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一场瘟疫中,洛驿在金都亲自散药救人,博得了一个好名声。万民皆道二殿下是天上的神仙下凡,却把自己全然遗忘了。
他胸中的火,开始熊熊燃烧。
——他不过是一个嫔生的,出身如此低微,却竟然抢走自己的风头!
凭什么?
凭什么?
他究竟有甚么好?长得一副小白脸的样子,根本不像一个大丈夫!
有谋士悄悄告诉自己:父皇虽然现在并不宠爱洛驿,然而君心难测,说不定哪一日,洛驿就能获得父皇的喜欢,取而代之自己,另立太子,也不是没有可能的事情。
他愣住了,喝道:长幼有序,这是天定的道理,规矩岂能不顾?
谋士毕竟老谋深算,眨眨眼:为了以防万一,最好还是将……除去吧。
他思考了许久,还是摆了摆手道:“不必了吧,他再如何说,也是父皇的血缘,本殿下的幼弟,怕是不好。”
但是……不久以后他就改变了主意。
因为他看见了那个少女,那个少女是新进京的一个小官吏的女儿,刚刚从大草原上来,却长得好似草原上的月亮。
他从来没有见过那么漂亮的少女,黑发红衣,她一个笑容,就能醉了一座城池。
她的名字也很好听,叫做花珑。
他偷偷地念出这个名字,尾音微微卷起,很缠绵,好似一件易碎的珍宝。
他暗地帮助她,在各级官吏那里为她父亲打点,却不愿意告诉她,没过多久,她父亲就从一个小小的无品助吏升级为五品。
他却一直不敢同她说话,只是远远地看着她,看她一个笑容,自己心中就能晴朗一整天。
他是什么人?他是这大羿草原帝国的皇太子,他想要什么,稀世珍宝,全都唾手可得。然而却不知道为什么,在她面前,他害怕了,害怕她不理他,于是,只敢远远地看着。那般美丽的少女,也不时有无赖或者自命风流的贵族公子前去纠缠,却全部被他唤人驱赶走,甚至投进大牢。
终于有一天,他度过了自己的二十岁生日,他想终于可以去同她说话了,要告诉她,自己多么喜欢她,希望她能入宫,做自己的荣华殿的女主人。
然而他却看见这一次,她不再是一个人,也并不是拉着她的妹妹,而是……而是身边是那个,他所忌讳的,自己的弟弟,二殿下,洛驿!
他们很亲密,手牵着手,人面桃花,真是绝美的一副景致。
他站在远远的,虽然是夏日,他却觉得冷到了骨头里。
从来没有一个夏天,能够让他觉得那么冷。
很快,他便听说了他们的故事——两年前,在草原上,相遇,相恋,他回金都,她千里迢迢追随,终于重逢,不离不弃。
慢慢地,金都所有人都知道了这个传奇的故事。所有人都被感动,传诵二殿下是如何的忠贞,花珑小姐是如何的美貌和痴情。
他摔碎了寝宫里所有能够摔碎的器具,连母后都凤驾过来着急地询问怎么了,然而他却不发一声。
——洛驿,你抢走了别的都没有关系,然而只有两间东西不能碰——一是皇位,一是我喜欢的女人。
他终于秘密召见那个谋士,眼中暗潮涌动,淡淡丢下一句话:“下手吧。”
谋士微微一笑,领命而去。
——洛驿,消失吧。
然而洛驿的武功竟然比他想象的要高得多,自己派出了众多暗杀者,武林好手,却始终近不了他的身。
很快花珑的父亲成了尚书,在中秋宴会上,他见到了她,花珑——她更美丽了,尊敬地唤他太子殿下,他微微一笑:“阿珑,叫我洛羯便可以了。”
阿珑美丽的乌黑眼睛中闪过一丝奇异,然而还是柔声唤了:“洛羯。”
他听着她的话语,几乎要落泪。
他这才发现,他那么爱她,他只想娶她一个人,这是他第一次真正动情,与她相比,自己之前所有的拈花惹草,侍妾风流,全部都是飞灰,不值一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