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他不是一个完美的“苹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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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两位苹果缔造者的友谊

来源:《北京文学·中篇小说月报》2011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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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一个被收养的弃儿,养父母只是卑微的蓝领阶层;他和朋友沃兹创办了苹果公司,一番艰苦创业之后,成就斐然,却被自己一手创建的公司踢出门外;随后,他创办了NeXT和皮克斯两家公司;

13年后,他重回“苹果”,带着王者归来的气势,生产出了Ipod、Ipad、Iphone。

在他事业的最高峰,他不仅仅辞去苹果CEO的职务,更辞别了这个他着意改变的世界……

他让科技成为了艺术,也成为了神话!

他不是一个完美的人,却是一个有着超凡魅力的人。

他是史蒂夫·乔布斯,一个难以超越的传奇。

小时候的史蒂夫·乔布斯不是一个爱交朋友的人,他从他同龄伙伴那里并没有收获什么,得到的尽是麻烦,因为他已经与他们格格不入了。倒是从十岁起,他就表现出对电子的浓厚兴趣,这让他和他之后的创业伙伴沃兹尼亚克走到了一起。

当时,沃兹和乔布斯的一个朋友费尔南德斯一起制作了一台计算机,费尔南德斯邀请乔布斯去参观这台计算机时,乔布斯对沃兹的设计能力非常佩服。以前他觉得他在电子学方面的知识是无人可比的,可如今的现实让他清醒了——“在电子学方面,沃兹是我遇见的第一个水平比我高的人。”

史蒂夫·乔布斯和史蒂夫·沃兹尼亚克是两个非常相似的人。他们做事都很专心,也都很孤僻,甚至有点不合群,也不是团队里的活跃分子。虽然他们年龄相差5岁,但对电子学同样的热爱弥补了这种差距。沃兹尼亚克对电子学有一种特别的爱好,当他想解释自己兴趣范围内的某一概念或者原理时,他的话就像奔腾的江水一样滔滔不绝。

乔布斯也有这样的个性,对自己喜欢的事情抱有极大的热情。不论和什么人谈话,他都和谈话人靠得非常近,几乎贴近这个人,然后把他最新的发现滔滔不绝地告诉这个人。当他决心想同某个人谈话时,是怎么也挡不住他的。后来,他的一位熟人这样评论他:“和史蒂夫·乔布斯谈话就像是从灭火的水龙头那里接水一样。”史蒂夫才智超群,却不苟言笑,不论是在孩童时期,还是以后成了世界级的名人,他都这样。有时人们能看见他笑,但那种真正的、毫无拘束的笑却是少之又少。乔布斯则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沃兹可能具有实际的操作技术,但史蒂夫·乔布斯却有一往无前的勇气。当他锁定目标时,任何事情都无法阻挡他。这么多年来,史蒂夫身上一直没有改变的就是他那狂放不羁的个性、富有进取心的精神和强烈的个人愿望,他希望通过自己的艰苦拼搏,能成为首屈一指的大人物和决策者。在他家搬到洛斯阿尔托斯后,史蒂夫开始了设计频率计数器的工作,这个装置用以跟踪电路中的固定电子频率。当他发现还缺一种必须的元件时,他就抓起电话,拨通了惠普公司的创办人兼总裁比尔·休利特(Bill Hewlett)的电话。“我只是在帕洛阿尔托市的电话本上看到了他,”乔布斯解释道,“他接了电话,那的确是个好人。他根本不认识我,但和我聊了差不多有20分钟,而且最后还答应给我一些元件。另外,他还让我夏天去惠普工作,在装配线上装配频率计数器……哦,‘装配’这个词太大了,我只是负责拧个螺丝帽。这也无关紧要,能叫我去工作,我就高兴坏了。”

