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市记得,她动身上京的那天,是重阳节的前一天。
“什么都别跟我爹说,他要问起来,就说我在这府上做事。若追问的紧了,就说我跟着主人进京了。”天市紧紧握住翠微的手,“多谢你了。”
翠微忍不住落下泪来,使劲儿点着头:“你放心,好好照顾自己,万事小心啊。”
天市有些犹豫:“还有一件事儿,也许你能帮我。”
翠微:“我一定帮你。”
天市想了想,又摇头,笑道:“照顾我爹。”紫岳无声出现在身后,天市有所察觉,便松开了手:“你也自己保重。”她转身,向未知的命运走去。
从定陶进京,快马也需走一个月。这拖家带口迤逦蜿蜒的队伍足足用了一个半月,才在第一场雪落下时进入了京畿外围。
天市的地位显然是特殊的,和她共乘一辆车的只有含笑金蕊,而别的女眷至少也要五个人一车,即使是摄政王的嫔妾也不例外。只是如此一来,天市俨然在没有得到任何名分之前就已经成为了摄政王那如云美眷们的公敌。
对于别人的孤立和敌意,天市只能苦笑以对。有时自己也替自己不值。这是图什么呢?只不过见了那人一面而已,甚至不曾有过更亲密的接触,只不过是不为人知短暂若韶华的一个吻,就让她如此离乡别井长途颠沛之余,还要承担那些女人的嫉恨。虽说身边有含笑金蕊,可总不能让还没有成年的小姑娘来保护自己吧。可若反击呢,自己又有什么立场又该以什么姿态去反击呢?
这才是让天市最烦恼的地方。自己究竟算什么?要捧她上天也好,要踩她入地狱也好,好歹也该有个态度吧。就这么心悬在嗓子眼,不知道前路喜忧,甚至无从揣摩那个人心意。那些女人老是说她凭什么凭什么,老实说,天市自己也不知道凭什么。
自从那日之后,就再也没见过摄政王,听说是快马轻裘先行返京了,并不与她们这些家眷同行。这个消息更是让天市无比沮丧。不过是宽敞点的马车而已,人家并没有将她放在眼中,这一趟远行究竟有什么价值?
人心惯来如此。很多烦恼都是因为在心中反复咀嚼变得越来越大,乃至不可控制。如果纪天市是个稍微多愁善感些的人,如果她来时少了一丝对前路艰难的估计,只怕未到京城就已经扛不住了。
也幸亏,含笑金蕊两个丫头乖巧可爱,而负责她们一行安全的紫岳对她也是照顾殷勤,至少,从这些人的态度中,天市可以大胆揣测,上面并不厌恶她。
日子和旅程就在她的胡思乱想中消耗了大半。眼看着一天天冷下来,天市又碰到了另外的麻烦。
上路时仓促,她可以说是身无长物。天冷了自然要添衣服,这一路以来的衣物都有人专门负责,本来是不虞担心的。但天市天生有血虚之症,夏天还好,到了冬天由于行血不畅,手指脚趾就会生冻疮。这本也不是什么大事,往年长了冻疮无非少出门,在家里养上一冬天也就是了。可如今却不一样,马车再舒适究竟比不得在家,越往北走天气越寒冷,冷风从车缝往里灌,每日里到了一处往往人困马乏,第二日一早又要赶路,根本没有办法好好护理。
起初天市还咬牙忍着,到了京畿那一日,也大概因为地上有积雪,天市刚一下车,就狠狠摔了一跤。含笑金蕊赶忙过来扶起她,见一股脓血从鞋头渗出来,剥下鞋袜来看,这才发现十个脚趾程度不同地溃烂流脓,早已经肿得不成样子了。
消息传出去,不到一盏茶功夫冯嬷嬷,紫岳等人就纷纷赶到,随队的大夫也过来瞧了,得出的结论是不宜再行动,至少要好好休息三五日再上路。可是大队人马不能等,几个人商议的结果,是紫岳陪着天市这一车的三个人留下来,其他人继续走。
紫岳对天市的伤十分内疚,他话不多,却更加殷勤地照顾,上药送水张罗饮食,无微不至,如果不是天市坚持让含笑金蕊将他请出去,连泡脚大概都会被他包办了。
