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邹韬奋作品集(1938)
14866700000072

第72章 公开用文字讨论店务的流弊

值得注意的一个严重问题

同人对于店务多多发表意见,各项工作的负责同人对于良好的意见尽量采纳,这原是一个促进业务的良好的工具,但是这工具的运用,依我最近的感想是有限度的,否则于本店的文化事业的进行是反而有着很大的损害。我最近在本讯上看得好些同人的对本店的业务有种种的批评,这原是一种很好的现象,其中虽有些地方对于实际的情形不免隔膜,有的事情实在是本店已在做或已做好了,还有着不必要的批评,这种误解只须加以解释,原也没有什么要紧。使我深刻地感到困难的,是关于营业的计划或编辑的计划,(举一两个例子说)有好些部分是有着秘密性,不宜于公开用文字讨论或宣布的,这里所谓秘密性并不是有何不可告人之处,只是说,无论那一部门的事业,例如书业,某一书店的营业计划或编辑计划,必有其不能公诸同业的部分,也有的部分在成功以前也不能完全给社会一般人都知道的。诚然,我们的《店讯》是本店同人阅看的刊物,本店的业务上的一切计划,本店同人知道了当然是无碍的。这话不能说不对,但是印在纸上的黑字,谁都不能绝对担保不会被外人看见,所以我认为用文字公开讨论本店的问题当然不是一概不可,但偏重口头的商讨而不宜于公开用文字讨论,除非是不公开发表的信件,那当然是可以的。因此我觉得为检讨并规划本店业务的重要事项起见,有召集各分店负责人(或因交通困难而仅召集比较尤重要的各处负责人)到渝开一个扩大业务会议的必要,在这会议里可以解释误会,交换意见,奠定未来的一切重要计划,这事正在积极研究中。

人众口多,有些计划或计划中的某部分,或者只宜于最高干部知道,这并不是说有任何人不忠于本店事业,但无意中的传播是事实上可能的,当然,这干部必须是大家所选出而信托的。我们不要忘记我们所处的是一个复杂的社会,我们不能不顾到现实的。同时,就是在《店讯》上可以发表的东西,如业务一般讨论,研究计划及临委会议决案等,也只是对同人们是公开的,同人们千万不要误会,以为公开在《店讯》上登载的,就不妨公开的告诉别人,实际上对本店以外仍是不公开的,这点还要特别的要请同人们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