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长的歌曲
骏马在草原上能跑多远,长调就有多长。
草原、骏马和长调,是蒙古人的三件宝。
在我的理解中,长调是蒙古族人的精神之歌。在草原长大的人,被独特的地域气息滋养出了与众不同的秉性。他们视大地为家,为天堂;视河流为母亲河;视蓝天为长生天,一直在为他们这些当儿子的人赋予着力量;视山峰为博格达(神山),一直在高处保佑着草原上的生命……他们懂得生命的情意,更懂得感恩,所以便用长调表达着内心感受,倾诉着精神反应。由于长调在内容和音乐形式上都与地域(草原)融为一体,极其天然地保持了地域的原生态韵味。所以,一首长调唱起时,既是蒙古族人的精神寄托,又是灵魂归宿。
同时,长调也是草原的翅膀。人们在草原上唱长调时,一定是心灵向往远方,渴望远行的时候。“眼睛能看到的地方,人和马一定能到达”,蒙古人让精神引路,再长再远的路便都会被双脚或马蹄留在身后,而唱一首长调,其身心便会变得轻快如同走马(草原上的一种善于奔驰的马)。由于长调是从草原独特的文化背景中滋生出来的,所以在更多的时候,它是悠长而雄浑的,被人们唱出的时候,便像绵长而密集的马蹄从午夜穿过,直叩心灵,如“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便是对长调形式与草原气息相融的生动写照。
长调,蒙语称“乌日听道”,意思是“悠长的歌曲”。长调是蒙古族人在草原上长久维持下来的自由歌谣,以游牧民族的生存景象为主要表现内容。历经时间的孕育之后,成为一方赤野天地的心灵展示,也成为神在草原上的自由呼吸。在长调盛行的地方,有这样一个说法:“儿童会走路便会骑马,会说话便会唱歌”。在辽阔的草原上,当你听到远处传来悠长的歌声,那一定是有人在唱长调。你向发出歌声的地方望去,不一定能看见人,也不一定有马,但歌声却越来越远,像一把锋利的刀刺入了缥缈的烟尘之中。这时候你便觉得长调是人的另一种行走,它携带着人的肉身,犹如风一般掠过了草原。
听长调,我们从它激扬悠长的曲调中似乎看见了它的身与翅。长调的身在草原上牢牢扎根,岿然不动,而它的翅在高空飞翔,影响和提升着人的心灵。据《马可·波罗游记》记载,成吉思汗率兵征服欧亚时,蒙古长调曾作为军营歌曲,一路征战一路高歌,每当大战,士兵们高唱长调,士气便会大增。成吉思汗在治军的过程中也曾说过许多颇具长调特色的话,如:“吃肉的牙长在嘴里,吃人的牙长在心里”,以及“让狗饿着,它才会跟着你”,当大汗掀起的草原旋风掠过欧亚草原,长调便开始流传于亚欧地区,至今仍有留存。
有人曾这样论述长调:“长调是牧民在放牧和传统节庆时歌唱的抒情性民歌载体。集中体现了蒙古族游牧文化的特色与特征,并与蒙古民族的语言、文学、历史、宗教、人生观、习俗习惯等紧密联系在一起,贯穿于蒙古民族的全部历史和社会生活中。是蒙古民族的文化创举。”长调在内蒙古自治区的阿拉善、锡林郭勒、呼伦贝尔等大草原盛为流行。“长调”有一个明显的音乐特征,即唱腔十分舒展,一旦唱出,犹如劲风一般酣畅淋漓,而其节奏又十分自由,像天上的白云,也像展翅飞过天空的鸟群,让人的心胸顿时为之开阔。
不论你从哪里来,是哪个民族,听一曲长调,你的血液都会顷刻间为之沸腾。我第一次在草原上听长调,一个脸膛红润的汉子开口唱第一句时,我立刻感到有一双大手攫住了我,在用力把我向一个辽远的地方推去。我震惊不已,真正体会到了灵魂出壳的悸痛和惊异。长调,这弥漫过草原的劲风,多么酷似人骨头里的血性,一经心灵之火点燃,便立刻响彻天际,让人有飞升之感。
