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阅读此书的读者们,你们好!
最近几天的天气渐暖,大放晴的好时候,但是感觉这太阳过于温暖,让我也显得有些懒散。不过,它依然不能阻挡我的脚步。
今天,偶然点了一篇对考研或者学习很相驳的文章,是那种类似于营销洗脑的文章。我看东西很快,一下就明白了他写的什么。是对于那些像我这样,一般般的本科大学,到底还有没有出路,考研能不能改变什么?他说,非211或985,基本上都不怎么样,而且基本上也是没有能力能够考研通过的,然后通篇的驳论打压那些在原先底子差,现在默默为自己努力的人,当然,我是已经不受这种的影响,可是,这个百家号它竟然也有300多个粉丝,这让我很惊讶!!不过,也有人说,他讲得似乎也有几分道理,我认为,发表观点是个人的自由,但不需要对别人指指点点。谁的过去,又十分完美,励志而成功呢?
看到最后,下面的评论,却让我哈哈大笑起来,我给这第一的评论,点了一个赞。
(他说:小编,你企图用语言打压别人梦想的样子,真丑!我祝天天写这些没有屁用的狗人,天天吃骨灰拌饭。笑脸)
——分割线——
【第二十章:民事裁判】
民事诉讼已经过了三分之二了,还有九天,就结束了。说实话,现在的我,对于法律内心是有了底,但是这个底它不够硬!很客观的说,它的雏形很明显很明显了,但不够完整。就像修房子,我还只打了框架,地上有一堆材料,还没有被我真正去填满,让整个框架完全的充实。
所以,我要加紧看完,把整个法律的框架定好,然后一遍遍反复的看自己曾经写过的小说,然后结合视频,剔除错误的,巩固正确的。半路出家,自然抵不过那些科班出身,所以,我需要更为努力,或者,理解能力,把法律这个巨大的知识体系,完整的建立在自己的脑海中。
我感觉,我从一个策划,真的慢慢走向了法律这条道路上来了。也许,正如我爸所说,你当下既然找不到更好的,就选择最靠谱的,等我靠谱了,再去选择更好的。
——分割线——
【民事裁判的概念】
这一章,要讲什么?
标题就已经很明确了,它是接近最后的部分了。
那么民事裁判是干嘛?其实,它就是针对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生的各种问题,按照法定的程序,作出结果性的处理。(这个结果性,是一般肯定的,干了什么怎么处理,法律都有明文规定,所以,它叫结果性的处理)
广义:包括了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决定;
狭义:仅指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和裁定。
法院裁判,是人民法院解决民事争议问题,作出的意思表示。(懂了吗?法院就像一个人,站在最为公正的角度作出公正裁判)
——分割线——
【判决】
判决的意思,就是对争议的案件,直接做法律权威性的判定。
之前也讲过,调解不行,就直接判决。为什么呢?已经知道案件事实,双方对此还争论不休,那法院一年就审理一个案子算了。不服可以上诉二审啊,可以投诉信访办啊!
——种类——
解决的诉:给付判决、确认判决和变更判决;
根据双方当事人:对席判决和缺席判决;(对席就是代理人代为参加的判决)
根据程序:一审判决、二审判决和再审判决。
——内容——
它必须包含四个部分:
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判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依据;
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上诉期间和上诉法院。
——法律效力——
判决一经生效,即具有不变的拘束力,当事人必须遵守,人民法院不能随意改变,社会应当尊重。
(觉得判决不合理的,可在期间内上诉!)
——分割线——
【裁定】
什么是裁定?
其实,就是法院的作出具有法律意义的意思表示,就是裁定。上面是判决,是根据法律,作出权威的判定。(判决,就是这事就这么定了,不改了;而裁定,就是我觉得你这个案子不能受理,这就是法院的裁定,法院的意思表示)
比如:不予受理、驳回起诉、保全和先予执行、中止或终结诉讼等等,会书面告知,或者口头直接告知。
裁定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但判决必须是书面!)
——内容——
裁定也有书,具备事实、理由和主文三个部分。
此外,首部应有法院全称、标题、编号以及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书尾部一般由审判员、书记员署名。(审判监督程序还需要再审的裁定,由院长署名)
——效力——
裁定也是一经作出,即刻生效。
但是,裁定说了驳回就是驳回,再审就是再审,其实还是一样啊。只不过,那个判决是末尾了,这个像是为了最后的判决,在案件过程中做出的各种裁定。(明白我的意思吗?)
——查阅——
为了保证案件的裁判的公正性,以便于民众对法院审判活动的监督,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查阅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哟!有兴趣的可以去搜一下)
——分割线——
【决定】
这个,是人民法院内部的工作关系,对诉讼中发生的某些特定事项作出的判断,为民事决定。
比如:回避制度!(与本案有关的审判人员需要回避)
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制作民事决定书。也可以口头,但书记员会记录在笔录中。
一经作出,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最后,在通俗的解释一下这三个的区别。
针对对象:判决是实体问题的解决、裁定是程序问题为主、决定是特殊事项;
具体情况:一个诉讼标的对应一个生效判决、驳回起诉不予受理等裁定、回避的决定;
救济机制:判决可以上诉可以再审、对上诉或再审可以驳回或不予受理、罚款或拘留等决定。
——完——
(作者:加油,各位明天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