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1922年,初为人父的弗朗西斯·司各特·菲兹杰拉德带着妻子泽尔达·瑟里和嗷嗷待哺的女儿法兰西斯,把家搬到了长岛——纽约著名的豪宅云集之地。与菲兹杰拉德比邻的,大多是新晋的社会名流,其中就包括作家瑞因·拉德纳、演员留费德兹和埃德·维恩。
当时菲兹杰拉德年方二十六岁,而且并无可以倚仗的祖荫——他父亲曾经离乡别井,从中西部的明尼苏达州圣保罗市,不远万里奔赴东部的纽约州布法罗市谋生,一度供职于宝洁公司,但被辞退之后,只能万般无奈地举家黯然西返。菲兹杰拉德能够过上如此阔绰的生活,是因为他那出类拔萃的才情和少年成名的运气:他在1920年出版的处女作《天堂的这边》(This Side of Paradise)首印只有三千册,但三天便告售罄,随后一年加印了十一次,总销量达到了近五万册。这本书给他带来的不菲版税(五万册的版税近一万两千美元,可供参考的是,当时普通人能找到日薪五美元的工作就算走运了)倒在其次,对他的经济收入更有助益的是,摇身变为文学新星的他,在给各大报刊撰写短篇小说时,可以获取更高的稿酬。
这段时间正是菲兹杰拉德人生中最意气风发的阶段:貌美如花的妻子泽尔达尚未罹患精神分裂症,在各种社交场合与他出双入对,一起被视为爵士时代的代表人物;而他的第二部作品《漂亮冤家》(The Beautiful and Damned)已经在《大都会杂志》连载完毕,并在当年3月出版,首印两万册卖得很快,出版社又加印了五万册。正是在这个时候,菲兹杰拉德开始构思《了不起的盖茨比》(The Great Gatsby)。
20世纪20年代不仅是菲兹杰拉德个人的黄金岁月,对整个美国来说亦是如此。从1918年的第一次世界大战落幕,到1929年华尔街股灾引起的大萧条来临,这十一年被称为“爵士时代”(Jazz Age)或者“热闹的20年代”(Roaring Twenties)。在此期间,美国的经济、社会、文化各方面均取得长足的进展,顺利地晋升为全球最富裕的国家,并成为现代消费主义的发源地。
随着战争的结束,许多复员军人从欧洲回到美国,这些人由于拥有大量的退伍费,给市场带来了强劲的消费需求,美国的经济因之迎来了腾飞的阶段。这个时期最主要的经济现象是汽车产业的异军突起,仅以福特汽车公司为例,该公司的首款量产车(Model T)在1927年停产之前,总销量高达一千五百万辆。汽车的迅速普及带动了高速公路的兴建,也催生了汽车旅馆、汽车服务站、二手车销售等新兴行业,更加速了城市的扩张进程。从美国的历史来看,20世纪20年代和50年代、90年代是其经济发展最迅速的三个时期。
在社会方面,最大的进步出现在1920年:当年8月18日获得批准的《美国宪法第十九修正案》禁止美国各州和联邦政府因性别因素而立法限制任何公民的选举权,美国妇女由此获得了选举权。这种女权主义的胜利,加上新涌现的大量适合女性从事的文职岗位,如电话接线员、打字员、会计等,促使当时的美国女性开始走出家门,初步摆脱男权的控制。这种新自由体现在衣着打扮上,则是男性化的倾向。女性政治权力的增强和经济收入的独立又和新的学说(主要是弗洛伊德的性心理学)结合起来,共同造成了传统婚姻、家庭观念的瓦解。而美国城市化的进程也在1920年取得实质性的飞跃:正是从这一年起,美国的城市居民开始多过农村居民。