长调有多种样式,一般为上、下两句结构。演唱时,把四句歌词分两遍唱完。长调犹如从大草原上生长起来的树,枝上挂满了草原的多种物质,所以长调的歌词内容大多以骏马、骆驼、羊群、蓝天、白云、水草为主,多有颂唱的意味;唱法以高亢、开阔的真声为主,并使用蒙古民歌中的“诺古拉”特殊润腔方法,使发声更悠扬,音调更韧长,更富有草原地域意味和外在的生命力。
长调最能出效果的场面是:由一个人领唱长调主旋律,三五个人以潮尔,即波折音,类似颤音配合,会营造出特别肃穆、庄严的气氛。纵观长调,潮尔对其独特风格的形成起到了重要作用。听者站在距演唱者两三米的地方,会感到有一股声势浩大、辉煌壮丽的气势冲击过来,似乎要把人的身心穿透。听过《走马》的人,都会感到从音调中传递出的山洪倾泻之气概。比如《走马》,很短,只有四句:“骑上轻快的红走马,须把缰绳拉紧些,要去的地方在天边,不要泄气耐性些。”只可惜我在这里只能引用这首长调歌词,其实,它真正的力量在曲中。犹如一只鹰,词是它的目光,而只有曲才是它的翅膀。
长调响起,我们便倾听到了神的呼吸。
会说话便会唱歌的民族
因为唱长调,蒙古人显得与众不同。
蒙古人是游牧民族,他们往往选择水草丰美的草原作为生存地,视大地为天堂,敬山峰为腾格里(神山),把河流当成母亲河。他们懂得在大自然中寻找最佳的生存方式,能充分利用草原优势让自己生存下去。所以,有人称他们是“大地之子”。
“蒙古”一词有两种说法,一为“天族”,二为“永恒的部落”。蒙古族与中国北方的匈奴、东胡、鲜卑、契丹、室韦有密切的渊源关系。蒙古是一个崇拜狼的民族,自认为祖先是狼,自己是狼的后代,他们从狼身上学到了最基本的生存方法,在草原上和狼相互依存。从某种意义上而言,狼是蒙古人的宿命,他们活着就是像狼一样与命运作斗争,死后以毡裹起尸体,用牛车送到山上让狼吃掉。他们认为,一个人在死后三天内如果没有被狼吃掉,他的灵魂就不能上天,就不会有来世。
他们可以在草原上的任何一个地方建起穹庐(帐篷)。白天,他们骑着马在草原上放牧,夜晚,他们围着篝火唱歌跳舞,唱着长调迎接来自草原一端升起的朝阳。因为季节变幻,他们的居住灵活多变,往往会向别的地方迁徙。迁徙时,勒勒车或马背就可以载动全部的家。迁徙实际上就是我们常说的游牧,这一古老的生存方式历经时间的孕育之后,成为一方赤野天地的心灵展示,也成为神在草原上的自由呼吸。
马是蒙古人的忠实伙伴,一个蒙古族男孩长到一定的年龄时便必须要拥有一匹马,从此,马便伴随他们的一生。他们在草原上纵马奔驰,到处留下矫健的身影。马也是蒙古族男人的象征,他们往往要用套马绳从马群中套住性子最烈的马驯服,让它成为自己的坐骑。马背上有一个蒙古族男人的一切,他们在马背上思考,饮酒,唱歌,和情人接吻。如果在草原上的一个小山坡或树林旁有一架卸落在地的马鞍子,说明有一对情人已从马背上下来,正在附近的一个角落里做爱,卸落在地的马鞍子提醒路人这个地方已被他们占有,请勿打扰。
“一只狼在仰天长啸,一条腿被猎夹紧咬,它最后咬断了自己的骨头,带着三条腿继续寻找故乡。”长调是蒙古族人在草原上长久维持下来的自由歌谣,是蒙古族人的另一册历史。
成吉思汗是蒙古族人心目中的神。公元一二〇六年,他在斡难河源头举行大聚会,建大蒙古国,他被推戴为蒙古大汗,号成吉思汗。公元十三世纪初,他连续击败蒙古纷争部落,统一蒙古,之后又统一了中国北方。蒙古人在成吉思汗的率领下,不断西征,先后建立了钦察、察合台、窝阔台、伊儿等四个汗国。成吉思汗发挥了大兵团作战的优势,让蒙古铁骑一跃而入中国历史舞台,他还征服了亚欧许多国家,以极其潇洒的身姿书写了一个民族的神话,让西方惊呼:“上帝之鞭”出现了。