乔布斯和沃兹之间的友谊形成的部分原因是两人都喜欢搞恶作剧。乔布斯对于成为一个叛逆者有着强烈的愿望,可他却不愿意付诸实际行动;沃兹则不同,他能够把想法付诸实践。

当时的嬉皮士中有不少对电子感兴趣的人,其中一个声名远扬的高手是约翰·德拉浦,是IT历史上的十大超级老牌黑客之一,绰号叫“嘎吱船长”(Cap'n Crunch)。他发现“嘎吱嘎吱船长”牌的麦片盒里作为奖品的哨子能够产生2600赫兹的音调,用这个哨子向电话话筒吹声,可以让电话系统开启一个电话呼出的“蓝匣子”,以此侵入电话系统,用户就可以免费打长途电话了。史蒂夫想见识一下他的本领,于是就跟着他。最终“嘎吱船长”答应了史蒂夫和沃兹的请求,他带着史蒂夫和沃兹这两个新手,成功地盗用了电话线路,那天晚上,他们向世界各地拨通了长途电话!史蒂夫和沃兹决定自己设计盗打长途电话的电子装置来达到同样的效果。

沃兹在斯坦福线形加速器中心的图书馆里做了几次实验性研究,他提出了一个设计方案,根据这个方案设计的“蓝匣子”要比其他盗打电话高手所用的“蓝匣子”好得多,其最大的优点就是,它不需要开关,而当有人拨打长途电话时,这个装置就会被自动激活。

“我们简直入迷了,”乔布斯说,“真是难以想象,仅仅是制作了这么简单的一个小匣子就能把电话打到世界各地。”当然,没有任何一个电话盗打者认为拨打这种免费电话是一种偷盗行为,实际上,唯一受损的是电话公司,而电话公司的损失在他们这些人看来是无所谓的。还有什么能比这样做更让人感觉荣耀呢?

在乔布斯和沃兹把盗打电话的模型给他们的朋友看之后,朋友们的兴趣也被激发起来。很多人都想要这么一只“蓝匣子”。乔布斯靠着从他父亲那里学到的说服人的本领说服了沃兹,要把他们的“蓝匣子”卖掉。乔布斯凭借他购买电子元件时讨价还价的本领,把第一批“蓝匣子”的现款价格提高到每只40美元。沃兹随后进入了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就读,他在自己的宿舍里装配“蓝匣子”,史蒂夫还在自己学校里销售这些装置。那时,每个“蓝匣子”他们卖150美元,但也允诺如果出了问题可以免费维修。后来,由于这种装置非常走俏,他们就把价格提高到300美元,卖给那些能负担得起的顾客,学生们还是按照原来的价格购买。

一开始乔布斯和沃兹设计“蓝匣子”主要是觉得好玩,但事情很快就出现了变化。电话公司采取了非常措施处理盗打电话这件事,这对他们来说就很危险了。有一天晚上,当史蒂夫在一家比萨饼店旁边的一个停车场推销产品时,突然感到一支枪对准了他,就好像一个骗子在敲诈偷窃高手似的。“我当时可以想很多办法逃跑,但任何一种办法都可能导致他向我开枪,我只好把‘蓝匣子’交了出去。”

乔布斯对“蓝匣子”的热情很快熄灭了。他想找到其他的生财之道。当时乔布斯已经知道了自己是被收养的,知道了这一点更增加了他要有所作为的愿望。沃兹尼亚克和费尔南德斯设计出的机械装置第一次在他内心激起了奋斗的决心,“蓝匣子”的失败也促使他想找到新的成功途径。

乔布斯决定去就读位于太平洋沿岸俄勒冈州波特兰市的里德学院(Reed College),这是美国西北部一所崇尚自由思想的学校。里德学院以善于培养出类拔萃的人才而著称,同时它也是一所收费很高的私立学校。乔布斯的父母知道这件事后非常吃惊,不仅仅是因为收费很高,还因为里德学院离他们家很远。“然而,史蒂夫说里德学院是他想去的唯一一所大学,假如他不能去那里,其他任何学校他都不去了。”乔布斯的妈妈回忆道。就这样,倔强的乔布斯说服了他的父母。他们倾其所有,把乔布斯送进了里德学院。

在里德学院,史蒂夫很想取得好成绩,但那不是在学习方面,而是在个人能力方面。因此,他在学习上用的时间要远远少于他用在其他方面的时间。

乔布斯第一学期的成绩很糟糕,加上他那干脆利索的性格,他决定退学并要回所交的学费。然而这之后他还呆在学校里,住在别的同学腾出的宿舍里,因为这些同学都去做自己喜欢的事了。里德学院确实是一所比较自由的学校,他们对这种现象并不介意,乔布斯甚至还与学生处的处长杰克·达德曼(Jack Dudman)成了好朋友。“史蒂夫有一个非常善于探询问题的头脑,这一点很吸引人。”达德曼回忆说,“他不会巧言令色、投机取巧,他对一些事实也不会自然而然地接受,任何东西他都想亲自查看一下。”

