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周礼》主体思想与成书年代研究(当代中国人文大系)(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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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周礼》所设计的国家政权模式(3)

退一步说,即使此三器有大宰名,亦未必就是《周礼》所说之大宰。《齐侯》云“余为大攻厄大史、大徒、大宰”,尚在大徒之下,显然,连侯国之相的资格都没有,又如何能为西周有大宰的说法加重分量?

在先秦史研究中,将文献与金文等出土材料相印证,是十分重要的。但是这种印证必须很慎重,很严谨。如果两者仅仅是名词相近或相同,所记并非为同一事,更非同一时,也硬扯在一起,或者再加发挥,那就无科学性可言了。《周礼》成书年代晚,内容极形复杂。不仅不少官名与西周相异,而且职责也相去甚远。由于它的官名远远多于西周实有之数,所以令人有应有尽有之感,面貌相似者触目皆是,要搞比附确实方便,以金文,大宰”证《周礼》大宰恐怕即是一例。

冢宰、大宰既非周相,那么周代是否有一个相当于宰相的职务呢1我们的回答是否定的,周代没有后世那种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相。辅佐天子的是卿士集团,说详本章第三节。

侯国的情况与周王室相同,国君之下也有世卿组成的辅政集团。如鲁之三桓,郑之七穆,齐之高、国,晋之六卿等等均是。但是,平王东迁以后,王权衰落,血亲卿士集团日趋瓦解,卿士之间分权斗争愈益激烈,于是始有执政之卿出现。随卿士之间分权斗争而来的诸官分职,也逐渐固定并完善,官僚体制不断发育,趋于成熟。

到战国时,国君之下始分设将、相,分掌文、武二柄。再向前发展,严格意义上的百官之长,相”才最终出现。

(第三节 三公与六卿之制

在《周礼》的政权构架中,爵秩最高的是三公以及六卿,《春第六章《官)典命》云:

“王之三公八命,其卿六命,其大夫四命。及其出封,皆加一等。”可见,他们的地位尊于百官。

在汉儒心目中,三公六卿之制是西周的王制,《周礼》的布局,是西周典制的实录。但是,这不过是一种理想化了的王制,本无其事,下面分别加以说明。

三公之说,在《诗经》、《尚书》等典籍及金文中无可印证。《尚书·君奭》序,“召公为保,周公为师,相成王为左右”;《周本纪》,“宣王即位,二相辅之,修政,法文、武、成、康之遗风,诸侯复宗周”;都不言三公。公羊家为证成三公说,凭空加了一相,,天子三公者何?天子之相也。天子之相则何以三?自陕而东者周公主之,自陕而西者召公主之,一相处乎内”,“处乎内”之相为谁,则语焉不详。可见其语出无据。

先秦文献中,明确提到三公的只有《墨子》,其文云:

昔者傅说居北海之洲,圜土之上,衣褐带索,庸筑于傅岩之城,武丁得而举之,立为三公。

但是,殷代并无三公之制。刘师培说傅是官名,恐难成立,因为傅岩显然是地名。传世甲骨以武丁期为最多,若傅说果为三公,何以不见于卜辞?《墨子》不过是把三公作为天子之佐的代名词,这种用法亦见于《史记》,如苏代说“今赵亡,秦王王,则武安君必为三公”,同样不能作为秦国行三公制的证明。传统的看法认为,秦朝始行三公九卿之制,但是安作璋、熊铁基认为,秦朝的御史大夫太尉与丞相的地位并不等同,因此,“秦时是没有三公的,”三公正式成为法定的官名,那是成帝时候的事,”据此,则西汉成帝以前无三公之制。

耐人寻味的是,汉儒尽管都说西周行三公之制,但对于三公之所指,却极有争议,大致上有今文说与古文说两大派,“今《尚书》夏侯、欧阳说,天子三公,一曰司徒,二曰司马,三曰司空”,“古《周礼》说,天子立三公,曰太师、太傅、太保,无官属,与王同职”。今文学家之“三司说”,不过是据战国时列国官制推测王制,并无根据从《尚书·立政》等篇以及金文来看,西周王室三司之地位并不高,不可能有“三公”那样高的权势。所谓“古周礼说”,亦无可考。殆据《大戴礼记·保傅》篇所述周制为说,其文云:“昔者周成王幼,在襁褓之中,召公为太保,周公为太傅,太公为太师。”贾谊《新书·保傅》等篇亦有类似的话。可见,这是西汉初较流行的一种说法,如前所说,这是在周、召二相辅政的记载上累加起来的说法,不可信从。