文化上最值得一提的新局面当然是爵士乐的出现。爵士乐流行的客观条件是无线广播技术的成熟和大量无线广播电台的设立。1920年8月31日,全世界首个新闻广播电台在密西根州底特律市成立,紧接着宾夕法尼亚州的匹兹堡市也出现了美国首个商业广播电台,而最早的定期娱乐广播节目则出现在1922年。数以千计的广播电台使那些家里有收音机的人们无需到酒吧,只要在客厅便能欣赏各种新潮的音乐,爵士乐因此应运而生。爵士乐源自底层的非洲裔美国人,但它最大的受众群体却是美国的白人中产阶级,而爵士文化的中心则在美国两个最大的城市——东部的纽约和中部的芝加哥。在快速城市化的社会背景中,象征着城市中产阶级生活方式的爵士乐吸引了大量想要逃离沉闷乡村生活的青年男女,迅速成为当年最主流的文化现象,乃至人们习惯于用菲兹杰拉德发明的“爵士时代”来指称这个时期。
足够奇怪的是,在这个欣欣向荣的热闹时代,整个美国社会却处在禁酒令的管制之下。1919年1月16日,美国国会批准了《美国宪法第十八修正案》,该法案“禁止在合众国及其管辖下的一切领土内酿造、出售或运送作为饮料的致醉酒类;禁止此类酒类输入或输出合众国及其管辖下的一切领土”。这条规定和社会对酒精饮料的强劲需求共同造就了许多一夜暴富的神话:有些不法商人从加拿大走私酒精饮料,伪装成药用酒精在药房里销售,从而获得巨额的利润。直到1933年12月的《美国宪法第二十一修正案》废除禁酒令为止,走私酒精饮料一直是司空见惯的社会现象,美国的上流社会也出现了骤得横财的新生富豪和兴盛数代的世家大族之间的分化。
《了不起的盖茨比》正是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诞生的。和撰写前面两部小说时的一气呵成不同,菲兹杰拉德创作《了不起的盖茨比》的进度非常缓慢。他起意要写这本书,是在1922年6月,但正式动笔则是翌年的事。他先是写了个开头,然后觉得不满意,于是彻底推倒重来(这个开头后来变成了短篇小说“赦免”,收入他的短篇小说集《那些忧伤的年轻人》)。1923年5月,菲兹杰拉德移居法国的蓝色海岸,在那里写出了《了不起的盖茨比》的初稿,并在11月将其邮寄给他的编辑麦克斯韦·佩金斯和他的经纪人哈罗德·奥博,随后举家到罗马过冬。他在罗马收到佩金斯的回信,佩金斯认为小说的初稿主题并不清晰,而且对盖茨比生平着墨过多,建议他进行修改。经过几番加工之后,菲兹杰拉德终于在1925年2月中旬交出了定稿。
在确定书名的时候,菲兹杰拉德曾经犹豫不决。他最初属意的书名是《西卵的特里马乔》(参见本书注83)。1924年11月7日,他在写给佩金斯的信中说:“现在我决定还是用原来的书名……《西卵的特里马乔》(Trimalchio in West Egg)。”但佩金斯认为这个书名太过模糊,也担心普通读者不知道Trimalchio怎么发音,于是设法说服菲兹杰拉德放弃这个想法。佩金斯和泽尔达倾向于用《了不起的盖茨比》,那年12月,菲兹杰拉德对此表示接受。看完最后一次校样之后,菲兹杰拉德又提议把书名定成《特里马乔》或者《戴金帽的盖茨比》(Gold-Hatted Gatsby),这也被佩金斯否决了。1925年3月19日,菲兹杰拉德再次提出新的书名:《星条旗下》(Under the Red,White and Blue),但这时书已付印,来不及更改了。三个星期之后,也就是在4月10日,这部小说以《了不起的盖茨比》的名字出版了。菲兹杰拉德认为这个书名“还可以吧,不算坏,也谈不上好”。
