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华商淘金莫斯科:一个迁移群体的跨国生存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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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理论与方法:从行动者的视角

社会学虽有着众多纷繁的研究范式和理论流派,但一般都可归纳入以社会、结构为分析视角和以个体、行动为研究视角的两大范式中。两种流派主要围绕着个人与社会、行动与结构哪方面起决定作用等问题进行针锋相对的论争,同时在方法论上也表现为整体主义和个体主义的不同范式。在主流的社会学研究中,从社会和结构入手的整体主义方法论占据着统治地位,在大部分社会学研究中个体、行动者则是被动地受制于社会、结构,而真正能体现行动者主体地位作用的研究则较为缺乏。

本书主要是以社会行动视角,从行动者主体的角度来涉入的一种研究,期望从这样的视角出发,探求个人、行动者在社会学的理论、研究和视野中的合适地位,并最终能够对个体与社会、行动与结构的社会学相关议题的探讨有所裨益。因此,本书的理论视角主要借鉴社会学中关于社会行动与行动者的相关分析,方法上也偏重于能真正进入行动者日常生活的质性方法视角。

第一节 社会行动与行动者

社会学产生之初,“社会”的地位就被推崇到一个至高无上的位置。如早期社会学的创始人孔德、斯宾塞等人把社会看作高于个体的实在,他们把社会有机体同生物有机体进行类比,认为由个人组成的社会整体同细胞组成的生命有机整体相似,整体并不是个体的简单相加,整体往往表现为不同于并高于个体的属性。这种思想在迪尔凯姆那里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发挥,他提出了要把社会现象作为物来考察,并认为这才是社会学的研究对象。这种社会现象即他所定义的“存在于个人之身外,但又具有使个人不能不服从的强制力的行为方式、思维方式和感觉方式构成”(迪尔凯姆,2011:25)。迪尔凯姆甚至还提出社会事实只能由社会事实来解释的社会学整体主义研究方法路径:“一种社会事实的决定性原因,应该到先于它存在的社会事实之中去寻找,而不应该到个人意识的状态之中去寻找。”(迪尔凯姆,2011:25,122)社会学解释不仅无须借助于生物学和心理学的解释,相反,必须把任何基于个体层次的生物学或心理学的解释排除在外。

由迪尔凯姆开创的整体主义方法论成为进行社会学研究的一大视角,这就是要从社会入手,用社会结构方面的原因去解释和理解社会以及社会中的个体,这也被之后大部分社会学理论流派所接受。整体主义取向的社会学研究,主张将研究领域定位在社会层次,如社会结构、社会制度、社会现象等宏观层面,用社会结构方面的原因去解释和理解社会以及社会中的个体。在这种视角分析中,个人经常是不为人知的无形的,被无情地贬低到一个特定类别和特定群体中,他们只能被动地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被动地受制于社会和结构。这种思路发挥到极致时,就会成为社会和结构决定论,个体的能动性淹没到各种社会结构中。

从个体及行动视角来进行研究的社会学进路则捕捉到整体主义方法论所造成的个体被决定的问题,其研究从社会行动切入,探究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问题。以下将重点关注和本书密切相关的社会行动研究的几大理论视角。

一 动机、意义与社会行动

最早把社会行动作为研究对象的社会学家是马克斯·韦伯。韦伯认为“社会唯实论”中所认为的真实社会是不存在的,真正存在的仅仅是个体。因此,只有从个体出发,对社会行动进行研究才是真正科学的社会学。“社会学是一门科学,其意图在于对社会行动进行诠释性的理解,并从而对社会行动的过程及结果予以因果性的解释”(韦伯,2005:13)。所谓行动意指行动个体对其行为赋予主观的意义,社会行动则指行动者的主观意义关涉他人的行为。就韦伯的观点来说,这个主观意义必须从人的动机上来捕捉。当然,这所谓的动机是不同于个体心理层次的另一种理解。社会学的任务就是要通过体验行动者赋予行动者的意义来进行解释性理解,并运用理想型概念工具进行因果性说明。因此,韦伯提出“移情法”或“主观内省法”对赋予主观意义的行动进行研究。必须要指出,韦伯对社会行动分析的重点并不是要去分析行动者真正的主观意义,他所强调的重点是通过行动发生(也是动机引发)的时空情境特质,来掌握行动者意向背后所可能具有之共同且分享的文化“意义结构”(叶启政,2004)。

