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言前夫潜规则:弃妇,做我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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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最懂她的人

“那那张打印机的单——”

“随便你,记住,要去见骊君如。”

“好了,我知道了,见了就走,可以吧?”

“随便你。”涂瑞敏已经完全不想和这个不听话的弟弟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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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涂瑞敏就这样在涂思启的威逼利诱之下,迫于无奈派出了商月娥和他最宠爱的杜佳琪去和合众这家小破公司谈判。

于是乎,杜佳琪恃宠而骄跑走了,商月娥一时气急口不择言,却正落到开着迈巴赫急急赶来的涂思启耳朵里。

他生怕自己的心上人受到折辱,赶紧过来帮腔。

于是就有了前面的一幕。

颜落夕苦笑,看着面前这位西装革履的兔斯基,心想真是人要衣装佛要金装,连兔斯基穿上这一身高档西装,都像个衣冠楚楚的X总。

他再重复了一遍,声音已经带了些不确定:“你……为什么不接我电话?”

颜落夕深呼吸一口,抬起眼时,表情已经平静而职业:“涂少爷,我们还是先把今天的CASE谈好,再说别的,你觉得呢?”

涂思启看着她,她还是那天那张小精灵一般灵气而动人的脸,却已经似乎笼上了一层淡淡的忧伤,和隔膜。

她好像已经对人丧失了信任,对无论谁都后退一步。

涂思启不禁叹息,他也看了今天的那道今天娱乐八卦,上面言之凿凿地说着他喜欢的这个小精灵女郎是如何被项昊翔那个极品包养,再如何如何带回家,如何如何大战……

当时他就摔了杂志,怒骂一句:“混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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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当然是不可能的。

她那一天被那个男人激怒成那个样子。

那种茫然若失,泫然欲泣的表情,现在想起来,涂思启都有一种要将她拥在怀中好好怜惜的冲动。

她那么讨厌那个男人。

至少,那一天她的身上明确地传达了这个讯息。

她怎么可能被他包养?

而且,涂思启看人一向非常准确,像她这样的女子,虽然柔弱可是极端自食其力,断断不会做出被人金屋藏娇的事情来。

他相信自己懂得她。

他做了这么多年的音乐和艺术,虽然被爹地和大哥冠以一个败家子和到处闲逛花钱的富二代形象,他却并不在乎。

因为他打心里觉得,要让世界更平和而完美,光发展商业,赚钱是不够的,只会适得其反。

赚钱的事情就交给大哥吧,他更有志于探究人心中的困境和矛盾,当他拿到这世界上最好的心理学系硕士学位的时候,大哥只是叹息了一声:“阿启,你到底什么时候能长大呢?”

而爹地也只是淡淡地笑了笑:“阿启,你要是能把这种拿学位的心思放到我们家族生意上来——”

“我不想做生意!”那一刹那,涂思启的坚决固若金汤。

他自己都感到讶异。

爹地的确很宠他,以后也不曾再提,倒是大哥颇有满腹牢骚,好几次传言出来说自己怎么有个这样只知道吃喝玩乐的弟弟云云。

他也不怪大哥,大哥压力太大,这是自己让他承受的。

不过……即使是这样,他还是不想做生意。

这个世界上有那么多值得探究的事情,有那么美丽的风景。

阿拉斯加的极地冰川,东非的大峡谷,乞力马扎罗山脉,复活节岛……

这个世界太大太大,他不想把全部的生命浪费在斤斤计较,挣几辈子也花不完的钱上面。

他最大的梦想只是牵着一个自己真心喜欢的女孩子,一起看遍世间美景,吃遍世间美食,比神仙还要快活。

这不需要太多钱,也许还不需要鼎泰资产的百分之一,但是已经足够了。

什么劳力士,什么迈巴赫,什么加州的顶级豪宅,又有什么意义呢?

但是,在这么多年中,涂思启见过太多女子,有冶艳无伦的,有高贵典雅的,有女嬉皮士艺术家,有声音美妙绝伦的女高音……但是她们各有优点,却没有一个能够让他有那种百分之百的探究和着迷。

那一天,也许命中注定,就是为了遇见她。

她就好像一缕清风,一个光脚迷失在魔幻森林里面的小精灵。

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却直直地撞进了他的心。

他告诉自己,不会有错,就是她,就是她,他一定要接近她,错过这一段感情,可能就是一生一世。

但是,她却经历了那些折辱,自己甚至没能够保护好她!

涂思启重重地将指甲陷入手心中,心中充满了从不曾有的悔恨和无措。

为什么,为什么自己没能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就能阻止那在黑暗中迫害着她,侮辱着她的那一只邪恶龌龊的手,就能再次看见她脸上那种真心的笑容。

那一刻,涂思启突然很恨自己。

突然觉得以前自己的观念是多么无力。

是的,他能够带着喜欢的人一起去天涯海角,但是若是他没有世上最强的权力,能够将那个害得她那么伤心难过的男人打倒的话,他还有什么资格喜欢她?

项昊翔。

他第一次,开始恨他。

项昊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