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赢在中国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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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管理的思想形态(2)

图12〓二分法的应用图13〓太极的思维例如唯心、唯物是两个极端的概念,中国人看出两个之外的第三个概念,叫做“心物合一”

,因而统合了唯心和唯物,成为心物合一论。

中国式管理,承袭太极思维法则,把人看成三种。老板是管理者,员工是被管理者,而介乎老板和员工之间的干部,则一方面是管理者,一方面也是被管理者。

至于管理的气氛,中国式管理不主张在人治和法治之中选择一种,却十分实际地“寓人治于法治”,说起来实施法治,运作时却有非常浓厚的人治色彩(如图14)。

图14〓太极思维的运用二分法是必要的罪恶,长久以来,成为西方学术界常用的借口。西方人重“分”,喜欢用分析法,一分为二,二分为四,这样一直分析下去,弄得支离破碎。专业化的结果,很难找到整体化的解决方案,正应着庄子当年所说:“天下的人多各执一察以自耀。”一察就是一端,看到一个部位,便要以偏概全。好像耳、目、鼻、口一般,各具相当功能,却无法互相通用。

中国人原本的想法,既然二分法是一种罪恶,为什么不设法避免?一分为二之后,当然可以二合为一。中国人不反对分析法,只是在分析以后,必须加以综合。中国人重“合”,以综合法来统合经过分析的东西,称为“全方位的观点”。

中国式管理,同样讲求全方位。庄子说:“万事有所分,必有所成;有所成之后,也就必有所毁。一切事物,若是从通体来看,既没有完成,也没有毁坏,都复归于一个整体。”

把二看成三,便是分析成为二之后,不要二中选一,因为“二选一”的结果,往往趋于极端。梁漱溟指出:“把一个道理认成天经地义,像孔子那无可无不可的话不敢出口。认定一条道理顺着往下去推,就成了极端,就不合乎中。”他认为“事实像是圆的,若认定一点,拿理智往下去推,则为一条直线,不能圆,结果就是走不通”(如图15及图16)。

〖PSGL15CP.EPS;%70%70;S1,BP#〗图15〓对也会推成错〖PSGL16CP.EPS;%70%70;S1,BP#〗图16〓事情像是圆的孔子“无可无不可”的主张,即是把“可”与“不可”这两个极端的概念,看成三个。把二看成三,才看出一个“无可无不可”。

依西方二分法的标准,无可无不可根本就是是非不明,不敢负责,不愿意明说的表现。受其影响,现代中国人不了解“无可无不可”,竟然也跟着鄙视起来。

中国式管理依据无可无不可的原则,凡是两个概念,都能够看出三个,无形中又多了一种选择,所以弹性更大,包容性更强(如图17),其实就是“合”的效果。

图17〓把二看成三例如西方劳资对立,员工是劳方,资本家是资方,双方往往各执一词,很难达成协议,更不容易建立共识。各说各话,划“分”出不同的立场,然后讨价还价,才勉强和解,但是其中的问题,仍然存在。

中国式管理把二看成三,在劳资之外,看出一种“介”方,也就是媒介的意思。平时老板和员工之间的沟通,尽量采取间接方式,透过干部的承转,养成习惯之后,一旦劳资有不同的看法,自然也会透过干部,让老板拥有回旋的余地,比较容易化解问题。不像现在这样西方化,劳方遇有问题,都要与老板面对面直接沟通,弄得老板不像老板,失去应有的尊严,干脆一气之下,关门不当老板,结果还是员工更加倒霉。

有问题必须解决,乃是西方式的管理心态。西方一分为二,问题只有“解决”和“不解决”

两种选择(如图18)。于是解决的视为负责、尽职、有担当;而不解决的即视为不负责、不尽职、缺乏担当。中国式管理,把二看成三,知道不解决不行,问题一直持续下去,终究有一天会恶化,以至无法解决,或者更加花费成本。但是解决也不行,因为这个问题解决了,势必引起其他的问题,甚至爆发更多、更麻烦的问题,到时候吃不了兜着走,岂不悔恨已晚?