汉儒的三公说与六卿之制放在一起,便产生了种种纠葛,如按今文说,以司徒、司马、司空为三公,则六卿中地位最尊的冢宰反不为公,这是悖于情理的。于是,后儒想方设法为之圆通,如郑玄《尚书大传》注提出一公兼二卿之说:“与大宰、司徒同职者则谓之司徒公,与宗伯、司马同职者则谓之司马公,与司寇、司空同职者则谓之司空公。一公兼二卿,举下以为称。”若如其说,则《尚书·顾命》“乃同召太保奭、芮伯、彤伯、毕公、卫侯、毛公”六人之中必有三人不为卿,这又与汉儒以召公奭等六人为六卿之说相抵牾。伪孔传见六人之中太保、毕公、毛公称公,便以《周礼》六卿的顺序相比附,指此三人为三公:召公领冢宰,毕公领司马,毛公领司空,一公领一卿。这是臆说,并无根据。其时同称公者,还有周公、太公、苏公、荣公等,岂止“三公”,而且诸侯也多称公。童书业先生说,“‘公’则诸侯之尊称,天子之命卿尊亲(周公、召公、虢公、虞公等)、先代之后(宋公)皆称之,非爵位也,诸侯在国内亦泛称为‘公’”,至确。再者,《尚书·毕命》序有,康王命作册毕”之语,明毕公乃作册,而非司马。因此,伪孔传之说仍不可通。

《汉书·百官公卿表》另出新说:“记曰:三公无官,言有其人然后充之。”胡安国《春秋传》加以发挥,“古者三公无其人,则以六卿之有道者上兼师保之任,冢宰或阙,亦以三公下行端揆之职”。孙诒让从此说。’若如此说,则三公与六卿无严格区别,于理未安。这些纷杂的歧见只能说明,汉儒的解释具有很大随意性,不能盲目相信。

有趣的是,《周礼》三公与汉代今古文三公说都不同:《周礼》中自有司徒、司马、司空,则三公绝非“三司”;《周礼·地官》又有师氏、保氏,则三公亦非“三太”。郑玄说

“三公者,内与王论道,中参六官之事,外与六乡之教”(,但是,通观全书可以发现,三公不过是有职无权的荣誉性职务,唯礼宾贤能,献书于王,退而以乡射之礼五物询众庶而已,主要参与教化之事。《周礼》将三公列于地官,正是由于此,从这一点看,《周礼》三公倒像秦汉之际的三老。

《地官·叙官》云“乡老,二乡则公一人”。这里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公称“乡老”,二是公立于乡。上古时,公与老往往可通用,《方言》云:“凡尊老,周、晋、秦、陇谓之公。”《周礼》王置六乡,则有三乡老,即三公。战国时魏已有三老之职,《管子·度地》也有之,均为地方小吏。及秦,遂于每乡设三老,使之掌教化:“十亭一乡,乡有三老、有秩、啬夫、游徼,三老掌教化···”。汉承秦制,“举民年五十以上,有修行,能帅众为善,置以为三老,乡一人。择乡三老一人为县三老,与县令丞尉以事相教,复勿徭戍”、。汉代乡设三老已成定制,且增设乡三老,其职权并不大,但“有较高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不但可与县令丞尉分庭抗礼,以事相教,而且可以直接上书皇帝,皇帝也往往采纳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与秦汉乡三老相比,《周礼》三公不仅名称相似,作用相仿,而且同设于乡上。很显然,《周礼》作者受到秦汉之制的影响。所不同的是,《周礼》的乡,地域要大于秦汉的乡,三公地位也高于三老。这种不同,恰恰表明作者要加大教官在六官中的分量,突出教化在治国中的地位。这与汉初统汉者重视乡老的作用、提高乡老地位的做法是相吻合的。

《周礼》六官之制,是设官分职的总框架,是全书最重要的制度之一,学人多信其为唐虞故制。《尚书·尧典》云:

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分命羲仲,宅嵎夷,曰旸谷。寅宾出日,平秩东作。日中,星鸟,以殷仲春。厥民析,鸟兽孳尾,申命羲叔,宅南郊,曰明都。平秩南讹,敬致。日永,星火,以正仲夏。厥民因,鸟兽希革。分命和仲,宅西,曰昧谷。寅饯纳日,平秩西成。宵中,星虚,以殷仲秋。厥民夷,鸟兽毛毨。申命和叔,宅朔方,曰幽都。平在朔易。日短,星昴,以正仲冬。厥民隩,鸟兽氄毛。

