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佛渡有缘人:佛法与人生智慧(大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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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以佛心修智慧心——大彻大悟,无量智慧(3)

于是,这只鸟儿就按照自己的想法,每日适当减少进食。结果它身体逐渐瘦小了,但羽毛仍保持光滑润泽,终于有一天从笼子里得以脱身,实现了自己的愿望。生命原有高低起伏,不管是在逆风中起飞,还是从泥泞中爬起,都是生命情境的一部分。逆风中藏着机会,顺风中也有危机。要让生命流畅,最重要的是面对人生的态度和智慧。

在处于低潮的时候,我们应该积极调整自己。我们无法改变水流的方向,却可以随着水流调整出最适合游泳的姿势。风要往哪个方向吹,是我们无法掌控的,但是不管风如何吹,我们依然可以调整自己的手势,把风筝放得又高又远。

在许多年前的一次国际象棋比赛中,一个名为法兰克·马歇尔的棋手走了一着后来常被赞誉为“最美妙一着”的棋。在那决定胜负的一局中,他与对手——一位俄国大师,势均力敌。马歇尔的王后受到围困,但要杀出重围,仍是有几个办法可想的。由于王后是最重要的进攻棋子,观战的人都以为马歇尔会依照常规,把王后走到安全的地方。

马歇尔对着棋局苦思,时间到了,他拿起王后,略一停顿,随即下在最不合常理的方格内——在那里,敌方有三枚棋子可以把王后吃掉。

马歇尔在紧要关头放弃王后,太不可思议了,观棋的人和马歇尔的对手都吃了一惊。

接着,俄国棋手和其他的人都恍然大悟,明白了马歇尔走的是极高明的一着。不论对方用哪个子吃王后,都会立陷颓势。俄国棋手看出自己败局已定,只好认输。马歇尔以大胆、罕见的招数赢了对手:牺牲王后,赢了棋局。

其实,他是否能赢得比赛并不重要,甚至他的弃后妙招也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能够撇开传统的想法,去考虑这一招。他不囿于传统方式,愿意根据自己的判断,并仅凭自己的判断,走这一险着。不管棋局结果如何,马歇尔都是真正的胜利者。

“是弃后的时候了吗?”这句话是否会在意想不到的情况下浮现在你的脑海中呢?

在我们周围,因口角之争就离家出走的,因高考落榜就意图自杀的,因感情纠葛就自暴自弃的,因就业压力就精神崩溃的,可谓大有人在。尤其是年轻人当中,悲观厌世、随波逐流、我行我素、玩世不恭等生活态度在某些人心中甚至成为一种时尚,这是无知者的自欺欺人,也是无能者的心理安慰,更是一种悲哀。当今社会,竞争激烈,发展迅速,人们随时都要面对挑战,与其把时间浪费在牢骚满腹、怨天尤人上,不如适应社会、迎难而上,走出无悔的人生。

适时放弃,也许会心痛一阵,也许会恋恋不舍。但舍得、舍得,唯有舍才能有得啊。从前一位有名望的禅师,给自己的爱犬取了一个奇怪的名字叫“放下”,他每天总是到处唤着自己的狗儿,大声喊:“放下!放下!”不明其理的人总以为,禅师是太喜欢这条狗了,到哪里都离不了似的。可有谁知道,他实际是在对自己说:“放下!放下!”你我是不是也该时不时地提醒自己“放下!放下!”啊?如此,才能让自己的“心”永远“平”“安”下来。

诸佛妙理,非关文字

把硕士、学士学位看得牢牢的,这叫死人棺材。所有的学问,都是死人的古董,抵不住生死。如果真正放下向此修去,悟道的成就很快,那时,世间上的学问自然通彻,甚至于不需博闻强记,念头一提就懂了。

有一则故事:

做车轮的工匠看见皇帝读书,便问读什么书。皇帝回说是古人的书。工匠笑说,古人都已死了,那书只是古人的垃圾,不值一读。皇帝不悦,心想一个工匠知道什么书不书的,耐着性子问:“你怎知那是古人的垃圾?”工匠打了个比方:“我儿子跟我学做车轮都十年了,每天手把手教他,还不能完全领会。古人死了那么长久了,看他的书能得到什么?”皇帝听后觉得有理,放下了手里的书。

