第的一切才备受关注。有人曾比较过平原上的两个富豪——战家花园和曲府——哪一个更为显赫?从记载上看,战家花园出过京官,兴盛的时间更早一些;而到了曲府老爷这一茬,两家好像就难分伯仲了;再到后来,也许曲府的底气还要更足一些呢。战家花园名声低落,主要是因为几个男人远走他乡,甚至去了大洋彼岸;而曲府的后人都把功夫用在海北或江南的几个城市,有切近的业绩。

就从老爷这一代开始,曲府走入了鼎盛期。这个时期只有大山里的宁府声望依旧,但那里的基业实际上已经一分为三:因为“鸡蛋不放在一个篮子里”,宁府深居大山,虽然经受几番风雨,却仍然屹立着。曲府老爷是个极有城府的人,少言寡语,谋事稳妥,审时度势不失一着。他在五十岁之前即将城里的产业整饬完毕,处置了本来就不多的地产,可愈加专心于城里的事业。

从前的曲府是百分之百的中式建筑,内部修饰更是古香古色。到了老爷手中,他试图改变一下。他毕竟见多识广,领悟一些洋人技巧,对抽水马桶和沙发之类十分赞赏。所以在后来的曲府可以看到中西合璧式的设置,家居装饰既有硬木桌椅,又有皮面沙发;有传统古玩字画,又有新购的西洋油画。老爷五十岁以后甚至读起了翻译小说,口中常常咕哝:“安德烈氏……”

老爷活到这把年纪似乎更为晓悟人生奥秘,从此不再苦苦奔波,海北江南的事业只让别人打理,自己把大半时间都用在这座海滨小城,热心于改造年代久远的曲府。他开始重视它的下水系统,一口气整治了半年才稍稍满意。原来的厅堂摆设如此老旧,拙笨土气,以前竟从未发觉……一切都花去了他不少时光。一年折腾过去,府里的人都松了一口气。老爷从此真的足不出户,除了每日里读读书、打打太极拳,再就是逗弄园中的几种动物。他亲手把府中的书房扩大了二三倍,所有最新印出的书籍必须及时纳入。他好像对生意事项愈加厌烦,一本本账目都翻得潦草,有时甚至推给下人。太太不放心,但从来不敢多问。

太太最幸福的时刻就是听男人讲一段西洋故事,或看他在宣纸上用功:大字写得越来越多,尽管别人都说有个模样了,本人却极不满意。他让夫人学梅和兰,让丫环们学古琴。一杯清茶是他的最爱,每逢阴雨天里还要喝一杯咖啡。“这物件属于燥品。”老爷指着咖啡说。谁也不知道他的依据是什么。他认为只有在水中舒展如新的绿叶才是滋养阴气、含蓄安静的东西,能让人坐下来品咂光阴。与咖啡的道理一样,他觉得西洋书籍、器具,如皮面沙发之类,都是“燥品”。由于曲府地处海滨,里面添置一些“燥品”当是必不可少的。老爷由此得出的一个结论就是:曲府之所以许多人面容不舒,腰腿有疾,主要原因就是阴冷有余,湿气太重,缺少平衡阴湿的“燥品”。所以他才要疏下水、开窗户,一口气捣烂了二十多扇又窄又小的木格子窗,让木匠换上了光明大亮的玻璃洋窗。

有了咖啡,老爷几乎不再吃曲府常备的一些药丸。这些丸子都是太太信奉的一位老郎中搓成的,据说可以防寒湿,让人不长骨刺。曲府里的上一代起码有三四个人为骨刺困扰,本来是五脏六腑都还健康,只因骨刺作祟,萎缩颓丧日甚一日,最后整个人都垮下来。种种弊端在老爷这里化繁为简,一句“阴湿”,所有的毛病都打发了。老爷的见解是一回事,曲府里崭新的气象又是一回事:所有人都发现府里到处变得明亮了,而且廊里厅堂,时不时飘出好闻的咖啡香气。去过曲府的客人都说:那就是不一样啊,府里有了“阔匪”!开始这样说时,外面的人还以为是府中召来了一个手脚大方、气度非凡的怪异人物,后来才知道“阔匪”指一种深色液体。“那颜色呀,就像酱油一样。”许多人为了试一下这种饮品的滋味,极想做一回曲府的客人。

老爷晚年既是一个变革者,又是守旧的大家长。他的威严日益增加,一切都在不动声色之间。府中所有人都能感受到老爷无所不在的气息和声迹,他的目光、呼吸和脚步。这使他们倍感拘束。因为五十岁以前的老爷忙于外边的事情,府里基本上是夫人统辖。那是温厚、滞涩、拘谨而严格的礼法以及诸如此类的奇怪组合。现在则不然,老爷只用了一年多的时间就把这一切全部改变了。府中最得力的几个仆人,如一直侍候在太太身边的闵葵,在府中默默劳作的清滆,都在努力适应这一变化。

老爷对下人的宽厚有口皆碑。海滨小城里的人说:谁能到曲府做事,那大半是前世修下的福分。他们看到从曲府出来的人,无论主仆,都穿得体面时新,颜色和怡,举止安详。人们无法设想这座小城如果没有曲府会沦落到怎样的地步。小城人从来引以自豪的,一是有一个通航的海港,上面泊起的白色客轮真是漂亮极了,那昂昂的汽笛声简直就是在骄傲地宣示什么;再就是历史悠久的曲府了,那一片建筑内有着多么神秘的包容,连围墙后面透出的玉兰花树都在喻示和展现独一无二的昨天。在整个平原甚至半岛地区,几乎所有的新鲜物件都首先收集在曲府,而后才陆续出现在其他地方。显而易见的是,这儿文明的节奏因为曲府的存在而大大加快了。人们私下里常常自问自答:半岛地区谁的学问最大?当然是曲府老爷。“老爷还戴了金丝眼镜呢,怀表也改成了手表。”

老爷还有一个得意的儿子曲予。他一直被置于最好的管教环境,从小跟在老爷身边,稍大一些又送入新式学堂。有一天,老爷与回来休假的儿子谈论“安德烈氏”,发现对方懂的比自己还多,稍稍招惹一下即大谈北美洲开拓史,谈法兰西大革命,有说不完的天外传奇。老爷十分满意,只是板着脸,转而让其背诵诗书章节。少爷面无难色,不仅口气流畅,而且接下来的诠释也好。老爷心花怒放,盯住儿子新式学生装的铜纽扣看了许久,让人端来两杯咖啡。“断不可被洋物风化,这些你须记住。”少爷点头。

老爷在儿子整个的休假期间大致还算愉快,只是看他动手为一个西洋诗人塑像、忽发奇想调弄泥巴时,才不得不出面制止。这引起了儿子的极大不快。老爷当时预感到,一旦曲府易手,不可避免的一些变故就要发生。没有办法,这是时代风习,无论曲府愿意与否,结局将无可逃脱。他只希望儿子不要走得太远,希望他能够有所恪守,遵行一些不变的礼法。老爷的这些忧虑越来越重,最后终于变得忍无可忍了。

少爷这一次触犯的是曲府的大忌。他竟然爱上了一个叫闵葵的女仆。这首先使老太太怒不可遏,继而让老爷大失所望。与儿子的谈话无法正常进行,其他办法也无济于事。事实上,当一种威严被冒犯之后,一切也就无计可施了。也许因为绝望,一生善良仁慈的老太太才使出了狠毒的一招:一槌击中了闵葵的头部。

闵葵昏迷了许久。那简直是一次死而复生。少爷的心却由此横下来,与闵葵双双出逃了。

这是老爷一生遭受的最大侮辱,也是老太太无法接受的一次打击。他们从此走上了末路。

太太她的美貌在海滨小城是出了名的,谁都知道曲府中有了一个天仙,但真正见过的却很少。当年老爷在外面自由恋爱了,府里则为他挑选了一个儿媳。老爷当时正在海北做事,自己相中了一个满族姑娘。姑娘贤淑端庄,曼长脸上生了一双媚眼,让老爷无论如何受不了。他们私订终身的时候,那边的曲府传过话来了,让年轻的老爷快回去一趟吧。他似乎有个预感,告别那天两人几乎一夜没睡,就在庭院里走走坐坐,伴着一轮明月。当时年轻人个个腼腆,他二人以前连手都没有碰一下,这一夜也迟迟不敢亲昵。眼看公鸡叫了,天一亮他就要上路了。两双手好不容易扯到了一起。姑娘叮嘱:快去快回啊!老爷说:嗯。他们手扯着手一动不动。后来姑娘一晕,老爷只好慌慌抱住。她呼吸急促,双目紧闭,他差一点给吓坏了。突然,她睁开那双媚眼笑了。他们在黎明时分第一次接吻。老爷问:“你怎么长这么好看啊?而且,古里古怪的模样。”姑娘说:“实话告诉你吧,我不是满人,也不是汉人。我是‘老毛子’后人哪,俺爷爷是‘老毛子’。”“老毛子”就是俄罗斯人,这让老爷咝咝吸了一口凉气。他伸长鼻子在她的腋下颈下嗅着:“真怪,你没有狐骚气,听说‘老毛子’都有狐骚气。”“‘老毛子’和汉人生下的孩儿最好呢,不信你就试试吧!”老爷说我这辈子非要试试不可。