帕森斯在某种程度上继承了韦伯的“赋予主观意义的社会行动”的研究思路,提出了唯意志论的行动理论,即他认为外在社会作用于个人,行动者主体是认同社会价值观念的赋予意义的过程的。也就是说,行动者是主动地、意志自愿地而非被动地接受社会价值规范,并将其作为社会行动的动机和意义。在这样的行动的概念上,帕森斯重点针对单位行动进行分析。每个行动单元包括行动者、目标、情境和规范取向四个部分,但行动始终是由规范来确定方向的。帕森斯后期开始创立其宏观的社会理论,即结构功能主义。而其理论更加强调的是结构的稳定和功能的问题,个体行动往往是受制于结构制约,而结构的变迁也必然是在系统中进行,这种强调结构的系统和功能的宏观理论,自然没有行动者主体的地位(帕森斯,2003)。

真正延续韦伯动机与意义式社会行动理论的是现象学社会学家舒茨。舒茨也认同韦伯认为的应把社会行动作为社会学研究对象的观点,但他进一步区分了社会行动的动机和意义问题。舒茨认为,动机是在行为之前赋予的,而在很多情况下意义则是在行动之后人所进行的一种反思和建构。进而他又区分了社会行动的原因动机和目的动机,而这种具有目的动机的行动属于主观范畴内,区别于具有原因动机的客观范畴的社会行动属性,而只有赋予这样目的动机的行动才是韦伯意义上的“社会行动”,当然与具有客观属性的原因动机是有着极大关联的。在舒茨那里,这种具有主观动机属性的“行动”是指行动者自觉设计的行为举止。所有公开的行动,也就是指向他人的社会行动都是经过设计的,也是有意图的,而其决定性特征就是行动的有意图性和设计特征(舒茨,2011)。在舒茨看来,行动的源泉存在于行动者的意识之中,这种意识也即行动者赋予行动的动机和意义。但这种意义的产生即源于主体,还和主体在其中生存并与之互动的整个社会文化环境紧密相关。

二“日常生活世界”中的行动与行动者

西方社会学近年来发生了向日常生活转向的趋势。学者们已渐渐认识到把日常生活概念看作一个“社会”之外的残余概念是有问题的,实际上人们每天生活其中的日常世界才是本源的世界,这个世界或许看起来简单,但其实是极其丰富的,而这些才是社会学研究与探讨的重点。从人的日常生活的视角入手,才能真正地回到行动者主体上,也才能真正地理解社会、结构等问题。正如阿格妮丝·赫勒(Agnes Heller,1990)认为的,没有个体的再生产,任何社会都无法存在。如果个体再生产出社会,他们就必须再生产出作为个体的自身。“日常生活”可以被界定为那些同时使社会再生产成为个体再生产要素的集合。正是先生产出个体,社会的再生产与建构才得以可能。而日常生活则是研究个体,进而理解社会的切入点。

社会学对日常生活的研究源于舒茨,他提出了“生活世界”理论。“生活世界”又被称为“常识世界”“日常世界”,这一概念最早是由现象学家胡塞尔提出的,是针对当时科学研究撇开一切主观、价值和意义而提出的一种批判,认为人们每天生活其中并赋予一定意义的“日常世界”才是科学探究的对象(于海,2010)。舒茨借用了这一概念,并把其应用到社会学分析之中。在舒茨那里,“生活世界”是人们在其中度过其日常生活所直接经验的主体间际的文化世界,其特征是预先给定性。日常生活则是“生活世界”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日常生活世界即在我们身心之外,也同时在我们的身心之内。它首先是我们进行各种行动的场所,是社会行动的领域,对行动做出反应的场所。人们在这个领域中互相联系起来,不仅努力互相之间达成协议,而且也努力与他们自己达成协议(舒茨,2011)。这就是说,“生活世界”所指涉的就是环绕着一个人身体且在时间上是指行动者行动的环境。这一区域既是通过人的实际行动来塑造,同时也提供人的行为,更是人依其兴趣实现预先设定计划的地方。因此,生活世界首先是一个我们可以通过行动来修饰,另外也同时修饰我们的行动的客观实在。

