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资料报道,孩子的习惯是胎儿期形成的,母亲的习惯可以直接影响胎儿的习惯。国外曾有人经过追踪观察发现,早睡早起生活有规律的母亲所生的孩子习惯同母亲一样,而晚睡晚起生活无规律的母亲,生下的孩子也同母亲一样。因此,专家们提出妊娠期妇女生活一定要有规律,尤其在早孕期。而麻将一旦打上往往是身不由己,“废寝忘食”,昼夜颠倒,甚至冷热、饥饱都不顾,完全打乱了正常的生活秩序。有这种不良习惯的母亲是不会生出习惯良好的孩子的。
远离危险工作
孕妇妊娠后不应该拒绝一切活动,力所能及的劳动对孕妇是有益处的。它可以增加血液循环,促进新陈代谢,有利于母子健康;还有利于分娩顺利,减少难产发生率,但由于妊娠后母体内发生了许多变化,各种器官负担加重,劳动时若不量力而行,易发生意外或得病。
妊娠期间,一般可以照常参加工作和劳动。在城市,一般家务劳动都比较轻,除注意不要提水、登高外,简单的家务都可以做。但工作环境及工种各有不同,应注意不做使用爆发力的工作、有被挤被撞危险的工作、水中作业、高空作业、有毒污染环境的工作及接触放射线的工作,妊娠7个月左右应避免上夜班。在农村,孕妇可以做一些家里、田地里不太重的劳动,要避免过重的劳动和剧烈的运动,如挑担子、背东西、推碾子、拉磨、插秧、割麦子(或稻子等),不应该蹲着、站着或弯腰干活。避免登高、走远路,尤其不能做喷洒农药、施化肥之类的工作。因为农药或化肥中有害物质吸入后会影响母婴健康,有的还会引起流产。
孕妇在妊娠期间易感疲劳,劳动、工作都要量力而为,如感到腰疼或腹部下坠,应立即休息。
远离噪声
从妊娠第20周起,构成胎儿内耳一部分的耳蜗开始生长发育,至婴儿出生后30天时间内,仍在其发育成熟的过程中。在胎儿的内耳蜗成长阶段,极易被高频率噪声损害,外环境大量的低频率声音可进入子宫,被胎儿听到。
噪声对胎儿健康的影响
前几年,我国环境物理学家方丹群副教授、心理学家封根泉教授,以及许多医学家和电子技术专家到某市铁路边的一座楼群中进行调查。他们对生活在那里17~25年的居民进行了心电图和脑电图的测试,然后动用计算机对这些心、脑电图进行分析。分析了3岁以前迁居铁路附近(铁路噪声在室外1米处测定值为25分贝)的52位青年,发现他们的心电脑脉冲异常,指标比正常高出1倍以上。对脑电图分析发现,胎儿期和婴儿期在噪声环境中生长的居民,其脑功能发育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可见噪声对人体确实有危害,下面具体谈一下噪声对孕妇和胎儿有哪些危害。
(1)对中枢神经系统的影响
孕妇大脑皮质的兴奋和抑制产生失调,脑血管弹性遭到损害,神经细胞染色质溶解。因此,出现头痛、脑涨、耳鸣、失眠、听力下降及全身乏力等症状。
长期的噪声可对胎儿听觉器官造成严重损害,胎儿的听觉发育受到阻碍,脑神经发育受到影响,出生后表现对噪声极为敏感而出现惊恐、不睡、啼哭、拒乳、吐奶甚至痉挛现象。
(2)对胃肠功能的影响
孕妇消化功能不良,食欲减退,恶心、呕吐,加重早孕反应,甚至导致剧吐或胃溃疡。胎儿生长发育受到影响,发育迟缓、流产、早产,出生后为低体重儿,体质虚弱、多病。
(3)对心血管系统的影响
孕妇由于交感神经兴奋,会出现心跳加快,心律不齐,血管痉挛。此外,在怀孕中、晚期,母体内血容量较以前增加,从而使心脏及肺的负担加重,因此孕妇出现心悸、气短的症状。胎儿则出现躁动不安、心率加快、生长发育缓慢的现象。有些专家认为,怀孕期心律不齐的妇女所生的孩子乐感不强。
