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邹韬奋作品集(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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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几个紧急建议

“我军此次抵抗日军,咸抱决死之心,故激战至今,颇占优势,今日日军势不能支,故日本领事恳求沪上各国领事要求我方停战……惟本军此次抵抗暴日,纯系为保卫国土计,故誓不屈服撤退,余以休战之先决条件,须日军全部撤退。盖日素性狡猾,所谓休战,或系缓兵之计,故须有担保,始能休战……”这是我们抗日救国模范军人蔡廷锴军长最近对新闻记者说的话。据昨日路透社东京电讯,日外相芳泽昨请英、美、法三国公使至外部会议,望各公使电征各政府同意,用强有力之方法,速华军之撤退,并言若非中国停止派援至沪,或华军退至平安之距离,则不特日陆战队之地位,即公共租界亦将处于绝大危险之中云云。据西报所说,日本预计三小时内可唾手完全占据闸北,视中国完全为寡廉鲜耻的懦夫所组成,不料尚有“势不能支”,“要求我方停战”,及求援于英、美、法之仓皇举动。在我国国难危迫,正如危崖急滚,此时仅属开始,前途艰危,正赖我们继续作百折不挠的奋斗,固不应以一时之“优势”而生其骄矜之念,以致暗萌轻忽之心,尤重要的是勿于日人表示有意休战之际(其无诚意姑不置论)遽怀苟安迁就之不肖心理。记者以为就上海而论,如日人再喋喋“恳求”英、美领事向我提出休战,我国政府与人民必须一致坚持三个条件,丝毫不应退让。

(一)日军在上海肇祸,为上海安宁计,日军必须完全离开上海,不许有一兵一舰一机之存

留。

(二)暴日对我上海市民生命以及公私财产之摧残,在我牺牲极大,我们必须责令日本赔偿,在调查详细数目未完竣以前,日本在华之公私财产须交我国暂为保管。日本刮我脂膏,吸我血液,在东北以南满铁路为大本营,在东南以纱厂为大本营,我们尤须注意占领在沪的日本纱厂。

(三)上述休战条件,因日人信用完全破产,须由英、美领事切实担保。或谓国联中列国决议案日本尚且置之不理,英、美领事担保有何用处?我以为日如对英、美领事担保食言,徒使日本在国际上加深一层恶感,于我有利无损,故仍不妨把这条提出。

我们对于英、美之出面调停,如仅作一概抹煞的拒绝,在当局也许要虑到失却国际间的同情,但提出最低限度的条件,如暴日不服从,咎便在彼而不在我,英、美便没有话说。日军在沪以租界为横行破坏的根据地,以及残杀我国人民,轰炸我国财产,均为英、美在沪当局所目睹,不能不认我们上述条件之非根据于事实。我们理直气壮,日本又罪恶贯盈,自陷窘境,当此紧要关头,我们政府及人民若并此最低限度之三条件犹不能坚持到底,甘自屈辱,岂非自暴自弃,辱上加辱,从此无望了吗?所以记者主张倘若三条件非完全办到,绝对无休战之可言,除继续激战外,无他途,我国政府及人民必须有此决心。

此外就愚虑所及,觉得还有四点也很重要,请再简单的说在后面:

(一)此时应全国一致对外,任何旧账不必提起。我们国民此时只知共赴国难,不知其他。政府只须确能领导民众一致对外,我们国民便愿一致拥护;任何当局只须确能赤心忠胆偕同民众一致对外,我们国民也要一致拥护。倘尚有军阀政客挑拨煽惑,以分我全国一致对外的力量,我们国民必须立刻群起打倒,不许有瞬息生存之余地。我们要在此危急存亡之秋救国保族,必须有这样一致心志与舆论,始能抗敌御侮。

(二)我们此时对外惟一目标、须认定对日,不可自增纠纷,失却他国同情,结果徒为当前暴敌树援。

(三)记者在上期本刊《临时增刊第一号》内曾说“我们要想救国保族,必须下决心不怕牺牲”。愚意以为这一点非常重要,所以再提出来说几句。日在东北的暴行,我们也许以路远而无亲切的感觉。这几天暴日在闸北一带对于我国无辜人民妇孺之惨杀凄楚,已为我们所目击。可见我们民族倘不获救,全国均为战区,决无避免惨死酷遇之可能。我们此时不可因个人身家生命而起恐慌,而作顾虑,当人人自视为拚死前方十九军爱国军士之一员,各出全力维持后方安宁,协助前方需要,只须有裨于国族争得最后的胜利,关于个人的任何牺牲,均不应有所顾虑。十九军爱国军士人人为国效死,我们民众也应人人存着为国效死的精神,共同起来为国家民族努力。

(四)除正式军队在前方抗敌外,民众自己亦应有相当的自卫组织。从前每有变故,国人辄视租界为安乐窝,此次事变性质与前迥异,租界亦不可恃,民众若不思作自卫之组织而但知东奔西逃,实非善策。有相当军械固然更佳,否则即各有木棍或刀斧,只须有相当组织,团结起来,其防患御侮的力量,必较一盘散沙各顾自己来得有效。至于民间义勇军及便衣队之能协助军队,能收杀敌致果之功效,更属显然,各方面应尽力迅速猛进组织实行,救此垂亡之国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