老爷回去了。他做梦也想不到这边为自己准备了一个怎样出色的姑娘。父母相中的儿媳是平原东部一个镇上的,从小跟父亲在江南过生活,不仅会说一口软软的南语,而且还识字。她的皮肤也像南方人一样粉细娇嫩,一双大眼黑得让人心跳。小巧的鼻梁,深长的鼻中沟,沉默无语,坐在那儿又稳重又端庄。她的个子没有海北姑娘高,还稍稍嫌胖了一点。整个见面的过程她没有说一句话,只是在两人分手时瞥了年轻的老爷一眼。

尽管后来老爷一千个不愿意,也还是忘不了那一瞥。他对父母流泪相诉,说自己无论如何不能娶这个姑娘了。母亲问:“她不好吗?”“不,是个好姑娘。不过……不过我答应了‘老毛子’的孩儿,我要返回海北。”父亲一听怒火中烧,一拍桌子喝道:“大胆孽子敢私订终身!”年轻的老爷赶紧跪了。他心里一直闪动着那双妩媚的眼睛。曲府主人当即决定:这一次他不能走了,不圆房就别想回去。年轻的老爷哭了一夜,一遍遍呼唤着海北姑娘。没有办法,那就圆房吧。

新娘在头一个月里几乎没有开口说话。年轻的老爷由惊讶到好奇,有时一直盯她半天。从开始的拘谨到后来的亲昵,他发现对方总是不应一声。她似乎使用了一种特异的手语,从爱抚到其他,无一耽搁,只是没有一句语言的沟通。“多么怪啊,哎呀曲府真是娶来了一个聪明的哑巴。”他注意到了妻子的机灵通透:心里无所不晓,只是羞于表达或故意回避而已。有一次他实在忍不住,不得不在半夜举着灯火照遍了她的周身,发现她浑身无一瑕疵;然后他把灯火搁在近处,伸手扒开了她的下颌。他取了一个竹板压住了她的舌头,认真地查看口腔,像一个老练的大夫那样。这一次她哧哧笑了。“真的哑巴?”她笑着摇头。这一夜他们何等恩爱,但像过去一样,她还是没有说一句话。

一个月过去了,年轻的老爷对新娘爱恋愈深,一半因为绝望,一半因为甜蜜,竟然很少想到返回海北。正这时从海北回来一个伙计,悄悄告诉了一个消息:“老毛子”姑娘等不下去,已经嫁人了。年轻的老爷默默流了一会儿泪,没发一声。突然有一只手在他的背上抚摸,一回头:是她。“难过吗?”老爷一下跳起来抱住了她:“你终于说话了!”她为他揩干了泪眼:“让我们从头开始吧!”

从此年轻的夫人变得光彩照人,言行举止无不得体,成为府中人人赞叹的人物。老老爷和太太格外高兴,认定曲府今后必有大好前程。每当年轻的老爷开始无休无止的缠绵时,夫人就说:“让我们做诗吧。”她令人惊喜地当即吟出一首五言诗,让丈夫半晌不语:“花雕一斗尽,李杜半句吟;可叹朝云去,东坡也丧魂。”老爷说:“天,我输掉了,自愧不如。”他一会儿又感叹:“真是奇怪啊,我为什么当初就会那样呢?险些弄丢了一个宝物!”夫人哭了,哭着亲吻丈夫:“你也该去海北料理生意了,且放心走吧,府里有我呢。”

老爷去了海北,夫人在府中照料得无微不至,老老爷和太太满意,下人也个个服膺。没有半年工夫,老老爷和太太索性让年轻夫人主持府中事务,两人只安心去喝香茶了。夫人的美貌已无法遮掩,因为她既要主持事务,就不得不在府中奔波,偶尔还要让女仆陪伴出门。这就让外面的人一窥姿容,少不了引起一片惊讶。城里的人说曲府从天外弄来一个仙子,说不定是从月亮上下来的呢,走路像水漂,说话像呵气,举手投足就像白鹭轻扇翅膀。总之既是仙子就不可多看,看多了眼睛要毁的,会辨不清颜色,最后连稼禾也分不出来。

夫人主持府中事务没有几年,老老爷和太太就相继去世了。年轻老爷从此不得不经常回到府中。他在海北和江南转悠的时间也够多了,一直忙得不可开交。短促的相会让老爷发出一阵感叹:“我花上两辈子的时间陪你都不够用,如今倒忙成这样。我不会一直奔忙的。”夫人说:“你万万不可有这等想法,你是曲府的老爷啊!”她催促男人上路,还用小楷抄一首五言诗放进他的行囊。她一个人闲下来就习字,除了写一手好楷,又练行书。她曾临过一年欧体,因为总也不得要领只得割爱。她让府中的仆人都沾一下文墨,这个做诗,那个写大字,不识字的就猜灯谜。到了五十岁以后,夫人也开始像丈夫一样阅读新书了,见到府中人手持一本武侠小说就贬斥一句:“粗俗。”

夫人晚年安详幸福,这是指老爷的心从海北和江南的生意上收回的头几年。自从她挥动木槌打破了那个叫闵葵的女仆的头颅,幸福时光即随之完结。那一天到来时,尽管老爷正为儿子的事情愤懑难消,面对女仆流淌一地的鲜血也还是受到了深深的震动。他开始有些不信,因为夫人连一只鸡都不忍宰杀,并且一直对下人体贴入微。他看过了昏迷的闵葵又看夫人,见她手抚暖手炉端坐,深长的鼻中沟一动一动,双唇还像过去那样红润。夫人六十多岁了,可头发还是黑的,脸上少有皱纹。这使老爷更加相信那个推测了。

那是一个冰雪天,闵葵去野外时突然发现了一棵桃树:尖梢上有一枚鲜红的桃子。“这该不是传说中的仙桃吧?”她在心里惊呼一句,心怦怦跳。这样的季节,又是冰天雪地,那枚桃子却红得逼人。她小心翼翼摘下,一路揣在怀中,一进府中就喊太太。太太吃了这枚桃子,说味道鲜极了。太太抚摸闵葵,觉得她随处都像个娃娃。太太惊异的是以前怎么就从来没有发现这一点?她捏弄闵葵的手和胳膊,还按了按那个圆圆的脑壳,试了试皮肉厚不厚。她喜欢这样做。闵葵流出了眼泪。她暗中咬了一下老夫人的衣襟,离开了。她在心中一直把太太当成母亲的。

太太真的有点返老还童了。她夜间向老爷叙说自己身体的变化:头上银丝减少,而且变得更加密致;皮肤有了光泽,嘴唇愈加红润。老爷惊异于近在眼前的事实,又一次手持灯火好好看了一遍妻子的躯体,结论是:她在一年多的时间里至少减去了十岁。

就在第二年的春天,太太动用了那把洗衣槌。从打击的部位、使用的力气来看,老爷知道夫人是要一棒子结果了这条小命的。

曲予一个人如果在诞生之前知晓自己的命运,必要恐惧,必要拒绝来到人间。曲予一生都在感悟自己,一生都深陷迷茫——只在最后的时刻,仰躺在潮湿的泥土上,听着高粱地里愈来愈远的马蹄声,才渐渐接近了那个谜底。

少年时代从学堂回到曲府,他从未觉得这长长的回廊、精致的花园,还有这府中的男女仆人有什么怪异,觉得一切都是自然而然、从来如此的。府中有几个比他小一些的丫环,比如闵葵她们,一个个畏首畏尾的样子,倒让他觉得不可思议。他想和她们在园中玩一种“跳城”的游戏,她们都躲开了。他试图教闵葵识一些字,对方也摇头。后来他发现闵葵只跟老太太在一起:母亲作画她就研墨,有时母亲还手把手教她在宣纸上添一两笔。

年纪稍大一些,曲予被送到大城市读书了。一个全新的世界向他敞开时,他偶尔会忘记曲府。每每想起老家,他却怀疑自己最终是否还会返回。他甚至参加过一两次学潮,结识了几个影响自己一生的人。越是后来,越是不想再回曲府。他发现与父亲很难谈得拢。母亲依然如故,一丝不苟地打扮自己,整个府中的肃穆气氛有一多半是从她身上弥散出来的,笼罩了每一个角落。他无法忘记从小在母亲身边依偎的感觉,尽管长成了一个挺拔如白杨的小伙子,也还要时不时地贴近她一会儿。母亲像抚摸一件珍爱的珠宝那样把他牵住,问他分别以来的一些事情。他想告诉一些最激动人心的场面,还有他那几个奋不顾身、热烈求索的同窗,但发现母亲对这一切都不感兴趣。“孩子,瞧你衣服上沾这么多土,你钻到哪里去了啊?”“我在书房里的。”母亲端量他:“那怎么会这么脏啊?”“我在翻找一些角落。”母亲拍打他:“千万莫要眯了眼睛,孩子。”有时他要与男仆清滆一起做点力气活,母亲就沉下声音:“孩子,那是下人做的,你该把心放到别处。”可是曲予觉得与清滆在一起干活,如把冬天用的木炭从土中挖出,把一些蔬菜放进一个又深又湿的地窖里,真是无比有趣!