令所有人意想不到的是,尽管菲兹杰拉德已经不再是五年前刚出道时的默默无闻之辈,而是拥有一定声望的社会名流,可是《了不起的盖茨比》在市场上的表现却远远不如他的前两部小说,简直可以用惨淡来形容。惨淡到什么程度呢?这部小说在作者生前只由斯克里伯纳出版公司(Scribner)印刷过两次,当菲兹杰拉德在1940年与世长辞时,1925年8月第二次印刷的三千册图书还有部分呆在仓库里。除此之外,现代文库出版公司曾在1934年印刷了这本书,但也是因为销售欠佳而不再加印。
当年的读者缺乏发现这是一部杰作的眼光,评论界也没有表现出足够的欣赏能力。《纽约时报》在1925年4月19日刊登了由埃德温·克拉克撰写的书评,认为“这本书很有趣,讲述了一个神秘而浮华的当代故事”,并轻描淡写地指出“(菲兹杰拉德)写得很好,他向来写得很好,因为他写得很自然,他的形式感也有所完善”。
甚至直到1940年,《了不起的盖茨比》也没有得到应有的评价——即使作者在1924年便自认为这是“美国有史以来最好的小说”。那年12月23日,在菲兹杰拉德死于心脏病三个星期之后,《纽约时报》刊登了简短的讣文。这篇文章指出《了不起的盖茨比》是菲兹杰拉德最出色的作品,并引用文学评论家约翰·张伯伦的话,认为作者“有能力用一段文字抓住一个时代的韵味、一个夜晚的芬芳和一首老歌的情调”。但它对菲兹杰拉德的评价到此为止,只是把他当做一个有点才气的普通作家。
仅仅三年之后,情况开始发生变化。1942年,美国许多图书销售商和出版商联合部分图书馆和作家,组建了“战时图书协会”(Council on Books in Wartime)。这个非营利组织的信条是“图书是思想战争中的武器”,它致力于通过图书来影响美国人对二战的思考,为远在海外作战的士兵提供足以振奋士气的精神食粮。从1943年秋天到1947年秋天,该协会挑选了一千三百二十四种图书,以“部队专供丛书”的形式出版,并由军方统一采购,四年间共交付近一亿两千三百万册。按照1943年5月12日的《密尔沃基新闻报》(Milwaukee Journal)第十六版相关报道的说法,有许多出版商将这个项目视为清空销路欠佳的库存书的良机。或许当年斯克里伯纳出版公司也有这样的动机,但无论如何,入选“部队专供丛书”让《了不起的盖茨比》第一次有了大规模在读者手上流动的机会。著名的菲兹杰拉德研究专家马修·布鲁克里指出,入选“部队专供丛书”之后,《了不起的盖茨比》一年间的配送量比过去十八年的总销量还要多,大约有十五万册。
正是从这个时候起,《了不起的盖茨比》开始了征服图书市场和文学评论的经典之路。它得到的分析和评论,比其他任何美国小说都要多。美国文学研究的先驱托尼·坦纳断言《了不起的盖茨比》是“最具匠心的美国小说”,而在1998年,美国的现代文库出版公司邀请包括丹尼尔·布尔斯廷、拜雅特等在内的专家评选二十世纪百大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高居榜眼,仅次于詹姆斯·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它在图书市场上的表现也是水涨船高,光是21世纪以来的销量就有多达数百万册之巨。这里面有部分要归功于它在美国的国民读物地位——许多中学指定其为学生的必读书目。