终于把脚泡在热水里,脚趾剧烈的疼痛激得天市眼泪都飚出来了,一只手死死拽着含笑的袖子,嘴里咝咝抽着冷气,一边向那两个姑娘抱歉地笑:“真是的,不但耽误了你们,还要让你们看见这么难看的……”声音疼的发颤,终究顾不上说话了。
金蕊平时是比含笑还多话的,可今日自打看见了她的脚伤后,就一直一言不发。泡脚这会儿,也远远躲着,不愿意近瞧。含笑瞪了她一眼,劝慰天市:“纪姐姐你就别操这么多心了。都是你太见外,不肯早跟人说,才到了这个地步。这几日你可要好好保养,别再让伤势更糟了是正经。”
天市无言地点了点头,低头看着小红萝卜似的脚趾头。已经疼得麻木了,反倒比先前好了很多。她疲惫地吁了口气,靠在椅背上想了想,对两个女孩儿说:“我没事儿了,这水里的药倒是有些灵效。你们也去梳洗了早些休息吧。”
含笑犹豫了一下,禁不住天市的催促,到底给她倒了杯水放在一旁,这才和金蕊退了出去。
听见门关了,天市并没有睁开眼。她不敢,害怕一睁眼,泪水就会落下来。于是只能死死闭着眼,咬住下嘴唇,隐约听见门外两个小姑娘低声说话的声音。苦笑了一下,天市对自己说,她们还小,真的还小。“纪天市,与其怨别人不如埋怨自己。谁让你不好好照顾自己?三个人里你最大,怎么能指望那两个小丫头来照顾自己呢?本来就不该给别人添这样的麻烦。”
也不知过了多久,水似乎凉了,天市确信自己心情已经平复,这才缓缓睁开眼。
窗边一豆残灯,被钻进来的寒风摧摇着,如即将飘零的叶子,奄奄一息。
天市想去拿水,不料伸出手去却差了一点才能够着,她叹了口气,试着挪动身子,就这么轻微地一个动作,脚趾上钻心的疼痛像毒蛇一样猛然袭来,煞得她眼前突然一黑,只听见“呛啷”一声,那水杯已经被扫到地上摔了个粉碎。
天市僵住,侧耳仔细听了听外面,见没什么动静这才松了口气。她是真的怕惊动了别人。
挣扎着把自己挪到床边坐下,已经出了一身的冷汗。天市找出大夫留下的小刀。按照医嘱,在用药水泡过之后,要拿刀剜掉腐肉,再敷药包扎。本来不该由她自己来实施的,只是脚本就是极其私密的部位,除了大夫不该有别的男人看到,因此紫岳不能用,而含笑金蕊两个女孩只是看着她的伤就已经快要吐出来的样子,天市犯了倔脾气,绝口不提此事,含笑金蕊两人也就当做没有这回事般走开了。此时拿着那柄小刀,天市顾不上想别的,心里面仔细回忆大夫临走时交代的话,想起要先用火将刀子烤一烤,不禁苦笑不止。
那盏灯在窗边,此刻让她下地走一步,疼痛都甚于用刀子扎自己一下,天市并不晓得用火烤刀的道理,只道是暖刀剜肉比较利,便将小刀放在怀里捂了一盏茶的功夫,觉得差不多了,找出一条巾子勒住额头,深深吸了口气,将刀拿出来。
光线摇曳不定,任凭天市瞪大了眼也不能确认哪里是腐肉,那伤口看着一团暗色,试着触碰一下,疼痛似乎从整个脚部泛滥上来,钻心的疼。
窗外寒风呼啸,隐约似乎听到有人说笑的声音。天市心头一酸,眼睛又有点潮热,越发下了狠心,不再延宕,拿起刀对准乌暗伤口的外缘,心一横,眼一闭,切了下去。
刀刃刚刚入肉,敲门声突然石破天惊地炸响,天市手一抖,异样的锐痛揪得她几乎无法呼吸,惊呼中脚掌上出现了一道又深又长的伤口,长长一条红线慢慢向外渗出鲜血来,几乎转瞬间就泛滥了下来。
门猛地被撞开,寒风呼啸涌入,天市只觉眼前一黑,那盏灯已经被风扑灭。
“纪姑娘?”紫岳的声音响起,带着惊慌。
“别过来!”天市大口吸着气,才勉强能够讲话,“别……过来。”她慌乱地抓过被子盖到脚上,紧接着又惨叫了一声,即使是被子的重量,对她的伤势也是莫大的伤害。
紫岳吓得愣住,“你,你怎么样……”
屋里一片黑暗,他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又怕伤到她,一边小心翼翼往她声音来处摸过去,一边问:“是我不好,太莽撞了。灯在哪里?”
