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太平天国的历史和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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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太平天国的天堂 地狱和赏善罚恶(1)

许多宗教的至上神都有监督人类行为、赏善罚恶的权能。基督教的上帝赏善罚恶的主要方式,是让人死后的灵魂到天堂享福或者入地狱受苦。太平天国宗教的天堂、地狱也是上帝赏善罚恶的工具。但太平天国的天堂、地狱观和上帝执行赏罚的方式颇有一些自己的特点。现分别几个问题简说如下。

洪秀全在1843年信仰上帝之初的悔改诗中说:"勿信邪魔遵圣诫,惟崇上帝力心田。天堂荣显人宜慕,地狱幽沉我亦怜。"不久,他拒绝族老要他写歌颂菩萨偶像的对联,又说:"天堂地狱严分路,何敢糊涂过此生。"(①《太平天国起义记》第四、六节。)他表示坚决信仰上帝,不信邪神,认为能否这样做,是上天堂还是下地狱的分界。

洪秀全虽然坚决反对他称之为邪教的佛教、道教,但他和太平天国关于天堂、地狱的观念,却正是从邪教中汲取了资料。他们的"三十三天"、"十八重地狱"的说法,显然与佛教有密切关系。

佛教的天,有欲界六天,其上为色界十七天(或十八天),再上为无色界四天;所谓"三十三天",是欲界六天之一,是梵文"叨利天"的意译,据说位于须弥山顶,它的四方又各有八天,共三十三天。"三十三天"和欲界其他五天都存在食欲和淫欲,在佛教诸天中是低层低境界的天。洪秀全将这个"三十三天"引进了太平天国宗教的天堂。《太平天日》描写洪秀全被上帝接上高天,上帝告诉他,"高天三十三天亦闯有妖魔矣";洪秀全在天上战逐妖魔,"三十三天逐层战下",到"凡间这重天"时,砍了无数妖魔。他将"三十三天"理解为天有三十三层,"三十三天"即最上层,为上帝居住之天堂。

洪秀全和太平天国虽把佛教的"三十三天"引入上帝教,但他们并不认为"三十三天"的观念是从邪教来的。基督教的《新约全书》中有"第三层天"的说法(《哥林多后书》第十二章第二节:"我认识一个在基督里的人,他前十四年被提到第三层天上去。"),他们可能由此认为,天确有多层,"三十三天"之说不仅不违背基督教的教义,而且是他们的一个发现或创造。1854年,他们曾就这一点向英国人提出三个问题:

尔各国拜上帝拜耶稣咁久,有人识得天上有几多重天否?尔各国拜上帝拜耶稣咁久,有人识得天上重重天都一样高否?尔各国拜上帝拜耶稣咁久,有人识得天上头顶重天是何样否?(《麦华陀等1854年6月访问天京文件辑录》,见《太平天国史译丛》,第1辑,北京,中华书局,1981。)

太平天国向英国人提出问题,并不是请教,而是考问,以表明他们比外国人更了解上帝。他们对这些问题有自己的答案,并认为是符合上帝的天情道理的。

"十八重地狱"在基督教并无踪影,它完全是佛教的说法。基督教《新约全书》中的地狱是罪人的灵魂受永罚之处,又称为无底坑、火湖,内有不死之虫咬、有不灭之火烧。梁发《劝世良言》宣传地狱中的痛苦,说"世上算为最惨苦的刑罚,亦不能形容万分之一",但远不如中国流行的"十八重地狱"的情景那么具体。佛教的地狱究竟有多少,说法不一。有八大地狱、十六小地狱之说。有阎罗王之臣佐十八人分领十八地狱之说。曾被洪秀全痛加驳斥的《玉历记》说,"十八重地狱"系"入八重地狱"之误。它说,阴间十殿有八大地狱即八重地狱,此外还有一百二十八小狱,加上血污池、枉死城共一百三十八狱。但"十八重地狱"之说比较流行普遍。无论何种说法,各地狱分别有泥犁、刀山、沸沙、沸屎、镬汤、剥皮、刀锯、铁磨等等酷刑,惩治罪鬼。"十八重地狱"的种种可怕情状,当时的民间是熟知的。洪秀全把它和"三十三天"引进太平天国的宗教,以加重宣传遵信上帝的必要。这一方面说明中国旧有民间宗教对洪秀全和太平天国的影响;另一方面也说明他们善于利用既有的宗教资料,使上帝教中国化。