那么,《了不起的盖茨比》的经典之处到底在哪里呢?这本翻译过来不到十万个汉字的小说为什么能够成功地抵御过岁月长河的冲刷,焕发出历久弥新的迷人魅力呢?在我个人看来,这部小说的艺术成就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菲兹杰拉德栩栩如生地再现了“热闹的20年代”的社会氛围。在《了不起的盖茨比》之前,美国小说中多的是对马车、轮船的描写,汽车所占的地位是无足轻重的。但在菲兹杰拉德这部小说中,汽车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小说的叙事者尼克·卡拉威在开篇就指出他拥有一辆“旧道奇”,随着情节的推进,我们将会逐渐发现,杰伊·盖茨比拥有的是奶黄色的劳斯莱斯,少女时期的黛熙开的是白色的跑车,而热衷骑马的汤姆·布坎南也有一辆蓝色跑车,布坎南情妇的丈夫乔治·威尔逊则是汽车修配厂的老板。甚至小说中最关键的情节也跟汽车有关:黛熙开着盖茨比的劳斯莱斯,把布坎南的情妇梅朵给撞死了。可以说《了不起的盖茨比》赋予了汽车前所未有的重要性,而正如前文已经指出的,汽车产业的兴起正是20世纪20年代最具标志性的经济现象。
菲兹杰拉德这么写绝对不是无意的,同样的情况也适用于电话。在《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电话”这个词汇总共出现了六十五次,对于一部只有九章的中长篇小说而言,这频率是很惊人的。电话和汽车一样,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相互交往的方式,它能够让处在不同空间的人实时地进行交流,在刚接触的人看来简直就像魔法般神奇。菲兹杰拉德安排盖茨比经常在宴会中告退去接听来自芝加哥或者费城的电话,正是为了强化笼罩在他身上的神秘色彩。
《了不起的盖茨比》不仅巧妙地将那个时代最具代表性的两种器物镶嵌在自身中,而且也如羚羊挂角般浑然天成地容纳了那个年代新出现的社会风潮——主要是女性的独立和新的家庭伦理观念的出现。曾经让叙事者尼克·卡拉威倾心不已的乔丹·贝克是新女性的化身,她是个高尔夫球运动员,家里只有姑妈一个亲人,从来不受家庭事务的羁绊,而是以四处参加比赛为生。甚至连她的外表也呈现出当年流行的男性化倾向,她“是个苗条的平胸少女,昂首挺胸地站着,姿势很像年轻的军校学生”,至于她的行为举止,尼克“发现她穿晚礼服,无论什么衣服,都像穿运动服”。值得顺便提起的是,这个名字来自当年在美国风靡一时的乔丹牌跑车和贝克牌电器——连她的名字也是新时代的象征!甚至连梅朵的妹妹凯瑟琳这样次要的角色也是独立的:她曾经和一个女性朋友结伴,到大西洋彼岸的欧洲去旅游。
在小说的第七章,当盖茨比和布坎南摊牌时,布坎南慷慨激昂的陈词很好地总结了这种点点滴滴地散布在全书的观念转变:“难道现在最时髦的事情就是袖手旁观放任来路不明的无名小卒跟你的太太做爱吗?哼,如果这样才算时髦,你尽可认为我很古板……这年头大家开始蔑视家庭生活和家庭制度了,我看接下去规矩都要被废掉,连黑人和白人也可以通婚了。”