“日常生活世界”同时也是自我与他人经由一系列的意义建构与理解而构成的意义体系,即舒茨提出的主体间性的问题。各个不同的行动者是如何构建“日常生活世界”共同的意义体系的,这也就是指在日常生活世界的行动者如何进行社会行动的问题。“日常生活世界”是一个被舒茨名之为“自然态度悬置”所渗透的世界,人们普遍地不怀疑,事物一如其向我们显现的那样,过去的经验将成为今日行动的可靠指导。人们的行为建立在“习以为常”或“信以为真”的基础上,是一种习惯力量。或者人们至少把对它的疑问暂时悬置起来,人们相信他们共享一个现实世界的经验。因此,社会生活中的行动者,总是运用手头的库存知识、按照某种自然态度应对各种不同的情境,采取的是“想当然的”“合乎情理”的处理方式。社会世界的一切客体就是在这样的“手头知识库”所提供的熟悉的框架内被构成的,行动者运用这种知识库去处理与环境及他人的关系,“日常生活世界”在此基础上得以构建(杨善华,1999)。

受现象学社会学影响的常人方法学则更进一步地分析了人们是如何进行日常行动的,即如何组织日常实践活动的。常人方法学的创始者加芬克尔认为,在人们的日常实践的互动过程中,谈话双方会运用默会的背景知识、认知类型等,来共同赋予谈话的意义和理解意义。这种背景知识就是行动者具有的许多被共同认为理所当然的知识,他们依据这些共同的日常知识的行动总能得到对方适当的反应,从而使互动正常地进行。也就是说,日常生活世界中的行动并非按照事先规定的规则进行,而是行动者根据局部情况,根据场景条件、依赖自身“永无止境”的努力完成的。“场景”界定、“索引性”关联以及行动的“可说明性”等内容是行动者赖以行动和建构现实感的几个重要手段。而这些就是人们社会行动中的“手头知识库”,通过这些知识,来组织和构建自己的生活世界(杨善华,1999)。

当代的综合社会学理论也在生活世界视角下探讨了行动和行动者的问题,对本书较有借鉴意义的主要有布迪厄的实践理论和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布迪厄综合客观主义和主观主义提出了自己的实践理论,并认为实践理论最重要的就是从对规则的过度关注转向对策略的重视,从建立模型的机械力学转向勾勒策略的辩证法。而策略作为实践的基本原则,并不是行动者凭空创造的,而是在他的生活世界中形成的。在此布迪厄提出了场域概念,场域即是一个运作空间,也是人为的社会构建,场域就是具体的生活世界。对应于场域,惯习概念则具有重要意义,惯习是行动者身体的一部分,并不断构建着场域。场域、惯习以及后来所提出的资本等概念最终都指向实践。实践以及对实践策略的强调则凸显了行动者的主体地位(布迪厄,2003)。

吉登斯极为赞同舒茨认为的社会科学的研究不同于自然科学研究的观点,并认为社会科学成功的方法论实践只能与日常方法论相似,因为这是唯一有可能把握意义和动机的方式。但与舒茨等人稍有不同的是,吉登斯并未重点分析行动的意义问题,而是把行动看作一种过程,在这种过程中行动者的能动性就凸显出来了。行动者的能动性不仅仅指人们在做事时所具有的意图,而且首先指他们做这些事情的能力。此时,吉登斯把结构概念引入进来,力图综合结构和行动的二元对立。他所认为的结构是指行动者在跨越“空间”和“时间”的互动情境中利用的规则和资源。规则是行动者“知识能力”的一部分,资源是行动者用来处理事务的工具。正是因为使用了这些规则和资源,行动者在空间和时间中维持和再生产了结构。因此,吉登斯所说的结构,既内在于行动者,也是客观的;既对行动有制约,又是行动的产物。这就是吉登斯从行动者出发的结构二重性理论,或被称为建构主义的结构论。从这样的一种视角出发,既彰显了行动者主体地位,也把结构纳入进来,行动与结构的对立关系在某种程度上得到了解决(吉登斯,1998)。

三 行动者的社会关系与资本

从行动者出发的理论视角,则必然是把外在社会结构当作一种可利用的,如吉登斯所认为的是一种规则和资源,而近年来兴起的社会关系和资本理论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了行动者的主体地位和能动作用。

