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格印第安人和非洲布须曼人的比较——食物,生活与性格——卑鄙地袭击马车——勇敢的车夫——一个高尚的红种人
第十六天上午,我们到达落矶谷口,离盐湖二百五十英里。就在这个除驿站外远离任何白人居住区的荒凉地方,我们看到了直到我写这本书前从未见过的最不幸的人种,我指的是“高苏特印第安人”。就我们的所见所闻,他们甚至比加利福尼亚下贱的迪格印第安人还要低劣得多,比美洲所有的野蛮人还要低劣;比特拉、德·富甘人要低劣;比霍屯督人低劣;在有些方面实际上比非洲的凯茨人还要低劣。事实上,我曾翻遍了伍德那几卷大部头的《未开化人种》,想找出一个其野蛮程度足以和高苏特人相提并论的野蛮部落,但只发现一个民族还算和这耻辱的概念沾得上边,这就是南非的“波士曼人”(也叫布须曼人)。我们看见的这些在路边、驿站周围游荡的高苏特人,是一种矮小、羸弱、骨瘦如柴的动物,面部呈普通非洲人的灰黑色!他们脸上、手上的污垢积聚贮存了数月、数年甚至数代之久,因年龄差异而有不同程度的堆积;他们是个冷漠、鬼祟、奸诈的民族,像我们读到过的(或没读到过的)所有“高等红种人”一样,偷偷摸摸地观察一切事物,脸上却毫无表情;他们像所有印第安人一样懒惰、忍饥耐饿、不知疲倦;他们是些恬不知耻的乞丐——如果一个印第安人失去了乞丐的本能,他就不会“动”,如同没有摆的钟一样;他们饥饿,永远饥饿,猪吃得下去的任何东西他们都不会拒绝,猪通常都会拒绝的东西他们也不会挑剔;他们也打猎,但他们的奢望不过是猎食大耳野兔、蟋蟀和蝗虫,从秃鹰和郊狼那里盗窃腐肉;他们是野蛮人,当有人问他们是否信仰印第安圣灵时,他们会露出一种近乎激动的表情,以为你说的是威士忌;高苏特人是个人口稀少、居住分散的民族,身材近乎一丝不挂的黑人小孩;他们什么也不生产,没有村子,没有结构严密的村社——他们唯一的栖身之处不过是挂在灌木上用以遮挡风雪的破布片,而且,他们的栖息地是我国或其他国家最陡峭、最寒冷、没人愿意涉足的不毛之地。
显然,高苏特人和布须曼人的共同祖先是黑猩猩、袋鼠或是挪威老鼠,以及进化论者追溯到的任何动物始祖。
高苏特人和一般人一样希望兔子打架,但他们常常一连几个月靠驿站丢出去的下水、杂碎过活,然后在夜黑风高时,趁人不备,放火烧掉驿站,伏击冲出的人们。有一天晚上,他们袭击了一辆马车,车里仅坐着一个乘客,是内华达准州的地方法官。他们的第一排箭(还有一两颗子弹)就把窗帘穿得像筛子一样,射伤了一两匹马,车夫受了致命伤。车夫是个勇敢的人,他的乘客也是个好样的。一听到车夫的喊声,莫特法官立即从车厢里钻出来爬上车顶,抓住了缰绳。车夫受伤后便倒在车厢上,但双手紧紧抓住缰绳不放,直到有人来解救才松手。莫特法官从车夫松开的手里把缰绳接了过去,车夫把头放在莫特法官的双脚之间,沉着地指引着道路。他说,他相信自己能够活到把那些歹徒都甩掉,如果他能做到这一点,就没有严重问题了,法官按照他的指点驾车(他指出难走的地段和通常的路径),就可以顺利地到达下一站。法官把敌人丢在了后面,最后终于冲到那个驿站,他知道夜间的危险已经过去了。但是他却没有战友来分享这一胜利,因为那个英勇的车夫已经死去。
现在,让我们忘掉我们对大陆驿车夫所说的那些严苛的话吧。高苏特人使我恶心,尽管我是库柏的信徒,崇拜红种人,甚至崇拜在《最后的莫希干人》中那些和边区人民有适当交往的有一定文化的野蛮人。那些边区人把每个句子分为相等的两部分,一部分语法严谨而精练,另一部分只不过想要带上一种猎人和山里人讲话的味道:就像百老汇的店员啃了一部爱默生·贝内特(注:或许是作者用著名作家爱默生与著名报业家贝内特两人的名字组合而成的虚构姓名。)的作品,花几个星期在鲍厄里剧院研究了边区生活后,说话时所带的那种口气——我是说,我本来崇拜印第安人,但高苏特人让我恶心,这促使我去考察那些权威著作,以确定过去我是否是透过柔和浪漫的月光观察红种人而把他们估计过高了。随后的发现使我清醒过来。真奇怪,他们身上的油彩和金箔那么快就脱落了,暴露出他们的卑劣、肮脏和令人讨厌。证据那么快就汇集起来,无论你在哪里找到一个印第安部落,你见到的总是或多或少经环境美化过的高苏特人,但毕竟还是高苏特人。他们应该受到怜悯,这些可怜的动物;他们能够得到我的同情,因为已经时过境迁。但在他们身边,谁都没法同情他们。
人们普遍有一种印象,似乎巴尔的摩华盛顿铁路公司的许多雇员都是高苏特人,但这是讹传。仅有一点点说得过去的相似之处,虽然这足以使无知者误入歧途,但骗不了那些仔细地打量过这两种人的人们。但严肃地说,那种说法不仅愚蠢,而且大错特错,因为无论出于何种动机,它的必然后果都损害了那些人的名誉。他们在落矶山脉那严酷的沙漠里度过了何等艰难的日子,只有老天爷才知道!如果在我们的心里找不到基督的同情和怜悯来赐予这些可怜的一丝不挂的人,那么以主的名义,至少不要对他们落井下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