天堂、地狱是人死后灵魂享福或受罚之所。那么,享福或受罚的标准是什么呢?据宗教史家的研究,最初的标准是宗教的,即看他生前是否遵守宗教礼节,是否敬神信神等;至于"死后是苦是乐,全靠生前的道德欠缺不欠缺,这是较晚时期才有的说法"( [美]摩尔著,江绍原译:《宗教的出生与成长》,133页,上海,商务印1926。)。太平天国的标准是双重的,既是宗教的,也是道德的。太平天国认为,不信上帝而信邪神,这是犯了叛天之大罪,灵魂必入地狱;信上帝不信邪神,灵魂可入天堂。这一观念,集中地反映在洪秀全所写的两副联句中:

遵天条,拜真神,分手时天堂易上;泥地俗,信魔鬼,尽头处地狱难逃。

溺信邪神,即为邪神卒奴,生时惹鬼所缠,死时被鬼所捉;敬拜上帝,便是上帝子女,来处从天而降,去处向天而升。(《洪秀全来历》、《天条书》,见《太平天国》,第2册,689页;第1册,80)但此外还有道德的标准,即凡是善人、正人、道德高尚者,灵魂可升天堂,反之将入地狱。洪秀全在《原道救世歌》中说:"周文孔丘身能正,陟降灵魂在帝旁。"他在《百正歌》中举出了历史上很多正人和不正的人,说"能正可享天堂福,不正终归地狱境"。正和不正的分界、上天堂或下地狱的分界,都不关乎是否拜上帝,而在于对君臣父子之道和女色的态度。洪仁玕在《钦定军次实录》的辟邪崇正论中说,只要能遏欲存理,守而行之,他保证能进天上大天堂。凡此种种都说明,在太平天国宗教中,人在道德上是否完善,是灵魂能否升入天堂的又一标准。当然,太平天国的宗教和道德是统一的。他们认为,上帝于世人有恩,不信上帝是忘恩背叛,是最大的不道德;另一方面,他们的许多道德准则被认为是上帝的教导,脱离这些准则,也等于背叛上帝。

上帝审判死后的灵魂让它们或升天堂或入地狱,这种赏善罚恶的方式,在宗教史上是逐步形成的。许多原始民族的宗教认为他们的至上神对人在生前直接施行赏罚,例如赏人长寿或罚人短命;但其中的多数已把至上神的赏罚扩大到人死后的世界,即对灵魂进行审判。(参见[德]施密特著,萧师毅等译:《比较宗教史》,343~345页,北平,辅仁书局,1948。)基督教上帝实行赏罚的方式,也有发展变化的过程。在《旧约全书》中,也就是在犹太教的经典中,上帝是正直无私和秉公赏罚的,但天堂、地狱的观念却很薄弱,既缺乏上帝居于天堂这样的明确观念,也没有地狱,只有供鬼魂暂时停留的"阴府",而"阴府"不是死后受罚的所在。在《旧约全书》中,上帝的赏罚大都实现于人世。敌人、瘟疫、自然力等的打击、袭击,就是上帝对不敬神的个人或民族实行惩罚的手段;而遵从上帝者也被允诺在尘世的活动中受福。然而上帝的赏罚在世间实行的观念,往往与人生的经验相径庭,往往作恶者在世间享受荣华富贵,而遵信为善者却遭灾受苦,这就会引起对上帝公正无私的怀疑。这样,随着"灵魂不灭"说的发生,逐渐形成了上帝的赏罚不但在尘世的肉体而且更在死后的灵魂的观念。《新约全书》中就有了很多关于天堂、地狱的材料,并且创造了末日审判的景象。

太平天国的上帝对世人执行赏罚的方式正是双重的:既有灵魂或升天堂或入地狱,也有肉体在尘世或得福或受祸。我们且看下面这几句:能正可享天堂福,不正终归地狱境。

真正作公作侯……一正福禄日加增,一正祸灾自消尽。(《百正歌》,见《太平天国》,第1册,90~91页。)

这是说,做正人,生前既能做官享福,死后又能魂升天堂。邪术惑众的巫觋与拜上帝不相容,这些人的后果也是双重的:

自古师巫邪术辈,累世贫穷天不扶。鬼人送鬼终惹鬼,地狱门开待逆徒。(《原道救世歌》,见《太平天国》,第1册,89页。)

这些人死后要进地狱;在尘世,甚至他们的子孙,也要代代受穷苦。

但实际上,罪人在尘世很少受到惩罚。洪秀全批判秦汉以下许多帝王不信上帝、引入邪神,这本是"率人变鬼"的大罪,但他举不出这些罪人在尘世受到上帝什么惩罚,只有倒霉的宋徽宗被金人俘虏,因而只好举他为例说:

至宋徽出,又改称皇上帝为昊天金阙玉皇大帝……诚亵渎皇上帝之甚者也。……宜乎宋徽身被金虏,同其子宋钦俱死漠北焉。(《原道觉世训》,见《太平天国》,第1册,96页。)

所以,太平天国上帝的赏罚虽有在尘世的,但主要仍需借重于天堂、地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