社会关系,是社会学中最古老而传统的研究课题之一。但在美国结构功能主义一统天下的时代,过于关注社会层面的分析及宏大理论的建构,含义广泛而又多少有些模糊的社会关系概念受到明显的忽视。由于近些年来新经济社会学的兴起,社会关系在社会学分析中的作用开始重新受到人们的关注。格兰诺维特(Granovetter,2007)的“嵌入性”(embeddeness)理论的提出,使对社会行动和社会制度的分析,必须被重新置于对社会关系的分析的基础上。他所说的关系是指人与人、组织与组织之间由于交流和接触而实际存在的一种纽带联系,这种关系与传统社会学分析中所使用的表示人们属性和类别特征的抽象关系不同,也不是抽象层面的社会关系意涵。格兰诺维特也是社会网络理论的最主要创立者,他意图通过研究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网络,揭示微观个体互动与宏观社会结构的内在逻辑联系,实现将微观层次的互动关系关联到宏观层次的结构形态中。他首次提出了关系力量的概念,并将关系分为强和弱,认为强弱关系在人与人、组织与组织、个体和社会系统之间发挥着根本不同的作用(转引自罗家德,2010)。

在社会关系研究的基础上,社会资本理论则成为近年来应用较为广泛的理论视角。资本概念可追溯到马克思,其主要关注在商品剩余价值生产过程中,期望在市场中获得回报的投资。对应于这一前提,社会资本概念就是指期望在市场中得到回报的社会关系投资。当代对于社会资本概念的第一个系统表述是由布迪厄提出的。他认为,社会资本是指当一个人拥有某种持久性的关系网络时,这个由相互熟悉的人组成的关系网络就意味着他实际或潜在拥有的资源。社会资本赋予关系网络中的每个人一种集体拥有的资本。布迪厄的分析重点在于经济资本、文化资本、社会资本及符号资本的相互转化。他认为,投资于社会关系的目的在于把自我的、私有的特殊利益转化为超功利的、集体的、公共的、合法的利益。因此,通过社会资本,行动者能够获取经济资源,提高自己的文化资本,与制度化的机构建立密切的联系(布迪厄,2003)。

科尔曼的社会资本概念影响较大。按照社会资本的功能,科尔曼把它界定为个人拥有的社会结构资源。社会资本是从关系中获得的、现实的或潜在的资源。在他的社会行动的图示中,刻画了行动者如何对他们感兴趣的资源进行控制,以及他们如何对至少部分地被其他行动者控制的事件感兴趣。行动者为了从一个事件的结果中获得利益,他们参与资源的交换和转移。这些社会关系在便利个体行动者的行动中发挥重要的功能,并形成了社会资本的基础(科尔曼,2008)。

林南则真正从个体行动者视角提出了自己的社会资本理论。他认为个人在行动中有两种资源可以获取和利用:个人资源和社会资源。个人资源是个体所拥有的资源,社会资源是个人通过社会联系所获取的资源。社会资本是从嵌入社会网络的资源中获得的。社会资本植根于社会关系网络中,因此,社会资本可被定义为嵌入一种社会结构中的可以在有目的的行动中获取或动员的资源。按照这一定义,社会资本的概念包括三种成分:嵌入一种社会结构中的资源;个人获取这些社会资源的能力;通过有目的的行动个人运用或动员这些社会资源。林南强调,社会资本作为一个关系,必须与集体财产和物品等分开,本质上是个体层面的,这是与布迪厄和科尔曼等人社会资本的最关键的不同(林南,2005)。

总体来说,社会关系和资本理论的提出旨在解决社会学结构与行动、宏观与微观的对立和矛盾,意图通过社会关系和社会资本的分析将以往被忽视的行动及行动者因素纳入进来,其从个体分析入手的研究视角则更凸显了行动者的主体地位。

以上关于社会行动和行动者的三个方面的理论视角对本书具有较大的借鉴作用。社会行动是被行动者赋予动机和意义的,社会行动只能具有一种主观意义,即行动者本人的主观意义。而只有在日常生活中才能真正探究行动者的主观意义。用舒茨的话说,日常生活是生活世界的中心,是“至尊现实”。日常生活中的人才是具有自然态度的社会行动者,其主观意识才是我们真正的研究对象。当然,这种主观意义并不是凭空产生的。正如韦伯和舒茨的行动理论所指出的,行动者赋予行动意义受所处的时代背景和文化环境决定和影响,其来源是社会共享的“意义”。同时,行动者的社会行动也是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展开的。社会条件既可如布迪厄所说的是一种场域,也可如吉登斯所说是规则和资源所构成的结构。社会行动既受外在条件的制约,同时行动者也具有再生产的能力。在这种再生产过程中,所处的外在社会条件是行动者社会行动的具体空间场所和环境,行动者自身所具有的关系和资本为其行动提供必要的资源。行动者不断利用已有的外在条件和资源,同时也在不断地进行再生产。