在蒙古人居住或放牧的地方,经常能看到一个个由石头堆成的敖包。敖包在蒙古语中称“鄂博”,意为“石堆子”。蒙古族牧民在草原上走出一条路后,便在路口放一块石头,提示后面的人此处有路。时间长了,路口的石头越堆越高,人们在石堆上插上树枝,再在树枝上绑上经幡,在敖包周围举行祭祀活动。
蒙古人表达对客人敬重和爱戴的方式是斟酒敬客,当客人走进蒙古包后,热情好客的蒙古人便会将美酒斟在银碗或金杯中,托着哈达唱起动人的敬酒歌,缓缓献到他们面前。这时,客人则接住酒,能饮则饮完,不能饮则饮少许将酒归还主人。蒙古族人善饮,逢喜庆节日每每大醉,有时候,家人只能让醉得不能醒的人抱住一只羊去吻,人慢慢醒了,羊反而醉了。那些微醉的人则往往跨上马背便睡觉,让马把自己驮回去。
蒙古人在野外宰羊或喝酒时,凡是有人从附近路过,便必须要被邀请过来一并饮用,受邀请的人不论有什么事,都必须停下与他们一起吃肉喝酒,否则,便被视为对邀请者不尊重。
在火炉旁想起过去的时光
一个民族在历史的烟尘中走远后,仍有一些东西留了下来,像一棵树一样长高长大,并迎风接雨,吟唱出了心灵之歌。而倾听了这草原的天籁之音的人又是多么幸福。“他的歌声横过草原,天上的云忘了移动,地上的风忘了呼吸;毡房里火炉旁的老人忽然间想起过去的时光,草地上挤牛奶的少女忽然间忘记置身何处;所有的心,所有灵魂都随着他的歌声在旷野里上下回旋飞翔,久久不肯回来……”这是著名女诗人席慕蓉在一九九六年踏上蒙古草原游历,在拜访长调大师哈扎布时,听了他演唱的蒙古族长调后发出的感叹。她是蒙古族人,听到长调的这一刻,应该说才是真正的回归。草原将一颗女儿心放飞到外面很久了,在听到长调的一刻,一颗心灵与草原又重逢了。
听一曲长调,让灵魂在苍茫草原上自由飞翔。这种美的享受,被诸多音乐学家、歌唱家称之为“天籁与心籁的完美统一”,而美学家则称之为“人和大自然高度自由完美的统一”。《辽阔的草原》是长调的经典,它的词和曲调都简洁精练,整首歌采用上下两个对偶乐句旋律,让情绪自然流淌,使外在形象和内在意境达到完美的统一,也使人和自然有了一种和谐的对接。“虽知有辽阔无际的草地/却不知有泥淖的沼泽地嗬咿//虽有美妙无双的情侣/却不知她真心的情和意嗬咿//虽知有宽广无垠的草原/却不知有水淹的沼泽地嗬咿//我虽有贤淑温柔的娇妻/却摸不透她神秘的心底嗬咿//虽只有水雾溟朦的川溪/却不知怎涉足越逾嗬咿//曾经有过那挚爱的深情/怎能够将它从心中忘记嗬咿//虽知有苍茫逶迤的峰峪/却不知该怎样飞越长驱嗬咿//过去那使人心碎的热恋/怎能将它么冷漠地抛弃嗬咿”。
宴歌《六十个美》更是别出心裁,在单乐段的歌曲中就一一细水长流般唱出六十个美丽生动的事物。这些事物有草原、土地、生命、青春、牛羊、骏马、候鸟、鸿雁、阳光、云霭、明月、繁星、山、海、鲜花、流水、琴弦、歌声、父母、弟兄、长者、天下、太平……有人评价宴歌《六十个美》时说:“它情景交融、法乎自然、天人合一的独特意境和神韵,在人类进入大工业时代,自然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今天,更为突出显示出蒙古族长调民歌高度的美学价值。”
长调主题是爱,有人的爱,万物生灵的爱。所以,听蒙古长调,实际上听的是爱的海的涛声。任何一个事物的出现都与它的生发地有很大的关系。蒙古族一直生存在边远地带,长久以游牧的方式存活,所以,他们对爱的思考和表达方式便有了浓郁的地域气息。比如:“呼伦贝尔盟隔着草滩遥相望的/是乌和尔图灰腾两座山//我那可爱的弟弟哟/没想到他遇上了灾难。”仔细看一看,这首《乌和尔图灰腾》里有一个隐秘的对接——两座山岿然不动,遥遥相对,而两个兄弟,也犹如两座大山,但却不堪灾难的重压,有一座已经轰然倒塌了。