(4)对情绪的影响
孕妇长期处在噪声中会产生不良的情绪,表现为烦躁不安、焦急、紧张、激动、头晕眼花、易发脾气等,还可以使体内的内分泌腺分泌出各种不同种类和数量的激素,使血液有害的成分物质增多。由于母体内的有害化学成分及肾上腺素的分泌增加,会阻碍胎儿上颌骨的融合而造成腭裂,还可以影响胎儿性格的发育,使其出生后性格乖僻。
远离不当的热水浴
提起洗热水澡,马上会给人一种舒服的感觉,而有谁会想到这舒适的热水澡却会给孕早期的胎儿带来一场严重的灾难呢?近年来,许多专家经过反复实验研究证明,若在43℃或超过43℃的热水中浸泡15分钟以上,就会使孕妇体温上升或超过38.9℃,这种水温环境可影响胚胎发育,致使胎儿畸形。例如,将一些体温比较恒定的孕早期的小鼠、大鼠或豚鼠的腹部浸泡在40~41℃的热水中40~60分钟,使其体温比正常体温高2~3℃后,发现其子宫内的胚胎温度也随之上升,仅比母体的温度低0.3~0.5℃,结果有8%~54%的胎鼠发生无脑畸形。还有一项实验:将怀孕2天的小鼠胸、腹部均浸泡在43~43.5℃的水箱里9分钟,以后每隔6小时再重复1次,结果发现15%的胎鼠发生中枢神经系统畸形,95.4%的胎鼠发生骨骼畸形,死胎及吸收胎(即相当人类流产)率增加。
通过以上的实验证明,高温对正处于各组织、器官形成时期的细胞具有严重的破坏作用,阻碍组织的发育甚至造成胚胎死亡。可能有人要问:为什么有的孕妇洗热水浴而孩子并没有出现畸形,这是因为人与人之间的个体差异对有害因子的敏感性也不一样。有的人比较耐高温,虽然在高温中但体温升得很慢,此外在同样的水温中停留的时间也不一样,这就是原因所在。因此建议孕妇洗澡时间不可过长,一般每次不要超过20分钟;水温要调在39℃以下,最好与人体温度接近。另外,避免高温作业,防止感冒引起发热。如果出现发热应及时采用酒精擦浴做物理降温。如果病情严重应到医院请医生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胎儿有严重畸形应及时终止妊娠。
不要穿紧身衣
妇女怀孕以后,体形发生变化,如腹部逐渐增大,乳房逐渐丰满,多数身体还发胖。所以,平时的衣服应暂时放到一边了,应选择合适的孕妇服装。要首先考虑舒适,其次再考虑美观,选择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①孕妇易于伤风感冒,应注意保暖。
②服装以柔软、宽大、方便四肢活动与舒适为原则,特别注意不能紧束胸部和腹部。如果穿连衣裙,最好选上小、下大的“A”字形的。容易穿和脱也是重要条件之一,上下身分开的套服最好。颜色以明快色调的为好。
③不能穿紧身裤,更不能束紧腰带。
④内衣必须选用棉制品,乳罩选前开式。
⑤穿后跟2~3厘米高的低跟鞋或坡跟鞋最为合适,不穿高跟鞋,鞋底选有防滑纹的。穿松软的便鞋最好。特别指出的是不要穿容易脱落的鞋,以防跌跤。
⑥如果穿长统袜,袜统、袜带均不宜过紧,以防下肢静脉曲张。
远离射线
许多调查证明,射线对胎儿危害很大,尤其是原子辐射以及X射线。
原子辐射
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日本的广岛和长崎曾受到原子弹的轰炸,大部分人在此灾难中丧生,幸存下来的人不多。在这些活着的人中有许多是怀孕妇女,结果有25%的孕妇发生流产,25%的小孩子出生后1年内死亡,还有25%的胎儿中枢神经系统发育不正常、智力低下或小头畸形。从这一实例中可以认识到原子辐射对胎儿造成的严重危害。