图18〓二选一在解决和不解决之道中,有一条“合”的途径,称为“化解”(如图19)。中国人喜欢“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便是在无形中既“解决问题”,又避免后遗症,或者把它减到最少的地步。“化”的功夫了得,是中国人的太极功法,看起来没有什么动作,实际上把所有问题都化解掉,化到好像没有问题要解决,这才是把二看成三的实力。图19〓二合一二分法与三分法之争西方人一直拿“二分法”没有办法,摆脱不掉二分法的陷阱,不得已把它称为“必要的罪恶”。

中国人讲阴阳,很简单的“一阴一阳之谓道”,轻易地破除了二分法的思考障碍。

阴阳并不代表两种不同的东西,它不过是“一”的不同变化。阴可以变阳,阳也能够变阴,一切无非是阴阳消长的结果。由于阴阳消长的动态表现,使得宇宙万象,时刻都在变易,也助长了中国人脑海中“不一定”的观点。“不一定”如果和“一定”相对待,那就是二分法的思考,因此中国人的“不一定”,实际上包含了“一定”在内,而一定的时候,也会有不一定的可能性,可见中国人的不一定,其性质也相当不一定。

有一位老板,很热心地自己开车送笔者回新竹。那一天我们在车上谈了很多问题,快到新竹的时候,他问:“究竟是运气重要,还是努力要紧?”

笔者回答:“当然运气要紧。”

他非常高兴,接着说:“果然如此,运气好的时候,好像挡都挡不住;运气不好时,再努力也没有用。”

笔者又说:“但是,不努力怎么证明运气好不好?所以还是努力比较重要。”

他刚开始愣了一下,很快就笑了起来:“对!对!努力和运气两样都重要,不努力不知道运气好不好,运气不好再努力也没有用。”中国人的易经素养,毕竟随时可以突破二分法的困惑。

当前社会上的万般乱象,说穿了不过是“二分法”同易经的“三分法”之争。

“二分法”的主张,是非必须明确,一切都要透明化,大家把话说清楚,并且把这些作风,当做是现代化的指标,好像非如此不足以谈现代化。

“三分法”则认为“真理往往不在二者之一”,是非当然要明确,但是人不是神仙,怎么能够分辨得十分正确,一切是非,不过是自圆其说,常常经不起时间的考验。一阵子的是,很快就会变成非,怎么可以草率地论定呢?何况“真理在二者之中”,是非中间有一大片灰色地带,既非是也非非,既有是,也有非,难道可以轻易地忽略掉吗?

是非难明,并不表示是非不明。在是非尚未明确化之前,又怎么能够不顾一切地透明化呢?

大家就算有心把话说清楚,也得顾及现实的复杂性,以及言语的局限性,根本就说不清楚,又该怎么办?

其实,现代化的西方,也有很多难以解决的难题,他们正努力地提倡后现代主义,希望以三分法来代替僵化的二分法。可惜许多人不知道后现代主义接近易经的三分法,否则也就不会花费那么多心力,来做无谓的抗争了。

二分法毕竟比较简单易学,而且条理分明、结果十分明确,符合大多数不喜欢动脑筋或者不会动脑筋的人,所以拥护者不在少数。

三分法不但复杂难懂,而且采取圆周式思考法,结果又不明确,难怪很多人大伤脑筋。不是不喜欢它,便是错用了它,无论过与不及,都会导致不正确的结果。

过去大家比较客气,不敢自我膨胀,也不敢过分武断,虽然也是二分法和三分法明争暗斗的局面,却能够维持表面上的平静无事。现代自由民主,大家有话就要大声说出来,不但自我膨胀,而且十分武断,二分法和三分法还没有搞清楚,便抓住麦克风不放,反正说错了自己也不知道,哪里会脸红呢?

