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三教九流全知道(超值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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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赌博——小赌怡情,大赌伤身(2)

不过,要想在关键时刻让这种骰子发挥作用,并不简单。那需要掌握灵活而隐蔽的手法,能熟练使出“掉包术”才行。赌徒随身准备两副外表一模一样的骰子,一真一假,开始先用真的,待赌局进行到白热化,赌注增大之时,再乘人不备将假骰子偷换掷出,赢钱之后再伺机换回来。这种有一定难度的技术,对未经过专业训练的非职业赌徒来说,是不易办到的。

牌九的舞弊行骗手法也很惊人,最扎实的是“认牌法”,就是将一副骨牌32张全部根据背面的竹纹默记下来,自然无往而不胜。另外还有“掉牌法”和“龙摆尾”。所谓“龙摆尾”,就是在每次洗牌时预先拣出一副大牌,砌在底层,等到出现大注时,用隐秘的手法将这副牌换下,用手中的小牌补上。当然,这些近乎神技的手法,必须经过长期的训练才能具备。

“袖箭”

“袖箭”是“掉牌法”中较为常用的一种,就是预先在袖子里带上几张牌,必要时取出一张与某张牌调换,以凑成“至尊”或“天牌对”之类的大牌,而且在洗牌时还要将原牌调还,以免闹出三张天牌或两张幺鸡之类的笑话。

中国特有的麻将牌,作弊的方法也有很多。最常见的是“抬轿子”,也就是两人或三人串通作弊,大多为两人串通一气,欺骗其他两人。行骗的两人之间通风递暗号的手法俗称“令子”,分为口令和手令。口令是以某字代替某类牌;手令是用各种手势、表情或香烟火柴的不同位置,以及移动面前的哪张牌等来暗示对方打哪张牌。比较起来,手令更加隐蔽而多样,颇受赌徒青睐。

赌博常常以各种利益或财物作赌注,为了取得游戏的胜利,赢取更多的利益或钱财,古今中外的赌徒们绞尽脑汁,想出了花样繁多的舞弊和行骗之术。这些骗术几乎存在于所有的赌博方式中,这就是俗话所说的“十赌九骗”。

■ 孤注一掷——导演自己的人生悲剧 ■

正所谓“小赌怡情,大赌伤身”,对绝大多数人而言,赌博只是为了消遣,对自己的生活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不过,有些人赌博成瘾,已成病态,他们难以控制“赌”的强烈欲望,脑子总不断浮现赌博的想法、赌博的行为以及赌博的场面。

从古至今,沉湎于赌博的人数不胜数,而且人群构成极为复杂。不过,这么多来自各行各业、五湖四海的“赌徒”,往往都受着相同的心理特征支配。

以官职作赌注

唐僖宗酷爱赌博,他与大臣经常玩一种名为“击球”的赌戏,而且经常获胜。在场的大臣也不厌其烦地高吼:“我主圣明!”唐僖宗赌得“大”,甚至与杨师立、陈敬碹、牛勖等大臣以剑南西、剑南东、山南西三道的地方官职为注,然后“击球”作赌,简直荒谬之极。

首先,赌徒一般都心理空虚,没有人生目标和理想。他们不是无事可做,就是不愿做事,于是就以赌博来打发时光。旧时太太小姐们没有事情可以做,家务有奴仆做,生计更不用她们发愁,她们更不会去读书学习,因为女子“无才便是德”。妓院中的赌博活动也长盛不衰,“碰十壶”“成坎玉”“赶洋”“条猴”“夺状元”等赌戏在清朝中期的妓院中很是流行。

其次,赌徒大都抱有“孤注一掷”的“博弈”心理,而在赌博中这种心理越占上风,往往就输得越惨。因为他们总希望凭借下一次“大注”,就能将以往输掉的钱财统统捞回来,甚至还能大赚一笔,但现实中总是事与愿违,结果输得更多。如明代金陵的一个太学生中了别人的诡计,一次就将自己的5000亩地全都押在了赌桌上,结果一夜之间由富翁变成了乞丐。

再次,赌博会让人变得贪婪,形成好逸恶劳、尔虞我诈、投机侥幸等不健康心态。赌徒赢钱时,就随心所欲挥霍无度,不断地想再去多赢些;输钱时债台高筑,拼命地想翻本。在这样一种输赢交替的恶性循环中,赌徒亲自导演着自己的人生悲剧。

醉翁之意不在“赌”

大军阀张作霖进京后,发现官员们都热衷于打麻将,很快便加入这个行列,而且每打必赢。其实,并不是张大帅牌技好,而是在京的官僚政客为了讨好他而故意输的。有一次,一位政客想在东北谋一个肥差,经人点拨,在牌局中凭着自己高超的赌技把张作霖的一把臭牌喂成清一色,事后不到一周这位政客就走马上任了。

