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国富论(超值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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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分工的起源

分工虽然有这么多的好处,但是这诸多好处并不是源于人类的智慧,而是由一种互通有无、物物交换的倾向逐渐发展起来的结果。尽管人类凭着智慧预见到分工会产生普遍富裕,并想通过分工来实现普遍富裕,但人类最初的目标并不是这一广大效用。

现在,我们不把这种倾向是不是一种不能进一步分析的本然性能,或更确切地说是不是理性和言语能力的必然结果列入研究范围。但是,这种倾向是人类所共有且特有的,其余各个种类的动物似乎都不知道这种倾向或其他任何一种契约。

两只猎犬共同追逐一只兔子的情况时有发生,其中一只猎犬将兔子逐向另一只猎犬,或在另一只猎犬把兔子逐到它那一边时加以拦截。这一举动,看上去好像也是一种协同动作,但这种协同只是它们的欲望对象相同时偶然产生的一致,只发生在某一特定时刻,并不是契约的结果。两犬公平审慎地交换骨头的情形,我们从来没有见过。除了人类之外的其他任何一种动物,以姿势或自然呼声向其他动物示意说,“这是我的,那是你的,我愿意拿我的东西跟你交换”的情形,我们也从未见过。

某一动物要想从人或其他动物那里取得某物,唯一的说服手段就是博取授予者的欢心。比如,想要取得食物的小犬向母犬百般献媚,想要唤起主人注意以投食过来的家狗做出种种娇态等。这种手段,有时也被我们人类用来对待同胞。一个想让同胞满足自己意愿的人,当他没有其他适当的方法时,就会以种种卑劣阿谀的手段来博得对方的欢心。不过,这种办法受时间所限,只能偶尔为之,不可能每次都搬过来用。在文明社会中,一个人不容易博得其他人的好感,就算尽其毕生之力亦收效甚微,却随时有可能遇上获得多数人援助的情况。除人类之外,别的动物几乎一到壮年就全都能够在自然界独立,不需要其他动物的援助。

而人类,几乎随时随地都需要同胞的协助,不可能仅仅依赖他人的恩惠。如果一个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能够刺激别人的利己心而自愿替自己做事,他就可以比较容易地达到目的了。任何一个想与别人做买卖的人,都可以先这样提议:请把我所要的东西给我吧,这样你就能从我这里得到你想要的东西。这就是一般意义上的交易。我们依照这个方法,可以取得所需要的大部分帮助。屠夫、酿酒家或面包师供给我们每天所需的食物和饮料,不是出自恩惠,而是因为他们自利的打算。我们不说唤起别人利他心的话,而改说唤起别人利己心的话。就算我们自己有需要,也要说这样做对他们有利。

在这个社会上,没有哪一个人愿意像乞丐一样过着完全靠别人施舍的生活。就算是乞丐,也不能一味地依赖别人的恩惠。诚然,乞丐的生活资料归根到底都来自具有慈悲心的善人。但是,这种善举只是出于一种道义,它没有、也不可能随时随地地提供给乞丐。乞丐的大部分临时需要,也是通过契约、交换和买卖而得到的,就像其他人一样。他拿出别人给他的金钱购买食物,他把别人给他的旧衣服换成更合身的旧衣服、食物或寄宿的地方,或是把旧衣服换成货币后再购买自己需要的衣服、食物或住所。这些都不是别人恩惠的结果。

正因为契约、交换和买卖实现了我们所需要的大部分帮助,所以当初才产生了分工这一倾向。比如,在狩猎和游牧民族中有一个擅长制造弓矢的人,他曾用自己制成的弓矢交换别人的家畜或兽肉,却发现与猎人交换所得,比他亲自到野外捕猎得到的还要多。他为了自身利益打算,就把制造弓矢当成自己的主要业务,因此成了武器制造者。另一个擅长建造小茅屋或移动房屋的框架和屋顶的人,则经常被人请去建造房屋,得到的酬劳是家畜、兽肉。后来,他终于发现一心一意地从事这一工作对自己有利,然后他就成了房屋建筑者。同理,第三个人做了铁匠或铜匠,第四个人成了鞣皮者或制革者——未开化时期,皮革是人类的主要衣料。这样一来,人们就拿出自己生产而又消费不了的剩余劳动产物,以换得自己所需的别人劳动生产物的剩余部分。人们从这一现象上得到了鼓励,开始从事一种特定的业务,也正因为如此,他们在各自的业务上得到了磨炼,因而能够发挥各自的天赋资质或才能。

实际上,人类天赋才能的差异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大。成年人在其所从事的不同职位上所表现出的非常不同的才能,与其说是分工的原因,不如说是分工的结果。这种说法在多数情况下都适用。比如说哲学家和挑夫,这两个人性格差异非常明显,造成这种明显差异的,应该说是习惯、风俗与教育,而不是天性。他们在七八岁以前,天性极其相似,恐怕就连他们的双亲和朋友也不能看出他们有任何显著的差别。大约从七八岁或年龄更大一些之后,他们就开始从事极不相同的职业,渐渐地,他们才能的差异才开始看得出来并逐渐增大,最后,受虚荣心驱使的哲学家,简直不肯承认自己与挑夫有任何相似的地方。然而,如果没有这种互通有无、物物交换倾向的产生,那么每一个人要想取得生活上的一切必需品和便利品,都必须亲自生产,这么以来,所有人的任务和工作都没有任何分别,当然也就不可能存在因为工作差异所产生的巨大的才能差异了。

交换倾向的出现,使得从事各种职业的人产生了极其显著的才能差异,而且这种差异是有用的差异。人类在没有受过教育和习俗的熏陶以前来自自然资质上的差别,跟许多同种但不同属的动物来自天性的差异相比,要小得多。在天赋资质方面,猛犬与猎狗的差异、猎狗与长耳狗的差异、长耳狗与牧畜家犬的差异,都比哲学家与挑夫的差异要大得多。但是,这些同种不同属的动物并不能相互利用。对强力的猛犬来说,敏捷而迅速的猎狗、智巧的长耳狗、柔顺的牧畜家犬,都不能给它以辅助。这种种不同的资质和才能,之所以不能结合成一个共同的资源,就因为动物们一直都各自独立、各自保卫,没有能力和倾向把自然赋予它们的才能进行交易,因而也就不能增进同种之间的幸福和便利。可是对人类来说,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在人与人之间,哪怕是差异相当明显的才能也可以互相交换着使用。互通有无、物物交换的一般倾向,使得人们把各种才能所生产的不同产物聚集成一个共同的资源。任何人都可以根据需要,用自己的资源从这个共同的资源里换取别人生产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