天市的声音带着哭腔:“在窗边,你别过来。”
“你怎么了?”
“没事……”天市还在强撑,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开始哽咽。“正在上药,被你吓了一跳。真是的,莽莽撞撞,就不会轻点吗?”正说着,手摸到被子上一片潮,失声“哎呀”了一下。
“怎么了?”紫岳越是着急,越摸不着灯,就着外面的雪光,只隐约能见到天市坐在床上的轮廓。
“没……没什么。”天市脸上发烧,刚才情急之下将血染在了被子上。
忽然一团温暖莹润的光芒出现在屋里,天市以为自己快要晕过去了,所以会看到幻觉。从小就听老人们说起,天上的仙子,庙里的菩萨降临人间的时候总会伴随着温润的光芒。而且,她此刻十分确定,那光芒的中央的确有个人影。
那是谁?难道不信佛的人也能看到菩萨吗?
人影发出声音:“怎么回事?”
声音如此耳熟,让天市大吃一惊。她认出这个声音,忍不住捂着额头呻吟,难道真的对那人已经着迷了吗?居然连菩萨的声音也想象得跟那人一模一样。
紫岳赶紧向来人报告:“还不清楚,纪姑娘不让我过去。爷……”
天市怔怔看着他走到近前,才发现原来那团光来自一颗鸽蛋大的夜明珠,而那个夜明珠的主人,则是这些日来被自己腹诽过不知道多少次的摄政王。
光线先落在了她混杂着泪水和汗水的面孔上,稍作停留,才向下移到了她的脚上。天市听见紫岳的一声轻呼,才猛然醒悟过来,慌忙把脚往回缩:“不,别看。”
有人的动作比她更快。一只温暖有力的手握住她的脚踝,不容置疑地拉到自己身前,在夜明珠的光芒下,脚上的伤和脓在摄政王的面前一览无余。天市无地自容,怎么能被他看见这最丑陋的一面呢?她拼命挣扎,哀求道:“别看,别看……”
摄政王猛地抬起头,“闭嘴。”
他把夜明珠抛给紫岳,解下斗篷给天市盖上,然后俯身将她抱起来。“跟我走。”
天市把脸埋在斗篷里。那上面有他的气味,淡淡的麝香,有着奇异镇痛的作用,似乎脚上的疼痛已经被驱散了。紧紧贴着他的胸膛,体温透过衣物暖着她,他的心跳敲击着她的脉搏,天市又感到了那真眩晕。这眩晕中,这个男人就是她的天地,不容置疑的摄人魂魄。
从厢房到门外,短短几步的距离,对天市来说却有一生那么长。
因为此刻无比清晰地明白,虽然只见过两面,虽然对他的了解少得可怜,虽然他高高在上不可触及,但她已经确定,自己的一生,必将置于这个男人的阴影下,无处可逃。
摄政王自己的车就等在门外。
车里异常明亮宽敞,俨然一个小小的房间,中间还笼着一个火盆,地上铺着又厚又软的白色皮毛,面对面两张锦榻上也铺着锦被软垫,小几上有一个精巧的青铜香炉,袅袅燃着龙涎香,一进来就熏人欲醉。
摄政王将天市放在主榻上,将一盏玻璃灯移到近前,托着她的脚又再仔细查看。
天市面色通红,不再挣扎,老老实实由着他打量。自己也趁机好好地观察他。