在第二学年开始的时候,他继续住在里德学院。“他很精明地意识到,他能在这个学校得到很好的教育,而不用受学分的困扰,在这里谁还想要学分啊?”乔布斯多年的好朋友丹·科特克如是说。那时的乔布斯穷困潦倒,整日无所事事,即使是在他的朋友圈里,他也感觉自己像一个局外人。他内心深处,想着很多的事情。

“可以确切地说,史蒂夫心中总是装着他的苹果电脑。从更深层次上分析,他的成功是由于其内心怀有一种深切的不安全感,正是这种不安全感,使他必须出去闯荡以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另外,由于他从小就是被收养的孩子,他的行事方式并不被大多数人所理解。”科特克说。

1974年春天,乔布斯回到了他父母那里。有一次偶尔翻阅《圣何塞信使报》时,他看到了阿塔里(Atari)公司的招聘广告,这个公司是在富有朝气的硅谷地区成长起来的,发展的速度之快有点出人意料。阿塔里的崛起主要得益于开发了一种叫做“乒乓”(Pong)的电子游戏,然后以这种游戏迅速打开了市场。但该游戏被安装在桑尼维尔市的一个小地方时,由于玩者众多,游戏线路阻塞严重,因此阿塔里公司迫切需要一个电子机械师解决这一问题。广告上的招聘条件是此人必须是世界知名的电子机械师,公司会为他提供良好的娱乐服务和较高的薪水。乔布斯去应聘了,出乎他自己意料的是,他被雇用了。

有一天,阿塔里公司的人事主管告诉奥尔康:“一个非常奇怪的家伙来到公司,他说他不会走,除非我们雇用他。我看,我们或者把他交给警察,或者只能雇用他了。”奥尔康回答说:“把他带进来让我看看。”

乔布斯被带了进来。“他穿着一身旧衣服,像一个嬉皮士,而且18岁就从里德学院辍学了。我真不知道为什么雇用他,他除了想做这份工作和还有一点活力之外,其他什么都没有。但我正是看中了他内在的那种活力,具备这种活力就能把这件工作做好。而且他还有一种想象力,要知道,想象力的概念是‘一个人内在的想象能力,并不依靠外在的东西’。他的思想很单纯,没有其他任何的杂质。”

“我把乔布斯介绍给唐·兰(Don Lang),他说:‘哦,不要,你把这家伙交给我干什么?他是个令人讨厌的嬉皮士。’后来我们和乔布斯达成了妥协,让他晚上过来,这样并不打扰任何人。”

史蒂夫只是在阿塔里公司做一些小事情。有一天,他去找奥尔康,要求允许他去印度见识一下印度的宗教圣人。那时,公司在德国的游戏市场出了点问题,奥尔康决定让乔布斯在去东方的路上顺便解决一下这个问题。于是,奥尔康简单地给乔布斯介绍了一下德国那边的情况,就打算让这个顺路去德国的年轻嬉皮士启程,他还提醒乔布斯叫他注意别错过了德国这一站。奥尔康让乔布斯在两个小时内解决问题,结果他真的就在两个小时之内把问题给解决了。

在德国作短暂停留后,乔布斯光着脚、穿着破烂的衣服就到了印度。这身打扮是他自己想要的,他认为这代表着一种特别的理想追求和审美观。在印度,他第一次遇见了那么多的穷人,他们和加利福尼亚穷困的嬉皮士不一样,因为嬉皮士们的穷困是可以选择的,而印度穷人的贫穷是一种命运的贫穷,是难以改变的。在印度,乔布斯接触到了很多的人和事,让他增长了不少见识。美国和印度在物质生活的舒适度方面真是有天壤之别,他以前的所思所想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在印度的这次经历对乔布斯来说真是既惊险又刺激,它完全出乎了乔布斯的预料,也是乔布斯在繁华的硅谷中所体验不到的。但这一切并没有解开乔布斯心中的问题,他内心的那种欲望仍旧没有得到满足。在他回来后,乔布斯决定以一种与以前不同的方式从最基础开始做起。