第二节 从日常出发的行动研究

一 方法论原则

社会行动是被行动者赋予意义的,而主观意义是可以被理解的,理解行动者的主观意义则是社会学的任务,而且这样的理解也必然与解释联系在一起。因此,对行动者及社会行动的研究则最应是一种理解和解释性的社会学式的研究。但理解与解释并不意味着研究者要将自己的意义体系与被访者的意义体系相混淆,应该在被访者的日常生活系统中完成被访者的“投入的理解”和“同感的解释”。

那么怎样才能真正进入行动者的日常生活系统中,研究其赋予社会行动的主观意义呢?韦伯提出了理解社会学,即采取理解和诠释的方式,但韦伯只是简单地假定行动者可以共享相同的意义,其中的机理则适可而止。而舒茨则重点探究了我们如何能够理解对方赋予行动的意义的问题,这也就是如何进入和理解对方的生活世界的问题。进入行动者的“日常生活世界”的研究首先必须注意,实际上存在不同的“生活世界”。有作为研究者的生活世界,还有被观察者的生活世界,同时还存在作为社会科学研究的世界。那么,研究如何可能呢?进行科学研究的首要原则即是要以被观察者的生活世界为中心,即意味着研究者不再把自身及自己的兴趣条件当作世界的中心,而是以另一个被观察者的生活世界取而代之,以成为自己生活的世界。当然这首先就必须将自己从自我的日常生活和社会科学研究世界中抽身出来,真正作为被研究对象的一员进入被观察对象的“日常生活世界中”(杨善华等,2005)。

在这里,现象学所提出的“悬置”原则是非常适用的。胡塞尔认为,普通人很难不以一种“自然态度”对待这个生活世界,即视其为独立的、客观的存在,以缺乏反省的习以为常的态度对待它。那么,科学研究者要研究这个世界,就要引入现象学的还原方法,即将我们对一切超越(意识)之物的独立存在的信念搁置起来。按照胡塞尔的说法,“悬置”就是中止自然态度(这种自然态度是每个日常生活中的人在其自身的日常生活中所具备的,即是我们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的态度)下的判断(胡塞尔,1992)。在舒茨那里,则提出了“自然态度的悬置”概念,“他并不把他对外部世界及其客体的信仰存而不论,而是与此相反,把他对这个世界存在的怀疑存而不论了。他放进括号之中的是这样的一种怀疑,即这个世界及其各种客体也许与它们显现给他的样子有所不同。我们建议把这种悬置叫作自然态度的悬置”(舒茨,2011:19)。舒茨关于自然态度的悬置的思想所得出的结论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从实质上说,他认为自然态度本身就是建立在人们以前对怀疑存而不论的基础之上的一种成果。的确,这就像自然态度本身是由人们从自我意识的角度构想出来的那样,也是一个自我意识的事件。因此,对怀疑存而不论被视为通向类型化概念,通向那些被认为理所当然、构造日常生活的理想化概念的一条线索(舒茨,2011)。

我们可以运用同样的方法,来对研究者自身的日常生活知识体系,以及社会科学的体系、知识以至判断进行悬置,也就是暂时中止研究者原有的自然态度以及科学态度的判断。首先是我们(研究者)对于某些东西的习惯性信仰;还包括对传统的割裂个别与一般的理论框架的悬置(杨善华,2009)。进行这种研究,我们必须要注意,研究者必须要防止以自身对于行动的意义性观点来取代被研究者的观点。特别是在对其行动的研究中,对于行动的理解要将其放置在行动者的文化环境和其生活背景之下来进行,这就需要对其所处的社会环境和个人的生活史有全面客观的把握,即必须要真正以一种参与被研究者生活的方式来进行研究。