就是在母亲身边徘徊时,他第一次注意到了闵葵。“天哪,她不声不响长成了这样!”他在心中惊叹。那一夜他失眠了。他竟然无法忘记她的模样。后来好多天,他都在心中默默复制她的样子:圆圆的脑壳,稍稍翘一点的鼻子,不大的身量;特别是那双又亮又大、眼角微微上挑的眼睛……她像什么呢?他想来想去,心里就有了一个再亲昵不过的比喻:一只小鹌鹑。“我有了多么可怕的渴望啊,大概要一辈子藏在心里了。”他一遍遍叮嘱自己,从此不敢再到母亲的屋子,因为他害怕,害怕母亲那双洞察一切的目光。

老爷正在无声无响地计划儿子的事情。他正读“安德烈氏”的故事,叠起的书放在大圈椅子旁的卷边木几上,“我们家也该有一个人出洋了。战家花园先走一步,我的孩子不能耽搁了。”曲予如果早上几个月、几天,听到这番话会深表赞同,甚至还会欣喜若狂。但现在就不同了。他现在有了一个无法放弃、无法割舍的什么横在心上。几天来他试着背诵一些诗章;还有,与清滆一起去园子里做活——可惜怎样都不能遗忘。面对老爷一个沉沉的决定,他一时无语。“你听到了吗?”“我,不太喜欢‘安德烈氏’。”老爷拍了一下扶手:“呔。”他慌乱中知道答非所问,立刻上前一步:“父亲,我,我是说出洋的事不急的。让我把眼前的学业修好,我会按您的吩咐去做。”老爷鼻子里一吭,挥挥手。

曲予不再像刚刚回到曲府那样,焦虑地等待一些朋友的消息。他灼热的心思只因一个小巧的女人滋生。他鼓励自己产生一些胆大妄为的想法,比如在她经常出入的门边挡住去路,然后坚决而突兀地说出一切;或者干脆修一封工整的情书,让一个仆人送到她的手中。打算颇多,最后却被自己一一否决。他发现自己眼睛充血,嘴唇上一层层脱皮,手足都有些发烫。“这样当然不行,这是可笑的。”他像对朋友说出了一个判断那样,干脆地挥了挥手。为使自己不再改变主意,就于当天下午干净利落地完成了一件繁重的任务:拦住闵葵,说出一切。

闵葵傻在了那儿,先是害怕,然后是不可变更的回绝口气。但他像被预先告知了一个结局,只满怀信心地重复着那几句话。

从此他再也无法安静和沉着。闵葵的胆子太小了,他总是不失时机地帮助她,要打消她全部的疑虑和不安。“这是可能的吗?一个女仆嫁给这座百年老宅的少爷?”所有疑问都被他解答了。他告诉她这是一个前所未闻的时代,我们的全部惊慌失措都缘于那个简单的事实:从未打开眼前的窗,没能望望远处的世界——远处发生了什么?在一簇簇翻腾的高卷云后面,正有隆隆的雷声呢。一切都不再一样了,一切都不是我们在曲府中感受和看到的样子,你很快就会知道的。“所以”——曲予抓紧她又小又糙的手,“我们的主意坚定下来,就会改变一切。”“一切?”“是的,一切。”

他们长时间待在一个又小又闷的屋子里,这儿就是闵葵的房间。他们挨近了,她靠在他的胸前,一下下亲吻学生装上那枚锃亮的铜扣子。他不得不把她托起来,以便让她能够亲吻到下巴以上的部分。她亲了,哭了。“怕吗?”“不,我是第一次。像做梦。”“不是做梦,再真实不过了。”“嗯。你的个子真高。”“那我就把你举起来。”“不,让我跷起脚来好了。”

就像一个受过新式教育的青年人那样,他大大方方与母亲讲了自己的爱慕、两人作出的决定。老太太深长的鼻中沟动了动,一时无语。他借口看望老爷,实际上是慌慌跑开了。他们再也不敢堂皇地到府中的其他地方去了。可是在小屋中待了一会儿,外面就有人喊闵葵:“该给太太上茶了。”少爷很快也被清滆叫到了父亲的屋里,老爷的打扮让他一见面就吃了一惊:一件有暗色花纹的绸布长衫,头顶是久已不戴的瓜皮帽;一杯茶早已凉了,手里是一对石头圆球。父亲盯了他一眼,不屑地移开了目光。“父亲,”对方像没有听到。他又叫了一声,父亲看也不看,只挥挥手说:“走开吧,无用的东西。”

那种轻藐会让曲予记一辈子。父亲如果仅仅是失望倒也好多了,可是他对惟一的儿子所表达的仅仅是一种厌恶。曲予有些惊惧,回到自己房间里才渐渐想过来:自己并没有做下什么大逆不道的事啊,只不过是恋爱了,爱上了一个人。父亲的厌弃仍然是“主人”对“下人”的那番心境,是受一个隐晦曲折的曲府逻辑驱使。他突然明白了:父亲仍旧是一个深宅大院里的老爷,这样的老爷并没有因为喜欢一本新小说、喝一杯浓浓的咖啡,因为使用抽水马桶和皮革沙发之类而改变什么。现在的所有问题集中到一点就是——要么屈从,要么背叛。

也就在曲予痛苦徘徊的时刻,老太太挥动了那把木槌。曲予赶去时,闵葵因大量失血已昏迷过去。她的头发被剪去了大半,躺在那儿,头上厚厚的纱布像是一团压顶的雪。他心疼得浑身颤抖,异常悲愤——在她床前沉默的一会儿,一个铁样的决心在胸间生成了。

曲予与伤口刚刚愈合的闵葵偷偷乘客轮去了海北。这次出逃安排得极为周密,事先没有走漏一点风声。这还要感谢那个与老爷交情笃深的船长,这一次他竟然援助了两个年轻人。当曲府老爷和太太发现两人一齐消失了时,惊得脸色都变了。他们暂时无从判断两个人的行踪——最初以为是去了他读书的那座城市,半年之后才从生意人口中得知两个人去了海北。

曲予在海北期间完成了一生中最重要的转折。这是因为他对大海对面的那座府第完全失去了希望。他不止一次告诉小妻子:我们再也不会回到那里了。为了谋生,他在当地一家荷兰人开的诊所里学医,其余时间帮闵葵补习文化,以便让她在不久的将来进入一所女子学堂。当时即便在海北这样的大城市也没有像样的西医,所以荷兰人的诊所颇受欢迎。这儿特别擅长眼科,这也让曲予高兴。他曾对闵葵说:“再也没有比眼睛更重要的器官了。”几年内曲予技艺长进很快,荷兰人对他非常赏识。又是两年过去,荷兰人要回国了,他想让曲予去国内的一所医学院。闵葵鼓励了丈夫。

曲予离开了两年。他行前尽可能为她安排好一切,让她进了企盼已久的那所女子学堂。两年啊,让闵葵望眼欲穿。两年里一点声音都没有,倒是先后传来了大海另一边的消息:老爷去世两年之后,老太太也离开了人间。这些消息使闵葵哭了很久。她记起了老夫人的全部好处:夫人就是自己的再生母亲啊,曾经像对待亲女儿那样对待自己。闵葵头上早就结了一个大疤,一点也不疼了。她不再恨那个人,她甚至想这是母亲对孩子最严厉的管教。她宁可相信老人在愤怒的那一刻手足无措,不知怎么就打在了致命处。她既然拣回了一条命,于是就忘不了老夫人的模样,忘不了那一杯茶、那个精致的暖手炉。“太太,您该带我一起走啊,我会在那边为您端茶的。”一句话出口,赶紧掩上了嘴巴。她又想起了即将归来的丈夫,她可不愿将他一个人遗在海北。

曲予终于回来了。闵葵可以向他流利地读出一段国文,而他则时不时地将荷兰语混杂进来,惹得两人一起大笑。丈夫归来第二个星期,闵葵有一天眼圈突然红了,她望着海的那一边、那个大宅院的方向咕哝了一句:“也许我们该回去了。”曲予这才知道老太太已经去世。

他当时紧紧攥着小妻子的手,咬着牙关。

他们就赶在玉兰花开放的季节返回了曲府。府里一片萧索,沉静无声。一些仆人走掉了,一些还在。那个忠心耿耿的清滆和远房亲戚淑嫂一起迎接了他们。大家都流出了泪水。

“老爷,茶放在这里了。”清滆退着离开,曲予把他喊住了:“再不要叫我‘老爷’,就喊我‘先生’吧!”“是的,老爷。”他应一声走开。曲予后来又纠正了五六次,收获甚微。他回忆这个与自己年纪差不多的人,奇怪的是很多往事都记不起来。府中所有人都知道这是老老爷在世时收留的一位遗孤,像亲生儿子一样在老老爷身边长大。不同的是他没有去外面上学堂,只做了曲府的领班。曲予归来之后才发现一个触目的现实:为了服侍曲府,年长自己一两岁的清滆竟然还没有婚配。

