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夕一边想着老王憨厚的笑容一边站在站台上,车还没有来,她无聊地面对着反光的屏蔽门整理着自己的头发。
呼,好累,好累。
头痛脚痛背痛,简直无一处不痛。
最好八卦小报此时再过来拍几张,取名叫:“惊天奇闻!项昊翔包养的情妇竟然坐地铁回家!项大总裁有那么抠门吗?”
哈哈哈,要是能达到这效果,也不错。
到时候全城的人们都会议论项大总裁富甲一方却连自己的女人都不舍得买辆车,估计许多花痴女的梦想要破灭了。
她就这样带着窃笑看着屏蔽门里面的自己,给疲惫至极的肉身找点乐子。
突然,她的血液凝固了。
目光亦随之凝结——!!
那是什么?
她几乎不敢呼吸。
脑中划过一道闪电,她的全身都开始颤抖。
在屏蔽门的光影中间,她看到一个人影。
若隐若现,似乎就是在她身后的一根巨大柱子后面。
屏蔽门是黑暗的,人影并不是太清晰,但她绝对能够看出——那个人,是她最熟悉,最亲爱的身影。
他身材修长挺拔,穿一件白色衬衫,米色休闲长裤,干净得好似大理石雕刻的神祗。
蒹葭苍苍的暮色中那人宛如在水一方。
发丝带着一点点棕褐色,衬得脸庞更加干净清透,几根发丝滑落在额前,半遮未遮一双幽邃的眼。
修长的手指,捧着一本书。
他的脸,隐藏在光影下,她看得不太分明。
但是——她怎么还需要看脸,才能认出她最爱的爱人?
对,阿翰就是喜欢穿白色衬衫,和米色休闲长裤。
——项昊翔却不是,他似乎随时都是西装笔挺,衬衫也用的是高贵的银灰色,给人以威压遥远的感觉,
阿翰的头发是淡淡棕色的,她还曾经取笑他是一只小棕熊。
而项昊翔的头发却是乌黑的,黑得好似极夜。
来不及去想自己为何再一次地想到项昊翔,落夕知道自己再清楚也没有,阿翰极爱阅读,三教九流,他都爱看,但他平日学业忙碌,所以经常会背一个装了书的双肩背包,在地铁或者等她的时候读。
有一次她们约在某大型商场人流汹涌的门口,他看书看入了神,根本没有注意到她的到来。
她东张西望,但人实在太多,她根本找不到他。
用了足足半个小时她和他才碰上头,她的脚都站麻了,罚他请她吃了一个哈根达斯冰球。
是的——是他。
那样的姿态,那样的用心阅读,那样的穿着,只可能是他。
绝无第二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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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夕只觉得电流流过全身。
若说她充满热情地去项昊翔的发布会之时,只是抱着可能是他的揣测,这一次她真的可以百分之百的确认。
至少,是百分之九十九。
但,那么激动,那么狂喜。
她却全然挪动不了步伐。
她自己都觉得异常惊讶。
等待了两年半,思念了两年半,呼唤了两年半,锥心刻骨的恋人,这一生中最爱的人,当他真的出现了,而且就出现在她身后十米远,就好似时光根本没有流淌过,还是两年半之前,他在地铁站等着她,两个人一起去植物园看樱花。
她泪盈于睫。
眼前的一切都好似慢动作。
电影镜头一般,缓缓在她眼前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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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要去找他,要去告诉他,不要走,无论发生了什么,无论发生过什么,都不要走,和她在一起,过完以后的日子。
那是她活在这世上唯一的理由。
可是,越是想要,越是近乡情怯,好怕这不过是一场梦。
一场梦,是她思念的幻觉。
她的大脑拼命地叫嚣着,身体却一动也不动。
就在这天人交战的当儿,那个身影,就在她这样的落泪冲动中缓缓地抬起了头。
光影变幻,她终于可以看清他的模样。
虽然依旧不是很清晰,虽然只有半张脸,但那绝对是阿翰的面容。
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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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此时,车来了。
地铁站里的广播冰冷毫无热情地响起:“去向中心城的列车已经到站,请各位乘客上车,现在是乘车高峰期,请勿拥挤。”
落夕站在最前面。
此时,人流已经开始汹涌。
屏蔽门慢慢打开。
不行。
不能这样上车!
她的大脑终于指挥着身体作出了反应!
——这是怎么了?
——她怎么会如此呆滞?
——阿翰就在她十米之遥的地方,若是她现在再也不去捉住他,这辈子也许都没有这样的机会了!
她一转身,爆发出无可比拟的冲击力,往后迅速跑去!
但此时要挤上车的人流已经开始疯狂,都争着要抢一个比较好的位置,突然最前面的人竟然往后退去,令其他人也往后退去,大
家都愤怒了!
有些人甚至开始爆粗!
“奶奶的,神经病啊?”
“喂,你不上车,发什么疯?不上车还派什么队?”
“跑什么跑,你投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