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社以《中国的一日》为题,作广大的征稿,这在中国的文化界和出版界算是一件破天荒的盛举,所以我虽然苦忙——尤其是在这几天——也很兴奋地想来凑凑闹热。
但是我刚要动笔的时候却有些踌躇,因为我看看“征稿启事”上的“旨趣”很明白地说着:“《中国的一日》意在表现一天之内的中国的全般面目”。又说“凡是五月二十一日二十四小时内所发生于中国范围内海陆空的大小事故和现象,都可作为本书的材料”。我在这“一日”所在地是香港,是否可算为“中国”,根本便是个疑问。
既有这个疑问,本来就应该搁笔。但是在这“一日”出门所见的,街道上熙来攘往的都是中国人,穿着制服指挥车辆的警察是中国人,在电车里伸手叫你买票的是中国人,开电车的是中国人,由车窗里望出去的两旁店铺里的伙计们是中国人,乃至在马路上弯着背脊骨拖着黄包车过着牛马生活的也是中国人!这样道地十足的中国人所建造的中国的环境,为什么不该是中国的呢?当然,有的地方也不无一些异样,例如你在乘客打了招呼才停车的电车站,可以看见电杆上的珐琅牌子上面写着什么“如要停车乃可在此”的似通不通的奇异的华文句子(译自英文“Car stops here if required”),在报上可以看到中国的“太平绅士”(这是香港称中国在港的“绅士”们很通行的一个名词)称这里的统治者——英国的高级官吏——口口声声不断的“宪台大人”!但是我根据我的意识中的“该是中国”的观念,仍冒冒失失地提起笔来写着。
说些什么呢?再看看“征稿启事”上说:“文字的材料,可以是个人在‘五月二十一日’的工作经验的片段,也可以是个人在‘五月廿一日’所见的任何方面的‘印象’,也可以是个人在‘五月廿一日’的私人通讯和感想。”我在这天一清早所“感想”的是在这样的社会里,像我们这样靠着两只手混饭吃的人,自己或家人真生不得病!我的妻子因患腹瘤,刚在医院里经过手术,通宵叫痛,我因为这医院里要在晚间雇一个看护照料,一夜要八块大洋钱,我实在请不起,只得自己来充数,“五月廿一日”这一清早,正在做着一夜的“看护”之后,筋疲力尽,和将死的人差不多。白天还要赶出去料理筹备办报的事情。事情虽繁,但是因为同事们都充满着热烈的情绪,同情的态度,高兴的心情,所以工作竟好像是我的休息。由这样得来的精神上的安慰,却是可以意会而不可以言传的。匆匆把公务料理之后,傍晚又赶回医院里去干我的“看护”生涯。乘着电车经过这里英国人的坟地,瞥见大门左右一对石柱上写着两句话,什么“今夕吾躯归故土”,“他朝君体亦相同”!这给我的“印象”简直是在很恳切地希望我们提早翘辫子,我却觉得还有许多事要干,且慢!
“五月廿一日”在我就这样风驰电掣地匆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