曲予让闵葵问一下清滆的终身大事——或者干脆由她操办一下?谁知刚才还笑吟吟听他说话的妻子立刻变了脸色:“这是你们男人之间的事,这事还是你去说——要不就找淑嫂吧。”曲予瞥了一眼满脸红涨的闵葵,知道清滆的事情只有自己出面解决了。

曲予直接提出了婚配问题,谁知这在清滆那里竟引起了剧烈的反应。他慌得差点跑掉,脸色红一阵白一阵,口吃起来:“我这、这不急——这不能的。”“为什么?”“我一辈子就侍候老爷了。”“可你总得成个家啊。”“不,我一个人更好。”清滆青青的头皮总是刮那么干净,这使曲予看出他这一刻连头顶也开始发红。曲予大惑不解。在他无声地离去时,曲予心里开始难过起来。曲予在想一个为曲府贡献一生的人应该获得怎样的酬谢;还有,曲府无权拥有一个奉献终生的奴隶,无论曲府曾经怎样帮助过这个人。

一连三天,曲予都在想清滆的事情。第四天上,他把自己的决定告诉了闵葵。闵葵一声不响,一直望着窗外。曲予走近了才发现妻子珠泪满脸。“你同意我的决定吗?”闵葵点点头。

端午节后的第一个上午,早晨八点多钟,清滆正手持一把喷壶走过回廊,曲予把他叫住了。他们一前一后走进书房前面的小厅。曲予对颇为迷惑的清滆说:“我们应该像兄弟一样,但事实上……怎么说呢?只能说曲府耽搁了你的前程。时光变了,曲府也不是过去的曲府了。我与闵葵商量,你该有自己的日子了,该去过更自由的生活。”清滆听得身上打颤,后来目光直直地看过来。曲予想转过脸去,但对方硬是盯住他:“老爷,我清滆有什么过错吗?”“不,恰恰相反,曲府应该永远感激你。”“那为什么要我离开?”“我已经说过了。清滆兄弟,请相信我和闵葵的好意,你不能一辈子这样啊。”“闵葵?她也是这个意思?”曲予点点头。清滆在小厅里踱开了步子,接下去再也没说一句话。

第二天清滆开始收拾东西。曲予取来很大一笔钱。清滆跪下了,说:老爷不收回这笔钱就不起来。曲予略有严厉地说:“这是你半生的辛苦!你还要安置自己的日子呢!你也要我跪下吗?”清滆哭了起来。他哭着把那一大笔钱收下。

在曲予返回曲府的第二年,由他创办的海滨小城惟一一所西医院开始接纳病人,并很快美名远扬。这其实是整个半岛地区最好的西医院。都知道小城里有了一个从西洋回来的老爷,此人仁厚开明,医术高超,特别擅长眼疾。也就因为曲府和西医院的双重名声,半岛地区的大半名流都成了曲予的朋友。也就在事业一帆风顺的第三年夏天,曲府接待了一位显赫人物,这就是在省会身居要职的宁周义。当年的宁周义气宇轩昂,穿一身浅色亚麻布服装,走在炎热的泥路上,却显得一尘不染。“一个多么儒雅的人!”事后很久曲予还这样对闵葵回忆说。他当时并不知道这就是大山里的另一望族——宁府里走出来的人物。

曲予后来接待了又一位宁府里的人,他就是宁珂了。这使曲予眼睛一亮:嗬,宁家的人真是一个比一个英俊。当时的宁珂刚满二十六岁,正在东部城市的一个钱庄里为叔伯爷爷效力。他来曲府是暗中受托,来搭救一个人的。曲予把全部喜爱藏在心里,只彬彬有礼地与之交谈。当时的曲綪小姐已是亭亭玉立,这曲府惟一的千金马上就要过二十岁生日了。那一天上午她和一个叫小慧子的女仆在花园里剪枝,让宁珂远远地看到了一个颀长的身影。那是他们的第一次相遇。

宁珂来海滨小城的次数开始多起来了。曲府里所有的人都喜欢这个年轻人,特别是闵葵和曲綪,她们在用特别的目光看他。曲予知道如果不发生其他变故,一切都将水到渠成。奇怪的是女儿的终身大事仿佛早已决定,无论是谁都无法变更。做父亲的对此只有等待中的一丝欣慰,而没有什么特别的兴奋。午夜里,突然有深长的悲哀袭来,让他打了个寒战。他推了被子坐起,久久地看着夜色,吓了闵葵一跳。

事实上宁珂与曲綪当时并没有走到一起,他们只从对方的眼睛中读懂了什么。那些话,那些致命的字眼,谁也没有勇气吐露。

曲予极愿帮助宁珂。因为受海北的朋友影响,他许久以来就站在了这一边。海北那些人有的是当年学潮中结识的,有的是他们引见的。在海北生活的一段时间里,这些人频频出入他和闵葵那间温馨的小屋,对女主人的烹调手艺大加赞赏。他们回到海滨小城后仍然与那帮朋友保持了联系。而宁珂的到来,当然也与那一帮人有关。

一个叫“飞脚”的地下交通员比宁珂早一步踏入了曲府,并成为曲予的忘年交。这个人据说有一个过人的本领,就是可以在半天的时间里横穿整个半岛。这在那个年代简直近乎一个传奇,也让“飞脚”本人自豪。只是没人亲眼见他飞驰在平原和山区的模样:双臂张开如翼,半是行走半是飞翔,人送外号“鸟人”。“鸟人”与曲予在一起时,除了神聊各地见闻,还不断穿插一些玄妙的论述,让曲府主人十分快意。因为“飞脚”与宁珂同属一个阵营,所以免不了就一些内部事情相互协调——他们只是到了小城解放前夕才发生了摩擦,那时曲予坚决维护“飞脚”,而没有支持自己的女婿。

这对翁婿两人来说都是极为痛苦的一段经历,那时连闵葵都不知道该站在哪一边更好。宁珂当时不仅警惕着“飞脚”,而且对岳父密切交往的许多人产生了疑虑。两个人越来越难以谈得拢了。此刻平原和山区的斗争已进入最激烈的阶段,曲予当然无法超脱。他是革命营垒的坚定盟友,并为之付出了所有的热情。

但曲予仍然没有亲眼看到胜利的结局。在小城解放前夕,他倒在了城郊的一片黑松林地里。那是一次可耻的谋杀。从此海滨小城失去了自己最好的大夫、最儒雅的绅士、最富有的人,失去了一个最正派最博学的男人。

闵葵她来自半岛最北端,那是离小城一百多公里的乡下,真正的穷乡僻壤。她初来小城时有点发蒙。她早就没了父亲,母亲和她一起住在亲戚家。后来有人介绍她到城里的富庶人家当丫环,就哭着出门来了。当时她只有十二三岁,挎着一个包袱,里面是两件补丁叠补丁的衣服。因为从小吃不饱穿不暖,身子格外纤细,人送外号“谷秸”。她离开故土,惟一高兴的事就是把那个羞人的外号甩在身后了。

她想不到会跨进这样厚的一道门槛。多么大的府第啊,让人看一眼头都发晕。领班说她的职责就是当太太的使唤人儿,端茶倒水,做些小零碎活儿。一点都不累,只是害怕。领班看过了她的破衣服,一抬手就扔进了一个盛杂物的木桶里。她想哭,又忍住。里外换上了新衣服,这之前还洗了澡,使用了香喷喷的肥皂。在让人浑身濡红的水蒸气里,她想说的一句话就是:我在这儿当牛当马也愿意啊。

当时清滆比她只大几岁,已在曲府生活了许久,举手投足都像府里的人。他的话很少,一双大眼睛东瞥瞥西瞅瞅,让闵葵觉得这是一个无所不知的人。闵葵有不明白的地方就暗中问他,他不作答,但愿意帮她。

半年过去,闵葵像变了一个人。她胖了,皮肤有了光泽,脸色又红又艳。太太说:“到底是年轻啊!我年轻时脸色也这样。”她的身个却没有长高多少,这是最令人焦心的。她希望自己长太太那么高,这样就有力气干活了。她听说多吃饭多运动就能增强骨骼发育,结果多方努力还是无济于事。太太知道了她的忧虑,就说:“孩子,别折腾了,就这样吧。你天生就是小骨骼的人,这样也好。”她的一颗心怦怦跳,从心里感激太太。不过同伴当中有人告诉,她长得非常匀称,可爱极了。她暗中照过镜子,发现自己真是变得不敢认了:脸庞比从老家来的时候亮多了,大辫子黑乌乌的。