郑《目录》援此证六官有所沿袭:“六官之记可见者,尧育重黎之后,羲、和及其仲、叔四子,掌天地四时。”孙诒让也说:“《虞书》羲、和四子,为六官之权舆。”《史记正义`五帝本纪》则直以羲、和为“相天地之官,若《周礼》天官卿、地官卿”,“羲仲主东方之官,若《周礼》之春官卿”,“羲叔主南方之官,若《周礼》夏官卿也”,“和仲主西方之官,若《周礼》秋官卿也”,“和叔主北方之官,若《周礼》冬官卿”,云云。这是毫无根据的比附,金鹗曾加以驳斥,“古天官皆治天事,尧以羲、和之伯分掌天地,其仲、叔分掌四时,此治天事之官有六,非周六官也”,认为《尧典》羲、和六官是六位,治天事之官”,而非天地四时之官,其说至确。太史公说,余先周室之太史也,自上世尝显功名于虞夏,典天官事”,此天官当是主天象之官,《史记》有《天官书》记天象,可做佐证。因此,指羲、和四子为《周礼》六官,是用《周礼》套上古事,不可凭信。

《左传》记郯子论古官:黄帝以云纪官,炎帝以火,共工以水,大皞以龙,少皞以鸟,并说:

我高祖少皞挚之立也,凤鸟适至,故纪于鸟,为鸟师而鸟名;凤鸟氏,历正也;玄鸟氏,司分者也;伯赵氏,司至者也;青鸟氏,司启者也;丹鸟氏,司闭者也;祝鸠氏,司徒也;鸠氏,司马也;鸠氏,司空也;爽鸠氏,司寇也;鹘鸠氏,司事也;五鸠,鸠民者也。

这是郯子用当时语言追述朦胧的古事,有很大的添加成分,若如其说,则少皞氏已知分、至、启、闭(分指春分、秋分,至指夏至、冬至,启指立春、立夏,闭指立秋、立冬),这是不可能的。我国在殷代时犹无四季之分,而只能分一年为,两岁”,即禾季与麦季。春、夏、秋、冬四季的分法,始于春秋以后。《左传》僖公五年有“凡分、至、启、闭,必书云物”的记载,但明确提到立春、立夏、立秋、立冬的,则是《吕氏春秋》。所以郯子所说,水分很多。至于他以,五鸠”为司徒、司马、司空、司寇、司事,更是以后制说往事。应劭、服虔则更以五方、五色说云、火、水、龙诸官,都是用后世盛行的五行说臆测古昔,但毛奇龄仍深信不疑,以之为《周礼》六官之证,可见其拘泥。

论者又多引《管子·五行》文为《周礼》六官之证:

昔者黄帝得蚩尤而明于天道,得大常而察于地利,得奢龙而辩于东方,得祝融而辩于南方,得大封而辩于西方,得后土而辩于北方。黄帝得六相而天地治,神明至,蚩尤明乎天道,故使为当时;大常察乎地利,故使为廪者;奢龙辨乎东方,故使为土师;祝融辨乎南方,故使为司徒;大封辨于西方,故使为司马;后土辨乎北方,故使为李。是故。春者土师也,夏者司徒也,秋者司马也,冬者李也。

据房玄龄注,“土师即司空”,“李,狱官也”,李或作理。《五行》篇虽有天、地、春、夏、秋、冬六官之名,但与《周礼》六官仍有本质的区别。《五行》之地官为廪者,房注,

“廪,给也。谓开廪以给人也”,是个仓廪之官,而司徒是夏官,因此六官之中没有中央土,没有阴阳与五行的结合点。所以,尽管与《周礼》六官面貌相似,但相去甚远。

关于职官分部,又有《史记·天官书》的“五官说”。司马迁根据战国以降人们对星空的描述和区划,提出了中宫、东宫苍龙、南宫朱鸟、西宫咸池、北宫玄武的星空分区法。五官之中,中宫最重要,它包括北极星、北斗星在内的拱极区,是“太一常居”之处,《史记正义》云:“泰一,天帝之别名也。刘伯庄云:‘泰一,天神之最尊贵者也。’”太一周围的星象征三公、妃嫔及十二藩臣。其余四宫是:

