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邹韬奋作品集(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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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如何贯彻精神总动员的实施

蒋委员长于本月十二日通电全国,宣布实行国民精神总动员,关于国民精神总动员纲领全文,亦已公布,并由国防最高委员会组织精神总动员会,由蒋委员长自兼会长主持其事。关于这件事的重要性,纲领中有很扼要的指示,一方面鉴于“敌人今日已知军事力量不足以屈服吾人而达其速决之目的,故其最近计划,乃欲以种种方法摇撼吾人之意志,威胁吾人之精神”;另一方面鉴于“现代战争为全民动员之战争,故不仅应动员国内一切之物资与人力,亦必动员全国国民之精神”。

关于精神动员的正确认识,我们在上期本刊的社论里已有一文贡献管见,以供国人参考,本文想对于实施办法方面,略有补充的意见。纲领在结论提出三点:一、精神总动员之实施必求其表里贯彻;二、精神总动员之效果必求其持久不渝;三、民族精神之树立必求确实不拔贞固不移。要达到这三点,切实有效的实施办法,实有决定的意义,需要慎重精密的研究。关于这方面,我们愿提出下面的补充的意见。

第一,在政府和领袖的领导之下,尽量鼓励民众自发的组织与积极性的参加。纲领里说得很对:“欲动员全国国民之精神以充实抗战之国力,不仅在于发动而尤贵于组织,必以有组织之精神,发挥有组织之人力,利用有组织之物质,方足以适应国家当前之需要。”纲领中对于各级组织,已有很周详的指示,但是我们觉得党政指导机关的组织固属重要,而民众组织的建立与参加也值得严重的注意。在纲领里对于省(市)动员委员会,提及“聘请本省(市)公正人士”,对县动员委员会主张设督导员,“其人选标准为老成热心之绅耆,知识界分子,社会团体领袖……”对于民众方面固然已有相当的注意,但是还偏于上层领导人,而且是全由聘请,对于民众下层的组织(例如十人团之类的组织),对于民众组织的民主化(例如选出负责人,在政府领导之下参加工作之类),使下层民众有自发的广大的组织,对于工作的具体内容有充分发表意见及共同讨论的机会,不仅是奉命令,作公事上的敷衍。必须特别鼓励这种民众自发性的组织与积极性的参加,然后上级指导机构才有切实的真正的民众基础,才能发挥指导的作用。我们须深刻明瞭民众的自发积极与党政的领导,只有相辅相成而不致相背相反。所谓自发的组织当然不是说无须领导,更不是指无政府的状态,组织方案还须由政府规定,不过宜于事前尽可能征求民众团体的意见(没有民众团体的地方须迅速建立,已有而不健全的须迅速充实),至于工作的进行与成绩的考核,当然都须由领导机关随时加以切实的指示,但是在所规定的原则之内,可尽量让民众有充分的自由,发展他们的创造性,增加他们的热烈情绪,处处表现其自动的精神。

第二,有了广大的民众组织,更须运用组织努力于种种有关抗战建国的实际工作,在实际工作中表现精神,在实际工作中提高精神,同时因精神的表现与提高,促进工作的迈进与效率的增加。纲领中指出“抗战之意义不仅限于排除暴敌之侵略,而尤在于努力抗战之中树立战后建国之永久基础”。我们认为建国之永久基础最最重要者在如何增进四万万五千万大众在物质上及知识上的力量,物质建设当特别注重这一点,知识灌输也当特别注重这一点。讲物质生活,当特别注重上层人士生活的紧缩与降低,同时注意提高最大多数人民的最低限度的生活标准。讲精神生活,当特别注重于文盲的迅速肃清,一般国民教育的迅速普及,通俗化的书报刊物大量编行。国家民族的基本力量,无疑地是建立于最大多人民之上。我们不但要努力做到“有钱者出钱,有力者出力”,而且要做到“有知识者出知识”。提高最大多数人民的物质力量与知识力量,也就是提高整个国家的物质与智慧。但是这种伟大的工作,决不是少数人所能担负得起的,必须在政府与领袖领导之下,运用广大的民众组织,分工合作,在这种为最大多数同胞努力的工作中,表现精神的动员,考核精神动员的结果。国民精神总动员实施办法中有“国民月会”的规定,我们认为在开会时除宣读国民公约及报告时事等外,尤须注重为大众而努力的工作报告与讨论。例如如有那个团体能报告于若干时期内动员了若干会员肃清文盲若干千若干万者,应予以最大的鼓励。

以上所举二点,注重广大的民众组织与切实的大众工作,希望可供精神动员实施时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