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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章

第四卷第三章第四节谁最早提出“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开心一刻

“不倒翁”不仅是一种风靡世界的玩具,在历史上也确有其人,他就是韩非笔下的人物卞和。

据《韩非子》记载,卞和是春秋时楚国人,也是“和氏璧”的发现者。《韩非子》中记载,卞和在荆山得到了一块玉璞,献给厉王。厉王派人鉴别,却被告知这是一块石头,厉王大怒,以欺君之罪砍断了卞和的左足。武王继位后,卞和再次献玉,武王派人鉴别,仍被告知是石头,武王又断其右足。后来文王即位,卞和抱着玉璞在荆山下恸哭了三天三夜。文王派人去问他为什么哭,他说:“宝玉被说成石头,老实人被认为是骗子,我是因屈辱而感到痛苦啊。”文王命人剖开玉璞,果然得到了被包裹在里面的绝世美玉,文王让人把这块宝玉制成玉璧,称为“和氏璧”。

文王听过卞和的经历之后,感慨良多,忍不住赞道:“此真扳不倒翁也!”

开心学国学

韩非子笔下的这位执著于信仰的“不倒翁”,正像一生致力于弘扬法家学说的他一样,不屈不挠。相传,当年韩非曾给秦王讲过这个故事,并以卞和自喻,将自己的法家学说比做不为人真正了解的和氏璧。当时他向秦王表示了自己的忧虑:法家学说一旦在秦国实践,势必激起各方的反对,而如和氏璧一样珍贵的思想在秦王的眼里也会变得像无价值的石头一样,而自己也将遭受砍足丧命的厄运。

果然,不久之后,韩非就在秦国送了命。

无论是儒家还是道家的学说,所强调的无外乎是人要懂得自我约束,但人的自觉性是不稳定的,当社会的秩序与人天性之中的自私出现矛盾时,人们便想到了法律。

封建统治者固然能够依靠儒家的仁、义、礼、智、信来教化普通百姓,但国家长治久安的实现最直接的依靠却是严明的法律及强有力的执行措施,也就是先秦法家学派所主张的“法治”。韩非就是法家的代表者,也是“帝王之学”的创始者。

韩非出生在战国七国之中最弱小的韩国,是贵族子弟。他曾与李斯同学,跟着荀子学习。荀子本是儒家的代表,但韩非不仅没有承袭儒家的思想,而且“喜刑名、法术之学”,并在其后的学术研究中对儒学进行了严厉的批判,正像古希腊伟大的哲学家柏拉图所说的一样:“我爱我的老师,但我更爱真理。”对于韩非而言,法家学说就是真理。

韩非总结了之前法家学派的思想,把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和慎到的势融为一本,认为国家若要图治,就要求君主要善用权术,而臣下必须遵法。他不仅主张君主要依法治国,更强调“严刑”、“重罚”规范臣下。他认为君主理应把建立中央集权专制主义国家作为政治目的,为此应利用“刑”与“德”,使民众畏威而归利。

在韩非的依法治国理念中,最值得称道的是他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法不阿贵”的思想,也就是后人常说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不仅是法家,更是封建法制思想的一大进步。

关于韩非的死,历史上有诸多争议,传统的说法认为韩非的才华遭到了李斯的嫉妒,所以被李斯陷害致死。另外,也有人认为韩非之死与李斯无关,而是秦王的命令。历史尚待考证,但没有疑问的是韩非只是法家学说的研究者,真正将其实施的行动派却是李斯和秦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