心灵,因为爱而充满悸痛。
倾听歌之翼
“骑上轻快的红走马/须把缰绳拉紧些/要去的地方在天边/不要泄气耐性些”一匹从大雾中慢慢走来的小红马,受领了人给予的美称——“走马”,然后开始了生命长旅。而因为人对它寄托了希望,并对它有“要去的地方在天边”的敦促,所以它的情绪会变得更集中,意志可能会更坚强。也许,一匹马必须要经过这样的磨砺,才能成为一匹好马。而一匹被人们称之为“走马”的红马,经历了生命的磨难后,可能会变得更加冷峻。红色的走马,你越走越远,而路却会越来越长,你的四蹄不要在疲惫中停息。这首《走马》应该是草原上的一个真实写照,让人感觉出生命的冷峻与沉迷。从歌词看,似乎有些许“说教”,但千万不要忽略它的生发地——草原,要知道那可是一个大风劲吹,万草浮动的地方,当一个事件发生或一个人出现时,背后一定有一双地域的大手将其推动。这时候,人不是单纯的人,地域也不是单纯的地域,一定有更大的鼓动充斥其内心,要漫延出更为激荡和感人的景致。
《小黄马》是锡林郭勒风格的长调歌曲,曲调古朴委婉。“你那轻巧的步伐令人陶醉/美丽的姑娘我的太阳/你温柔的性格留在我心上”不知这匹小黄马能否听懂这首歌的意思。一个陷入情网的少年,骑着它去会心上的姑娘,去的路上为它身上的东西陶醉,为它发出了赞叹。其实,是少年的心已经醉了,马上要见到心上人了,他眼里的一切都幻化出了缥缈的美,所以他对运载自己的小黄马忍无可忍地不住赞美一番。
细细琢磨一下,其实他赞美的并不是一匹马身上最美的东西。在草原上,马与男人其实都是雄性的,加之地域气息的渲染,人一跨上马背不疾驰一番才怪呢!所以,作为一个男人,尤其是一个蒙古族男人,就应该赞颂马刚烈的一面才对。设身处地想,轻巧的步伐是不常见的。但这是一首爱情歌,所以应该有例外的事实。
后面的两句应该说的是少年会完情人返回途上的心情。这会儿他不再赞美马了,美丽的姑娘在他心上升成了太阳,他心满意足。爱是让人眩晕的东西,一旦陷入进去,人便不知所措,常常失去理智。但欢乐的时间总是短暂的,激情过后,还得踏上返回的路途。一路上,小伙子体味着姑娘的深情,觉得它温柔的性格美不可言,已留在了心上。他也许忍不住内心的喜悦,唱出了这首歌。我们有理由相信,长调就是在这样的时刻从人的心里自然流淌出来的,但是,也许天快黑了。小伙子,还是早点回家去吧,到家后,喝一碗奶酒,做个好梦。
同样感人的还有《苍老的大雁》(Obugen Xibuu锡林郭勒盟长调民歌):“哉,白茫茫外海之海滨,/啼鸣飞来时多么美好。/啊,呼哉!/哉,我那可爱的七只雏雁。/祝愿它们飞到温暖的地方安康欢乐。/啊,呼哉!/哉,秋末寒冷己来临,/芳草枝叶凋谢失颜。/啊,呼哉!/哉,我那可怜可爱的七只雏雁,/想必已飞到温暖的地方安居欢乐。/啊,呼哉!/哉,年迈的老雁,我呵,/只能留在山河上空盘旋。/啊,呼哉!/哉,老雁我并非想老而老的,/是因人世间自然规律而老的。/啊,呼哉!”演唱这首长调的是长调王哈扎布,他的歌声是草原的另一种风,自他的胸腔弥漫而出,给草原带来了福音。这是一首歌唱人的生命的歌——一位长者似乎站在高处,心里想着自己的一生,对儿女们发出了一番感叹。歌中的老雁是一个老人,他有七个儿女,迎着季节的风雨茁壮成长。春夏是多么美的季节啊,大雁们从海滨出发,历经了一次长旅,寻找到了大草原,并从此驻足生存。到了秋天,它们迎着凄冷的寒风向南而去,空气里传动着飘零之叶的瑟瑟声,有一些已经老了的大雁无法起飞,只好留在原地,挨着时间度过寒冬。人生凄凉,至此已显露无遗。谁都不想老,但岁月催人的双手谁也无法抵挡,它慢慢地抚摸着你的生命,一经停顿,便是你变得苍老的那一刻。所以,老人有一些伤感,甚至有一点恐惧,担心曾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不幸再度在儿女身上发生。但人生无常,谁又能预料一生的经遇呢?时光荏苒,转瞬间,七只小雁便会变成七只老雁。终其一生都在飞翔的大雁啊,你们和每个人一样,故乡在远方,但你们回不去了。回不去了,草原便是你们的家。
