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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比良知柔软,比金钱坚硬

文/包利民

德洛克是美国阿肯色州的一个黑人青年,和许许多多的黑人一样,他在歧视与暴力中长大。他长得颇为高大健壮,满脸的胡须,脸上还有一道斜斜的长疤,令人望而生畏。最可怕的是他那一对拳头,极大极硬,也是布满了疤痕。

18岁之前,德洛克几乎都是在打架中度过,他打所有他看着不顺眼或者是看他不顺眼的人,那样的时刻,他有一种说不出的快感。他甚至开始了抢劫,在漆黑的夜里,抢劫单身的行人或过往的车辆,也不为钱财,只是想揍人。直到18岁生日的那一天,生日对于他来说也只是一个平常的日子,没有任何特殊意义。不过他却记住了自己的生日,因为父亲曾告诉过他,母亲就是在他出生那天死的。

就在那一天,德洛克在街口上闲逛,已近黄昏,不远的草地上一个七八岁的白人小女孩正在追赶着一只皮球。德洛克的心情有些无由地慵懒,便倚在墙上看着小女孩出神。这时,几个十六七岁的小青年互相追逐打闹着奔跑过来,他们呼啸而过,其中一个将小女孩撞倒,另一个一脚将皮球踢向高空,小女孩倒在地上大哭起来。德洛克大怒,他猛虎下山般冲了过去,一拳将一个人打得趴在地上,其余几人见状,全围了过来,可在德洛克的铁拳之下,他们很快被打得落荒而逃。德洛克犹豫了一下,伸手将小女孩抱起来,然后走过去把皮球拾起递到她手上,小女孩破涕为笑,德洛克的心底蓦地涌起一阵温暖。

这时候,一个妇女急急地从远处跑过来,一见德洛克抱着小女孩,立刻变了脸色。因为这附近没有人不认识德洛克,没有人不知道他的名声。这个妇女身子有些发抖,叫了一声:“露丝,快跟妈妈回家吃饭吧!”小女孩对德洛克说:“哥哥,妈妈叫我回去呢!”德洛克一愣,忙轻轻地把小女孩放在地上,小女孩伸出小手轻轻地抚摸了一下德洛克脸上的伤疤,转身向妈妈跑去。跑到妈妈身边,小露丝转过身说:“哥哥,你的手好柔软啊!”德洛克两手摩搓着,忽然就觉得心里有什么东西一下子破碎了。

那一夜,德洛克几乎彻夜未眠,他把两手交叉于胸前,脸上的伤疤仿佛还残留着小露丝的指痕。那是他有生以来想得最多的一个夜晚,18年积在心上的厚厚茧壳,在一个小女孩的轻触下而布满裂痕。

当太阳升起,德洛克仿佛脱胎换骨般,对着天地深吸了一口气,是的,这个生日让他获得了重生!有很长的一段日子,他挥舞着拳头去铲锄那些不平之事,也因此坐过几回短暂的牢狱。他渐渐地找回了良知,找回了正义的感觉。人们也开始重新去审视他,那个粗暴蛮横的德洛克不见了,一个勇于助人的德洛克出现了。当他搀扶起那些需要帮助的人,那些人感受到了他双手的温暖与柔软;当他痛击那些不良之徒,那些人体会到了他两拳的坚硬与无情。

德洛克的名声越来越响,一些有钱人见他身手如此了得,便纷纷找到他,想花重金雇他当保镖,或者让他去为他们打人。虽然德洛克一贫如洗,虽然他也知道金钱在美国社会的地位,可当他真的面对那么多的钱时,他都断然拒绝,甚至挥舞拳头告诉那些人不要用钱来收买他!因为他是有良知的,即使给他再多的钱,他也不会去干坏事。人们都说,德洛克的双手,比良知柔软,比金钱坚硬。

后来,德洛克在别人的指点和帮助下,成了当地唯一的一名黑人警察,他对好人温和有礼,对坏人铁面无私,成了人们心中最值得尊敬和信赖的保护神。在他40岁那年,有一次围追一伙毒贩,激战中中弹身亡。出殡那天,小城中的人几乎都去为他送行。在他的墓碑上,就刻着那句“比良知柔软,比金钱坚硬”,旁边是一双粗糙的大手。

其实,比良知柔软的,比金钱坚硬的,并不是德洛克的双手,而是他重新拾回的美丽心灵。能拥有这样的心灵,便可坚破千难、柔纳万物,如此,人生自可无愧,生命自可无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