她忽略了自己的眼睛,这才是最不应该的:一双眼睛睫毛长得有些过分,扑闪着让人想起重瓣蜀葵;多么深的两个紫黑色水潭啊,又清又亮,里面有无从察觉的涟漪;还有微微翘起的鼻子,它预示了顽皮而倔犟的性格……她无声无息地在府中来去,只为太太一人奔忙。有人说她是太太的宝贝,是太太穿在身上的贴身小棉袄。

闵葵不知该怎样侍奉女主人才好,在心里不止一次说:让我喊你一声母亲吧!我进府里第二年生身母亲去世了,从此你就是母亲啊!平时,只要太太那双温热的大手一挨近,她的一颗心就扑扑跳,因为真害怕在那一刻叫出来——那会十分冒昧的。

她是在始料未及的情况下被少爷爱上了。这当然是后来的事。这之前她还感受到了另一双注视的眼睛,只是不敢迎接。她不愿多想,想多了脸上会发烧。“哎呀天啊,这就是曲府里的事儿啊,我马上就要慌死了!慌死了!”她把一切都压在心中,只默默做事,跟太太学画。太太高兴了还教她一两个字,但她总也记不住。太太有时候像抚摸暖手炉一样捂捂她的脑壳,说:“年轻人火力真大,瞧多热。”太太有时捏弄她的脑瓜、肩膀,拍打她,发出“啧啧”声。她在心里只对太太一个人亲。

闵葵不知该怎样报答太太的恩情。她不敢说出那么多的感激和爱,只默默的。有时她实在忍不住,就一下下亲吻府中那几只顽皮的小猫。它们的小嘴洁净无比,被亲过了就不停地舔着嘴唇,一直盯着她看。“你们多么可爱啊!你们是什么也不知道的咪咪!”她抱起它们,像抱着自己未来的孩子。

如果她在以后回顾自己的一生,一定会格外留恋初来曲府的几年。那才是她安怡幸福的时光。那时她觉得府中洁白的玉兰花都是为自己一个人开放的。后来就见到了少爷:一个穿了洋装的男子,身材高高,不苟言笑,总是双手插在裤兜里走来走去。她万万想不到的是,毫无准备的大事情要在她与他之间发生。他竟然会这样,老天,他什么人没见过啊,他居然伸手一指,挑中了我。“这就是命啊,这是老天爷的安排吧?”晚年闵葵就这样询问着,仰望着天空。

初恋的幸福不必说了,但同时迎来的还有可怕的颠簸。好在巨大的希望一直没有熄灭,它支撑着一个弱小的女人走下来。可是她怎么也想不到的是,自己这一生的苦难才刚刚开始。没有办法,因为这真是上天的安排。她直到离开人世都这样认为。她曾经在最后的时光里设想过另一种选择,另一个结局,但刚开了头就打住了。她觉得连想一想都是罪过。

清滆他那时很像年轻的和尚,光头,沉默,无私无欲。曲府里没有谁让他这副打扮,只是多年下来,觉得他就该是这个样子。他身上一直穿了深色衣裤,人显得干练、严肃。他不笑,这就让新来的人害怕。其实他是一个和蔼的人,而且有些羞怯。许多人传说他会武功,还说这功夫是从少林寺学来的。那是言过其实。从他被老爷收留下来,直到长成一米七八的大个子,离开曲府的时间从未超过两天。他倒是喜欢一点拳脚,但那不过是自己比划一下而已,为了健身增力,为了服侍老爷。这是一个忠诚的人,他的一生都属于曲府。

也许没人能够相信,一个人竟然可以没有自己的私利。但清滆的确是这样的人,老爷在世时忠于老爷,换了少爷执掌大院,他还是同样的忠诚。更奇怪的是,他从小在曲府里长大,老爷待他如同自己的孩子,但他仍然能够分毫不差地找到尊卑,一切合乎主仆礼法。可以说他是一个天生的仆人。他在曲府里是这样,离开了曲府也是这样。

老爷在世时曾让他与曲予一块儿进学堂。但经过一再督促,他只去过几次,后来怎么也不去了。他说最该好好识字的是少爷,自己会写名字也就可以了。老爷日后又催促了几遍,他说已经学会了管账,还噼噼啪啪拨弄了算盘给老爷看。老爷啧啧称奇,说好一个聪明的孩子。清滆说我在府里有好多事情要做呢,这里忙得实在离不开啊,反正既会写名字又会算账了,还要再学什么呢?老爷拗他不过,只好作罢。清涌的确是个内心精细的人,他没上几天学,却能认下许多字,还能勉强读下皇历来。但尽管如此,府里的人大致还是把他看成文盲。

在清滆十六七岁时,一个冬天,有人禀报太太,说快去看看吧,他大概痴了,光着身子在冰上走呢。老太太在回廊拐角那儿往外望,一眼看到清滆只穿了一个短裤,浑身光着在花园小湖的冰盖上跑动,还从砸开的冰窟中掬水往身上搓,直搓得热气腾腾。太太和丫环不敢近前,太太让人去问,清滆回答是:洗冰澡。原来他从天一入秋就在冷水里洗浴,一直坚持下来。除此而外他还要在清晨和黄昏练一阵子:一对石锁被抡起来,当空耍出了花儿。人们都看到清滆身体长得越来越壮,肌肉凸起,一条条青筋都暴起来。

他是曲府中最壮实的人,而闵葵则是最娇弱的人。她用惊异的目光看着他,想说点什么,可对方总是板着脸。有一天闵葵随一个厨子去海港鱼市买鱼,事毕厨子返回,一转身发现少了闵葵,放下手里的鱼就要去迎。正这时清滆过来了,两个人就一起奔向海港。在鱼市拐角那儿他找到了闵葵。原来她在卖丝线的摊子前耽搁了一下,心急的厨子就走远了。她往回走时,一个脸上生疙瘩的穿香云纱的男人目不转睛盯着她,对旁边的同伙说:“真好物件啊!”旁边的人挤着眼笑。疙瘩脸凑到跟前,掏出一把瓜子给她,她转身闪开。旁边的人又笑,疙瘩脸就尾随着走了一段路。闵葵捂着耳朵跑起来,疙瘩脸就大声喊叫,一次次挡住去路。

清滆赶到时,闵葵正捂着耳朵。他把闵葵藏到身后。疙瘩脸和三两个嬉皮笑脸的人围过来。他们向他吵了几句,清滆一声不吭。他们又喊什么,他还是不吭。“把这个哑巴推一边去。”疙瘩脸说。几个人往上凑,清滆就护着闵葵退开,找个机会拉上她就跑。“咦,就这么走了?”他们声声嚷叫,穷追不舍。清滆索性站下。疙瘩脸伸手指点着,还从腰间掏出了一副铁鞭。清滆闭了闭眼。铁鞭发出“忽悠忽悠”的声音。对方逼近了,清滆突然一伸手攥住了铁鞭,接上猛地一扯,一脚,把疙瘩脸踢中了。另几个家伙上来援手,都被清滆打得青头乌面。铁鞭扔在地上,清滆弯腰去捡,疙瘩脸和几个家伙撒腿逃了。

从那以后闵葵叫清滆“哥哥”了,清滆总是瓮声瓮气应一声。又是三年过去,清滆长得更壮,胡茬更黑。有一天闵葵端了一大盆瑞香,累得呼呼喘,旁边一只大手一下就托了过去。是清滆。让闵葵惊讶的是,清滆的另一只手里还提了一大桶水呢。她想去接下那桶水,人家却闪开了。他先把水放到缸边,然后又把那盆瑞香端端正正放到了案几上。“多么香,多么好的花啊。”清滆搓着手说。闵葵一下呆住了,因为这是她听到的最出乎意料的一句话——她从来没有听到这个人用这么亲切的语气说话——以前他的口中顶多发出“好”、“对”、“是啦”几个字。当她转脸看他时,正好迎上了一双深切的目光。她甚至听到了它们相撞那一刻欢快而羞惭的声音。清滆很快把脸转到一边,她还想说点什么,但对方飞快走开了,头也没回。

闵葵那天慌得难以支持。太太看出了什么,问怎么了?她说头痛呢。她不得已才撒了谎。从此闵葵总觉得有一双深深的目光在追随自己,它们从夜色、从花园,从一切的角落里延伸出来。但是当她用心去寻找这双目光时,却连个影子也不见。偶尔看到清滆走过,闵葵就慌乱,但对方头也不抬就过去了。

这就是清滆在那年春天的特别经历。但没有多久,也就是几个月之后吧,就发生了老太太用木槌击破闵葵脑壳的事。整个事件让清滆觉得有五雷轰顶之感。但表面上看他这儿什么事也没有发生——像过去一样勤快地做着一切,洗冷水浴,在清晨和黄昏时分练那一对石锁。

后来就是闵葵和少爷的出逃。消息传来的第二天,府里的人都发现清滆的脸色发青,手上包了纱布:问他怎么了?他说是不小心碰伤了。真实情况是他一夜未眠,早晨又在石锁上狠狠击了一拳。