故事可能夸张,但工匠说的挺在理。文字语言只是符号,借以传达思想和更深层的心灵信息。符号传达的已经不是源信息,通过符号转译后偏离得更远了。最好的语言高手也不可能完全准确表达自己的意思,因此世上的书大多只是照猫画虎照瓢画葫芦而已,甚至充斥着谬误。况且任何“语义”的正确理解必须有理想的“语境”相对应,否则“望文”生出的常常是“假义”。因此孟子才会说:“尽信书,不如无书。”读书的最终目的在于明白事理,提高境界,不能只求数量,只在字面上抠,重在理解字后的原意,通过书求得印证。这便是读书读出情境的要求。

禅宗很明白这个道理,故以“不立文字”立宗。但是又不得不借助于文字传承心法,所以只好编些谜语般的公案、语录、偈子开启后人,算是“禅心指月”。可惜世人多不明白“指”不是月,文字也不是禅的道理,就在“小指头”上做游戏,整天禅啊禅的,结果言语道断,只剩下口头禅、文字禅。这可能就是禅宗衰微的原因。

禅宗尚且如此,其他的学问可想而知了。这是读书须慎的一个理由。

再者,知识、经验、道理等,都有其适用的限度,尤其在心灵领域,许多方面非“逻辑”所能通达,而需要空灵的状态,需要大胆的否定,需要非常的勇气和智慧,不是他人经验、平常道理所能解决的。那才是真正的“精神探险”。为学日增,为道日损,说的就是这个道理。读书无非加减法。初学用加,书越读越厚,知识越累越多,头脑中的垃圾也“水涨船高”;深学后,有了自己的想法,对他人的思想、经验、心得进行反省和感悟,去粗存精,弃知求智,书是渐读渐薄,最后可能就是“无字天书”了。

其实,人,才是一部真正的大书。人人都拥有这样一部不着一字尽得风流的“天书”。智慧的读书,实在是透过别人的书来读自己这部“天书”。无书,我们可能无法开启自己的“天书”;而尽信书,必为书所迷所惑。

书不可不读,也不可死读。

有篇《老学究》,很有趣。

一位老学究,有一天晚上赶路,突然碰到了一位已经死去的朋友,这个人一向正直刚强,所以也不害怕,问友人去哪里?亡友告诉他自己在阎王殿前当差,现在要去南边村庄捉拿一个鬼魂,刚好与老学究一起上路,于是他们并肩而行。来到一所破屋前,亡友指着对学究说:“这里面住着一个读书人。”学究很惊讶地询问友人如何知道,亡友道:“一般,一个人在白天忙碌,精神疲惫,灵感枯竭,只有到了夜晚,睡着之后,才会一念不生,胸中所读之书,字字喷射光芒,从身体的各个孔隙中发出,光彩闪烁,交相辉映,像绸缎一样,艳丽鲜明,一个人的光芒大小,根据一个人的常识深浅有关,学问越大,光芒越大,学问最差的也微光闪闪,如同一盏油灯,照亮窗户。人是看不到的,只有鬼神才能见到。这间破屋上光芒高达七八尺,所以我才知道。”老学究又问:“我读了一辈子书,睡梦中发出的光芒应该有多高?”亡友欲言又止,道:“昨天从老兄书馆经过,兄正在午睡,见老兄胸中讲章一部,墨卷五六百篇,经文七八十篇,策略三四十篇,字字变成一团黑烟,笼罩屋上。诸生朗读之声好像发自浓云密雾之中。实在没有见到光芒,不敢随便乱说。”学究大怒,呵斥亡友,友人大笑着离去。

从这篇文章,我们可看到作者对于读死书的人也是充满着嘲讽,认为一个读死书的人毫无学识可言,只懂得生搬硬套,不会活学活用,胸中所藏文章,不过是一团乌黑之气,毫无见地。可见古人在那个时代也是极为不赞成死读书的行为的。

人是活的,书是死的。活人读死书,可以把书读活。死书读活人,可以把人读死。

中国有句老话说是“书不尽言,言不尽意”,意思是说,一部书上所写的总要比写那部书的人的话少,他所说的话总比他的意思少。一部书上所写的总要简单一些,不能像他所要说的话那样罗嗦。这个缺点倒有办法可以克服。只要他不怕罗嗦就可以了。好在笔墨纸张都很便宜,文章写得罗嗦一点无非是多费一点笔墨纸张,那也不是了不起的事。可是言不尽意那种困难,就没有法子克服了。因为语言总离不了概念,概念对于具体事物来说,总不会完全合适,不过是一个大概轮廓而已。

