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高兴宇
在某国际性大学里,一位教授讲了一个故事:逃亡者乔治在一个小镇上住了下来,他每天都要到街口的小饭馆里吃饭。每顿五角钱,一杯牛奶和一个汉堡包。这天上午他吃完付账的时候,店主恰好没有零钱找给他,便说下午吃完再一块儿给吧。乔治同意了。睡了一下午觉的乔治起床后又往小饭馆走去,忽然间,他发现饭馆周围站着几名巡捕,他们就是冲着乔治而来的。怎么办?乔治犯了难。悄悄逃走吧,就会失信于小饭馆;进去还钱吧,便会冒着被捕的危险。思来想去,乔治决定化装进去。精通此道的乔治扮成了一位老年妇女大模大样地走进了小饭馆。迅速填饱肚子后,他掏出一元钱来交给店主,店主只收下五角钱。乔治说他上午欠了五角钱,连同下午的正好一元钱,可店主还是只收五角钱,因为店主记得清清楚楚,上午没有一位老妇人来吃过饭。店虽小,但不能多收钱。没办法,乔治只好露出原形,道出原委,惊讶不已的店主便把钱收下了,可不幸的是,乔治和店主的这番异常举动引起了巡捕的注意。为了这五角钱的信用,乔治被捕了。
教授对学生们说,我们现在不去讨论乔治是否应该守法,单就五角钱信用这个问题展开一下讨论。
来自三个不同国度的甲、乙、丙先后踊跃发言。
甲说:听到这个故事,我异常感动。我要学习乔治的这种守信精神,不论何时何地,都要说到做到。
乙说:听到这个故事,我感到乔治太愚蠢了。五角钱算啥?店主怎么会在乎这点小钱呢?况且,为了这么一点空洞的信用把整个命运都搭上,也太不合算了。信用是说在嘴上的,不是放在心上的。如果某个人去一味地遵守信用,那么他必是傻瓜无疑。
丙说:听到这个故事,我也犯了难。信用是应该遵守的,但并不是一定要遵守。当失大于得的时候,完全不必去认这个死理。如果我是乔治,要么我会悄悄逃走,等将来有机会的时候再把钱还上;要么我会托人把钱捎给店主,而不用冒这个风险。
这三位学生说得好像都在理。他们的发言分别折射出了这三个不同国度的历史文化底蕴和当前社会风气。教授想了想,对三人的发言作了综合评价。
教授说,甲反映了一种大人格精神。如果某个国家人人都有这种大人格精神,那么这个国家必是强大的,规范的,有着旺盛生命力的。乙反映了一种小人格精神。如果某个国家中的许多人都有这种小人格精神,那么这个国家必是一盘散沙,必定软弱受欺,必定民不聊生。丙反映了一种寻常人格精神。如果某个国家大多数人都有这种寻常人格精神,那么这个国家必定是既有发展又有问题,既不会科技领先,经济繁荣,也不会国力落后,民众贫瘠。
教授又说,从甲身上看出了一种原则,从乙身上看出了一种阴毒,从丙身上看出了一种灵活。这三种性情决定了三种命运。讲原则的人虽然一时吃亏,但终生受益;虽然一小部分人吃亏,但大部分人因此走向辉煌。做事阴毒的人虽然在小事上占了便宜,但在大事上会跌跟头。处事灵活的人虽然做到了趋利避害,但也缺乏了一股冲天之劲。
教授最后说,任何一件事情,我们都不能笼统地用一个“好”或“坏”来下定义。人参大补,吃多了也会伤人;砒霜有毒,但有时也是一剂良药。对三种人格、三种性情,我们也不简单下结论。相信哪个更好些,哪个较差些,人们会清楚的。但不管怎么说,我们所处的社会应该鼓励、提倡那种对社会也对人人有益的精神,应该反对、打击那些为私利而破坏整个社会秩序的不良做法。
关于故事中乔治的最终命运,我们不得而知,也无从得知,也可以不去关心。但是,我们有件事应该去做,就是静下心来,认真思考这些问题:我们社会应该拥有什么样的风气?我们个人应该拥有什么样的品质?为了社会有个好风气,我们应该怎样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