老爷和太太过世了,新的主人回到了曲府。“太太。”他低头轻声呼叫。闵葵在第一年里没有应过一声。“太太。”他总是这样叫着。不知过了多久,闵葵终于能够回一声了。

后来曲予提出了让清滆成家立业的事。这又一次让他全身颤栗。

然而他没有其他选择,既是曲府的人,从灵魂到肉体都是,也就不可能违抗这里的老爷。他只是不知如何处置老爷交给的这一大笔钱。回老家去吗?他没有老家——他从小流浪,已经不记得哪里才是出生地。他只在心里认定自己就是这座海滨小城的人。但他无法留在城里,他害怕一抬眼就看到那幢显赫的建筑。于是他一直向北,走出了城郊,也还是向北。

在这个秋天,他来到了城郊东北部那片莽野。这里只有稀稀疏疏的村庄,到处都是林木和荒草——再往北就能听到扑扑的海浪了。他盘算了许久,回望着远处的小城,终于在心里做了个决定。

这个秋末他买下了一片荒地,搭了一座茅屋,一有时间就在屋子前后植些果树。可是他手里的一大笔钱才花掉了一个零头。他把余下的钱装在了一个瓦罐里,然后埋在了院角的一棵桃树下。

淑嫂她是曲府的一个远房亲戚。她的男人十三岁即去了海参崴,头几年还有消息,偶尔往回寄钱,后来就一点音讯也没有了。这在当年的半岛地区没有什么稀罕,那里的人把江南视为畏途,却惯于往北闯荡,近一些是到海北的几座城市,再往北,也就到了海参崴。那座城市上的半岛人多得不得了。同时,一些白俄由海参崴中转,一批批来到了半岛。这边的人已经对街上摇晃的“老毛子”习以为常了。那些长得金发碧眼的男女在集市上买东西,卖主以为他们听不懂当地话,就开一些过火的玩笑,想不到立即遭到反驳和讥讽。他们操着地道的半岛话,还夹杂一些土语俚语:原来这些人从三两岁就跟随父母漂洋过海了。这种双向移民活动一直延续到1930年左右,淑嫂的小丈夫不过是赶了个尾声。他当时是跟叔父走开的,后来大概因为世道大乱,回不来了。

淑嫂与闵葵的年纪差不多,比闵葵进曲府的时间还要晚几年。她们两人以姐妹相称。淑嫂极少提到自己的丈夫,在她眼里那个人只是个孩子。因为分手时他就是个又黄又瘦、头上有一撮浓发的顽皮鬼,临走还跟她吵了一架。她比他大不了几岁,可懂的事情却多了许多。她那天眼泪汪汪去码头上送行,眼瞅着一个小丈夫无情无义地走了。

在曲府待久了,她就把这里当成了真正的家。婆家的人以前来过几次,后来出洋的人没了音讯,他们大概自觉没脸,也就不管淑嫂了。老太太在世时待淑嫂不薄,暗里常常为她叹息。多好的一个姑娘,高挑个,白皮肤,大眼水灵灵的,可惜是个寡妇命。男人没了消息,死活不知,可她仍旧是他的人,不能重新找主儿。这是做女人的规矩。

老太太过世后,有很长一段时间由淑嫂料理府中事情,这样一直到曲予和闵葵归来。不久闵葵怀孕,淑嫂又忙了,要陪闵葵,要吩咐人做府里杂事,还要代闵葵管起一笔笔账目。府里的日常开销,很繁琐的一些事情,她都打理得有条不紊。除了府内的劳碌,有一段时间她还要去医院做护理,因为战争开始了,医院每个星期都要接受一批伤员,人手突然吃紧了。

她在去医院之前与曲予还是清清白白的,尽管她对这个男人一直钦敬爱慕。整个曲府中最让她不能安静的就是这个男人了,可她知道自己一辈子都不会吐露心曲。那一次因为不慎受伤——很麻烦的玻璃割伤,一些破碎的碴儿要用镊子一点点弄出,从胸脯和肩膀几处做起;而且很不巧,那天要由曲予亲自来做。结果是,不得已裸开的躯体散射出一束洁白的光,一下把疲惫不堪的曲予院长刺伤了。

那些日夜不停的救治、一批接一批的伤员,让曲予一连十几天待在医院里,几乎没有一夜充足的睡眠。所有人都看到院长头发蓬乱,面色发青,两眼布满了血丝。这种情形在十多年里是从未看到的。淑嫂心痛得暗中流下了眼泪。只有哭过了才好受一些,不然的话她会发疯的。

曲予事后还感到惊讶的是,尽管自己与淑嫂在曲府生活了这么多年,可是最少知晓的就是她了。他对一个女人的忠贞与温柔、缠绵和羞涩,还有通体没有一丝瑕疵的肉体,都大大吃了一惊。那一刻,他的一丝愧疚也被淹没了,因为没有任何力量能支撑他站起来,他竟然与之无法分离。他们那一次没有说一句话,后来也是一样。但他们彼此都知道今生是不可分开了。

淑嫂事后不敢对闵葵隐瞒什么。闵葵的痛苦深不见底,对淑嫂的怜悯也深不见底。她说:“谁知道呢,也许这就是命啊,妹妹!”她们有一刻是抱在一起的,那时彼此痛惜。淑嫂要收拾东西离去,最终是闵葵阻拦了她。接下去两人又哭。哭过之后,淑嫂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她们经过一场推心置腹的交谈,赢回的是长久的安宁、一种夹带苦味的幸福。闵葵与淑嫂之间算得上无微不至地关切和牵挂,相互安慰和鼓励,在那个多事之秋谁也离不开谁了。她们一起读书、呵护曲綪,一起商量府里的事情。因为曲予越来越多地卷入外面一些纷争,已经无暇顾及日常事务,这样直到可怕的一天——曲予遭到埋伏。那是最卑鄙的一次谋杀。

闵葵尽管生不如死,但她不能撇下偌大一个曲府,还有女儿曲綪。

淑嫂则找不到更多活下去的理由,她虽然设法挣脱那个结局,但用尽了所有力气仍未成功。在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她摸到了曲予生前过夜的那个房间,一直依偎了许久许久,然后开始告别。

她使用了一根白绫。

曲綪就因为她,半岛上两个显赫的家族才连结在一起。这种结合如果早上一百年也许会带来真正的辉煌和荣耀。可惜这场热恋来得太晚了,结果只成为走向结局的一个安慰、一个又甜蜜又苦涩的插曲。当最后的时刻,宁府与曲府伴随着战争的硝烟一起消逝了时,只剩下了他们两个人,各自代表自己的家族,在同一座屋檐下艰难度日。

这许多年里,没有一个宁姓或曲姓的人去看望过他们。真的消逝了,关于两个府第的神话完全破灭了——再过许多年,有人会认为它们是否真的存在过还是一个问题呢。

曲綪和宁珂后来在荒原茅屋里顽强地活着,挣扎着,好像就为了以此证明:过去的一切都并非妄谈。如果他们也从荒原上消失了,那么一段历史也许真的不复存在。

曲綪五官长得像母亲,身材则像父亲,整个人高爽、美丽。从背影上看她又有点像淑嫂,只有离得近了才会发现她们之间的区别有多大:淑嫂是典型的半岛女子,体态丰润,面容姣好,极其温良贤淑;曲綪端庄的面庞蕴藏了某种锐利,神色明亮,眼睛稍凹,肩是平的,或许闪现一点异族人的风韵。虽然从血脉上无可考证,但这个特征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变得更为显著,有人说年近六十的曲綪——那个晚年凄苦的茅屋主人——眼睛更凹了,还多少有点鹰钩鼻子的模样。

曲綪的命运与曲府和宁府的遭际紧密相连。她在二十岁以前是一位真正的“小姐”,身边有仆人,一切不必自己操心,只需好好读书,滋生和体味与生俱来的那份高贵。那时她撒娇不多,尽管身边有母亲父亲,还有淑嫂。后者才是她长长依恋的人,因为她发现淑嫂比母亲还要宠爱自己。

当然是宁珂改变了她的一生。他让她知道了以前的生活是多么平淡无奇,多么缺波少澜。他们走到了一起,命运中却有这么多别离和等待。她一人苦守,忐忑不安没有尽头。有时她想:也许自己找到的是一块真正的金子,随时都会被贪婪的双手抢掠一空。她想象自己一生都要像个女侠一样去守护,最后却发现自己竟是如此纤弱。

她从宁珂那儿得知了公爹的传奇故事。那个未曾谋面的人引起了她的阵阵好奇。那个骑在大红马上驰骋的形象使她不再忘怀。每逢宁珂离家的日子,她总是想象儿子也像父亲一样,正骑在一匹大马上奔驰。当然她担心丈夫的命运也是如此:莫名其妙地走失。

随着父亲的去世、淑嫂的离开,还有清滆与曲府的分手、一些人的失踪,曲綪再也不存奢望了。她要迎接更为冷酷的结局,并且做好了承担的准备。她看着越来越瘦小、然而面色更加趋于坦然平静的母亲,觉得这真是曲府里的一个奇迹啊。她暗中为母亲祈祷。