而对当时社会影响极大的禁酒制度,在《了不起的盖茨比》中也是无所不在。盖茨比之所以能够过上挥金如土的生活,根据布坎南的调查,因为他从事的是走私酒精饮料的勾当。用来路不明的钱财办起来的宴会,其实可以被当成是对“热闹的20年代”的讽喻。小说的第三章和第六章异彩纷呈地描述了盖茨比家举办的两次灯红酒绿的宴会,比如下面第三章的这段文字:
到了晚上七点,管弦乐团已经抵达,不是那种五人小乐队,而是正式的乐团,双簧管、长号、萨克斯管、小提琴、短号、短笛、低音鼓和高音鼓,样样齐备。在海里游泳的宾客都已从沙滩进来,正在楼上换衣服;纽约来的轿车停了整整五排,而各处走廊、客厅和阳台站满了明艳的女宾,她们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顶着稀奇古怪的发型,披着卡斯蒂利亚人做梦也想不到的纱巾。吧台忙个不停,诸多盛放着鸡尾酒的托盘飞也似的飘到外面的花园。花园里充满了笑语和欢声、毫不经意的寒暄和转身即忘的介绍,还有彼此不知姓名的女人之间热烈的攀谈。
爵士时代特有的丰裕、浮华而热闹的情调在这段文字中呼之欲出。第八章也有一个大致相同的段落,描写的是黛熙出嫁前所处的生活环境:
因为黛熙是个妙龄少女,而她所处的又是纸醉金迷、寻欢作乐的势利世界。在这个世界里,轻歌曼舞尽日不息,声色犬马终年无休。萨克斯管彻夜吹奏着如泣如诉的“毕尔街蓝调”,上百双金色、银色的舞鞋踢起闪亮的灰尘。到了茶歇时间,这首低沉而甜蜜的热门歌曲依旧不断地回荡着,而许多新鲜的面孔宛如被那些铜管吹落在地面的玫瑰花瓣,在舞厅里到处飘来飘去。
让约翰·张伯伦赞叹菲茨杰拉德“有能力用一段文字抓住一个时代的韵味、一个夜晚的芬芳和一首老歌的情调”的,大概就是这段描写。
总而言之,就像伊迪丝·华顿的《纯真年代》(The Age of Innocence)之于镀金时代,当今的读者要通往对美国爵士时代的认识和感知,《了不起的盖茨比》是必经之路。一部小说单独地定义了一个时代,这正是《了不起的盖茨比》的了不起之处。
其实这也是菲兹杰拉德这部杰作在刚开始不被读者欢迎的原因之一。由于与时代太过贴近,它很容易被读者当成陈腔滥调的社会新闻。就好比在时下的中国,如果有部小说充满了春运、矿难、地沟油、三聚氰胺奶粉、强拆,那么读者很容易因为对这些题材的司空见惯而产生厌倦的抵触心理。纵观中外文学史,那些经典作品往往要在问世很长时间之后才能确立其经典的地位,原因也正在这里。就《了不起的盖茨比》而言,它最初的不幸还在于,因为它对时代的描摹太过成功,竟然导致菲兹杰拉德在叙事和语言上的高超技巧完全被忽略了。接下来我们要谈论的就是这让《了不起的盖茨比》成为经典的第二个因素。
这本书的原文只有不到四万九千个单词,但读起来却会觉得很漫长,这是由于它的文字密度非常大的缘故。前面我们说过,《了不起的盖茨比》得到的分析和评论,比其他任何美国小说都要多,原因也就在这里:小说中几乎每个单词都有其独特而丰富的意义,并且前后呼应的地方极多。例如第三章的开头写道:
那年夏天,我邻居的房子常常在夜里传来音乐声。那蓝色的花园里,许多男男女女飞蛾似的在呢喃、香槟和星辰之间走来走去。
“飞蛾”看似不经意的比喻,但却传达了尼克·卡拉威对那些围绕在盖茨比身边的食客的鄙夷。到了第四章,在盖茨比的敦请之下,乔丹·贝克婉转地要求尼克安排盖茨比和黛熙在他家会面,尼克得知之后非常吃惊:
他等了整整五年,买下那座华厦,把星光施舍给那些想来就来、想去就去的飞蛾——他费了这么多心血,只是为了能够在某天下午,到一个陌生人家里“坐坐”。
