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摘要)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职责:
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预控、应急救援和指挥机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为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和乡镇管船机构、公益性渡口提供必要的人员和经费保障。
第十一条水上交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第四十八 条水上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救助工作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做好水上交通事故的救助和善后工作。
发生特大险情或者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时,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应当立即启动水上安全应急救援预案,指挥各方力量参与救助。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应当全面、积极履行职责,服从政府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第五十条 船舶遇险或者发生水上交通事故,当事船舶的船长或者当班驾驶、值班人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组织自救,并按照规定向就近的航务海事管理机构报告。渔业船舶遇险或者发生水上交通事故应当同时向就近的渔政管理机构报告。
第五十一条 航务海事管理机构收到船舶、浮动设施遇险求救信号或者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救助遇险人员,及时向遇险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向上级航务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五)《四川省渡口管理办法》(摘要)
第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履行下列具体职责:建立健全渡船自救互救机制,实施渡运有关应急救援预案;
二、水上交通应急工作制度
(一)乡镇水上事故(险情)应急预案制度
应急预案是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
发事件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的指导文件,是应对突发事件的首要环节。《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水上搜救应急预案体系,国家层面有《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省、市、县人民政府建立了“水上交通(运输)事故(险情)应急预案”等政府专项预案。同时,水上交通(运输)事故(险情)应急预案也建立到乡级人民政府,成为乡级人民政府应急体系中最基础环节。乡镇水上事故(险情)应急预案应当遵循预案管理的相关要求,针对水上险情或事故的性质、特点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建立水上交通事故(险情)各个环节的应对策略,规定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预防与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措施等内
容。乡镇水上事故(险情)应急预案包含以下内容:
(一)总则。包括预案编制的目的和依据、工作原则。
(二)水上应急组织。包括领导机构、参与部门、现场指挥机构及职责分工等,乡镇船舶自救互救的组织也应当进入乡
镇应急的组织范畴。
(三)预防与预警机制。包括与水上交通安全相关的预防预报预警信息建立、预防预警行动(水上交通安全检查)、险
情和事故分级等。
(四)应急处置。包括应急预案启动条件、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分级响应、指挥与协调、信息发布、应急终止等。(五)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调查与评估、恢复重建等。
(六)应急保障。包括人力资源保障、财力保障、物资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治安维护、通信保障、科技支撑等。
(七)监督管理。包括应急预案演练、宣教培训、责任与奖惩等。(乡镇人民政府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范本见附录一)
(二)船舶应变部署制度
船舶应变部署与应变演习是船舶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是船舶防止各类水上事故的重要预案。由于船舶所处的环境复杂多变,随时可能发生各种危及船舶和人命安全的事故,船舶必须配备各种应变设备和器材,船员必须明确自身的职责和义务,建立明确的应变部署制度,将应变任务形成为个人的本能,保证水上人命安全、减少船舶财产损失和防止水域污染。应变部署制度包含制定应变部署表(船员应变职务备忘卡)和进行应变演习两方面。
1.船舶应变部署表
应变部署表是船舶用图表形式表述的船舶遇险时紧急报警信号及船员和旅客必须采取的行动的专门文件,是水上交通应急预案制度在船舶的一种表现形式。应变部署表的作用是指导船员和旅客能正确应对和处理紧急情况,保障船上人员和旅客的生命安全。《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规定:应变部署表应展示在全船各明显之处,包括驾驶室、机舱和各船员起居处所。应变部署表内容包括: ①规定的通用紧急报警信号的细则、发出警报时船员和旅客必须采取的行动、弃船命令发出的过程;②分派给船员的任务,包括关闭船上各类开口、准备救生设备、集合旅客、使用通信设备和消防任务等;③负责维护救生和消防设备的驾驶员的安排和职责;④责任人员受伤后的替换者,不同应变情况所要求不同的行动;⑤在应变时,指定给船员的与旅客有关的各项任务等。应变部署表应在船舶出航前制定,因船员变动时必须更改应变部署表或制定新表。客船用应变部署表的格式尚须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可。