那个更加不幸的结局如期而至:宁珂被捕了。

曲府大院变得空空荡荡。母女两个要应付一切:来府中搜查的人,没收部分物品的人,征用房屋的人。这些人当中有许多曾是宁珂的部下,现在却个个神色冷肃。这期间曲綪与母亲有过一次对话——夜间睡不着,她问母亲:“不是胜利了吗?”母亲答:“胜利了;不过我们家失败了。”

风声越来越紧,海滨小城已经不宜再待下去。正好这时传来一个讯息:那一年清滆出了曲府,就在城北的那片荒野上筑了个小小茅屋。曲綪与母亲合计了一下,立即决定去荒原找清滆。

她们日夜不停地收拾一些杂物,然后又悄悄雇来一辆马车。

黎明之前,当全城人还在熟睡之时,母女俩乘一辆马车离开了。

小慧子如果说她是闵葵的孩子,一定不会有人怀疑。她也是那么娇小,也是忽闪着一双乌黑的眼睛。只要保留了闵葵年轻时印象的,都会说小慧子像极了。也许出于对老太太的怀念和模仿,当年有人把这个可怜巴巴的孤女领给闵葵时,她马上就决定收留下来。从此曲府里就有了这个“小不点儿”。此时的闵葵已经是府里的“太太”了,而小慧子也差不多成了当年闵葵的角色。曲綪当年只有十几岁,小慧子正好领她玩耍。曲綪后来上的是全城最好的学堂,她一回家就钻进书房里,小慧子也常常被小姐拉进光线阴暗的书房里。小姐的严厉是装出来的,小慧子只咿咿呀呀读上一会儿就溜掉了。

小慧子还跟曲綪学着演戏。小姐在学堂与同学们排练话剧,有声有色的表演曾让前去观看的曲予激动不已,他甚至在台下盘算女儿的演艺生涯了。后来是一个偶然事故才让他打消了这个念头。那是发生在初夏演出队里的事,起因是一名中年教师追随演出队在城乡各处转悠,竟然不回学校不回家。他痴痴迷迷看着台上,完全被曲綪迷住了。有一天演员刚要卸装,中年男子突然闯到了后台,一下把曲綪扯到了旁边,扑通一声就跪下了。曲予于是明白了女儿有多么危险,明白了演艺生涯有多么不适合她。

曲綪退出了学生演出队,有时就在府内做起功夫来。她把一招一式教给小慧子,两个人虽然演不了成本的戏,但一些片段还是被她们认认真真排练下来。她们要在府中演出了,闵葵和曲予高兴地放下手边的事情,并让府里所有人都来观看。

有一次曲予的那个朋友“飞脚”正好来了,也坐在那儿看起来。她们认真演下来,一点不像在家里,而是十分正规的演出:化了妆、穿了讲究的戏服。“飞脚”看得走了神,一会儿又不停地咳嗽。由于太专注,旁边的人都看出了“飞脚”五官上的一个小毛病:轻微的斗鸡眼。淑嫂当时只一瞥就看出来了,还发现这个人脸上的肌肉不停地抽动。

“飞脚”有几次在窗外偷看曲綪读书,曲綪就拉合了窗帘。小慧子有几次走在园中石板路上,“飞脚”迎面过来,竟嬉笑着挡住去路。小慧子夜里不敢出门,因为总觉得有人在小屋四周啪哒啪哒走路。她怀疑是那个叫“飞脚”的客人。这个人平时戴了礼帽,扎了宽宽的腿带子,黑绸衣服上还垂下一截怀表链子。曲綪与小慧子背后常常嘲笑这一身打扮,有一次被曲予听到了,立刻被斥责一句:“不能这样说我们的客人。”小慧子不敢吱声,可是曲綪反驳说:“他太装模作样了。”曲予说:“你们不懂。”“他游手好闲呢,他做什么事情啊?”曲綪还是坚持。曲予板起了脸:“小孩子们不懂的。”

小慧子常常被曲綪打扮得怪模怪样:一会儿是背带裤子,一会儿是长裙;发型不是改成这样就是改成那样。她一开始不敢这样往外走,后来大家知道是小姐为她做的,于是看了只是笑。不过当小姐有一次为她搽胭脂时,她还是拒绝了,说:“小姐和我一起搽吧。”为了说服小慧子,曲綪这一次真的搽了。她们俩真的像亲姊妹,一起出出进进,嘀嘀咕咕。

对小慧子产生深刻影响的一件事当然是曲綪的恋爱。她突然发现两人之间的距离变得如此遥远。对方有了美好的心事却不能与之分享,那个叫宁珂的英俊男子与她在一起了。小慧子的孤单没人能够理解,于是她只好更多地与淑嫂在一起。但是她发现有许多话根本无法对淑嫂吐露。

只要“飞脚”来到曲府,小慧子就要关在自己屋里。她害怕对方那双直盯盯的眼睛。这眼睛可真是怪啊,除了有些斗鸡眼,还特别地尖亮,就像锥子一样。淑嫂有一次对曲綪小声叮嘱一句:“不要和那个‘飞脚’说话。”小慧子吓得心扑扑跳,可是她在心里安慰自己:“我不怕呢,老爷,太太,还有曲府里所有的人,都会保护我呢。”

可惜这样的境况很快就要过去了。时局动荡,曲府里接二连三发生了不测,先是曲予被害,淑嫂自尽,接着又是宁珂长期离开,大院里只剩下了几个女人。“飞脚”有好长时间不再光顾曲府,小慧子知道这与曲予先生出事有关:曲府里再也没人接待他了。小慧子怀念曲先生,更怀念淑嫂,她在淑嫂做出那个可怕的抉择前一个月,还有过一次吓人的经历。她当时因为害怕,怕极了,就对淑嫂说了。淑嫂却不如她想象的那么惊讶,只是静静地听着,咬着牙。大概淑嫂也没有更好的主意,只是让她等等看,不要慌张。

事情是这样的:由于曲先生出了事,曲府的人一下陷入了惊惧和悲哀之中。但也就在这样的日子里,“飞脚”不声不响地出现了。他像个大官那样背着手走路,得知宁珂不在,就躺在了过去常宿的那间客房里。那天半夜小慧子爬起来,因为她好像听到了有人在窗外咳嗽。她坐了一会儿,忍不住好奇开门看了看。外面是一片挺好的月光——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踏着这片月光走出……事后她说是因为恐惧——可是恐惧只能使人一动不动地待在屋里。总之那个夜晚她出去了,一直踏着月光往前走。墙角有一片小香蒲,它们旁边卧了那条热情的护院狗。小香蒲在夜风中抖动,她走了过去。就在她挨近小香蒲的时候,突然有一只大手一下攫住了她:还没等她呼叫出来,另一只手就迅速封住了她的嘴巴。一阵热烈的话语让她全身发抖,她听出了一个熟悉的男声。

在小香蒲中,那个人把她强暴了。

事情过去了一个多月,她还是日夜不安,因为她快要挺不住了。有一天她一把攥住了淑嫂的胳膊,说出了一切。可是她隐去了那个男人的名字。淑嫂猜中了。她大声否认。她只说那是一个翻墙而至的生人,一个小城的歹人。

最后的日子来到了。曲府一片萧索。秋天对于曲府是多么残酷啊。“飞脚”像个幽灵一样又一次出现了,叼着粗长的雪茄,见了小慧子就不停地咂动那根烟,又是一副斗鸡眼。他有一会儿挨近了她,小声说:“该从长计议了!”小慧子躲开一步,他就向她挤挤眼。这天夜里他伏在小慧子窗下,哀求她开门,终于没能达到目的。黎明前他又来到窗下,威胁说小慧子再不离开就晚了:曲府必遭灭顶之灾。

小慧子一整天吓得脸色蜡黄,不知该不该把这句可怖的诅咒告诉闵葵和曲綪?这天她出门买米,刚拐过一个墙角,一辆破旧的美式吉普就驶了过来——她往旁躲闪,驶近的车子就把她逼到了墙根。车门打开了。令她尖叫出来的是,开车的不是别人,正是头戴礼帽的“飞脚”。这个人皱着眉头,一声不响就把她提上了车子。“砰”一声关了车门,吉普车飞快驶进了一团烟尘里。

殷弓这个人不能算曲府里的人,但由于与曲府的关系实在太密切了,因而不可忽略。如果有一个愿意追究族史的后来者,必定要好好琢磨一下这个人。他会这样记录殷弓:一个专心于残酷斗争的人,一个军人、地下工作者,一个钢铁做成的人、百折不摧的强者,一个冷如寒冰的人、忘恩负义的人,同时也是一个名留青史的功臣、一个被战友救下性命却最终对其袖手旁观的人,一个高官、一个双手沾满鲜血然而得到善终的人。

无论是曲府还是宁府,可能都会诅咒他。但这无济于事。历史的一页翻过了,尔后无声无息。

殷弓身上凝聚着一个时代的隐秘。他的瘦小总是让初次见面的人发生误解,因为谁都会轻视他,对他的身个、发青的嘴唇,也许还有一双小脚,产生一些毫无根据的轻藐,认为站在面前的会是一个低能者,一个懦夫,一个无足轻重的人。但他们很快就会发现自己犯了多大的错误。接下来的一些事实会让他们大吃一惊:老天,这个人的力量到底是从哪里来的?难道他浑身都生满了心眼和力气?