现在和过去,都是阴阳消长的变易。换句话说,都在明争暗斗。所不同的,不过是过去明少暗多,而现代明的成分多,而暗的成分比较少而已。

看清楚三分法的人,对事既不赞成也不反对,看起来有点冷漠,实际上十分理智。只知道二分法的人,凡事很快就要分辨是非、对错、善恶,越热心就越容易情绪化,看起来很有正义感,其实非常冲动。还有一种看不懂三分法的人,误以为三分法便是一切走中间路线,扮演骑墙派的角色,随时靠左、靠右,认为是左右逢源,不料却成为投机取巧的小人。

整个社会,被这三种人搞得昏天暗地,以至任何事情,都得不到公论:任何新闻,都出现相反的论证;一切活动,都具有正反不同的看法。美其名为多元化,实际上是乱七八糟。中国人讲不讲理?

中国人是世界上最讲道理的民族,但是中国人生气的时候,经常很不讲理,甚至恶劣到蛮不讲理的地步。偏偏中国人的情绪浮动得相当厉害,常常生气,所以显得十分不讲理。

这样说起来,中国人究竟是讲理的,还是不讲理的?答案应该是中国人最拿手的“很难讲”

很难讲的意思,是最好不要在“讲理”和“不讲理”两者之间,选择其中之一。否则的话,为什么很难讲呢?采取三分法的思维方式,把“讲理”和“不讲理”两者合起来看,形成“情绪稳定时很讲理而情绪不稳定时十分不讲理”的第三种情况。由此可见,情绪稳定与否?对中国式管理非常重要。管理以“安人”为目的,是不是也可以解释为安定大家的情绪呢?先把情绪稳定下来,然后才从事管理的相关活动,可以说是修己安人的深一层内涵。情绪管理,对中国人十分重要,不能够忽视。

第三节〓有法中无法而无法中却有法中国式管理最受人诟病的,莫过于看似有法,却近乎无法。每一件事情,处理起来,都好像“个案处理”一般。相同的“因”,居然能够弄出不同的“果”。

外国人,特别是西方人,就是基于这样的观察结果,推论出“中国人根本没有原则”。不幸的是,有些中国人,竟然也不明事理地跟着附和:“中国人拿没有原则当做最好的原则。”

于是“没有原则的原则”不胫而走,甚至怀疑老子的精神,以及孔子“无可无不可”的主张。这些正是造成对中华文化的错误认识的原因。

请问任何一位中国人:“你有没有没有原则?”答案千篇一律:“我除了有原则之外,还有什么呢?”中国人的血型,以O型居多,固执得很,哪里会没有原则?

孔子教导大家“三十而立”,其实是希望大家不要太早确立原则,以免在弄不清楚道理的真相之前,便把原则确立下来,害人害己。一个人15岁时,能够立志向学,抱定“学则不固”(学习的目的是多发现一些可以参考、选用的代替性方案,使自己更加不固执)的态度,一直到30岁时,博学多闻,还要防止“不求甚解”的缺失,才能够立下原则,以收“择善固执”的效果。从“不固”到“固执”,成为个人修养的必经过程(如图20)。这中间的时间、空间因素,必须仔细把握。因为任何原则,都会因时、因地而变通,以至看起来每一次的表现都不相同。

图20〓修养的过程有原则地应变,叫做“以不变应万变”。变来变去都不致叛离原则,称为“万变不离其宗”

。一旦偏离既有的原则,便成为“离经叛道”,为君子所不为,所以中国人必须“持经达变”,却千万不可以乱变。

“经”是方的,规规矩矩,实实在在,方方正正。“权”就是“变”,要变得圆满,才有资格成为“变通”,所以是圆的,千变万化,却能够圆融、圆通、圆满,变得“面面俱到”,使“大家都有面子”。

