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短篇从零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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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 异曲同工之妙(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各位阅读此书的读者们,你们好!

民诉和仲裁也将临近末尾,到时候,我也会和民法刑法一样,做一个总的概括,简单的描述一下民诉和仲裁到底是讲了些什么,梳理一下逻辑。说实话啊,民法故事会那个,我真的是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写出那种章节,回头一看,看得我慎得慌,起鸡皮疙瘩。

梳理逻辑是为了更好的记住和理解,其实,也是为了我自己,回过头去看,能够知道学到了什么。

(民诉和仲裁最后还有三章,学完开启刑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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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看到这里,可能有人会问了,仲裁裁决书虽然具备法律效力,但为什么,仲裁委员会却没撤销权利?(仲裁是民间机构,哈哈!)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概念和特征】

好,题已经点了,你们也应该知道这一章要讲什么了,简单概括这一段的内容。

司法上对于撤销仲裁裁决的概念,也就是任何一方,都可以依据法定的事由,向法院,提起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注意逗号!!)

而造成仲裁委员会无法撤销的,还是因为一裁终局制,裁了也就不管事了,最终管事的还是人民法院。

(我去,那我一开始还不如选人民法院!!可是仲裁便捷快速专业啊!对吧?各有所长)

至于特征,其实,我们完全可以请根据司法解释来理解,我也打了逗号隔开。

(任何当事人、撤销仲裁裁决是法院的职权、法院会对情况进行审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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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条件和理由】

看到这里,我们是不是就知道,并不是什么都可以申请。你不服,我也不服,都不服,那仲裁等于白设了,最终还是要撤销,那多不合理!

但我一看内容,我有种想死的冲动。

——撤销条件——

第一:必须是仲裁当事人提出申请;(我觉得,咱们还是只看司法解释算了,看懂司法解释完全可以明白一切了啊,那这不等于没有看啊,完全就是再说一遍而已......)

第二:必须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申请;

(提一下,又是一堆申请事项:名,男女,出生日期等等,基本上是包括了你的全部情况,其实就是申请仲裁的时候的那些,还有裁决书的相关内容和具体的请求和理由)

第三:法定期间内提出;(收到裁决书6个月内)

第四:要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法律规定应予撤销的情形。

(这个,其实就是仲裁无效的那个的第四个,我举例独立出来的!!没有证据,不予受理!请查看第25章下面的那个)

——撤销理由——

你得有理由撤销吧?

第一:没有仲裁协议;(这就不要说了吧?)

第二: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或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就是那些什么抚养啊!婚姻啊!继承啊!等等,不行,裁不了)

第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程序违反法定程序;(这个不难理解吧?)

第四:仲裁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这也不难理解吧?)

第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第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的。

(由于撤销仲裁裁决是仲裁监督中非常严厉的手段,直接导致裁决归于无效,所以,必须严格把握事由!毕竟,它也是有法律效力的,不能你说撤就撤,那不得了!所以,仲裁机构,别看是民间机构,事业单位,但也不是你能闹着玩一样.......此处省略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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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对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处理及其法律后果】

说实话啊,仲裁了,仲裁委员会也公正了,还输了,那么就得自我检讨了。

我到底是哪里没做好,导致自己是公正的一方还败了?之前的民诉就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打官司,就好比打仗,绝不能打无准备之战,知己知彼才能够取得胜利。因为我爸也没有跟我说过他接过的案子的公正性,但是从之前的一些例子,我们也能够知道,对的一方也有输了官司的。(世事无绝对)

——撤销仲裁裁决——

到了最后一步,成立,则撤销仲裁裁决。(2个月内)

(撤销的程序)

备注重点:

首先,必须组成合议庭审查,并询问当事人;

接着,看情况是否向有关仲裁机构调阅案卷;

最后,受理之日起,2月内裁定出一个结果。

(而撤销我国内地的仲裁机构的裁决,是应当向本辖区所属的(高级人民法院)报核的;待高级人民法院审核后,方可依高级人民法院的审核意见作出裁定)

我去!这又扯上了省高级人民法院!!(不简单不简单!)

(撤销的类型)

第一:撤销全部;

第二:撤销部分。(部分可以分开!)

(撤销的效力)

对于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当事人不能上诉,不得申请再审,检察院也不能通过抗诉启动再审。(不然,就没完没了了)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后,当事人可以重新寻求解决纠纷的方法。

(想知道是什么吗?也就是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看清,是可以起诉!但是不能上诉!)

——驳回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

也就是人民法院驳回申请的裁定。

(人民检察院对发生了法律效力的不予撤销仲裁裁决的民事裁定提出抗诉,没有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不履行,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

两种情况:

第一: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第二: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不过,最终决定是否重新仲裁,是由仲裁庭决定,拒绝仲裁的,人民法院应裁定恢复撤销程序,进而决定是否撤销仲裁裁决)

啊啊啊啊啊!好乱!

——完——

(作者:其实,这一章的撤销,唯一值得注意的,就是撤销需要报核,需要牵扯到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高级人民法院的审核意见作出裁定。这与民诉中,一审不服,上诉至二审有异曲同工之妙~!对了,与审判监督程序也有点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