读到这里,我们才发现第三章的“飞蛾”其实是很重要的,如果没有它,后面这个巧妙的比喻就会变得模糊不清。诸如此类的例子还有很多,梅朵·威尔逊在纽约买的狗链、盖茨比家的游泳池、艾克堡医生的眼睛等等,无不是具有极强互文性的指涉对象。而《了不起的盖茨比》中最著名的物品,当然是黛熙家码头上的绿灯——象征着盖茨比追求的梦想。
菲兹杰拉德匠心独运地安排绿灯出现了三次。第一次是在开头的第一章:
他对着黑黝黝的海面,奇怪地伸出双手,而且尽管离他很远,我能看出来他正在发抖。我不由向海那边望去,但什么也没看到,只见远处有一点微茫的绿光,兴许是谁家码头上的电灯。当我回头去看盖茨比时,他已经消失了,再次留下我一个人,在这不平静的黑暗中。
第二次是在全书最中间的第五章:
“可惜有雾,不然我们可以看见对岸你家的房子,”盖茨比说,“你家码头末端总是亮着一盏彻夜不灭的绿灯。”
黛熙突然伸手挽住他,但他似乎沉浸在他刚才说的话里。也许他已经明白,绿灯无与伦比的重要意义从现在起永远地消失了。在从前,和他与黛熙之间遥远的距离相比,那盏绿灯似乎离她非常近,近得几乎触手可及。它和黛熙的距离,就像星星和月亮那么近。现在它原形毕露,无非是码头上的一盏灯而已。让他心醉神迷的物品从此减少了一件。
第三次是在小说结尾的第九章:
我坐在沙滩上遐想古老而未知的世界,忽而想起了盖茨比,他第一次见到黛熙家码头末端的绿灯时,肯定也感到万分惊喜。他走过漫漫长路才来到这片蓝色的港湾,肯定觉得梦想已经离得非常近,几乎伸出手就能够抓得到。他所不知道的是,梦想已经落在他身后,落在纽约以西那广袤无垠的大地上,落在黑暗夜幕下连绵不绝的美国原野上。
第一盏绿灯象征对梦想的追求,第二盏象征对梦想的实现,第三盏象征对梦想的超越,为整部小说构建了非常完美的对称结构。这种不着痕迹的安排在文学作品中是很罕见的,所以连仅把菲兹杰拉德视为普通作家的同时代评论家也不得不承认“他的形式感也有所完善”。
在我看来,《了不起的盖茨比》在语言层面最杰出的成就,是对人物形象的刻画。哪怕在长达数十万字的小说中,我们也很难找出如此之多特征鲜明的人物:执着落寞的杰伊·盖茨比、虚荣自私的黛熙·布坎南、谨慎自省的尼克·卡拉威、傲慢吝啬的汤姆·布坎南、高傲冷淡的乔丹·贝克、刁蛮势利的梅朵·威尔逊、软弱本分的乔治·威尔逊、阴险虚伪的梅耶·沃夫希姆,甚至连只出现两次的凯瑟琳,也呈现出她的多面性:俗气妖艳,却又知道分寸。其实小说和绘画在艺术手法上是相通的。真正高明的画作要表达某个对象,总是重点刻画其最突出的特征,而其他地方则不多加描摹,甚至留白,比如中国古代的山水或者花鸟画,这样透露出来的美感,往往是面面俱到的摄影作品无法比拟的。真正高明的小说在人物形象的塑造上也是如此,菲兹杰拉德在《了不起的盖茨比》中,就呈现出这种知白守黑的至高境界。比如形容汤姆·布坎南的吝啬,他是这么写的:
过了片刻,汤姆站起来,开始用毛巾把那瓶尚未打开的威士忌包起来。
“想来点这玩意吗?乔丹?……尼克,你呢?”
我没有回答。
“尼克,你呢?”他又问。
“什么?”
“想来点吗?”
“不了……我刚想起来今天是我的生日。”
