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邹韬奋作品集(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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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章 《投考大学之疑问》编者附言

投考大学之疑问 施之训

前日吾侄至南京某大学报名投考,彼日:“汝来自私立大学,此校未立案,本校为国立大学,故不准报名投考。”余深以为奇。若私立大学之学生再不准投考国立大学,则永久将为私立大学生,无论如何好学,如何刻苦,永不能变动矣。此未立案大学之学生真一失足成千古恨!彼已立案大学及国立大学之学生真一登龙门身价十倍也。但考试者,在考试其人之学问程度,并非考试其所肄业之学校。今因学校未立案之故,竟拒绝其学生之转学,太不平矣。

国立大学之不许私立大学学生投考,其用意也许是以为这样一来,可以督促私立大学之不得不赶紧设法立案。但我却很表同情于施君的议论。我以为办学者至少要认明一点,就是要为国家造就实际的人才。我在此处所提出“实际的”三个字,要请大家特别注意。我以为用人才的人,不宜专讲空牌子,要注重实际的才能;你有做我所要请你做的事情的实际才能,我不管你是什么地方毕业的,不管你是大学毕业生也好,非大学毕业生也好,是留学生也好,非留学生也好,甚至是全由自修得来的也好,我不拿空牌子的有无来鉴定你,乃以实际的才能来鉴定你。这样一来,有牌子而兼有实际才能的人并不吃亏,只有空牌子而没有实际才能的人便不能利用他的空牌子来吓人,而没有牌子却有实际才能的人也不至埋没。这是鼓励社会崇尚实学不务虚名的最好方法。讲到办学,也应该采用这一样的注重实际的意思。你有实际的学力来投考,只要考得出,我不管你在什么学校读过,甚至全由自修得来的也可以;否则就是你拿出天大的母校牌子也是没有用的。这是鼓励青年崇尚实拳不务虚名的最好方法。再讲到所谓私立大学,当局诚然应加调查,应加取缔,合格则任其存在,不合格则老实不客气的勒令关门,倘若不配立案的私立大学,当局仍听其存在,听其招生,等到青年钻进去之后,乃不分良莠,想出种种方法来挖苦无辜的个人,如此何以异于纵盗抢劫,反罪被抢之家,岂非很不平的事情?我在开端就说,办学是为国家造就实际的人才,那末凡是全国国民里面有培植可能的天才都要从种种方面加以鼓励,更何忍不顾实际而有意的摧残?

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