他是由一些极其矛盾的东西构成的。他独身一人像个圣徒,忍辱负重,为自己崇尚的事业贡献一切,可以不食人间烟火;可是面对一位使之心动的女性又会全身颤抖,为突然袭来的热爱变得魂飞胆丧,咬牙切齿。但是这种情形对他来说只有一次,失去后即一生不再出现。所以他年届五十还是个童男子,见了女人目不斜视。直到五十二岁,他才勉强考虑了一下自己的婚姻。对方是一个文艺兵,一个黄毛丫头,面容尚好,沉默寡言,初次见到大首长吓得一声不吭。殷弓则不经意地瞥了几眼,点点头就离开了。新婚之夜很快到来,但殷弓几乎把这个日子忘掉了,直到深夜两点还在开一个会议,会上因发火而拍得双手胀痛。回到洞房,余火还是顶得心烦。他对任何不应有的疏失、玩忽职守,更不要说其他荒唐行为了,都绝不通融。当新娘羞红的面庞转向他时,他才突然觉得今夜有些特别:温暖而寂静。可是,这个夜晚太孤寂了——那本来就寥寥可数的贺喜者因为等得太久离开了,更多的人却压根儿不敢靠近这位严厉的首长。

他后来生了六个孩子,都是男孩。

在他的眼里,曲府是一个奇怪的、罪恶的存在。这个历史悠久的深宅大院曾让他十分为难,不知该怎样对待。对他来说,无论是山区还是平原,也无论是沿海或者内陆,只要突然出现一座或一片堂皇的建筑,都立刻会让他产生厌恶。他面对它们有一种手指骨节发胀的奇怪感受。这些建筑只能属于名门贵族,或庙宇教堂,当然也还有学校或医院之类。他在战争间隙甚至是胜利之后,就曾以各种名义下令摧毁了不止十几处大规模的建筑。有一次行军,他们的队伍宿在一片百年历史的大宅里,早晨离开时他端量了一会儿,说:“我们身后的敌人还不是要住在这里?让敌人屯兵,还不如烧了它!”于是这里的大火一连烧了一个星期,而他的队伍早就走远了。

曲府让殷弓为难的是,这里住了一位绅士,而且又受到上级的明令保护,因为这个人对我们的事业提供了难以估价的巨大帮助;特别令殷弓难以忽略的是,这个姓曲的老爷和他的女婿一起,挽救了自己仅有一次的生命。不过这个阴暗曲折的大宅既然存在了上百年或更长的时间,那么里面必定隐藏了许多黑暗。他不止一次宿在那儿,就亲眼所见,那里有太多的安逸和奢华;还有,漂亮女人太多了!

这些女人,殷弓认为是不可过于集中在一处的。这怎么可以?皓齿明眸,一簇一簇的,还不是成了三宫六院?她们也太过分了,身着绫罗绸缎,说话蚊子似的,细皮嫩肉,正常情况下应该为革命做多少贡献!然而没有,她们只在这里过着秩序井然的生活——殷弓私下里不止一次骂过粗话。他知道,如果他有绝对的、不受干扰不打折扣的决定权,那么他将把她们毫不留情地打发到世界上最寒冷的地方,那时候她们想嫁个粗手大脚的山民都不成。

殷弓对曲府宅院里的仆人、茶、书房,还有盛开的白玉兰,一切都厌恶到了极点。但一时又没有什么办法。让他特别不能容忍的是后来——自己的战友宁珂竟然娶走了曲府里的小姐。他知道宁珂来自哪里,那也是另一个大家族。这么说事情绝非偶然,这些人骨子里是渴望混血的。那么好吧,清算和焚烧的日子一旦来临,末日审判也将同时来临,你们可不要害怕。你们瑟瑟打抖的日子为期不远了——这不是预言,这是规律、是真理!

殷弓与那个文艺兵组成了一个家庭。当他们正在耐心地、一个接一个地生出自己那六个儿子时,与他一起出生入死的战友宁珂却要经受一场接一场的生死考验。宁珂在监狱里、大山劳改营中,后来又在海边的监督劳动中挣扎。看吧,这就是报应。殷弓对一切都了如指掌,只是从不提起往事,不提一个人的名字。妻子比初婚时胖了,接二连三的生育不但没有弄垮她的身体,反而让其愈加强壮。他常常叫她“小猪”,她则愉快地答应。他挂在嘴边的一个口头禅就是:“日不尽的小猪,干不完的工作。”的确,战后多少事情需要他这样的人亲自料理,而其他人,比如后来人,一个个既不可信又不中用。他常常忙到深夜,累得咳嗽连连。他怀疑自己得了肺病,去拍了片子,又请来最好的医生看。医生阿谀奉承,说他不仅没有一点毛病,“而且——怎么说呢?你好比长了一副铁肺!”

可惜,看病之后仅仅三年,殷弓就长卧不起了。毛病仍然出在肺上。他死了,讣告发在了一份大报上,连同那张令人生畏的黑白照片。

飞脚因为他是曲府的朋友,曲予在世时交往最多的人,所以同样要予以记录。他是当年一支队伍上的红人,是殷弓的左膀右臂,是超越于一般之上的特殊人物。在许多情况下,这种人物大致可以不受惩罚。他的公开身份是买卖人、江湖义士,实际则是一个地下“交通员”。

传说中他有一个了不起的特长:能够日行几百里,飞跑起来脚不沾地。据说后来——大概是胜利之后吧,有一位老首长对传说感到好奇,就要亲眼见识一下。首长是一位南方人,他对跑起来“脚不沾地”的奇人大惑不解,问:“你伢子怎么就有这本事呢?”“飞脚”不慌不忙脱了鞋袜,让首长看他的脚心:那儿长了一撮黑毛。“哦哟,耳听是虚,眼见为实。”老首长惊呼着,想亲手摸摸那毛发,可“飞脚”一下把脚抽回了,说:“脏气的,不好的。”首长搓着手掌叹息:“真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啊!我们革命队伍中有这等神兵天将,何愁不胜!唉,你的功劳怎么估计都不过分啊!”首长的眼圈不知为什么红了。

“飞脚”进城后不为一般人所知,那片半岛平原上的人还以为他失踪了——极有可能是牺牲了。其实他解放后一直太太平平,居功而不自傲,颇受信赖,不久即当了粮食局长,工作和生活十分顺利。美中不足的是他渐渐胖了,面白须黄,牙齿凸出,很像一只肥大的老鼠。他从平原上半是威胁利诱、半是劫持的那个姑娘做了新娘,许多年后夫妻关系都不和睦,吵架是常有的事。吵嘴时妻子就说:“你算什么啊,骗子,把脚心上粘了猪毛出去骗人!”这是“飞脚”最听不得的一句话,他用皮带抽打着桌子说:“你懂个鸟!我年轻时就那么长着哩,年纪一大才脱了,你不让我粘它——要知道秃子还戴假发哩!”妻子从不信他的话。她有时半夜醒来望着窗外的星星说:“别看我给他生了两个孩子,我恨他啊。”“飞脚”有一次听到了,就拽着她的手狠狠往怀里扯,说:“没有良心的东西,找了个男人当了局长,还想三想四,惹我火了一鞭子赶你进坏人堆里。要知道你年轻时和敌人是一伙的。嗯。”妻子再不敢吭声。

妻子一个人时不停地回忆往事,叫着太太老爷和小姐,还叫他们的名字。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种怀念越来越深。有一年暑假,她以度假旅游为名,领上两个孩子去了半岛。那一次他们直赴海滨小城,在不复存在的曲府旧址上徘徊了许久。这里一切都变了,当地人当然没能认出她的模样。她也比年轻时胖了许多,还掉了一个门牙。她的两个孩子不像“飞脚”的样子,眉眼多少有点像她,这让她多少感到一点安慰。她一度想对儿子们讲讲往事,想让他们多少恨一些父亲,但后来还是作罢。

怀旧之情不仅是女人才有,在“飞脚”这儿也愈来愈重了。随着离休的日子来临,他开始考虑写一部回忆录了。可是因为这一辈子都没有接近文墨,所以一天伏在那儿也写不下几行字。最后他决定找一个代笔的人,为他写成一部不大不小的书,书名就叫《飞脚传奇》。这个人找到了,是一个行家里手,曾为企业家写书大赚了一笔。不过这次写家在工作中还是被“飞脚”的事迹感动了,写着写着就有些忍不住,最后不得不用韵文表达一腔感佩之情:“跨过了万水千山,穿过了烽火硝烟,啊,你是雪兔银驹,飞驰向前,向前,千里关山踏遍,只是一眨眼……”

1994年1月草于东八里洼

2004年4月17日三稿于万松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