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期本刊《意见的沟通》一文里,我曾说明在本店民主集中的原则下,尽量沟通意见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意见之所以要尽量沟通,其效用不但是可以达到传达的目的,使彼此间的意见原来是互不知道的,成为互相知道;而且还可以达到纠正的目的,使意见能够针对着事实。
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举几个例子来谈。
例如最近因物价高涨,同人的生活问题成为我们应该加以仔细研究的问题。在人事委员会集体讨论之后,认为同人生活的应该改善是不成问题的,不过配合到整个店的经济力,先顾到同人的最低限度的生活。其次先相当顾到有妻子而对方无职业者的最低生活。所谓“先顾到”当然只是表示略有缓急先后之分,而不是说超此范围就不应该到或不想顾到。换句话说,这里的问题并不是应不应该顾到或想不想顾到的问题,却是要继续想办法顾到的问题,而办法确是在继续筹想之中,这只是要看邵公文同事在本期所发表的《关于薪水问题》一文就可见大概的。可是有人对于这件事却提出这个意见:“全体职工的劳动力构成书店资本的最基本的源泉,我们如果认识了这一点,就不至于只重视资金而忽视活的资本”,这种意见如果抽象地看来是完全对的,但是如果拿来批评人事委员会对于处理同人生活问题,却不是针对事实的意见。为什么呢?因为在事实上人事委员会并不否认“全体职工的劳动力构成书店资本的最基本的源泉”,并不是没有“认识了这一点”,并没有“只重视资金而忽视活的资本”,否则便不会“认为同人生活的应该改善是不成问题的”,便不必很急迫地“先顾到”,便不必“继续想办法顾到”。
又例如有人鉴于“改善同人待遇,要和健全整个经济兼筹并顾,但是充实经济能力,应增加资金的运用”,因此建议“要增加资本”。这意见原也不错,因为本店同人谁都不否认“改善同人待遇,要和健全整个经济兼筹并顾”,谁也不否认“充实经济能力,应增加资金的运用”,谁都赞成“要增加资本”。在事实上,总处数月来就五六种可能的方法多方研究尝试,不久以前,徐伯昕先生到香港去还同潘序伦会计师对此事作详尽的商讨,本店的理事王志莘先生也替我们用了许多心血,目前仍在积极设法中。换句话说,这里的问题并不是要不要增加资本的问题,却是要选择什么具体办法来增加资本的问题,所以只是提出“要增加资本”的笼统意见,便不是针对事实的意见,因为在事实上,“要增加资本”已经是一致的意见,已是不成问题的问题,我们所要研究的,是增加资本的具体的办法。
我们大家都听惯了理论是要与实践密切联系起来,同样地,我们也要注意意见是要与事实针对起来。针对事实的意见,才是有价值的意见,才能在事实上发生效力的意见。不能针对事实的意见,便是无的放矢,在事实上是得不到什么实际的效果的。
话又要说回来,上面所举的例子,只是我偶然从个别的同事谈话里“拾”来的,倘若我没有这样“拾”来的机会,有着这些意见的同事只把这些意见藏在肚子里,尽管不能针对事实,在我是无法加以解释或互相讨论的。幸而有了意见的沟通,我发现了他有这样的意见,才能根据事实加以纠正。这样看来,必须有了意见的传达,然后才有可能做到意见的纠正。于此更可以看出意见沟通的十分重要。
但是同时我们对于意见之必须针对事实,还是有特别加以注意的必要。我们提出的意见,如果不能针对事实,既经提了出来,自然可以得到纠正的机会,但是在未提出以前我们仍先须尽可能注意于事实的配合,仍先须尽可能使所提出的意见不致与事实隔阂,成为有价值的意见。我们要记着:只有针对事实的意见,才是真有价值的意见,才能相助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见。