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在“创世纪”一篇中写到:耶和华神创造了人,并将那人安置在伊甸园让他修理看守。神吩咐他说:“园中各种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辨善恶(智慧)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时候必定死。”……
蛇对女人说:“吃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们不一定死,因为神知道你们吃的时候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神能知道善恶(有智慧)。”
这一段可谓是《圣经》中的经典篇章。我每每读到这里都甚是困惑和迷茫,我怎么也无法理解为什么神不让人的眼睛明亮、知道善恶(有智慧)。能分清善恶、能有智慧难道不是好事情吗?这个疑惑伴随了我几十年,最后,在美国的经历让我终于明白了人类的智慧会给这个世界带来什么。
人永远成为不了神,永远不可能有神那样博大宽广的胸怀,也不可能有神那样纯正无邪的公道和正义,智慧将会成为人类罪恶和欲望的工具,将把人类带入地狱、毁灭和死亡。
1989年5月4日,这一天是我离开中国去美国的日子。我坐公车途经天安门广场去飞机场,正巧碰到学生游行,车子不得不绕道而行。赶到飞机场,我已没剩多少时间,所幸赶上了即将起飞的飞机。
这是我生命中有着特殊意义的一个日子,是我人生中的一个重大转折点。我好像已经预感到我今后将会走上一条与以前完全不一样的人生轨迹。它将会是惊险刺激?
艰苦奋斗?出人头地?不知道。我想,我对艰苦奋斗是有思想准备的,但我从来没想过痛苦和绝望。
飞机上,我的心情很难描述,是激动、是兴奋、是紧张,还是害怕呢?说不清楚。我一路想象着美国将是个什么样子,迎接自己的将是些什么。我憧憬着将要在那个自由的国土上大显身手、大干一番,靠自己的努力和汗水开辟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同时,我又感到了巨大的压力,想象着种种艰难险阻横在眼前。我一个女人,把丈夫和两岁半的儿子留在了家里,自己只身一人去闯那个自由的大世界,想来多少有些胆怯。但是,我从来就是一个坚强好胜的女人,很少有什么能真正吓倒我的东西。我已是决心去闯一闯了,不管横在面前的将是什么。
后来,我索性什么也不去想了,闭目养神。突然,我发现身旁坐着一个印度人,就开始操起蹩脚的英语跟他聊起天来,想试试我的英语让他能不能听懂。
人生其实一直都在做梦,一个接着一个,从来没有断过;人就是在一个一个的梦境中度过的。小时候谁不梦想着有一把玩具枪,或者一串漂亮的珠链?记得小时候,我看见邻居家小女孩有一套玩具,里面有塑料的小型听诊器、注射器、钳子等等,我羡慕之极,曾经做梦时翻开我睡的褥子底下竟然也有了一套。大一点,会梦想着进一所好学校,考一所好大学;我们考大学的年代正赶上“文化大革命”末期,当时我的最大梦想就是能上大学。我原以为与大学无缘,没想到,两年后恢复高考,这个梦想竟然实现了。再大一点就会梦想着有一个好工作;再后来就梦想着有一个好爱人。
就这样,梦一个接着一个。到了老年,梦还是没有断,把它都寄托在儿女身上了。
可以说,有梦才会有人生,才会有精彩的人生。梦想激励人们去追求、去进取,给了人们无穷的动力和创造力。如果没有梦想,很难想象人类会有今天的文明和发展。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梦都能实现,也并不是所有的梦都是美梦,它很有可能变成一场噩梦,一场无法醒来的、万劫不复的噩梦。
我的人生也有过许多的梦:只要上帝给我机会,凭着我坚忍不拔、顽强执著的精神,我都能把它们变成现实。我的梦也从来都没有断过,永远都是向着最高、最美好的境界飞翔着。直到有一天,我发现我处在一个可怕而恐怖的噩梦中,苦苦地挣扎着,怎么也醒不过来时,我再也不想做梦了。
20世纪80年代的中国,是一个敞开了国门,看见了自己与世界巨大差距的中国,是一个急剧发展,又急躁不安的中国。国人为世界的进步和发展而惊叹,为自己的封闭和落后而担忧。
我与许许多多中国20世纪80年代的青年一样,经历了“文化大革命”十年的浩劫和封闭之后,都在做着同一个梦—“出国”。我们产生了想要了解这个世界,特别是西方世界的强烈欲望,对这些国家颂扬的自由、民主、人权,以及他们高度的发展和繁荣有着如饥似渴地向往和渴望。“出国”当时也并不是一个那么遥不可及的梦想,虽然很难,但总能听见周围的某某已经出国了,或者快要出国了。我当时的人生目标好像就只有一个,那就是“出国”;仿佛只有出国对于我们当时新一代的大学生才是最好的出路和希望。我刻苦地自学着英语,努力地去记忆着每一个单词,希望有一天也能有机会出国深造,去见见大世面,目睹一下世界最先进的是什么。
机会终于来了,我如愿以偿了。说来也奇怪,真是应了那句老话,“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我千辛万苦地去考试、去申请,没有成功,不是因为缺少奖学金,就是名额有限。正感觉无望之际,一个机会像从天上掉下来的一样,砸在了我的头上。我们单位分配到一个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资助的出国学习名额,只给那些从事儿童疾病预防研究的人员。我正好研究百日咳疫苗,并且有很好的英文基础,立刻就被选拔上了。我的梦想又一次地成了真。
转眼之间,我就到了美国的芝加哥国际机场。出关时正好是一个亚裔海关人员检查我的证件,他看上去大概三十岁左右,中等个子,戴着一副眼镜,穿着黑色制服。他一开口就让我感觉有些意外,没想到我在美国遇到的第一个人竟然没跟我说英文。他向我微笑了一下,用标准的中文跟我说话。
“你去哪里?”他问。
“我去哥伦比亚。”惊奇之余,我赶紧回答说。
“是哥伦布吧?”