二 研究方法及其运用

社会科学研究方法从大类方面可分为定量和定性两种。定量方法主要采用标准化和数量化的方式,它的理论基础是社会学中的实证主义。在当前学术界,虽然定量研究成为主流,占据着主体地位,但近年来随着其研究中一些问题的出现,其标准化和科学性也遭到了批判。特别是认为在研究中科学应从其探究分析中清除一切主观或内省成分的观点更是受到了广泛的批评。而定性研究则是指“一种将观察者置于现实世界之中的情景性活动。它由一系列解释性的、使世界可感知的身体实践活动所构成。这些实践活动转换着世界。它们将世界转变成一系列的陈述,包括实地笔记、访问、谈话、照片、记录和自我的备忘录。在这种程度上,定性研究包含着一种对世界的解释性的、自然主义的方式。这意味着定性研究者是在事物的自然背景中来研究它们,并试图根据人们对现象所赋予的意义来理解和解释现象”(邓津、林肯,2007:4)。

从行动者出发,以日常生活的视角来研究行动者社会行动的主观意义则必然是一种定性式的研究。本研究主要采用的是定性的“田野式”方法,这种方法是以当地人的视角,在自然背景下进行的研究。田野式方法虽然最早是在人类学中使用,但今天已被广泛运用到对现代社会的研究中。田野研究又被称作实地调查,即必须要进入并参与到所研究的群体或社区中,以同情和理解的态度来进行深入的观察和访谈,只有这样才能去除研究者的主观成见,获取被研究对象有关行动及其意义的“真实”信息。在具体实地调研过程中,本书主要采用的是半参与式的观察法和非正式访谈法。

观察法,特别是参与观察法,是一种“在场”式深度观察的方法。这种方法更加关注于实践本身,关注于对象本身,更关注于人的语言、态度、行为等日常生活的实践。完全的参与观察是指研究者和被研究对象生活在一起,甚至要成为他们的一员,但完全的参与有时会导致研究者不能从被观察对象的生活世界中转换出来。所以,在参与与观察中研究者最好能不断地转换自己的身份,既要作为被研究对象的一员,还要不断提醒自己是一个研究者。因此,本书主要还是以一种半参与的角色而进行的观察。作者以调查者的身份在华商的经营场所进行长期的观察,并重点选择几个观察点,跟踪他们的生活。同时,还积极参与到华商的经营活动中,和他们居住在一起,共同参加一些社会活动,从而获取大量的第一手资料。

此外,非正式访谈也是本书实地调查中获取资料采用的方法。非正式访谈不受时间、地点等因素的限制,可以随时就研究中需要了解的信息和被访者进行交谈,被访谈者也不会产生拘束、警惕等不良情绪,可以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本书采用的访谈法是与半结构式深度访谈相应的一种访谈方法,这种方法主要从被访者的一般兴趣领域入手,逐渐发现被访者的兴趣点,然后再集中展开,被访者会对他自己感兴趣的话题有更多的叙述和表达。对被访者的访问,首先从个人生活史开始,将访谈引入一种自然状态,有利于被访者放松戒备,开始一种“自然”的讲述。因为生活史都是被访者的兴趣所在,容易展开访谈和研究。生活史的叙述有助于我们达到对被访者行动全面和深入的理解,生活史叙述的最重要的作用,就是追寻被访者行动的原因动机,从被访者的经验图式,即生平经验中来理解其当前的处境、行动、态度及其赋予叙述材料的意义。将访谈中所获得的资料放入被访者的“生平情境”中,才能够达到更为全面的理解(杨善华等,2005:58-59)。在调查中华商的经商历史则成为访谈的入手点和重要内容,按学术惯例,访问对象做化名处理。

第三节 本书的写法与结构

本书以在莫斯科淘金的这样一部分海外华人群体为研究对象,探讨他们在当地的生存及行动问题。在具体研究过程中,虽主要采取人类学参与观察式的方法,但在最后成文过程中却并没有采用通常民族志的书写方法,而是始终围绕着华商如何淘金这一核心问题来进行逻辑组织和资料使用。这样的一种写法即先设定一个论证框架,在具体论证过程中再把相关的资料融合进来。相关的材料绝大部分都是在实地调查中取得的第一手资料,如一些观察和访谈资料。此外,还有一些有关早期华商的历史文献材料,主要是20世纪80年代末中苏关系正常化前后的历史文献、华人的回忆录及相关华人的报刊和当时新闻报道等,这些材料对了解华商的历史和早期状况是极为重要的。

