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遇友人新自海外归来,记者总喜欢和他们畅谈各国近况及各国人民对于中国的印象,据说外人中略有历史知识者固未尝不在口头上称赞中国为“文明古国”,但亦仅限于“古”而已,讲到“今”的中国,往往作令人难堪的诘问,尤常遇的问句是“中国内战究竟怎样?”“中国盗匪仍那么多吗?”“中国仍有杀头吗?”在这些人意想中的中国,简直是把内战盗匪和杀头作家常便饭的野蛮国!现在我们这个国家,虽最近四川的几位军阀仁兄仍干了局部的玩意儿,使各国的新闻纸上又得着一些关于中国的内战好材料——在他们当然是好材料——但就全国言,总算勉勉强强的和平统一了,这当然是我们做国民的于忧惧喘息之余,略可自慰的情况。但关于其他方面则又如何?
最近沪上各日报上长篇累牍渲染得淋漓尽致的,是太湖巨匪太保阿书等的杀头;堂而皇之的在报上占着特大篇幅的照片,也是关于这几个巨匪的杀头;行刑之日,万头攒动,旗帜飘扬,人山人海,扶老携幼,有自平湖、金山各县赶来者,为的也是争看杀头;当日到场外人多携摄影机随意摄照,摄的也就是杀头,他们把这些照片寄回国去,或甚至寄给外国报刊登出来,实际等于我们自己辛苦演来供给外国热嘲冷讽的铁证!
盗匪荼毒人民,依法判处死刑,原属除暴安良之不得已举动,本无可訾议,但省令判定枪决,而执行者擅易杀头,把几个血淋淋的头悬街示众者四天,规定今天在何处,明天在何处……好像无线电播音的秩序单,其意何居?如谓恐吓盗匪,则数盗明知即将杀头,始终欢笑,愍不畏死,且谓“我们今日临死的一天,竟有大队护送,虽死亦足荣幸,现在一般名人,死后哀荣,亦不过尔尔”;如谓恐吓他人,则偶而如此大擂大鼓,杀时胆小男女还有回首不忍看者,行之既多,残忍成习。故杀头示众不但贻外人以侮辱的口实,实际有何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