“不是,是密苏里的哥伦比亚城。”
哥伦布是美国的一个较大的城市,而哥伦比亚只是美国中部密苏里州的一个大学城,正好在圣路易斯和堪萨斯两个大城市之间;密苏里州立大学总部就设在那里,一般不为人所知。
“北京在游行?”他又接着问,并看了我一眼。
“是的。”我回答,心想他消息还挺灵通。
“你怎么现在跑出来了,没有参加游行?不为民主而战吗?”他笑了笑。
“我的机票正好是订在今天。”我也笑了笑。
“你知道吗,”他接着说,“我以前在北京上高中,后来跟姐姐一起到了美国,出了国才觉得自己真的特别爱国。”
我当时并没有太明白他的意思,为什么要出了国才感觉爱国呢?几年后我明白了,我有了跟他一样的感受。他大概挺关心中国的局势,不知是不是会跑回去为民主而战。也许,他就是说笑罢了。
出关后,我需要在芝加哥机场等四个小时才能坐上去圣路易斯的飞机。我在机场里一直转悠。芝加哥机场非常漂亮,与我刚离开的简陋狭小的北京机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从出关口到候机室要通过一条很长的廊厅,这个廊厅显得又高又宽又明亮,两旁都是各色免税商店和餐厅,彩光四射。当你经过这里时,感觉像走过一个令人炫目的华廊一样,琳琅满目、眼花缭乱。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室内长廊,像一个五彩斑斓的街道,感觉非常新奇,并是一种高宽、明亮、现代和时尚的感觉。我时不时地停下脚步,四处张望着,眼睛里流露出外星人才会有的那种迷茫和惊叹。
走过中心大厅时,一桩巨大的现代装饰物拔地而起,一直伸向高高的天花顶;我眼前顿时一亮,被它的奇特造型和银色的光辉所吸引,那一条条伸向空中的银色长臂让我感觉到一种明快而刚劲的美。我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巨大的装饰物,不觉停下脚步,望着装饰物发了好一阵子呆才上了扶手电梯。
到了楼上,各候机室都有编号,地上带有条纹的地毯洁净而舒适;我不由得放轻了脚步,好像怕踩脏了这漂亮的地毯一样。机场工作人员们都穿着别致整洁的制服,显得庄重大方。我看着他们,心想:多好看啊!这哪是什么工作服啊,像是舞台服装。我当时感觉只有舞台上才能这么精神。
这些是美国给我的第一印象,是一种从未见过、感知过和体验过的新奇感;它袭遍了我的全身,抓住了我的每一根神经。这大概就是现代、先进、高级、时尚所带给我的感受吧;它与我以前的生活环境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反差。这一切让我有一种心灵的微微冲击和震撼之感。
飞机到了圣路易斯后,我又乘坐了一架小飞机直飞哥伦比亚。我的指导教授夏洛蒂.帕克曼已经在机场迎候我了。帕克曼教授是一位50岁左右、慈眉善目、和蔼可亲的白人老太太;中等身材,微微偏胖,浅褐色头发,戴着一副金丝眼镜。她在你面前感觉不到严师的威严,很容易接近,也很容易相处。她把我接到了她的家里,我见到了她的先生,一位美国海军退伍军人。他看上去很有军人风度,高高的身材,体格魁梧;可对人却非常地友善和亲切。我后来才知道,他们夫妻俩都是虔诚的基督教徒。
帕克曼教授在她家里给我安排了一个舒适的房间,让我在那里倒时差,并有时间找到一个合适的公寓。第二天早晨,我克制着睡意爬起来,到房子外面跑了一圈。我看到了草坪、绿树、湖塘和各式不一的别墅。他们就生活在这如诗如画般的环境里吗?真是不可思议。我有生以来还没有看到过如此环境幽雅、空气清新的住宅区,跟我在画报里看到的那些画面非常相似。以前我总觉得画报上的景致不真实、太像神话,可我现在竟然亲眼见到了。人们都说这里是天堂,看来,好像是有点名不虚传啦。接下来的好几个月我都没有从这种惊异和惊叹的震撼中脱离出来,这里的一切实在太不一样了。
