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兵制,和唐朝的府兵,最为相像。其制:系以“卫”、“所”统兵,而以“都督府”和“都司”,统辖卫所。——凡都司,都属于都督府,但卫所亦有属都督府直辖的。其编制:以百二十人为一百户,千二百人为一千户,五千六百人为一卫。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设于京城。有左右都督、同知、佥事。都司有都指挥使。卫有卫指挥使。千户所有正副千户。百户所有百户。每百户之下,设总旗二名,小旗十名。自卫指挥使以下,官多世袭;其军士亦父子相继。凡卫所的兵,平时都从事于屯田。有事则命将统带出征;还军之后,将上所佩印,兵亦各归卫所。统率之权,在于都督府;而征伐调遣,则由于兵部。天子的亲军,谓之“上直卫”。此外又有南北京卫,都以卫所之兵调充。凡此,都和唐朝的兵制,极相像的。但是后来,番上京师的“三大营”,既然腐败得不堪;而在外的卫所,亦是有名无实。
清朝的兵制,则初分“旗兵”、“绿营”,后来有“勇营”,再后有“练兵”。末年又仿东西各国,行“征兵”之制。
旗兵分满洲八旗、蒙古八旗、汉军八旗。满洲八旗太祖时就有。其初但分正黄、正白、正红、正蓝四旗。后来兵多了,才续添出镶黄、镶白、镶红、镶蓝。蒙古、汉军八旗,则均系太宗时所置。每旗置都统一,副都统二。凡辖五参领,一参领辖五佐领,一佐领辖三百人。入关之后,八旗兵在京城的,谓之禁旅八旗,仍统以都统副都统。驻守各处的,谓之驻防八旗,则统以将军副都统。八旗兵都系世袭。一丁受饷,全家坐食。其驻防各省的,亦都和汉人分城而居。尚武的风气,既已消亡,而又不能从事生产。到如今,八旗生计,还成为一个很困难的问题。
绿营则沿自明朝,都以汉人充选,用绿旗为标帜,以别于八旗,所以谓之绿营。皆隶于提督、总兵。总兵之下,有副将、参将、游击、都司、守备、千总、把总、外委等官。提镇归督抚节制。督抚手下,亦有直接之兵,谓之督标、抚标。其兵有马步之别。
乾隆以前,大抵出征则用八旗,平定内乱,则用绿营。川楚教民起后,绿营旗兵,都毫无用处,反藉乡兵应战。于是于绿营之外,另募乡民为兵,谓之练勇。太平军起后,仍藉湘淮军平定。于是全国兵力的重心,移于勇营(勇营的编制,以百人为一哨,五哨为一营。马队以五十人为一哨,五哨为一营。水师以三百八十八人为一营)。法越之役,勇营已觉得不可恃,中日之战,更其情见势绌了。
于是于勇营之外,挑选精壮,加饷重练,是为练军。各省绿营,亦减其兵额,以所省的饷,加厚饷额,挑选重练。
练军之中,最著名的,为甲午战后所练的武卫军。分中、左、右、前、后五军,都驻扎畿辅。而其改练新操最早的,则推湖北的自强军。张之洞总督湖广时所练。
征兵之制,实行于一九○七年。于各省设督练公所,挑选各州县壮丁,有身家的,入伍训练,为常备兵。三年,放归田里,谓之续备兵。又三年,退为后备兵。又三年,则脱军籍。其军官之制,分三等九级。上等三级,为正副协都统,中等为正副协参领,下等为正副协军校。
水师之制,清初分内河、外海。江西、湖南、湖北战船,属于内河。天津、山东、福建战船,属于外海。江、浙、广东,则两者兼有。以水师提督节制之。太平军起后,曾国藩首练水师,以与之角逐,遂成立所谓长江水师。而内河水师亦一变。事平以后,另练南北洋海军,而外海师之制亦一变。从前《广智书局》出有夏氏所著《中国海军志》一册。于清代海军沿袭,叙述颇详,可供参考。又甲午以前海军情形,亦散见《东方兵事纪略》、《中东战纪》两书中。
火器沿革,见《明史》卷九十二,和《清朝全史》第十四第三十七两章。文长不能备录,可自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