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一生要倾听的100个忠告 一生要坚持的100个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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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准则32——不要不该要的东西

在大千世界中,也有许多我们可求也该求的东西,有许多我们不可求也不该求的东西。因此,我们有必要在这里做出选择,做出抉择。

在光怪陆离的大千世界中,有许多我们不愿意、而且不应该做的事。同时,在有些时候、某些情况下,许多事情是我们所必须做的。哪怕是一生只能做一次,哪怕因此而中断了自己生命的延续,我们都必须不顾一切地勇往直前。这些事大到国难当头为国捐躯,小到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

与此相反,在这个大千世界中,有许多是我们不必,而且不该做的事。比如,出卖朋友、做伤天害理的事。

自然,在大千世界中,也有许多我们可求也该求的东西,有许多我们不可求也不该求的东西。因此,我们有必要在这里做出选择,做出抉择。

如何选择?如何抉择?

1984年,朱自清的胃病越来越重,这天,朱自清正在家里躺着,吴晗来到他家,递给他一份抗议美国扶日政策并拒绝领取美援面粉的宣言书。朱自清看了,不说话,只是颤颤地提起笔,在宣言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不到两个月,朱自清便逝世了。朱自清的胃病,对食品是必须严格选择的,在那时候面粉是不可多得的好食品。如果他不签字,别人也能理解。但他还是签了,虽然他的死并不一定仅仅因为这些。我们可以想象,他忍受不了美国面粉的侮辱性,却忍受了病痛的剧烈折磨,这种选择显然是他自己的取向。

中国知识分子历来讲究民族气节。亚圣孟子曾说过,不要我所不要的东西,不干我所不干的事。求我所必求,为我所必为,如此而已。

仔细说起来,我所不要的东西,既包括我们不该要的东西,也包括我们不必要的东西。不该要的东西不要,比如,来路不明的不义之财;不必要的东西也不要,比如,名不符实的空衔虚誉。不该要不必要的东西,如果要了,人就变成了外物的奴隶,本来受人驱遣被人役使的外物便转即控制了我们自己。更厉害的,贪小利而忘大义,派生出不满的欲壑,长成吞象的蛇心,最终会一个跟头栽过万劫不复的深渊,永世不得“超生”。

相同的道理,不干我所不干的事。干不可以干的事,往往会损害别人,会被千夫所指,会受制裁。即使不受制裁,稍有良知,也会日不安夜不宁,问心惭愧有余;良知即便全失,也免不了担惊受怕,饮食难甘,夜不成寐。干不愿干的事,就必须勉强自己,甚至要强迫自己,不能随心所欲,也无法尽心竭力,虽是举手之劳,也会觉得苦不堪言。事情干不好不说,严重的还会因此扭曲了自己、改变了自己,最终失去了精神的舒展和心灵的自由。

话又说回来,不要自己不要的东西,不干自己不干的事,说说容易,真正做起来其实很难。比如,现在有人正巴巴地送了礼来,要还是不要,就可能十分地伤神费心。这里,不但有关系自己切身利益的取舍,同时还有人情面子、人际关系的考虑。说到底,我们都是凡人,是凡人就难以超凡入圣。

这里的关键,只怕还在于我们自身。一句话,当取则取,当舍则舍。只要来得正,黄金美玉不嫌重;不当取则不取,来路不正,一瓢一饮也算重。至少,心术不正的礼总是不能接受的,该打回去也还得打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