一星期后,我找到了一位从英国来的女博士后,跟她一起合租了一套公寓,270美金一个月,条件不错。一个月后,我又搬去和一对中国夫妇合租一套学校的公寓;在那套公寓里,我住了两个月,每月150美金。后来为了省些钱,又搬进了一栋私人出租的房子。当时房子内并没有合适的房间给我住,我找到这栋房子的管理员老刘,才算给我腾出了一间房子来。
这栋房子很老,条件不太好,中国学生为了省钱都住在里面。整栋房子有一大半都住着中国人,连管理员也是中国人。老刘和家人住在这里帮着出租房子,打扫一下公共设施,可以免费住房。我好不容易住进了一间70美金一个月的房间,与别人共用卫生间和厨房。房子很陈旧,但我想别人能住,我也能住。当然,我也是想省些钱,也许不久就会回国,能带回去些美金,也可买几个大件,改善不少生活条件呢。
就这样,我就住了下来。这栋房子里除了我以外,还住着一个从北京来的,在计算机系读硕士的女学生扬琳;还有两对上海来的夫妇。两对夫妇,一对是程建峰和方萌萌,另一对是郑坤和米莎,这是两对很漂亮的夫妇。方萌萌衣着讲究,显得贤淑端庄,听说是上海某副市长的女儿。程建峰身材高挑,一副英俊小生的模样;他虽然长得不错,但我对他印象不太好,总给人一种不太可靠、不太踏实的感觉。听说,在方萌萌没有出来之前他跟同一栋楼里的杨琳有一段恋情。我也没看见,谁知道是真是假,谁也不想去追究。据说方萌萌来了后,这个北京女孩为此还有点疯疯癫癫的,说话都有点颠三倒四、语无伦次。
米莎是一个非常漂亮,也许应该说是美丽的女孩子。她看上去俊美而不娇弱,高雅而不失奔放。我很喜欢她,跟她后来很谈得来。郑坤是她的丈夫,比她长得矮小,戴着一副眼镜,很一般的书生相。乍一看,你会觉得郑坤远远配不上米莎;可是,郑坤是一个很有内才的男人,上海医学院的博士,高材生,从小受过专业的乒乓球训练,十几岁就参加过国家级和世界级的比赛,还拿过奖呢。
最后,还应该谈一谈老刘一家,刘浩江一家三口,有一个6、7岁的儿子。刘浩江看上去四十多岁,老成稳重,比我们要有社会经验,而且老于事故。老刘人不错,很乐于帮助人,也乐于给人一些生活上的指点和教导;人们都很喜欢他,常常聚在他家聊天。
他的右腿有些跛,据说是小时候患小儿麻痹闹的。由于这个缺陷,他找了一个有些弱智的老婆。他老婆除了读不好书外,干一些不需要脑力的工作还是可以的,家里油盐酱醋的账还是能算清的。儿子不知为什么也显得有些呆头呆脑,好像不太聪明的样子,学习也不太好,人们总认为是不是有点他老婆的遗传。老刘曾经说,他和世界上两个最愚蠢的人生活在一起,其实有点言过其实。
楼里除了我们这些中国人外,还住了几个白人,平时碰到也就点点头、打个招呼,不怎么打交道。当然,住在这里的美国人都不会是什么有钱人。
我们这栋房子里的中国人经常聚在一起聊天、会餐,有时还约在一起去圣路易斯喝早茶。总之,我们相处得不错,相互也都很照应。我就这样在这栋房子里安顿了下来。
我的工作也早在来美国后的一星期就开始了,我以访问学者的身份在帕克曼教授的实验室开始了我在美国的新工作。实验室里共有三个人。克里斯蒂娜是在这个实验室工作了两三年的博士后;她身材瘦小,黄色的头发齐腰长,往后披着,看她的样子很难相信是两个孩子的母亲。迈克是帕克曼教授的一个硕士研究生;他中上等身材,深褐色头发,戴着一副眼镜。他们两人性格都很静,不太爱说话;但迈克人不错,只要你找到他,他一定会给你帮忙,从来不含糊,无论是实验室里找东西,还是借他的私人课本,都尽力而为。他虽不太说话,但实际是很热心的人。据说他的祖籍是德国,看看,是有点像德国人,表情很严肃,做事一板一眼。
克里斯蒂娜总带有一点看不起人的样子,也许觉得,你从中国来,又没有什么高级学位,做什么访问学者嘛,还不够添乱的。她平常也就不怎么答理我。
另外,还有一个是马修。他是密苏里大学的大学生,在我们实验室打工,洗洗瓶子,配配试剂什么的。他显得有些发胖,一头带卷的黑发,性格很随和,比较爱说话,平常爱聊聊天。实验室里几乎就听见他一人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