前面已提到了狼,在这里我再写写长调中的狼。在草原上,流传着许多关于狼的故事。狼通人性,有时候狼性即人性,狼和人在有些时候十分相似,听一只狼的故事,如同听一个让人佩服的人的故事,而有时候见到一个人,便觉得他就是一只草原上的狼。随便翻书,一首长调中的这几句便跳了出来:“一只狼在仰天长啸,/一条腿被猎夹紧咬,/它最后咬断了自己的骨头,/带着三条腿继续寻找故乡。”在雪野或密林中,狼往往会突然出现——随着一声嘶哑的嗥叫,它们灵活的身躯裹着寒风已出现在旷野中。站定之后,它们很快便前仰后蹲,眼睛里散浸漫溢开一丝寒光。这是狼在进攻猎物前才会显示出来的野性。在短短的时间里,这股野性会变成洪水,要将它看到的东西一一淹没。狼的腰身很瘦小,四条细细的腿几乎难以支撑身躯,但如果伫立在岩石上或悬崖边,任凭风雪怎样吹打,也不论站立多长时间,它们总是纹丝不动,如同从大地深处长出的一棵树。当它们选定了攻击的目标,瘦小的身躯在顷刻间会突然爆发出巨大的力量,光影一闪,就已到达。它们在雪野中奔驰时,如离弦之箭,转眼间便穿越出很远,树叶和野草被它们的身躯撞击得纷纷坠落,在它们身后飘成一片战栗的绿色大雨。如果它们穿过雪野,就会有细雪被四只爪子踩起,扬起一层白色波浪,使阳光折射出眩晕的光芒。最后,它们会在旷野中变成一个小黑点,直至在夕光中和大地融为一体。
在狼的生命中,充满了勇敢、灵活和机智。它们可以为了内心的一个小小的需求去冒险,也可以为了精神的高贵而自残或选择死亡。有一只狼被牧民打伤,眼看自己无法逃出包围,一头撞向一块石头。但在更多的时候,它们都很灵活机智,能够把握自己的命运,从来都不会在盲目的情况下出动。
在它们身上,孤独和骄傲并存;它们能够在寂寞中忍受孤独,做长期的等待,也能够为高傲的内心而不屑于一些事物。它们在沉默或者随意之中保持着高度警惕,从不外露。但它们伫立在高处对着圆月发出的长嗥,却淋漓尽致,感人肺腑,让人觉得它们在发出嗥叫的那一刻精神振奋,浑身激荡着一股股难捺的热流。它们的执著也同样与众不同,为了捕获选定的目标,可以长时间跟踪,从不轻易放弃。其实,狼对大自然中的同类充满了友爱,总是不动声色地关心着林中百兽。它们在食取猎物时,总要把一些骨头、皮肉和残渣剩屑留在路边。而那些在寒冬或陷入无助境地的狐狸、秃鹫、鹰、乌鸦等,往往会把狼留下的这些东西作为最后一根生命的稻草渡过难关。受狼的启示,新疆的牧民在沙漠中吃完西瓜后,将瓜皮反扣在地上,使其保持一定的水分,以供以后路过此地的受困者或鸟儿能得以解救。
狼和人在很早的时候有过密切的关系,曾和平共处,用同样的方法捕取食物,许多游牧民族自认为是狼的后代,以狼为图腾。人性之中,有时候潜藏着狼性。而狼的极致,人一直非常向往,但却无力到达。狼走近人的时候,人对它们抱有一种恐惧心理,怕它们进入我们的生活,打乱我们的生活秩序。人给狼制造了很多可怕的传言,拒狼千里之外。
狼走了,并且越来越少,草原因失去生态平衡极度枯萎,但谁又能挽留住狼消失在夕阳尽头的脚步?在今天,我们怀念狼,怀念狼身上的美,也怀念狼与人心灵之间无言的感应和交流。
每个人的身体里,都应该有一只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