在这段文字之前,黛熙和汤姆夫妇邀请盖茨比、尼克和乔丹到她家吃午饭,饭后五人到纽约市区散心,汤姆在家带了一瓶威士忌。接着盖茨比和汤姆在广场酒店的房间里摊牌,就谁才是黛熙的真爱大吵了一通。随后黛熙和盖茨比先行离开,轮到汤姆、尼克和乔丹要走的时候,阔绰到让尼克惊叹“很难想象竟然有同龄人会富裕到这种程度”的汤姆居然还不忘把这瓶威士忌带回家,同时又要装作大方地问乔丹和尼克想不想喝。这寥寥数笔,真是将汤姆·布坎南的吝啬刻画得入木三分。而菲兹杰拉德对主角的描写就更不用说了,总是落寞地冷眼旁观其他人在自家花园里恣意狂欢的盖茨比早已是美国文学中最深入人心的人物形象。
除此之外,菲兹杰拉德对生活状态的置入和心理活动的拿捏也是极其高明的。比如他写尼克到纽约上班不久后的心情:
我渐渐喜欢上纽约,这里的夜晚别有活力十足而引人入胜的情调,摩肩接踵的红男绿女和川流不息的往来车辆让人感到目不暇给和心满意足。我喜欢沿着第五大道朝北走,从人潮中挑选出罗曼蒂克的女人,幻想再过几分钟我就要进入她们的生活,没有人会知道或指责我想入非非。有时候,我在脑海里尾随着她们,跟到她们位于某个阴暗街角的公寓,她们转过头来,朝我嫣然一笑,然后走进门,消失在温暖的黑暗里。这大都会的黄昏很迷人,可我偶尔会有挥之不去的孤寂,每当看见那些囊中羞涩的年轻职员在商店橱窗之前倘佯,捱到晚饭时间形影相吊地去餐厅填肚子,我知道他们也深有同感——我们这些薄暮中的年轻职员啊,正在虚度一生中最灿烂的年华、一夜中最美好的时辰。
我相信这段写于九十年前的文字,依然能够唤起今天不少在大城市为了生活而奋斗的年轻白领的共鸣。
尽管无论是从对时代脉搏的把握上来看,还是从语言艺术上来判断,菲兹杰拉德这部代表作都是当之无愧的经典巨著,但我在准备翻译已经进入公共版权领域的外国文学作品时把它列到第一位,却是缘于别的原因——让《了不起的盖茨比》成为经典作品的,还有一个最后、或许也是最重要的因素,那就是菲兹杰拉德委托小说的叙事者尼克·卡拉威,让他用道德的自省来审视所谓的美国梦(American Dream)。
被许多美国人引为国民精神的美国梦,是新教伦理和宪政主义相结合的产物,它的核心含义是:任何人在美国,只要足够勤奋,坚持不懈地奋斗,便能拥有更美好的生活。美国梦最早的化身是本杰明·富兰克林,这个出身贫寒的传奇人物小时候连学也上不起,从十二岁开始打工,但凭着自己的努力,最终成为美国的开国元勋,同时也是卓有成就的作家、政治家、音乐家、外交家、科学家、投资家。这种单纯依靠自身奋斗便能白手起家的美国梦曾经给了许多美国贫民无尽的希望,也吸引了无数欧洲人前赴后继地移居新大陆。但人们对“更美好的生活”的定义是有问题的,那往往意味着上流社会的生活,也就是拥有更多的钱财、享受更丰富的物质条件。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最早对美国梦进行批判的文学作品之一。在菲兹杰拉德的笔下,杰伊·盖茨比纯粹是美国梦的当代化身:他出身贫寒,但从小热爱学习,有意识、有系统地训练自己——在小说的结尾,盖茨比的父亲将《霍巴隆·卡西迪》拿给尼克·卡拉威看,少年时期的盖茨比在那本破旧的西部小说的扉页上,工整地写着一份富兰克林式的作息表。通过多年的奋斗,不择手段地从事各种有悖法律的勾当,盖茨比终于有资本跻身上流社会,在长岛的西卵买下了一座豪华的大别墅。每逢星期六晚上,盖茨比家总是高朋满座,甚至不乏百老汇的明星。从表面上看,盖茨比是美国梦可以成真的又一个活生生的例证。
但菲兹杰拉德在小说中隐晦地提出了两个重要的问题:“更好的生活”是否仅仅是指拥有更多的物质享受?所谓上流社会的生活是否值得向往?