X射线
精子和卵子在X射线照射下可以引起生殖细胞的染色体或基因发生变化,而这种变化是取决于母体接受X射线的多少和胎儿在这个时期的发育程度。为了使孕妇能够了解胎儿在母体内各阶段的发育情况,避免在此期间接受X射线,以保证胎儿的安全。我们将胎儿发育分成以下三个阶段。
第1阶段:最初2周为胚卵期。如果孕妇此时接受大量的X射线照射,可以使受精卵死亡或孩子出生后死亡。
第2阶段:胎龄2~12周为胚胎期,这个时期是主要器官形成、发育的关键时期,如果这时接受X射线照射后可能发生耳部畸形、脊柱裂、腭裂、小头畸形、无脑儿、生殖畸形等。
第3阶段:12周后至出生为胎儿期。这时孕妇接受X射线照射后可造成胎儿生长发育迟缓、唐氏综合征(先天愚型)、白血病、智力低下、失明,甚至死在宫内。
在孕早期(怀孕3个月前),正是胎儿各组织、器官形成时期,对X射线的敏感性最强,因此,这个时期孕妇应避免接受X射线照射,如果需要做某些检查可选用B超;如果实在要做X射线检查,最好在7个月以后再进行。育龄妇女就医时应注意在医生检查前将自己月经期告诉医生,使医生心中有数,除患有急症外,只能在月经来潮的第10天以内接受下腹部和盆腔部的X射线检查,这样比较安全。
避免病毒感染
病毒是一种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病原微生物,它的体积细小,在普通显微镜下看不到病毒的真正形态,一旦侵入机体就会造成感染而影响健康。
感染途径:主要通过空气、飞沫、日常生活接触,或通过注射等多种途径感染人体。
孕妇被病毒感染,不仅对孕妇本人健康不利,更重要的是对胎儿健康不利,特别是在怀孕初期感染病毒可引起胎儿流产、早产、畸形或死胎。
病毒造成胎儿先天性缺陷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呢?当孕妇被病毒感染后,由于病毒体积非常小,病毒会马上进入孕妇的体内,经血液循环通过胎盘感染胎儿。由于孕早期胎盘还处在刚刚形成的初级阶段,预防病毒侵入的能力和抵抗病毒的能力都很差,此外,在这个时期胎盘还极易遭受感染,造成胎盘炎症,从而影响母体与胎儿之间的物质交换。我们前面说过,胎儿的发育是依靠胎盘吸收母体营养并将废物排出体外,那么,如果胎盘出现问题,势必要影响胎儿的正常发育,最后,导致先天性缺陷。
根据上述病毒对胎儿的危害,希望孕期妇女,特别是在怀孕前4个月的孕妇,要注意保护好自己,在疾病高发季节,尽量不要去公共场所,以免被病毒感染,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通过临床实践证明,有许多病毒可以通过胎盘危害胎儿,下面我们介绍危害最大的8种病毒。
巨细胞病毒
巨细胞病毒(CMV)国内孕妇血清抗体筛查,阳性率在95%左右,表明我国育龄妇女绝大多数已经感染过巨细胞病毒。体内没有CMV抗体的孕妇为易感人群,少于10%。该类孕妇在孕期感染CMV则为原发性感染,临床上没有明显的症状表现,仅靠血清学检查诊断。孕妇原发性感染时对胎儿的危害较大。CMV可以通过胎盘引起胎儿宫内感染。主要累及胎儿中枢神经系统,多见黄疸、肝脾肿大、溶血性贫血、小头畸形、脑积水及视神经萎缩和出生体重偏低,死亡率可以达到30%。感染的新生儿中有不同程度的听力和视力缺陷,语言、意识、运动障碍,以及智力低下和其他的精神发育异常。大约有10%的婴儿出生时没有症状,在学龄前逐渐出现耳聋和智力低下等症状。
