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都爱自己的家,爱自己的家人。可我觉得人间还有一种大爱,是更无私更接近幸福的爱。我献血和资助学生,都没有觉得有什么负担,就是以为这种大爱之下,个人的荣辱和得失都不算什么。我希望更多的人能够明白这个道理,从而获得真正的幸福。
——郭明义微博
现在流行“幸福感”这个词,改革开放30多年,中国人民的物质满足感空前提高,但越来越多的人却发现,自己活得好像没有以前自在了。
2012年,央视对中国百姓进行了生活感受调查,结果显示,全国有47.9%的受访者感觉幸福,比2011年的调查数据44.6%略有提升。但值得注意的是,选择“比较不幸福”和“很不幸福”的受访者人数已经连续三年保持在12.4%,也就是说,环视我们身边,十个人中至少有一个是“不幸福”的人。
央视主持人白岩松评论:过去中国人见面习惯问“吃了吗”,现在真希望人们互相问一句“幸福了吗”。
一个国家要腾飞,一个人要进步,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就好比鸟的两只翅膀,只有一只翅膀是飞不起来的。物质财富我们多多少少已经积累了一些,精神财富呢?
关于“幸福了吗”的追问,雷锋说过属于自己的答案:“把别人的困难当成自己的困难,把同志的愉快看成自己的幸福。”郭明义也说过:“人们都爱自己的家,爱自己的家人。可我觉得人间还有一种大爱,是更无私更接近幸福的爱。我献血和资助学生,都没觉得有什么负担,就是以为这种大爱之下,个人的荣辱和得失都不算什么。我希望更多的人能够明白这个道理,从而获得真正的幸福。”
什么是幸福感?说到底,它是一种感觉,人的感觉建立在行动之上,有什么行动,就有什么样的感觉。整天觊觎别人的成就,自己却懒惰疏忽,久而久之,生出妒忌,成了一个凡事找借口的人。古人说,辅车相依,唇亡齿寒。我们共同生活在这个社会里,之所以可以选择宽容彼此,伸出援手,是因为帮助别人让我们有了存在感,有了人生的挂念。
助人为乐——帮助送给别人,快乐送给别人,也送给自己。你快乐,所以我快乐。一个人能有多大的快乐,就要看他能放下多少自我。你读《雷锋日记》,写到又帮助一个人,不管多累多辛苦,字里行间也洋溢着一种充实。郭明义无数次献血,同等收入水平的人都搬进了新房,买了私家车,他还住在单位分的小房子里,每天徒步上下班,饭菜简单,但吃得好,木床年久嘎吱吱响,却睡得香。
只有内心充实幸福的人,才能去做更多有意义的事,所以雷锋精神的首先之义便是助人为乐。在这样一个讨论“幸福感”的年代,郭明义能将助人为乐精神化为一种身心修养的方式,这无疑值得每一个“不幸福”的人去思考。
幸福交警老冯
58岁的冯志国是鞍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站前大队副大队长,在鞍山他的名字家喻户晓。他在三尺岗台上坚守了30多年,有“舞蹈警察”、“人工立交桥”的美称,他30多年默默资助贫困山区的儿童,为残疾朋友们呼吁奔走,鞍山弱势群体为此流传一句口号:“实在没招了,找老冯看看!”
1993年秋天,冯志国到岫岩出差,发现一个穿着破烂背心的小男孩在卖榛子。看见有人买榛子,这个11岁的小男孩挺高兴,可他连“8角钱1斤,8斤多少钱”的账都算不出来。孩子说,他爸爸死了,家里没钱让他念书。孩子的话深深刺痛了冯志国。1994年3月,怀揣300元钱的冯志国走进了鞍山市“希望工程”办公室,得知可以分期资助,冯志国一下就填了5名学生的资助单。“一下子拿不出来这么多钱,我就分期交,到年底补齐。这5个孩子我要帮到底。”当年年底,冯志国因工作成绩突出获得了鞍山市公安局奖励的3000元钱。第二天,他便去了希望办,补齐了5个孩子的资助款,并用剩余的钱又资助了3个孩子。那年春节前,冯志国还领着他资助的孩子们去了二一九公园、烈士山、鞍钢、千山等地方。他要让孩子们寻回童年本该拥有的快乐,知道生活中还有美好的一面。
冯志国家里并不富裕,妻子刘彩凤已下岗多年,家庭经济状况只能算维持。资助这些孩子后,一家人节衣缩食,支撑着这些孩子的成长。冯志国自己除了警服,很少有便装,他不抽烟、不喝酒,剪发就到几元钱的理发店,在外吃饭最多的就是吃面条。省下的钱,他都留给贫困的孩子们。
有人觉得冯志国很傻,但恰恰相反,冯志国说自己是一个聪明人。他说:“认真回想生命时,不是白白把时光和生命浪费,而是让我的生命发挥了一点作用,这是我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