比如一个人说,他牙痛。牙是一个概念,痛是一个概念,牙痛又是一个概念。其实他不仅止于牙痛而已。那个痛,有一种特别的痛法,有一定的大小范围,有一定的深度。这都是很复杂的情况,不是仅仅牙痛两个字所能说清楚的,无论怎样罗嗦他也说不出来的,言不尽意的困难就在于此。所以在读书的时候,即使书中的字都认得了,话全懂了,还未必能知道作书的人的意思。

前人说,读书要注意字里行间,又说读诗要得其“弦外音,味外味”。这都是说要在文字以外体会它的精神实质。这就是知其意。司马迁说过:“好学深思之士,心知其意。”意是离不开语言文字的,但有些是语言文字所不能完全表达出来的。如果仅只局限于语言文字,死抓住语言文字不放,那就成为死读书了。死读书的人就是书呆子。语言文字是帮助了解书的意思的拐棍。既然知道了那个意思以后,最好扔了拐棍。这就是古人所说的“得意忘言”。在人与人的关系中,过河拆桥是不道德的事。但是,在读书中,就是要过河拆桥。

上面所说的“书不尽言”、“言不尽意”之下,还可再加一句“意不尽理”。理是客观的道理;意是著书的人的主观的认识和判断,也就是客观的道理在他的主观上的反映。理和意既然有主观客观之分,意和理就不能完全相合。

人总是人,不是全知全能。他的主观上的反映、体会和判断,和客观的道理总要有一定的差距,有或大或小的错误。所以读书仅至得其意还不行,还要明其理,才不至于为前人的意所误。如果明其理了,我就有我自己的意。我的意当然也是主观的。也可能不完全合乎客观的理。但我可以把我的意和前人的意互相比较,互相补充,互相纠正。这就可能有一个比较正确的意。这个意是我的,我就可以用它处理事务,解决问题。好像我用我自己的腿走路,只要我心里一想走,腿就自然而然地走了。读书到这个程度就算是能活学活用,把书读活了。会读书的人能把死书读活;不会读书的人能把活书读死。把死书读活,就能把书为我所用,把活书读死,就是把我为书所用。能够用书而不为书所用,读书就算读到家了。

从前有人说过:“六经注我,我注六经。”自己明白了那些客观的道理,自己有了意,把前人的意作为参考,这就是“六经注我”。不明白那些客观的道理,甚而至于没有得古人所有的意,而只在语言文字上推敲,那就是“我注六经”。只有达到“六经注我”的程度,才能真正地“我注六经”。

平凡至极最高明

最平凡的时候是最高的,真正的真理是在最平凡之间。

唐代的李翱十分崇尚惟俨禅师的德行,所以在他任朗州刺史时,曾多次邀请惟俨禅师下山参禅论道,然而都被惟俨禅师婉言谢绝了。没办法,李翱只得亲身去拜见惟俨禅师,去的那一天,正好碰上禅师在山边的树下阅读经文。

虽然是太守亲自来拜访自己,但是禅师却毫无起迎之意,对李翱表现得不理不睬。见此情形,侍者便提醒惟俨说:“太守已等候您很长时间了。”惟俨禅师只当没听见,只是一个劲儿地闭目养神。

李翱偏是一个性子火暴之人,他看禅师这种毫不理睬的态度,就忍不住怒声斥责道:“真是见面不如闻名!”说完便甩着袖子想离开。

这时候,惟俨禅师才慢慢地睁开眼睛,慢条斯理地问:“太守为什么会看中远的耳朵,而轻视近的眼睛呢?”

这话是针对李翱“眼之所见不如耳之所闻”而说的。李翱听了也很吃惊,忙转身拱手谢罪,并请教什么是“戒定慧”。

“戒定慧”是北宗神秀倡导的渐修形式,即先戒而后定,再由定生慧。但惟俨禅师是石头希迁禅师的法嗣,属于惠能的南宗,讲究的不是渐修,而是顿悟法门。

因此,惟俨禅师便回答他说:“我这里没有这种闲着无用的家具!”李翱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只得问:“大师贵姓?”惟俨禅师说:“正是这个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