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中国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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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兵制

西汉所行的,是民兵之制。人民都有当兵的义务。《汉书·高帝纪注》引如淳说:“《汉仪注》云:民年二十三为正。一岁为卫士,一岁为材官骑士,习射御,驰战陈。又曰:年五十六,衰老,乃得免为庶民,就田里。”又《王制正义》引许慎《五经异义》:“汉承百王,而制二十三而役;五十六而免。”两说相同。案今文家说,民年三十受兵,已见第一编第八章第五节。《高帝纪注》又引:“孟康曰:古者二十而傅。三年耕,有一年之储,故二十三而后役之。”《五经异义》:“《高孟氏韩诗》说:年二十行役,三十受兵。”则汉朝人民的服力役,比古代迟三年,服兵役却早七年,或者汉代所承,实是古制;三十受兵,是儒家托古所致;亦未可知。

其兵的种类,有“材官”、“车骑”、“楼船”三种:材官是步卒,车骑是骑兵,楼船是水师。《后汉书·光武纪注》引《汉宫仪》:“高祖命天下选能‘引关’、‘蹶张’材力武猛者,以为‘轻车’、‘骑士’、‘材官’、‘楼船’。常以秋后讲肄课试,各有负数,平地用‘车骑’,山阻用‘材官’,水泉用‘楼船’。”大约“材官”最为普通,“车骑”边郡较多,“楼船”只有沿江海的地方有。

京师有南北军:“南军卫尉主之,掌宫城门内之兵。”“军中尉主之,掌京城门内之兵。”据《文献通考》,其详可参看原书。武帝时,增置中垒、屯骑、步兵、越骑、长水、胡骑、射声、虎贲八校尉,都属北军。八校尉,都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刑法志》:“至武帝平百粤,内增七校。”“晋灼曰:胡骑永常置,故此言七也。”又有期门、羽林,都属南军。《文献通考》引章氏说:“汉初南北军,亦自郡国更番调发来。何以言之。黄霸为京兆尹,坐发骑士诣北军,马不适士。劾乏军兴则知自郡国调上卫士,一岁一更,更代番上,初无定兵。自武帝置八校,则‘募兵’始此;置羽林、期门,则‘长从’,始此。”案期门是从六郡良家子孙里选出来的,见《汉书·东方朔传》。羽林兵,初名建章营,设于太初元年。后来又取从军死事的人的子孙,养在羽林,“教以五兵”,号曰“羽林孤儿”。见《百官公卿表》。

前汉时,各郡都有都尉,帮着太守管理武事。王国里头,则相比郡守,中尉比都尉。这种制度,都是沿袭秦朝的。后汉光武帝建武六年,罢郡国都尉;七年,罢天下轻车、骑士、材官、楼船。只留着京师的南北军。然而后来郡国也往往复置。北军里的八校尉,虎贲并入射声,胡骑并入长水,又省掉中垒校尉,所以号为北军五营。此外另有一支兵,驻扎在黎阳,谓之黎阳兵。又会扶风都尉带一支兵,驻扎在雍悬。护卫园陵,俗称为雍营。

秦朝和西汉时代,有一种特色,就是“这时候,去古未远,人民尚武的性质还在,无论什么人,发出去都是强兵。”巴蜀等一两处地方是例外。所以秦朝的用兵,不论骊山的役徒,闾左的百姓,都发出去战守;汉朝也有所谓“七科谪”、张娄曰:吏有罪一,亡命二,赘婿三,贾人四,故有市籍五,父母有市籍六,大父母有市藉七,见《汉书·武帝纪注》。“弛刑”、“罪人”、“恶少年”、“勇敢”、“奔命”、“伉健”……这都是未经训练的人。然而发出去,往往战胜攻取。将帅里头,也极多慷慨效命的人。譬如后汉的班超,又如前汉的李陵,以步卒绝漠,这是历史上只有这一次的事情。有这种民气和民力,傥使真能利用,中国的国力实在可以扩张到无限。偏遇着秦始皇、汉武帝两个人,把民力财力大半消耗在奢侈淫欲的一方面。秦始皇的用兵,已经很不经济,汉武帝更其专信几个椒房之亲,家无法度,以致总算起来,总是败北的时候多,胜利的时候少,细看《汉书·匈奴列传》可见。伐大宛这一役,尤其是用兵不经济的确证。汉朝用兵,所以结局总获胜利,是由于这时候中国和外国的国力,相差太远,并不是用兵的得法。这种用兵,结局虽获胜利,毕竟是以最大的劳费,得最小的效果的。就使胜利,也所得不偿所失。这种用兵,实在一无可取。中国大有可为的时代,就给这两个人弄糟了的。然而后世,反很多崇拜他、原谅他的人,可谓侥幸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