赌博瘾的发展过程大致可以分为获利、输钱、绝望、放弃四个阶段。一些人之所以迷恋赌博不能自拔,往往在初试身手时顺风顺水,收获颇丰,因而一发不可收。但很快,他们就在毫无心理准备的情况下进入输钱阶段,多数人此时虽然感到难受,但并不服输,还想着要把输掉的钱赢回来。当他们把“最后的晚餐”都押到赌桌上之后,大多都会进入绝望阶段。经过反复折腾,赌徒们终于认命,放弃了“能捞回来”的想法,但他们并不停止赌博,反而常常破罐子破摔。有人“借酒浇愁”成为酒鬼,有人为了逃避现实开始吸毒,有人则走上了犯罪的不归之路。

■ 诱人犯罪——赌博之害与历代禁赌 ■

古往今来,赌博都是公认的社会腐蚀剂。它在毒害人们身心的同时,还严重地败坏了社会风气和社会道德,影响社会治安,阻碍社会进步。为了还赌债,赌徒常铤而走险,走上犯罪的道路。一些赌徒甚至会因赌博造成经济困难和家庭矛盾激化,而走向轻生的绝路。

首先,赌博会使人寡廉鲜耻,置伦理道德于不顾。极少数人嗜赌如命,以致夫妻失和,子女无教,父子兄弟反目,周围的赌徒很有可能相互效仿,败坏整个社会的风气。

其次,赌博还极易诱发堕落、斗殴、盗窃、抢劫、杀人、嫖娼等犯罪活动,严重危害社会治安。赌博还容易导致社会犯罪恶性循环,闹得整个社会鸡犬不宁,人心惶惶,不可终日。

再次,赌徒们终日沉湎于赌博,以至于“废寝忘食”,白天玩到“继以脂烛”,夜间则玩到“穷日尽明”,哪里还有心思谋求进步、发展,最终必然“废事弃业”,阻碍社会发展。

为谋“赌资”绑架“连襟”

民国轰动一时的魏廷荣绑票案,就是因“赌”而起的。此次绑票的策划者,竟是魏廷荣的连襟赵慰先。起先,魏廷荣对赵慰先很好,赵慰先对他也感恩戴德。只是赵慰先嗜赌成性,没几年就将自己的家底输得一干二净,这才策划了绑架魏廷荣的罪恶行动。

赌博危害人们的身心健康,败坏社会风气和社会道德,影响社会治安,已经是人所共知的事实。鉴于此,历代政府为使社会安定,纷纷采取极为严厉的“禁赌”措施。

战国时,有法律规定,凡“赌博戏财”者,要处以“罚金三币”,如果是太子赌博,则处以笞刑。秦代的法律条文亦有相同的记载。

汉高祖刘邦将禁赌的重点放在上层,凡官吏“博戏”财物者,罢黜官职,“籍其财”——不但没收赃款赃物,还要罚得他倾家荡产。汉武帝时,翮侯黄遂因赌博而被判“带刑具服苦役罪”。另外两名翮侯张拾、蔡辟方也因赌博被削掉爵位,至此赌风在官场敛迹。

唐朝高度重视禁赌工作,据《唐律疏议·杂律》记载:“诸博戏赌财物者,各杖一百。举博为例,余戏皆是。赃重者,各依分,准盗论。输者亦依己分为从坐。”按照当时的司法解释:进行赌博,并以财物作为赌注的,不满绢价5匹者,就要受100刑杖。

宋朝政府规定,凡在京城赌博者一律处斩,凡隐匿赌徒不报者与之同罪,京城以外犯赌博罪的一律发配充军。另外,参与赌博的读书人,甚至会被取消参加科举考试的资格,据说士人肖元之就因聚赌被取消了进士资格。这种铁腕治赌,净化了社会风气,促进了经济繁荣。

贝者是鬼不是人

宋朝的有识之士已经深刻认识到赌博对个人、家庭和国家社会的危害,总是教育自己的子女戒赌。当时流传着一首《戒赌诗》:贝者是鬼不是人,只为今贝起祸根;有朝一日分贝了,到头成为贝戒人。

明代对赌博罪的处罚相当重:官吏赌博要革职,从此不予录用;事后被供出的“赌后犯”,与现行犯同罪;严惩“赌头”,不但籍没家产,其成年的子孙也要被罚做苦役或发配充军。

清朝在“禁赌”方面采取的措施主要有:通过皇帝圣旨屡申禁饬,对违反者处以流放、责杖、发配、充军等刑罚;通过家法庭训禁赌;充分利用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以帮助禁赌律令的实施。

建国后,党和政府依靠人民彻底整饬了赌博等犯罪活动,使得社会面貌焕然一新。不过近年来赌博在个别地方沉渣泛起,因此各级公安机关加大了对赌博参与者的惩戒力度,取得了显著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