从印度回来后,史蒂夫几乎变了一个人,对人冷漠,沉默寡言,整天穿着橘黄色的外袍,头发也剃光了。他又回到了阿塔里公司,想要做原来的工作。要是今天,这个举止狂放、身着宽松外袍的大男孩到大部分公司的门口一站,可能都会有人叫警察。但20世纪70年代加利福尼亚的阿塔里公司不是这样,他们只是说了句“好吧”,于是,史蒂夫又去工作了。

史蒂夫再次回到阿塔里公司后,他感觉在东方寻求真谛的经历和充斥着电子游戏、机械制造的现实之间差距太大,这让他备受折磨。他还保留着嬉皮士风格的审美情趣,这种风格在硅谷很容易保留下来,因为这里距嬉皮士们的圣地旧金山和伯克利太近了。乔布斯又重新和沃兹尼亚克建立了联系,在不知不觉中他对他们之间的关系有了新的看法,他认为沃兹是技术方面的高手,而他则具有很强的经营能力。

沃兹那时已在惠普公司工作了,他充分利用了他的老朋友乔布斯重新回到阿塔里公司工作的机会。阿塔里公司当时研发了一种叫“超级赛车”的电子游戏,“这是新一代的车轮驱动游戏,”乔布斯解释说,“沃兹是超级赛车游戏迷,所以我就叫他晚上过来,进入产品车间,他就在那里玩一个晚上。后来,每当我在技术项目上遇到困难时,我就会打断他10分钟,让他过来帮我。他真是我免费请的最优秀的机械师了!”

沃兹在工作上非常卖力。他并不追求荣誉,就是想多做出点成绩,比如设计出一台计算机,开发出一套游戏软件等。而乔布斯对所有的过程都有准确的把握,因为往往是他策划项目,他知道如何把产品转化成利润。

阿塔里公司的奠基人诺兰·布什内尔是这样评价乔布斯的,他说:“当他想做某件事时,他给我的计划表都是按天和星期计划的,而不是按月或年计划的,我喜欢他的这种行事风格。”

据奥尔康回忆,有一天,布什内尔找到乔布斯与他达成了一项开发游戏的协议。布什内尔把这个游戏叫做“突破”(Break-Out),他把这个游戏的制作情况告诉了乔布斯,并希望尽量少用电脑芯片。首席工程师奥尔康负责后勤服务,因为乔布斯只能在晚上没有其他工程师在场的时候才来工作。

在这个“突破”游戏中,玩家需要不断地向一堵“砖墙”开火,突破这堵墙就算赢得了胜利。要想玩好这个游戏需要有高度集中的注意力、坚决要成功的信念以及紧迫感——所有这些乔布斯和沃兹都具有。

“突破”的整个设计过程花费了48个小时。公司认为是乔布斯设计了这个游戏,实际上它全部是沃兹的功劳。“史蒂夫的作用只是在沃兹搞设计的时候买些糖果和可乐。”兰迪·威金顿如是说。他是一个很年轻的小伙子,是阿塔里公司临时雇用的,后来他到了苹果公司就职。

沃兹凭借以前的设计经验,准备用非常少的电脑芯片来完成“突破”的设计。乔布斯把这件事告诉了奥尔康,奥尔康对这个想法大为赞赏,乔布斯要求获得1000美元的设计奖金。奥尔康对乔布斯说:“如果这个游戏你用不到50个芯片就能做好,我就给你1000美元的奖金。”但乔布斯回来对沃兹说,阿塔里公司只给了600美元。就这样,他只给了沃兹一半。也就是说,沃兹做完“突破”的设计后只赚取了300美元,而乔布斯却得到了700美元。

后来,奥尔康发现了“突破”设计中的一个问题。他说:“我们对这项设计一无所知,而且由于乔布斯也不懂这项设计,他又不想让我们知道不是他设计的,因此,在‘突破’最终投放市场之前,我们不得不重新进行了设计。”