作为一个行动者,华商跨国迁移来到莫斯科,并不是为了移民,“淘金”是华商赋予自己出国行动的主要动机和意义。根据韦伯和舒茨的理论,行动者赋予行动的意义是同社会的时代背景和文化环境紧密相关的,是源自特定时空背景下的具有主导性的主流文化氛围。因此,本书首先将对华商迁入的历史背景和其简要历史进行一个概要式的梳理。华商来到莫斯科淘金,淘金行动的具体环境和场所是怎样的?其次将对华商行动的具体的淘金环境和场所加以考察。日常行动是日常生活的重要部分,是生活世界的核心。因此,本研究将通过对其日常行动的深入观察,并重点以关系的视角来探究华商的行动策略问题。他们不仅要利用好自己乡土社会的关系,还需与淘金地的社会进行一定的互动并构建良好的关系。华商的生存行动主要体现为跨越两个不同国家和社会的特征,跨国生存成为其主要的行动方式。最后,本书将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具体章节结构设置如下。

第三章是对华商形成的历史背景介绍,即论述接纳的背景和出国的背景。这一章主要结合当时中国和俄罗斯两国关系的变化,以及各自国内所发生变化的相关材料论述华商群体形成的历史条件。华商群体的形成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而其表现出的行为特征同所处的时代条件紧密相关,只有在一定的历史背景和社会条件下才能被理解。

第四章是对华商早期淘金状况和当前面临的一些新情况的介绍,以便于我们对这一群体形成完整认识。华商进入莫斯科仅仅二十几年的时间,又被称作“中国倒爷”,这些“倒爷”早期进入的状况是怎样的,后来又发生了怎样的变化?这一章首先结合相关的文献材料论述早期“倒爷”的状况和发生的转变,然后将以实地调查材料对近期华商的新情况加以分析,并探究其在当前外在淘金环境下的心理状态。

本书的第五章是对华商经济活动的考察。这一章以华商在莫斯科的经营场所和经济活动的田野调查的相关资料,来做一个民族志式的书写。“市场”是华商在当地的主要经营场所,因此首先选择了华商人数较多的场所做重点考察,对市场的基本状况进行介绍。然后将重点跟踪几个华商的日常活动,对他们的经济活动加以描述,以便使我们对华商在莫斯科的淘金活动能有一个细致和具体的了解。

华商来到莫斯科仅仅二十几年的时间,而当地不稳定的经商环境使得人员的流动性较大,当前他们中的大部分主要还是在莫斯科较有特色的“大市场”销售中国的轻工业品,以此来淘金赚钱。而对于这样一个刚刚进入并未以定居为目的的迁移群体,他们进入并在此立足首要利用的资源和手段是什么,他们在莫斯科淘金最重要的资本是什么?本书第六章试图运用网络与中国人关系运用特征的理论视角对这一问题进行解答,即结合实地调查材料论述了华商在迁入和淘金过程中是怎样构建和利用由亲属、老乡、同学和朋友形成的移民网络,并作为其淘金资本的策略问题。

第七章探究华商在莫斯科淘金与其他族群互动的策略问题。在当地市场进行经营活动,必须要与“客户”进行一定的交往和互动;同时,在此生存,还得学会如何与警察“周旋”。少数华商已走出市场,开始尝试融入当地社会。他们在淘金过程中是如何同其他族群进行互动和尝试融入的,又是怎样运用语言资本更好地在当地生存的,这一章将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

第八章是对华商淘金的行动方式的探究。华商本质上是一群跨国淘金者,他们经常往返两国,把中国商品带入进来在当地进行销售。他们的这种行动有何特征,他们是如何利用各种关系及资源采取怎样的策略来构建自己跨国的生存空间的,第八章将分析华商跨国生存行动的问题。

本书最后有两篇附录。附录一是翔实的个案调查的情况,一些个案虽然正文中也多次提到,但仅仅是片段式的,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整体全面的介绍。此外,还有很多访谈者在正文中没有涉及,但他们曲折并充满挑战性的淘金经历,可以使我们对这一群体的多样性和丰富性有更多的了解。附录二是研究过程和以日记形式呈现的重要田野经历,通过这些内容,不仅能更好地了解本书研究的过程和资料搜集情况,而且可以对这一群体及他们所处的外在环境有更为直观和生动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