第一个问题的答案是否定的。对盖茨比来说,买下别墅、大办宴席只是旨在吸引黛熙注意的手段,而并不是目的。尽管在他的宴席上,香槟总是满溢的,但他本人从来不喝;尽管在他的舞池里,红男绿女总是玩得很尽兴,但舞技精湛的他只跳过一次——和他的心上人黛熙,大部分时间都是站在台阶上冷眼旁观。盖茨比的理想不是实现美国梦,因为宽敞的别墅只会反衬出他的空虚,盛大的宴席只会烘托出他的落寞。换言之,物质并不能带来幸福或者快乐,拥有更多钱财的生活并不是更好的生活。他努力跻身上流社会,只是为了找回因贫穷而失去的爱情;这是他的悲剧下场的根源,也是他值得尊敬的原因。菲兹杰拉德通过盖茨比的遭遇和命运,对美国梦进行了彻底的否定。
第二个问题的答案也是否定的。在《了不起的盖茨比》中,属于上流社会的人并不幸福。汤姆·布坎南寻花问柳成性,他虽然娶到了如花美眷,但从来没有感到满足。黛熙明知汤姆对自己不忠,却又贪图他的家财,这样勉强维系的婚姻自然也谈不上幸福。乔丹·贝克虽然不乏追求者,可是她似乎都瞧不上那些人,唯一让她瞧得上的尼克,又看不惯她装腔作势的嘴脸。更为重要的是,这些人都存在致命的道德缺陷。黛熙和汤姆的推卸责任直接导致盖茨比死于非命,而乔丹高傲冷漠的面孔掩盖着的,是说谎成性的可耻习惯。菲兹杰拉德借助小说叙事者尼克对上流社会的自私、冷漠和虚伪进行了淋漓尽致的批判,从而对美国梦做出了更进一步的否定。
但《了不起的盖茨比》的价值,并不仅仅在于它打破了所谓的美国梦,还在于它倡导人们在生活中持有一种道德上的自省。小说的叙事者尼克从小受其父亲影响,“从不随便评判别人”,并且认为“不去评判别人就是对别人怀有无限的希望”。不随便评判别人,是因为事物的表象往往和本质不符,很多事情看起来是一回事,实际上又是一回事。这在小说中反复地得到证实。汤姆·布坎南出身名门贵族,毕业于耶鲁大学,年纪轻轻便是全国知名的橄榄球健将,光从其光鲜的外表来判断的话,他绝对是个值得尊敬的人物。但到了小说的最后,尼克却几乎连手都不愿意跟他握。杰伊·盖茨比是个来路不明的私酒贩子,虽然很有钱,但言谈举止、衣着打扮都显得特别俗气——最具标志性的是他那身粉红色的西装,似乎是个令人耻笑的暴发户,实际上也常常被那些白喝他的酒、白吃他的菜的人耻笑,但尼克在最后一次跟他道别时却说:“他们都是烂人,那帮混蛋全部加起来也没你高贵。”
前文已经指出,20世纪20年代的美国是现代消费主义的发源地;而消费主义社会的最大特征,正是把消费品视为人格的外在符号。换句话说,社会对某个人的定位和看法,是依据这个人所拥有的消费品而做出的。这种病态的消费主义其实是商品拜物教的发展和细微差别迷恋症的蔓延所共同造就的结果,菲兹杰拉德在它刚刚萌芽的阶段就提出了一种对策,也是《了不起的盖茨比》能够在当今雄踞美国文学之巅的重要原因。
但尼克的不随便评判别人,并不等于永不评判别人。道德上的自省并不意味着没有道德底线,恰恰相反,这需要坚定的道德立场。尼克在小说的开篇就说:
如此自夸宽厚待人之后,必须承认的是,我的宽厚也有个限度。别人的行为或有磐石般靠得住的基础,或有烂泥般靠不住的理由,可是一旦过分到某种程度,我也就不管背后的原因了。去年秋天我从东部回来后,我恨不得世人全都穿上军装,永远向道德立正致敬。
实际上,正是因为有了坚定的道德立场,尼克才会走到他的大学同学汤姆和远房表妹黛熙的对立面,去跟原本素不相识而且声名狼藉的盖茨比站在一起。当然,菲兹杰拉德所提倡的道德是美国中西部淳朴的传统伦理,但这种伦理对诚实和良知的强调,却是普世皆同而且永不改变的,所以我才会认为这部创作于20世纪20年代的美国小说,在21世纪的中国仍有再次翻译出版的价值。
写到这里,这篇漫长的导读是时候结束了。请开始你的阅读之旅吧,亲爱的读者,前面有更多我尚未提及的精彩等着你亲自去发现,有更多我无法传达的美妙等着你亲自去体会。
李继宏
201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