这种“内方外圆”,看起来很像“孔方兄”,难怪中国人十分喜欢。方形的经,被圆形的权所隐蔽,形成和西方人相反的包装哲学。人家请求的是“把乱七八糟的东西,规规矩矩地包装起来”,我们则擅长“把方方正正的东西,故意包装得乱七八糟”(如图21)。

图21〓内方外圆中国人为了明哲保身,预防“君子可欺以其方”,深知原则一旦明白表现出来,为他人所识破,就很容易被他人所掌握而不利于自己。我们善于隐藏自己的原则,不喜欢明说,其实是“自留余地”,不愿意“作茧自缚”,把自己紧紧地套牢,动弹不得。中国人明白说出来的原则,多半弹性很大,简直说了等于没有说,令人听了觉得含混不清,不容易弄清楚,便是这种缘由。

我们非常欢迎“透明化”、“台面化”、“明确化”,但这是用来要求别人的。因为别人越透明,一切台面化,我们越容易了解,越方便加以掌握;别人越明确化,对我们越有利。说起来这种期望,多少有一些不怀好意,希望借着别人的透明化、台面化和明确化,来增加自己的胜算,降低自己的风险,当然乐得如此。

现代以“法”代“经”,法律条文变成大家不可违犯的原则(如图22)。但是中国人观念,仍然“理大于法”,“理的层次比法高”,喜欢“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衡情论理”,所以表现出来的,仍旧是比较圆满的情理,而不是不近人情的法。

图22〓依法论理仔细观察中国人的习性,不难发现“当一个中国人有道理的时候,他喜欢讲道理,而不提法律条文;当一个中国人觉得自己没有什么道理的时候,他就开始引用法律条文,企图以合法来掩饰自己的无理或不合理;当一个中国人知道自己既不合理又不合法的时候,他便胡乱骂人,想要以泼妇骂街的方式,来获得同情或乡愿式的和稀泥以求自保”。

过去我们一直认为如此行为,根本不合乎“现代化”的要求,既然和西方人不一样,就应该赶快加以改变。现在我们经济发展恢复自信心,是不是应该重新来思考自己的传统呢?

有法中无法可以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一种是“权与经反”,变得偏离原则,已经属于离经叛道;一种则是“权不离经”,变得一点儿也不离谱,十分合理。前者称为“投机取巧”

,后者则为“随机应变”。中国人应该“随机应变”,却绝对不可以“投机取巧”。不幸的是,现代中国人分不清楚这两者的关系,只一味地把自己的“有法中无法”看做“随机应变”,把别人的“有法中无法”一律视为“投机取巧”,因而忿忿不平,自认为相当委屈(如图23)。

〖PSGL23CP.EPS;%90%90;S1,BP〗图23〓离经叛道权不离经并不限定要内方外圆,有些情况还需要外方内圆,只要四个切点都在,便不能斥为离谱(如图24)。

图24〓权不离经同样的道理,离经叛道也不一定要权与经反。有时候原则偏离得太远,即使不算相反,也已经十分离谱,形同乱变了(如图25)。

〖PSGL25CP.EPS;%90%90;S1,BP#〗图25〓变得离谱有法,便一切依法。若是不合理,大家会服气吗?大家不是希望有一些变通,以求更加合情合理吗?为什么稍有变动,便指责为特权、有法中无法呢?

人是活的,法却是死的。死的法律条文,需要活的人来执行,因为活的人才有脑筋可以衡情论理,而不是刻板地、不动脑筋地、公事公办地死守法律条文。

台湾“立法院”天天打架,不立法,难道“行政院”就要苦等法出炉后才去执行吗?行政院明知无法可依,或者原有法令已经不合时宜,仍然天天上班,办很多事情,所做的便是“有法中无法”,这有什么不对?不然我们怎么办?可见中国人只要确实把握“随机应变”的精神,全力根绝“投机取巧”的心态,就不用害怕“有法中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