直到1年后沃兹才知道这件事的来龙去脉,这件事也让他和乔布斯之间的关系产生难以消除的阴影。那是在一次乘飞机旅行中,沃兹发现奥尔康也在飞机上,就过去和他谈话。那时设计完“突破”已经很长时间了,沃兹认为他可以承认“突破”游戏的电路是他用很少的芯片设计的了。在那次谈话中,奥尔康顺便提到他给了乔布斯1000美元作为完成这项设计的奖金。沃兹意识到他的朋友和伙伴乔布斯欺骗了他。其中有一种说法是,沃兹得知这件事后,难过得哭了。

据乔布斯和沃兹多年的好朋友亚历克斯·菲尔丁说,当乔布斯读到比尔·西蒙(也是本书的合著者)创作的故事《甜苹果?酸苹果?》(On the Firing Line)时,他非常气愤,打电话向沃兹解释说:“我根本就记不清那件事了。”乔布斯一直坚持说“记不清那件事了”或是“那件事没发生过”。

史蒂夫从阿塔里公司得到的这笔钱——先不论是多少——确实给他带来了好运,他用这笔钱买下了位于俄勒冈州的一个称为“All-One”的农场,这个农场是他在里德学院的同学居住过的地方。

史蒂夫对于向美国北部发展有着极大的热情。他一直投身于电子工业,实现着自己的梦想。最终他实现了自己的理想,他付出了很多,也收获了很多。他凭着自己对电子元件价格的敏感——这得益于他在海尔蒂克做过工,销售过“蓝匣子”,以及他父亲重新创业、从事汽车销售的经历,加上沃兹尼亚克那种神奇般的天赋,他们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他们之间的合作甚至在制作“蓝匣子”之前就已经开始了,他们好像还能设计出来别的东西,然后拿出来卖,但那又是什么呢?

乔布斯和沃兹尼亚克都愿意尝试不可能的或根本就无法实现的目标,这是他们的共同特征之一。沃兹喜欢把一件事情做得更好,很多人对他能用那么少的部件、那么高超的技术进行设计工作难以相信。1975年秋天,沃兹就自豪地展示了一种新电路板的几张设计图纸。而到了第二年年底,他就把第二个电路板设计出来了,这两个电路板都是用来驱动颜色显示的。史蒂夫知道后非常高兴。可能这是他一直想得到的,他能借助这一产品就能在生意场上打下一片天地。他告诉沃兹,他要把这项技术变成电子企业。沃兹同意设计电路板图纸,而让电脑发烧友购买图纸,然后按照图纸说明用各种电子元件装配成计算机。当时沃兹依旧在惠普公司工作,而乔布斯也还是在阿塔里公司工作。

沃兹尼亚克的头脑里想的是电路设计,而乔布斯,这位电子市场的弄潮儿,想的却是给自己的品牌计算机起一个他们两个人都喜欢的名字。乔布斯非常喜欢流行歌曲,他也常与铁哥们儿一起去俄勒冈州的苹果农场,乔布斯还很喜欢吃苹果,另外,“苹果”在电话本的排列顺序中也位于“阿塔里”的前面,于是他就打起了“苹果”的主意。最终,在向报社提交合作书并公布发行时,他们给自己的品牌起了个既文雅、又不咄咄逼人、也不严肃呆板的名字——苹果计算机。

在1976年4月1日愚人节这一天,沃兹尼亚克终于答应合作了,他签了长达10页的合作书并把它交给了乔布斯。合作书上写着,乔布斯和沃兹占有相等的股份,还有10%的股份属于罗恩·韦恩。韦恩是乔布斯在阿塔里公司的好友,他答应帮助乔布斯和沃兹。但是他们三个人,甚至包括乔布斯,都没有认为这是个宏伟创业的开始。他们当时也没有世界性的发展眼光,只是希望能建造一个电路板生产线,每个电路板的生产成本为25美元,然后卖到50美元。他们的产业模式只是开发沃兹的电路设计模型,然后生产出电路板投放市场,在这一个产业运营链中,他们希望不要亏本。

然而,乔布斯和沃兹并不是没有展望过他们的商业前景。他们把他们的第一批产品叫做“苹果I”,很明显,乔布斯和沃兹希望他们的“苹果”源源不断地“从树上掉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