其实算不得太漂亮。天市在心中评判。紫岳,还有见过一两面的青山朱岭都比他要英俊,至于在山中别舍见到的那些儒雅不知名的年轻人,就更是完全不同的气质。
本质上来说,摄政王应该是个武人。虽然身材算不得魁梧,也没有武人常见的彪悍,但他的眉宇间有着一股只有经历过沙场的人才会有的冷冽。就像寒冷的夜空中星光总是刺目的一样,他的眼睛也是如此,明亮,清萃,深不可测。
天市记得,第一眼看见他,那双眼睛是在笑,眼角有细密的纹路。此刻借着灯光看得更清楚些,在他专注地盯着某样东西的时候,那些纹路大多数都隐藏了起来,但是有那么一两条会变得特别深刻,让他的表情看起来具有令人畏惧的威严。
他的鼻头有点翘,秀气得过分了。好在唇上的短髭压住气场,让他整个人平添了几分成熟的魅力。
“如果你一定要看什么东西的话,不妨盯着你自己的脚丫子看。”他眼皮都不抬一下地说。
“什么?”天市猛然回神,没领会他的意思。
“你的眼睛,火一样滚烫的,正好可以给你的脚疗伤。”他举着她的脚,冲她促狭地笑。
“你!”天市先是恼火,但很快就镇静下来,“那多好,这车里可以不用火盆了,只要我睁着眼睛,就不会冷。”
握着她脚踝的手紧了紧,天市察觉到他掌心的火热。
“你会绣花吗?”
“呃?”天市必须集中精神才能跟上他的思路。茫然地摇了摇头,“不会。”
“我猜也是。”摄政王轻描淡写地说:“虽然你眼睛很厉害,但手笨的可以,要不然也不回在自己的脚掌上开这么大一个口子。”
不说还好,一说倒提醒了天市。魔力消失了,她疼得呻吟起来,“你还取笑我!”想起刚才一个人的凄惨境遇,满涨在心里的酸楚突然溢了出来,“我想剜腐肉,可是看不见,呜呜呜,紫岳还吓我,呜呜呜,好疼……”
“你是女关公吗?刮骨疗毒也不是你这样做的呀,还哭,自己把自己都切成肉臊子了还好意思哭。”他嘴里面拌了鹤顶红一样毒舌,手上却很温柔地拿过一条帕子为她拭泪,“明明有两个丫头陪你,还有紫岳在,非要自己逞强。”
她一把推开他的手,“刚碰了脚的手,又来摸我的脸……”
“你自己的脚,你还嫌弃?”他气得笑了,索性从一边的小柜子里翻出个酒瓶来递给她,“拿着。”
天市莫名其妙地接过来,“干嘛?”
“喝。”他言简意赅地说着,抽出一把刀来。
“我喝我喝……”天市十分识趣地仰头咕嘟咕嘟喝了两大口,抹了抹嘴,“你把刀收起来吧。不就是喝酒嘛,用得着拿刀来吓唬人吗?”
摄政王嗤之以鼻:“谁说我拿刀来逼你喝酒了?”
天市有些迷糊,大着舌头问:“那你要干嘛?”
摄政王伸出三根手指头,“这是几?”
天市瞪大眼想要看清楚,有些迷惑:“五?”
恍惚中,她看见摄政王那只刚刚握过她脚踝的手伸过来,覆盖在她的眼睛上。
他的声音像是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睡吧,睡一觉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