CMV可经母婴传播,是出生后第1年内获得性CMV感染的重要来源之一,对CMV-IgM阳性的孕妇应查乳汁中CMV,如果有活动性感染者,不应给新生儿哺乳,宜行人工喂养。
目前对CMV没有特效的药物治疗,国外研制的丙氧鸟苷治疗CMV感染虽然疗效较好,但是不良反应大,对骨髓有明显的抑制作用。故孕妇应注意避免病毒感染,孕早期少去公共场所,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饭前便后要洗手,及时治疗宫内感染和生殖道感染。
风疹病毒
风疹是由风疹病毒(RV)所引起的一种急性传染病。孕妇为易感人群,孕妇风疹病毒感染率比其他人高5倍。一旦感染风疹病毒,可通过血液、胎盘、羊水等感染胎儿。在孕早期前3个月内感染风疹致畸率分别为35%~50%、25%~30%及10%~15%,第4个月致畸率降为1%~5%。孕早期感染风疹病毒对胎儿致畸表现为多系统、多器官的,如白内障、先天性耳聋、先天性心脏病、小头畸形、智力障碍、小眼、青光眼、视网膜色素变性、肝脾肿大、间质性肾炎、间质性肺炎、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
风疹病毒由呼吸道传播。潜伏期为14~21天(通常16~18天)。一开始表现为低热、轻度上呼吸道感染症状。1~2天后出现皮疹,皮疹初起可在颈部、脸部,迅速遍及全身。皮疹为浅红色斑丘疹,直径约2毫米,也可融合成一片,约3天消失。出疹期间常有耳后及颈后淋巴结肿大。但是成人不出现明显皮疹者更多。所以,临床诊断不能单靠症状与体征,需做实验室检查。一般都采用血清的红细胞凝集抑制实验(HI),(1:16)~(1:32)提示过去曾受感染,1:512以上提示新感染,1:8阳性者应做动态观察。1~2周后复测,如继续上升提示孕期有风疹病毒感染。进一步明确胎儿有否感染,早期可做绒毛活检,孕中期可做羊水及脐血的病原学及血清学检查。产前检查有先天性感染或中期妊娠发现胎儿畸形者,应终止妊娠,做人工流产。
单纯疱疹病毒
人类单纯疱疹病毒(HSV)感染极为普遍,有两种抗原:I型单纯疱疹病毒(HSV1),主要引起生殖道以外的皮肤、黏膜或器官感染;Ⅱ型(HSV2),主要感染生殖道,对新生儿危害大。
性接触传播是母体生殖道感染的重要途径。主要感染部位是宫颈、外阴及阴道,孕妇患生殖道疱疹感染Ⅱ型,可垂直传播给胎儿。
孕妇于孕20周前患生殖器疱疹可以感染胎儿,易造成流产。孕20周后感染病毒对胎儿的影响主要为低体重、早产。经产道感染的新生儿由于细胞免疫功能未成熟,病毒常表现为全身扩散,新生儿死亡率高达70%以上。多见出生4~7天后发病,表现为发热、出血倾向、吸吮功能差、黄疸、水疱疹、痉挛、肝大等。
除了临床的病史、症状外,还应结合实验室的检查,从水疱中分离出单纯疱疹病毒。血清学诊断取孕妇的双份血清作中和试验、酶联免疫吸附试验等。新生儿脐血测定血清特异性IgM抗体,IgM阳性提示宫内感染。治疗原则是抑制病毒继续扩展以及控制局部感染。局部治疗:
①碘苷软膏或溶液局部外涂。
②阿昔洛韦软膏外涂,3~4小时1次。
全身治疗:每千克体重静脉注射阿昔洛韦5~7.5毫克,每8小时1次。阿昔洛韦毒性小,对血液和免疫功能方面无显着影响,但孕妇禁用。
在孕28周前可以羊膜腔穿刺做病毒分离,若阳性,应引产终止妊娠。孕28周后若宫颈培养多次阳性,以剖宫产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