东宫为天帝之明堂和帝廷:“心为名堂”,“大角者,天王帝廷”。主要的星官有“左角李,右角将”。李即理,主狱讼;将即将帅,在天帝左右。“摄提”星掌建时节。

南宫为帝后居处:“轩辕,黄龙体,前大星,女主象”,此处亦为天子巡幸处,故亦有十二藩臣之星及执法、将位等星官。

西宫所用较杂:五潢星代表“五帝车舍”,胃宿为“天仓”,“毕曰罕车,为边兵、主弋猎”,天帝驾临时,白虎星“主葆旅事”。

北宫的营室为帝之“清庙”,“南斗为庙”,“建星者旗也。牵牛为牺牲”,虽以祭祀为主,然亦有羽林天军等星官见在。

《天官书》多取战国星家甘、石之文,因此可以看做战国时人对设官分职的一种意见。五官已有五行气味,但它们都是天帝的活动场所,而不是部别职官的框架,这与《周礼》的六官仍不可等同视之。

《周礼》的六官体系,显然是比较了以上各种说法,吸取各家之长,然后按阴阳五行思想编织而成的新的体系,在先秦是无人提出过的。

《淮南子·天文训》则有与《天官书》类似的五官说:“何谓五官?东方为田,南方为司马,西方为理,北方为司空,中央为都。这应看做汉初人对设官分职的一种意见。

《春秋繁露·五行相胜》篇的分职大致与《淮南子》同,“木者,司农也”,司农即田官;“火者,司马也”,“土者,君之官也,其相司营”,“金者,司徒也”,从司徒职守看,似为统兵之宫,而火者司马似为司民之官,与《周礼》司徒、司马职掌相反;“水者,司寇也”。但是,《春秋繁露》的五行之官有相胜之义,司农如叛,则司徒诛之,即金胜木;司马有邪谗荧惑其君,司寇诛之,即水胜火;君太奢侈,过度失礼,则民叛之,即木胜土(《五行相胜》云,“木者,农也;农者,民也”);司徒弱,不能使士众,则司马诛之,即火胜金;司寇执法阿党不平,则君相司营诛之,即土胜水。可见此五官有相制约的关系,这不仅为《淮南子》所无,也是《周礼》所没有的。《周礼》各职之间的制约,是通过法,而不是五行相胜,这一点已在第五章内论及。

西周社会在王之下确有一个卿士集团,但它与《周礼》六卿有重要区别。后者仿天地四时而设,员数恒定,必是六人,职司各异,但爵位不世袭;而前者则与之相反,员数不定,分职不明,爵位世袭,现申述如下。

西周封建社会,采用的是宗法封建制的国家政体,这是周人的创造。它不仅不同于殷代方国联盟的政权形式,而且有别于秦汉中央集权的政权形式。

周人灭殷前,偏处于丰镐之地,武王伐纣代有天下后,为了迅速稳定局面,“封建亲戚,以藩屏周”。这是一个染有浓厚宗法血缘色彩的建国纲领。《左传》僖公二十四年,富辰对周襄王说:“周之有懿德也,犹曰‘莫如兄弟’,故封建之。其怀柔天下也,犹惧有外侮,扞御侮者莫如亲亲,故以亲屏周。”要捍御外侮,最可靠的力量,莫如兄弟叔伯之亲。因此,周初几次分封,受封者多是文、武之后,周公之胤。据《荀子·儒效》篇,周初封国七十一,其中姬姓之国五十三。

宗法制与分封制确定了周天子“天然尊长”的地位。作为王权的辅弼和补充,天子之下有一个以王的兄弟叔伯为主的亲缘贵族集团,即卿士集团,金文称为,卿士”。它是国家政权机构中的一个高级层次,位尊权重,故《尚书·顾命》将卿士列于邦君之前,《诗经·小雅·十月之交》卿士亦居众官之首。下面我们对周代卿士集团的情况略加分析。

《尚书·顾命》云:“惟四月,哉生魄,王不怿。甲子,王乃洮颒水。相被冕服,凭玉几。乃同太保奭、芮伯、彤伯、毕公、卫侯、毛公、师氏、虎臣、百尹御事。”成王临终所召太保奭等六人显系王之卿士,因此不少人以之作为西周行六卿之制的铁证。江永说:

“《周礼》六卿之制至成王末年犹可考,《顾命》同召大保奭、芮伯、彤伯、毕公、卫侯、毛公,是六卿也。”,毛奇龄也持此说。但是《顾命》下文又出现一位齐侯吕伋,“太保命仲桓、南宫毛俾爰齐侯吕伋,以二干戈、虎贲百人,逆子钊于南门之外。延入翼室,恤宅宗”,在成王丧礼上,吕伋由南宫毛、仲桓引导,率百人卫队迎接太子钊进入翼室为丧主,其身份非卿士不足以当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