(1)应变部署表中的通用紧急报警信号(为本船自己使用)。
应变部署表中的通用紧急报警信号包括:弃船警报、救生警报、进水警报、人落水警报、救火警报、堵漏、油污和解除警报等告知本船船员的紧急报警信号。船舶应变部署表规定的报警信号不同于《内河避碰规则》的声响信号,这些信号只为本船使用,用以指挥本船船员和乘客应对事故和险情。
(2)船员任务
——船舶应急总指挥人:船长(100总吨以下船舶驾驶员)。
——机舱应急指挥人:轮机长(150千瓦以下由机工负责)。
——行驶中驾驶台值班任务:
①驾驶:由当班驾驶员或船长执行。
②通讯联络:驾驶员当班时由船长执行,船长当班时由驾驶员执行。
③掌舵:由舵工执行。
④信号管理:由驾驶员、轮机员、机工执行。
⑤瞭望:由驾驶员执行,驾驶员当班时,由水手执行。
——行驶中机舱值班任务:
①左右主机操纵:当班轮机员(机工)执行。
②管理救火水泵:当班轮机员(机工)执行。
③管理其他辅机:当班轮机员(机工)执行。
④关闭水密门及隔舱阀:当班轮机员(机工)执行。
⑤应急照明设施开启(夜航航段):当班轮机员(机工)执行。
——关闭、开启船上各类开口任务
①检查逃生通道警示标志是否张贴:由水手执行。
②逃生通道门正常开关:由水手执行。
③逃生通道和门口障碍物清理:由水手执行。
——消防救生设备准备和使用任务:
①消防设备存放处(或旅客登乘处)相关处所“内河船舶救生设备标志”的贴示有效:由驾驶员或水手执行。
②消防救生设备按照“消防设备布置图”的标识正确放置:由驾驶员执行。
③消防救生设备的实用性检查:由驾驶员执行。
——集合旅客任务:
①宣传安抚旅客:由服务员(售票员)执行,未配备服务员(售票员)的小型船舶由水手执行。
②集合旅客:由服务员(售票员)执行,未配备服务员(售票员)的小型船舶由水手执行。
③指挥旅客安全转移:由服务员(售票员)执行,未配备服务员(售票员)的小型船舶由水手执行。
④清点旅客人数:由服务员(售票员)执行,未配备服务员(售票员)的小型船舶由水手执行。
⑤抢救受伤旅客,搜寻失踪人员:由水手、驾驶员执行。
——救火任务:
①携带水龙头准备接用施救,由驾驶员或水手执行。
②携带灭火器准备使用,由水手执行(机舱由轮机员或机工执行,客舱由服务员执行)。
③携带水桶准备使用,由水手执行(机舱由轮机员或机工执行,客舱由服务员执行)。
④携带黄沙准备使用,由水手执行(机舱由轮机员或机工执行)。
⑤关闭门窗、舱口、孔道,由水手(客舱由服务员)执行。
⑥隔断电路,由轮机员或机工执行。
⑦维持火场秩序,驾驶员、水手、轮机员和服务员共同执行。
⑧驾驶台指挥、鸣放报警信号,由船长(100总吨以下船舶驾驶员)执行。
⑨悬挂信号,由轮机员、机工执行。
⑩照料旅客,指导乘客使用消防器材和救生器材,由服务员、舵(机)工执行。
——进水抢险任务:
①带水泥、黄砂抢救,由水手或有经验者执行。
②带水桶抢救,由水手或有经验者执行。
③带席、棉被抢救,由水手或有经验者执行。
④带油布、麻屑抢救,由水手或有经验者执行。
⑤带木板、楔抢救,由水手或有经验者执行。
⑥带铁棒、太平斧抢救,由水手或有经验者执行。
⑦带钳工工具抢救,由水手或有经验者执行。
⑧带抽水泵抢救,由轮机员或机工执行。
⑨关闭门窗孔道风斗右舷房舱,由水手执行(机舱由轮机员或机工执行)。
⑩驾驶台指挥、鸣放报警信号,由船长(100总吨以下船舶驾驶员)执行。
11保障机舱主机、辅机正常运行,由轮机员或机工执行。
12照料旅客,指导乘客使用救生器材,由服务员、舵(机)工执行。
——人落水营救任务:
①驾驶台指挥,由船长(100总吨以下船舶驾驶员)执行。
②悬挂信号,由轮机员、机工执行。
③瞭望、传令,由水手执行。
④准备抛救生圈,由水手执行。
⑤救生艇指挥(以值班驾驶员担任为原则)。
⑥操舵(值班舵工执行)。
——弃船任务:
①准备放艇(小型船舶没有救生艇或生活艇配置的,则执行准备救生圈、救生衣等动作),由驾驶员执行。
②管理绳缆,由水手执行。
③照料旅客撤离,撤离顺序为妇女、老人、儿童、乘客、船员,由服务员、舵(机)工执行,船长最后离船。
④检查艇内备品,携带信号灯、救生圈等,由轮机员或机工执行。
⑤联系工作,由驾驶员执行。
⑥船长离船。
——救助他船任务
①驾驶室指挥,由船长(100总吨以下船舶驾驶员)执行。
②通讯,驾驶员当班时由船长执行,船长当班时由驾驶员执行。
③瞭望,由水手或驾驶员执行。
④系缆作业,由水手执行。
⑤转移人员,由服务员、舵(机)工执行。
通常,内河小型船舶配员较少,一般只有 2~3名船员,《船舶应变部署表》的内容应当相对减少,任务也可进行合并。
2.船舶应变演习船舶应变演习是船舶应变部署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船舶应变部署表》进行检查和完善的一种方式,也是训练船员熟练掌握应急技能的必要手段。通过应变演习,船舶可以发现在执行安全规章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避免事故的发生。而一旦发生事故,只有训练有素的船员,完善的应急设施、器材,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以及正确的指挥和良好的群体协作,才能有效实施各种救助措施,保证人命安全和减少损失。
开展船舶应变演习,就是要求船员熟悉并掌握应变知识,精通各自的应变职责,能够熟练地操作完成指定的应急任务。通过应变演习训练船员正确使用船上各种应急设备器材,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和检查,使之处于齐备和良好技术状态,以便随时可用。同时,通过应变演练,也能教育船员和乘客,更好地树立水上交通安全意识、保护自身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中对船舶应变演习做了相应要求,通常救生、消防演习每月(客滚船每两周)进行一次,防油污演习每个月进行一次,应急操舵演习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堵漏演习每六个月进行一次,主机失灵、全船失电、人员落水、搜救、碰撞、搁浅、人员伤病、货物移动演习每年进行一次。内河小型船舶应当结合实际,将船舶应变演习与船舶自救互救工作相结合,适时开展船舶应变演习。
内河小型船舶《船舶应变部署表》《船员应变职务备忘卡片》范本见附录二、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